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5月,秦晖教授《娜拉出走以后:中国女权的世纪反思》(增订版版,日本読道社)出版,其增订版序言《吞噬“娜拉”的利维坦:女性主义与中国女性之路》在书评刊发后,再次引发对中国女权问题的讨论。经作者授权,书评刊发青年学者陈纯文章《作为一种文化霸权的女权主义》。陈纯文章批判了以“身份政治”和“权力关系”为核心的进步女权主义,认为其在简中网络中已形成一种“文化霸权”。作者指出,进步女权主义通过创造大量话语武器(如“男性凝视”“爹味”“有毒的男性气质”)赋予女性心理和实践上的权力,但也导致双重标准和对男性的不公,尤其在#MeToo运动中,虚假指控和缺乏比例原则的惩罚问题凸显。文章分析了女权主义在媒体、公共空间的广泛影响,及其对自由主义的挤占,同时批评其民粹化趋势和内部“提纯”现象,指出网暴和道德绑架与民粹行为同构。作者担忧进步女权主义的极端化可能导致社会反弹,如年轻男性中的“去责任化”运动,并认为其补偿正义逻辑损害男性人格整全,难以实现真正的性别平等。文章最后倡导更温和的“平权主义”,并警告将不成熟的理论强加于社会可能带来的危险。
作者按:我在这里所抨击的“女权主义”,并不针对女权主义的所有派别,而主要是针对身份进步主义版本的女权主义,在文中简称“进步女权主义”。至于“身份进步主义”,我所指的是在简中流行的那种“身份政治”为政治的核心形式,以“权力关系”作为核心概念的那一种意识形态。在福山那里,他把这种意识形态叫做“身份自由主义”,但很明显,在中国的语境下,这个概念存在歧义,所以我将其改为“身份进步主义”。
作为一种文化霸权的女权主义
如果我说,现在的进步女权主义已经很有势力了,甚至已经成为一种“文化霸权(cultural hegemony),大概会有许多女权主义者矢口否认,但原因可能不是因为“文化霸权”这个说法有违事实,而是因为她们需要守住自己“弱势”的地位,就好像某些大国一直坚称自己是发展中国家一样。
有的人认为只有统治阶级才可能掌握“文化霸权”,但在葛兰西那里,“文化霸权”这个词恰恰是为被统治阶级的“主体性”或者“能动性”所准备的。葛兰西认为,统治阶级并不能仅仅因为掌握生产资料就自动地在所有上层建筑(包括家庭、学校、媒体、宗教等)建立文化霸权,国家以外的上层建筑,正是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的战场。即便最终的结果是资产阶级控制了这些上层建筑,那也是他们积极斗争的结果,而非机械的决定论使然。
身份进步主义的逻辑
我承认在此地,国家对家庭、学校、媒体和宗教依然有巨大的控制权,但这种控制权与女权主义在这些领域所持续增长的影响并不矛盾。女权主义确实和官方的意识形态存在张力,但国家对于女权从来没有下过死手,以有关部门的执行能力,如果它真的认定一种意识形态对自己构成威胁,它要将其翦除或者边缘化,那不是一件多难的事,自由主义在2012-2015的遭遇就是一例。以当局这么强的言论审查机制,女权话语还能在网络上声势日隆,这不是什么“女性力量”和“女性觉醒”就能解释的。有的人可能会提到女权主义在某些官方文件里被认定为“境外势力”,但这和它对待女权的政策并无直接关联,还有人可能会提到被国家机器镇压的女权主义者,事实上,这些女权行动者被抓捕被判刑,大多都是因为和别的事情扯上关系(这个当然也让人愤怒),和搞女权本身关系甚微。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有一种意识形态,既没有对政权形式有特别的要求,且对体制内外的男性一视同仁,国家为什么一定要把它当成敌人呢?
