编者按:本文为哈佛大学小威廉·R·肯南政府学讲席教授哈维·曼斯菲尔德(Harvey Mansfield)2026 年 4 月 22 日在《新标准》(The New Criterion)盛会上发表的演讲修订版。此次盛会旨在向哈维·曼斯菲尔德颁发第十三届“埃德蒙·伯克文化与社会服务奖”,以表彰其杰出贡献。“埃德蒙·伯克文化与社会贡献奖”(Edmund Burke Award for Service to Culture and Society)是由美国《新标准》(The New Criterion)设立的年度高规格奖项,该奖项在 2012 年首次颁发,主旨“重温先贤智慧、用理性对抗狂热、用荣誉捍卫文明”。本文最初刊登于《新标准》(The New Criterion)杂志第44卷第10期,第4页。经作者哈维·曼斯菲尔德(Harvey Mansfield)授权,波士顿书评翻译成中文。
曼斯菲尔德起初想成为一名“政治科学家”,沿着马克斯·韦伯所代表的研究范式展开实证性研究。然而,1953年,当他将要从哈佛本科毕业时,列奥·施特劳斯出版了《自然正义与历史》,批判韦伯的价值与事实分离论,且重启政治哲学之古今之争。曼氏读后深受启发,于是彻底反省韦伯范式的缺失。此后,他主动拜访远在芝加哥大学的施特劳斯,请求和他一起学习古典政治哲学。从那时起,曼氏追随斯特劳斯的教导,致力于重新发掘由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所奠基的古典政治思想,并尝试将古人思想运用于对美国政治的理解与分析。此外,曼斯菲尔德也深入研究现代性的起源,重新解读其中奠基性人物,例如马基雅维利与约翰·洛克。在该篇演讲中,我们可以看到许多典型“施特劳斯主义”论点,例如古今之争、对历史主义思想史解释的批判、以及洛克的神学-政治层面策略。 我们还可以看到,曼氏的用意在于回顾古人的智慧,以诊断并回应当代现实问题。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篇演讲的写作亦体现施特劳斯所说“隐微写作”(esoteric writing)传统的实践,依施特劳斯之说,古典哲人皆有“显白教诲”(exoteric)与“隐微教诲”(esoteric)双重表达。此双重表达则亦见于曼氏演讲,在他彰显经典大义的字里行间,实则蕴含着关切往昔与时下之微言,非静心细读不能领会。为此,书评译者斗胆在正文之后,加上历史背景、文本细节等介绍,方便读者理解其中隐微之处。若有不妥或是错误之处,为编者之责。
在我最近出版的一本书【译者注:指《理性的控制的兴衰:现代政治哲学史》(The Rise and Fall of Rational Control: The History of Modern Political Philosophy),哈佛大学出版社,2026年1月】的书评后面,附有一位女士写的便签。她想知道卢梭与他之后的那些革命之间究竟有什么关系。她还补充道:“而且,一旦我更好地理解了这种关系,我到底能拿它来干点什么?”
阅读伟大哲学家们的著作固然美妙,但有时他们进入我们的视野,似乎只是变成了放在手提包里到处携带的玩物——就像格列佛在布罗卜丁奈格(大人国)的遭遇一样,在所有的巨人当中,他成了个矮小的人。【1】这位女士的问题浮现在我的脑海,并且需要一个答案,特别是考虑到即将到来的《独立宣言》发表250周年。因为《独立宣言》虽然本身不完全是哲学,但它展现了哲学可以被用来干些什么。它是现在被称为“美国立国”(American Founding)的基础性组成部分。
历史学家对“立国”(founding)这一概念持怀疑态度。他们否认将任何事件“剥离其历史时空”的可能性。但“立国”本身试图做到的,恰恰就是这一点。美国立国的初衷,是为了全人类和所有时代,提供一个远远超越其自身时空限制的实践探索。《独立宣言》以“在人类事务发展的过程中”作为开篇,这指的是一种巨大运动的当下呈现,而非历史中某个特定的时间和地点。尽管如此,这一事件发生在18世纪,而18世纪延续了17世纪——即约翰·洛克的世纪。对于那位渴望了解卢梭在法国革命中扮演何种角色的女士,我恐怕要让她失望了;但我会用在约翰·洛克影响下、更为成功的美国革命,来作为对她的回报。
洛克促成了两场革命,且均获得了成功:分别是1688年英国的光荣革命和1776年的美国革命。我将暂且不谈孟德斯鸠这位在法国遭遇失败却在美国取得成功的法国人【2】,而将论述仅仅局限于洛克在这两场革命中所发挥的作用。
1688年的英国革命是一场兵不血刃的事件。在这场事件中,七位辉格党和托利党的领袖联手,邀请荷兰人奥兰治的威廉来到英国,从詹姆斯二世手中接管政府。此举并非为了严格实践任何理论,包括洛克的理论。其目的在一定程度上是为了挽救国定宗教——英国国教会,然而这却是通过一部《宽容法案》来实现的。该法案在当时可行的范围内,最大程度地向洛克著名的宽容理论靠拢。可以肯定的是,天主教徒被剥夺了任职资格,非国教徒(清教徒)也受到了限制,这倒不是因为他们信仰错误,而是因为他们具有危险性。通过这一折中措施,对洛克宽容理论的抵制被承认是合法且值得接受的。新政府还要保护议会的自由,但这同样是议会主权与国王特权之间的一种平衡妥协,十分契合洛克兼容并包的宪政策略。1642至1651年间英国内战中的交战两派,其力量分别体现在了国王与议会这两个相互分离的权力之中,但它们又在“国会中的国王”这一体制内融为一体。自此之后,英国的议会选举得到了保障。虽然这一被称为“新体制”(New Settlement)的变革绝非建立了一个由大众选举产生的民主国家,但在选民范围扩大后,它的发展方向确实是趋向民主。在1688年,英国政府是以人民名义行事的贵族阶层通过“同意”而建立的有限君主制。洛克“主权在民/政府需经同意”的原则并未得到完全制度化,他对比附“反抗权”的公开赞同也未曾明文写就。但是,这种等同于静默革命的反抗这一公开先例,已经确立了下来。当一万名荷兰士兵在英国登陆,标志着新国王奥兰治的威廉到来并取代斯图亚特王朝时,这支军队人数之多不像是访客,人数之少又不像是侵略者。【3】
除了政治上的宽容与需经“同意”而治外,1694年英格兰银行的成立也是一项关键举措,洛克对此曾直接参与。这一事件将伦敦金融城确立为对国王财政政策的一种新限制,其基础是如今被称为“市场”的这种全新的、非党派性的约束。根据洛克关于利率的著作,经济学开始成为一个独立于政治的领域和学科。我们今天在美国依然能看到这种结果,即在不带党派色彩、专注于经济的美联储,与带有党派色彩、专注于政治的总统职位之间,始终存在着潜在的冲突。正如洛克所倡导的,曾在英格兰引发一个世纪内战的那种宗教仇恨,在被他称为“合理”的基督教中得到了平息,并被对个人财富“增长”的欲望所取代——这种对财富的追求,无需强迫他人认同你的信仰。【4】