我们扪心自问一下,如今墙内的传统媒体,除了国家主义的内容,与性别有关的内容是不是越来越多?这些媒体所招揽的媒体人才里,除了那种伟光正的,是不是或多或少有一些女权倾向?在受众越来越大的播客上面,主打性别议题的播客,或者节目导向以女权主义为主的播客,是不是占了相当大的比例,顶流播客如“随机波动”“不合时宜”“问题青年”等,是不是符合上面的描述?如今的“公共空间”虽然说不上遍地开花,但也算蓬勃发展,这些书店、沙龙、空间,它们的“主理人”(我一直觉得这个说法很别扭),它们所找来的嘉宾,是不是大多属于女权主义者或者女权主义的同情者?我还没有说到微博、知乎、小红书、b站那些做女权流量生意的。事实上,女权主义在媒体领域已经成为国家主义以外影响力最大的意识形态。
由于中国的国家主义在内容方面的空洞性,以及其建制派和民粹派的分裂,女权主义在培养新的追随者方面,基本上吊打国家主义。2018年年底我写那篇《从对#MeToo的三波批评看公共文化的生成》时,公共文化还有一些自由主义的底色,如今这些底色已经完全被女权主义盖过。女权主义发展之迅猛,真可谓一日千里。
从进步主义的角度看来,这真是件可喜可贺的事情,中国在政治改革方面遥遥无期,但在社会变革上却在向欧美看齐。然而事情并不是那么简单,所谓的进步主义运动,不进则退,所以女权主义必须不断地往前推进,才能保持其生命力。但国家提前为其设置好了发展的边界,如果要去冲击这个边界,那就要冒着和国家直接冲突且被政治权力连根拔起的危险。有一些遭遇铁拳的女权主义者,正是尝试冲击这个边界的人。
所以大部份女权主义者学聪明了,她们尽量不去碰触这个边界,而去抢夺其他少数派意识形态的地盘,这里面丢失阵地最多的,就是自由主义。中国的自由主义,尽管出现过主张渐进改良的一派,在90年代和2000年代甚至成为自由主义的主流,但其学说的宗旨始终与政权的性质南辕北辙,这就使得它在2010年代成为当局主要打击的对象。被权力解除武装以后,自由主义也无力在知识界和舆论场守住固有的阵地了。
另一方面,女权主义为了不因停滞而使生命力枯竭,还必须不断地保持运动,但它越来越意识到去招惹真正掌握实权的人物的危险,慢慢地,只能拿体制外的男性祭旗,用这些人的血来滋养运动,让运动保持锋利。#MeToo一开始,冲击的是建制内的大学老师,2019年,还和商界大佬和央视主持人硬刚,现在打击的主要是和女性有利益或情感纠葛的男性。#MeToo的诉求,变成了取消这些男性在社会的活动空间。就连弦子这样的#MeToo斗士,对现在的女权运动的指向都颇有微词,认为其公共性几乎消失殆尽,不再谋求改变制度,而是变成针对私人的一些报复行动。
这些年,女权主义创造了大量术语和流行词汇,不仅赋予女性与男性抗衡的强大力量,还给她们配备了可以对男性降维打击的话语武器。这些武器包括:“个人的就是政治的”、 “有毒的男性气概”、“性狩猎”、 “男性凝视”、“爹味”、“油腻中年男”、“男性说教(mansplain)”、 “女权鉴定师” 、“PUA”、“荡妇羞辱”、 “兄弟会”、“不完美受害者”、“煤气灯效应”、“服美役”、“婚驴”、“向下的自由不是自由”……
这里面有些是外国的女权主义者发明的,比如“个人的就是政治的”、“有毒的男性气质”、“男性凝视”、“荡妇羞辱”等,有些是本土的产物,比如“爹味”、“油腻中年男”、“婚驴”等。但不管是舶来的,还是自创的,这都说明了女权主义者有着比其他流派更强大的文化创造力和观念传播力。这是多少女权主义者前仆后继编造起来的智识罗网,真真正正的民间智慧,男性知识分子不服不行。