在很大程度上,许多赞美这场革命的历史学家(包括著名的辉格党历史学家麦考莱)并没有深刻理解,洛克正是这场未伤一人的英国革命幕后的总设计师。然而,他同样也是那场导致了众多伤亡的美国革命幕后的总设计师。后者将“为人民服务”这一模糊原则,提升为对“经人民同意”的明确坚持。正如亚历山大·汉密尔顿所说,这种同意并非仅仅源于经验,而是通过“深思熟虑和自由选择”确立起来的:即对理论的深思熟虑,以及在应用该理论时的自由选择。该理论旨在通过创造新的制度——三权分立和联邦制——来直接解决以往共和国名声不佳的问题,这些制度让建立庞大且繁杂的共和国成为可能,并使民众统治摆脱了对美德的依赖。在这方面,孟德斯鸠对洛克提供了助力。但他采取的方式却淹没并隐藏了洛克的创造,在其主要著作中从未提及洛克。【5】
若将视线从那些众所周知的宪法特征上移开,我们首先注意到的是,宪法与其十一年前的《独立宣言》存在着明显的区别。宪法是一场在和平时期召开的制宪会议的产物,这使得制宪先贤们得以在一个夏天里与外界政治隔绝,进行深思熟虑和辩论。虽然它算不上一场真正意义上的哲学对话,因为它默认了美国人民的“共和国精神”,但它已经非常接近了。其中的参与人物与开会进程,其水平远远超越了当今的党派之争或学术辩论。相比之下,《独立宣言》则拥有一位声名卓著的起草者(译注:托马斯·杰斐逊)和诸多签署人,它所发表的独立宣言同时也是一份宣战书。它代表美国人民起诉英国国王及其强大的军队,而与之交战不仅是可以预见的,实际上当时也已经爆发。美国人民当时正在进行洛克所称的“向上天呼吁”(appeal to heaven)——这个词不仅能在洛克的著作中找到,也刻在列克星敦起义广场(Lexington Battle Green)的一块纪念牌匾上。它的意思是,这场战斗在人间找不到能够合格的法官,最终将由天上的法官来裁决。
为了运用人类的理性来裁决这一问题,《独立宣言》“将事实提交给公正的世间”,这些事实揭示了英国国王对美国人民“一连串长期的虐政”。后一个短语直接出自洛克的著作,他在书中解释了为什么人类往往是保守的,哪怕人们被赋予了“改变或废除”任何“在他们看来最有可能保障其安全与幸福”的政府的权利,他们也不会仅仅因为微不足道的理由就去发动革命。这一表述或许忠实地继承了洛克的革命精神,尽管洛克在世时英国的政治环境并不允许他如此大胆地吐露心声。正义的战争是由人民(很可能是通过多数人)决定的战争,而无需顾及那些被迫顺从或被驱逐的美国托利党人(保皇派)的意见。这是一场令法国国王路易十六感到欣慰的战争,正是他的援助才使得美国人民有可能从英国国王的统治中挣脱出来。这份援助来自一个君主制国家,但美国人并不认为这件事侵犯了他们的“共和国精神”。
《独立宣言》展现了“一个民族(a people)通过解释自身表现”对“全人类舆论的由衷尊重”。全人类貌似划分为不同的民族(peoples),而“美利坚民族”是其中之一。这种划分为不同民族的过程是如何发生的呢?要回答这个有趣的问题,必须注意到《独立宣言》第二段中一个仓促的过渡:从“人”(men)被赋予“某些不可剥夺的权利”,直接跳到“人民”(the People)拥有“选择政府形式的权利”。看起来,似乎是个人先组成一个民族,然后这个民族再选择政府。然而,一个民族在没有政府来规范这种转变的情况下,又如何能去选择政府呢?难道这种选择是通过暴民和军队来实现的吗?这种“改变或废除”政府的权利,并没有提及洛克理论所必需的那种“最初创建政府”的权利。改变或废除政府的权利属于“人民”,这个“人民”在某种程度上是有组织的,但作为“人民”,它又并非仅仅由个体简单相加而成。各“人民/民族”的权利属于“地球上的列强”(Powers of the Earth,亦指世界各主权国家:译注),正是这些列强将革命组划为平等的地位。因此, “人人生而平等”这一表述,实际上是是通过国际法而非个体之间的社会契约来生效的。【6】
现在,我们需要考察人类的平等。如果我们是“被创造为平等的”,这是否意味着我们只是在创造的那一刻或接近那一刻是平等的,之后我们便使自己变得不平等了?我们现在看起来并不平等,尤其是对那些用这句话来攻击当前不平等现象的人来说更是如此。撇开这个被广泛讨论的问题不谈,我们可以看到,即使在《独立宣言》中,对这一命题也存在疑问。平等是在第二段中提出的,但到了文本的结尾,就在签名之前,《宣言》以一种华丽的辞藻结束。那些提交给公正的世间的理由并不充分。这些理由最终落脚于“自由而独立的国家”(free and independent states)的权利,而不是任何国家内人的权利。然而,这些理由必须得到“神意”(Divine Providence)的保护,尤其要通过以下这一庄严宣告来支持:“我们相互以生命、财产和神圣的荣誉向对方做出保证。”(we mutually pledge to each other our lives, our Fortunes, and our sacred honor.)【7】
人类平等这一自明之真理,需要一群签署者的额外支持,他们所宣誓的——不是向人民,而是相互之间——乃是他们神圣的荣誉。他们当中或许有些人是约翰·洛克的读者,但他们所有人必须是荣誉的维护者。用荣誉来支持一项真理,在增添力量的同时也在削减力量:如果被注意到,削减得更多;如果未被注意到,则削减得较少。洛克是人类利益计算的大师,但他也偶尔会讲些话,为荣誉增添荣誉。,正如《独立宣言》所做的那样。人类的平等需要为爱好荣誉的人设立一个例外,才能确立其自明的真理。【8】
这显然算不上对洛克政治哲学应用情况的完整研究。一个广为人知的后世应用出自亚伯拉罕·林肯,他将自己的政治立足于《独立宣言》之上。在反对“斯科特诉桑福德案”(Dred Scott decision)的裁决时,他利用《独立宣言》来谴责种族不平等;而在著名的《葛底斯堡演说》中,他将美国的诞生时间追溯至《独立宣言》发表的“八十七年前”。洛克同样(在其《政府论上篇》的开篇)将奴隶制斥为一种“卑劣的制度”,它不仅是不正义的,更是可耻的。平等是自由乃是荣誉中的荣誉,其价值远高于荣誉通常所制造的不平等。
然而,为了履行自身的职责并将其做好,一个自由社会需要那种从那种强大力量和责任,与此相伴的是不平等的荣誉。我今晚获得的荣誉是以埃德蒙·伯克命名的,他是一位配得上最高荣誉却人,却对此从未索求。这些最高荣誉是“去认知”的荣誉与“去统治”的荣誉,即哲人与国王。一位教授,远低于这两者中的任何一位,更适合给予荣誉而非接受荣誉。但今晚,我破了一次例。【9】
对于那位想知道“理解了卢梭之后该干点什么”的女士,我的回答其实已经通过对洛克的阐述给出了。政治哲学的研究就像是攀登一座高峰。当你到达山顶时——或许山顶不止一个——极目远眺的整幅全景是极其壮丽的。但是,你如何将那番美景运用到其他地方呢?你无法直接从山顶跳进虚空之中;你必须顺着你爬上来的那座山,一步步再走下去。
译者注:
【1】格列佛在大人国:出自《格列佛游记》,作者在这里用这个典故,幽默地讽刺了现代人常把“伟大的哲学思想”当成装点门面的“小玩具”,流于表面,而忽略了哲学的实际历史力量。
【2】1748年,孟德斯鸠发表了政论巨著《论法的精神》。尽管在知识分子中引起轰动,但当时法国统治阶层(波旁王朝和天主教会)并不买账,这本书很快被教会列为“禁书”。孟德斯鸠推崇英国式的君主立宪制和温和、改良的政治主张。然而他去世后不久,法国就爆发了激进、狂热的法国大革命(更受卢梭思想的影响)。革命者砍下了国王的脑袋,法国陷入了长期的血腥恐怖、动荡与专制循环,这与孟德斯鸠强调“温和、自由与法治”的初衷完全背道而驰。因此,在法国本土的政治实践中,他是失败的。然而,北美殖民地在构思如何建国时,极其崇拜孟德斯鸠。麦迪逊、杰斐逊等美国开国元勋在《联邦党人文集》中,甚至直接称孟德斯鸠为政治智慧的“神谕”(Oracle)。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提出的最核心理论——将国家权力划分为行政、立法、司法,三者相互制衡——成了美国1787年宪法的骨架与灵魂。美国成功以此抵御了暴政,维持了数百年的政治稳定。