我来简单示范一下这套东西怎么用。作为一个男性,如果你啥话都不说,那你可能只是“油腻中年男”(不管你是否达到社会学意义上的中年)而已,一旦你开口说话,那“爹味”、“男性说教”就离不开你了。你对此感到不满,认为这个不是真的女权主义,那你就是“女权鉴定师”。如果你被指控性骚扰或者更严重的罪名,那你果然是具有“有毒的男性气质”。如果在这个过程中,对方不仅曝光你那些与此事无关的隐私,而且还曝光与你有联系的其他女性的隐私,对方会搬出那句女权主义的经典名言,“个人的就是政治的”。如果你尝试自辩,想要证明对方主动,那必然是“荡妇羞辱”无疑。如果对方确实曾主动,那她无非是“不完美的受害者”而已。如果有男性支持你,那就是社会上存在着一个加害者之间的“兄弟会”。当然了,她们的话也不是全部用来骂男性,如果有女性支持你,那就叫“女性也会厌女”。除此之外,她们也会骂那些对她们鼓吹的那种女权主义不够坚定的女性,比如结婚的叫“婚驴”,喜欢打扮的叫“服美役”,自愿去跳脱衣舞的,叫“向下的自由不是自由” ……
有的人可能会发现,这套逻辑里有明显的双重标准,但在“身份进步主义”的逻辑下,它们完全是可以自圆其说的。根据这一套理论,社会群体根据阶级、性别、族群、性倾向、年龄等多个维度被分成“强势群体”(powerful groups)和“弱势群体”(powerless groups),比如中产阶级相对于工人阶级是强势的,男性相对于女性是强势的,汉族相对于少数民族是强势的。这表面上好像说的是强势群体相比于弱势群体具有优势,但因为身份进步主义背后的平等主义诉求,在具体的交涉之中,弱势群体或者自认为弱势群体的人往往具有更大的话语权,他们可以声称自己受到了强势群体的压迫,或者被强势群体洗脑(所谓的“煤气灯效应”),以致产生了被操控的行为和想法;在另一些场合,身份进步主义者也会要求对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实行不一样的标准,因为两者“权力不对等”;在立场论(standpoint theory)里,弱势群体(或“被压迫群体”)的成员还享有一些认识论上的优势,即他们更能看到压迫之所在。
福柯说,话语即是权力。女性在这一套话语之下,得到极大的赋权。这种赋权一方面是心理上的:女性们被这种理论告知,她出生以来所遭受的绝大部分痛苦,要么是父权制的错,要么是周围男性的错,她只是个受害者,那她的内心可以得到极大的解放。在另一方面,这种赋权也是交往实践上的,也就是说,在掌握了这套理论的逻辑后,它实实在在地对她们有利:当她们想证明有些事情只有女性才能洞见真相,男性不行,那就搬出“立场论”,论证女性存在认识论上的优势;如果她们想证明有些事情她们没有责任,那就搬出“权力关系”和“煤气灯效应”,表明即使她们有主动地表达意愿和提出需求,那也是被操纵的;所谓的女性的“主体性”,完全是运用之妙,存乎一心。
这基本是逆向的性别主义了,但这还不算完,在中国的“激女”(激进女权)那里,男性更加完全沦为“贱民”,跟男性沾上任何关系,“沾男”,不管是结婚、恋爱、发生性关系,都是可耻的,要被开除女籍。“激女”的文化创造力比前述的一般女权主义要更加强大,而且这种文化创造力带有一点“揽炒”的意味,也让其产生莫名的吸引力。进步女权主义者表面上与“激女”保持距离,实质上已经越来越受她们影响,有的人干脆不打算跟她们区别开来,且激烈地反对与她们割席。
#MeToo内的难解之题