【3】哈维·曼斯菲尔德在这段话中描述的,是英国历史上极其著名的“光荣革命”(Glorious Revolution,1688年)。当时的英国国王是詹姆斯二世(James II)。当时的英国主流是新教(国教会)。詹姆斯二世不仅自己信天主教,还强行任命天主教徒当官,这让英国新教精英人人自危(文中提到“为了挽救英国国教会”);同时,他还试图绕过议会,直接用国王的“特权”去废除法律。本来大家想着他年纪大了,忍一忍等他死了,由他信新教的大女儿玛丽继位就好了。结果在 1688 年,詹姆斯二世的王后突然生下了一个儿子!这就意味着未来将是一个源源不断的天主教专制王朝。英国精英们彻底坐不住了。辉格党(Whigs)与托利党(Tories)这两派本来是死对头(英国内战时期的遗留产物),托利党原本是保皇派,辉格党是反皇派。但在“反对天主教专制”这件事上,他们空前团结。他们秘密写了一封邀请信,派人送到荷兰。邀请詹姆斯二世的大女儿玛丽,以及她的丈夫——荷兰执政官奥兰治的威廉(William of Orange),带兵来英国“主持公道”,推翻老丈人。1688年11月,威廉带着大约 1.5 万名荷兰士兵在英国西南部登陆。结果,詹姆斯二世发现自己众叛亲离,吓得把国玺扔进泰晤士河,仓皇逃亡法国。这场政变几乎没有流血,因此被称为“光荣革命”。曼斯菲尔德的核心观点是:这场革命并不是严格按照洛克的理论去执行的,而是一次高度务实的“政治妥协”。首先,洛克在《论宽容》中主张思想和信仰自由。但革命后通过的《宽容法案》并没有给所有人自由——它向洛克靠拢了一步,允许非国教的新教徒(清教徒)自由集会,但依然严厉限制天主教徒。因为在当时,天主教徒被视为勾结法国、企图颠覆英国政权的“危险分子”(即文中说的“限制他们不是因为他们错,而是因为他们危险”)。其次,洛克在《政府论》中认为,如果统治者违背契约,人民有权暴力反抗并推翻他。但在实际操作中,英国贵族们并没有宣布“我们造反了”,而是非常委婉、爱面子地声称:“国王自己把国玺扔了,他这是’自动退位’,我们只是顺应天意请新国王来。”
曼斯菲尔德想通过这段背景告诉你:英国的光荣革命是一场典型的“英式改良”。它虽然用到了洛克“主权在民”、“有限王权”的内核,但在表面上却极其克制、充满妥协,没有彻底打破旧的贵族秩序。
【4】约翰·洛克将现代金融制度引入英国,确立了以英格兰银行为核心的债务机制,实质上剥夺了国王随心所欲掠夺民间财富的权力。通过将国家财政与市场信用挂钩,经济彻底脱离政治凌驾,演变为独立运行的社会系统。
1691年,由于英国经济不景气,议会里的一帮贵族为了降低自己的借款成本,再次提议通过法律强行把法定利率从6%砍到4%。洛克为此专门写了一篇著名的经济学文章——《论降低利息和提高货币价值的后果》。在这篇文章中,他提出了一个在当时非常震撼的观点:政府用政治命令去强行压低利率,不仅没用,反而会摧毁经济。洛克指出,货币也是一种商品,它的价格(也就是利率)不听从国王的命令,而是由供求关系(有多少人想借钱,有多少人手里有闲钱)决定的。如果政府强行规定利率是4%,但市场上资金稀缺,人们私底下就会通过做假账、收手续费等“黑市”手段,把实际利率提到它应有的水平。强行干预只会导致没人敢公开借钱,市场陷入瘫痪。这就是“经济学开始脱离政治”的起点。 洛克证明了:在政治权力的刀枪管辖不到的地方,存在着一个由“供求规律”主导的独立世界。这就是后来亚当·斯密所说的“看不见的手”(市场规律)。洛克的这个思想,在1694年催生了一个伟大的怪物——英格兰银行。它是世界上第一个股份制中央银行。国王如果打仗需要钱,不能再靠权力去抢,而是必须像普通人一样,大驾光临金融城,按照英格兰银行(市场)制定的市场利率去借。如果国王信用不好,利息就得更高。哈维·曼斯菲尔德在文章中把这个历史转折直接延伸到了今天。他提到美国如今的格局:美联储(The Fed)继承的就是洛克的这一脉络。它是“非党派、经济性”的,独立于政府之外,专门按照市场和数字的客观规律来决定利率,不听总统的行政命令。总统(The Presidency)代表的是政治和党派利益。总统为了选票,总希望美联储赶紧降息、印钱、让经济看起来大好。这种“美联储与总统之间的潜在冲突”,根源正是300多年前洛克确立的原则:政治归政治(追求权力和选票),经济归经济(遵循市场的非党派纪律)。两者必须分离。
【5】在美利坚合众国建立之前,人类历史上最著名的共和国是古希腊的雅典、古罗马共和国,以及中世纪意大利的一些城市国家(如佛罗伦萨)。它们都有三个致命的短板:1 短命与内讧(动荡不堪)。古代共和国几乎没有一个能和平长久。它们不是陷入穷人与富人的阶级血腥厮杀,就是陷入不同政治派系的内战。比如雅典判死苏格拉底,罗马共和国后期军阀混战、最终走向恺撒专制。2 只能是“小国寡民”。当时所有的政治学家(包括早期的孟德斯鸠)都公认一个铁律:共和国只能建在小地方(比如一个城市)。因为只有地方小,公民才能互相认识,才能一起坐在广场上开会投票。如果国家疆域太大、人口太多,根本无法实现民主统治,必然会分裂或者走向中央集权的帝国(像罗马帝国那样)。3 对“公民美德”的要求高到变态。古代共和国的维持,全靠公民纯洁、无私、愿意为国家牺牲一切的“美德”(Virtue)。但人性是自私的,时间一长,公民开始追求享乐、官员开始贪腐,共和国的根基就会瞬间崩溃。
此段最后一句(“在这方面,孟德斯鸠对洛克提供了助力。但他采取的方式却淹没并隐藏了洛克的发明,在其主要著作中从未提及洛克。” ): 早在 1689 年,洛克就在《政府论》第十一章和第十二章里详细讨论过分权(Separation of Powers)的必要性。大约 60 年后的 1748 年,孟德斯鸠发表了《论法的精神》。在最著名的“论英国宪法”那一章里,他详细论述了英国是如何通过分权保护自由的。孟德斯鸠这章的很多核心逻辑和对英国的观察,明显是在洛克的基础之上的。然而,在整本《论法的精神》里,孟德斯鸠引经据典提到了无数古代学者,却连一次“洛克”(Locke)的名字都没有提过。曼斯菲尔德在这里带着一丝幽默告诉读者:在思想史上,孟德斯鸠把洛克的“发明”给“蹭”走了。
【6】《独立宣言》第一句话:在人类事务发展的过程中,当一个民族有必要解除其与另一个民族之间的政治联系,并在地球上的列强(各主权国家)之中,依照自然法则和自然神之旨意,接受独立平等的地位时,出于对人类舆论的由衷尊重,他们必须宣布促使他们不得不走向独立的原因。(When in the Course of human events, it becomes necessary for one people to dissolve the political bands which have connected them with another, and to assume among the powers of the earth, the separate and equal station to which the Laws of Nature and of Nature’s God entitle them, a decent respect to the opinions of mankind requires that they should declare the causes which impel them to the separation.)
托马斯·杰斐逊在写《独立宣言》时,其实面对的是一个巨大的法理困境:北美十三州当时只是英国的殖民地,英国国王可以说他们只是一群“叛匪”或“暴民”。因此,托马斯·杰斐逊在全篇的最开头,没有先谈“人人生而平等”(那是第二段的内容),而是首先抬出了“一个民族(one people)”、“地球上的列强(powers of the earth)”和“独立平等的地位(separate and equal station)”。曼斯菲尔德指出,按照洛克的理论,人人生而平等,大家签个契约组建国家。但当时美国人已经把英国政府推翻了,国内处于战火纷飞的无政府状态。英国人根本不承认你这个所谓的“契约”。美国人想要生存,唯一的办法不是向内证明自己多有道德,而是向外证明自己是一个主权国家。杰斐逊在第一句就把美国摆在了与英国、法国等“地球上的列强(Powers of the Earth)”同等的国际法地位上。曼斯菲尔德的最终结论非常震撼:在现实政治中,“人人生而平等”和“改变或废除政府的权利”之所以能成功,并不是因为洛克那套抽象哲学在个体之间生效了,而是因为美国成功地把自己塞进了当时由欧洲列强主导的国际法体系中。曼斯菲尔德的意思是:《独立宣言》表面上在谈“人权”和“契约”,但它本质上是一篇高超的国际法外交宣言。所谓的“人人生而平等”,在实际落地的第一步,是通过“美国作为一个国家,在国际层面上与欧洲列强平起平坐”这一国际法现实来实现的。
【7】生来平等,之后不平等?(equal only at or near the act of creation?):曼斯菲尔德提出一个广泛讨论的问题。洛克和杰斐逊说“人人生而平等”,这更像是一种自然状态下的“起点平等”。但在现实社会中,由于人们的才华、努力、运气不同,必然会产生财富和地位的“结果不平等”。现代很多人用这句话去要求“绝对的结果均等”,这实际上曲解了古典自由主义的初衷。以生命、财富和神圣荣誉相互誓约(mutual pledge... lives, Fortunes, and our sacred honor):这是《独立宣言》最著名的结尾。曼斯菲尔德指出,杰斐逊在前面讲了半天“抽象的理性事实和人权理论”(第二段),但发现光靠道理是无法赢得独立战争的。所以在文章最后,他必须用最激昂的修辞,将这份理性的哲学契约升华为十三州国父们之间“赌上一切性命、财产和名誉”的兄弟结盟与生死誓言。没有这种超越理性、近乎神圣的世俗承诺和流血牺牲,哲学和权利就只能是一纸空文。曼斯菲尔德通过分析《独立宣言》的结尾,强调了从“纸面道理”向“生死誓言”的戏剧性转变,即哲学只有通过赌命的政治决绝才能获得历史效力。
【8】洛克在两部著作中都有阐述。在《人类理智论》(An Essa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中,洛克提出了著名的“三种法律”理论来解释什么东西在制约人类的行为:神律(Divine Law)、民事法(Civil Law)和舆论或名誉之法(The Law of Opinion or Reputation / Law of Honor)。洛克指出,“名誉和荣誉”对人类行为的约束力,实际上远远超过了国家法律和地狱火刑的恐吓。在《教育漫话》(Some Thoughts Concerning Education)这本专门谈培养“英国绅士”的著作中,洛克彻底把“荣誉”和“名誉”当作了教育的核心武器。他认为,光教人算账(利益)是撑不起一个国家的,你必须偶尔歌颂一下“荣誉”,才能在关键时刻让人愿意为了真理去玩命。
【9】林肯在1863年的《葛底斯堡演说》中,开篇第一句就是著名的“Four score and seven years ago”(八十七年前),1863减去87正好是1776年。林肯用这句话把美国的合法性直接定在《独立宣言》(人人生而平等)而非《美国宪法》(当时宪法为了妥协容忍了奴隶制)上,从而为废除奴隶制找到了最强的哲学武器。很多人批评早期的自由主义者对奴隶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曼斯菲尔德为洛克正名——洛克在《政府论上篇》第一句话就痛骂奴隶制是“卑劣且可耻的体制(vile and miserable estate)”。
“这些最高荣誉是“去认知”的荣誉与“去统治”的荣誉,即哲学家与国王”:这里是在直接致敬西方政治哲学的鼻祖——柏拉图。柏拉图在《理想国》中,他提出了一个著名的核心观点:除非让“哲学家成为国王”,或者让“现任的国王精通哲学”,否则人类国家将永无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