我不是现在才察觉到这一套话语闭环的荒谬性,但我一直抱有期望,那些我所敬重的女权主义者不要滥用它所产生的权力,事实上她们也很少这么做,但架不住这套话语很快被广大的小知识分子和投机者所掌握,因为它不仅好上手,而且很好用。
性骚扰大多发生在非公共场合,存在取证上的困难,所以较为依赖受害者的证词,但即便如此,早期的#MeToo案件,鲜有仅凭受害者单方面的证词就获得完全信任的。一般情况下,以下条件可以使得指控的可信度提高:实名指控、物证、多人指控、行动者介入。实名指控证明指控者愿意承担一定的指控成本,物证可以更为直接地证明性骚扰的存在,多人指控可以交叉验证,行动者介入便于在公开指控之前对指控的真实性、合理性、准确性进行甄别,避免贻人口实。
2018年#MeToo运动期间,赵思乐指控熊培云的案子就有不少可疑之处,但由于赵思乐本人曾经参与一些女权行动,所以相当于一身兼二任:既是指控者,又是行动者,由此获得了广泛的信任。案件的疑点,一是指控的情节,与其他#MeToo案件相比较为牵强,二是有些细节,赵思乐自己也不是特别确定,比如熊培云用书拍她的屁股。这个案子或许正是促使刘瑜写出那篇流传甚广的#MeToo批评的重要原因。
刘瑜提出质疑的时候,赵丹的回应就让人感觉草率:舆论不是司法,不需要遵循司法原则。我曾经的想法是,相信女性比男性更有智慧,相信一些女权主义领袖会逐渐在后续运动中慢慢完善#MeToo的机制,相信女性主导的运动,可以克服男性运动者所犯过的错误。然而这还是太理想化了。
这几年,#MeToo在我所在的同温层,甚至在整个少数派里面,逐渐变成一种无法质疑的政治正确。早期#MeToo案件之所以在里面能引起激烈的讨论,部分是因为少数派还抱持一定的审慎态度,然而,刘瑜的文章不仅没有带来甄别机制和纠正机制的完善,反而引起了更大的分裂,#MeToo,只剩下支持和不支持,没有中间路线。发展到后来,上述的几个提高可信度的条件渐渐被视为可有可无,一切以“受害者”的证词和主观感受为准,这就难以防止其被投机者滥用。性骚扰指控被滥用以后,大部份时候也无法实行救济,因为社群内部存在广泛的同伴压力,遭受虚假指控的人,很难有人站出来为他们说话。
我很少见到有女权主义者认真回答下面这个问题:如果一个男性被女性虚假指控了,他会怎么办?女权主义者对这个问题的回应,包括牛津大学的埃米娅·斯里尼瓦桑(Amia Sirinivasan),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可能性不是没有,但很小。有的时候他们干脆反过来指责质疑者,为什么不相信女性?
他们最早的时候给出的理由是:一个女性进行虚假指控的代价太大,所以这种可能性不大。这句话在简中网上有一个更具戏剧性的说法:“一个女生怎么会拿自己的清白开玩笑?”说这句话的女生叫小慧君,2020年,她在自己的社媒账号发布视频,声称自己及多名公司女艺人遭到老板孙灏羽的性骚扰,后来有流传出来的群聊天记录证明,这是她为了实现低成本解约而导演出来的事件。2022年7月,孙灏羽在网上发布法院的判决书,宣布诽谤罪自诉的胜诉,判决书的内容肯定了群聊天记录的真实性。2025年4月,他又发布了最新进展:小慧君在抖音和快手的千万粉丝账号被封禁,法院裁定小慧君需向他赔偿六十多万并且公开道歉。
这件事在少数派社群里没有激起什么讨论(不知道这算是选择性失明,还是精英的傲慢),但在社会层面影响巨大且深远,孙灏羽发布第一次胜诉时,连官媒人民网评都下场批判小慧君,不过越是这样,少数派就越不愿意承认判决的合法性。另一个反转的虚假指控事件,罗冠军事件,他们也是类似的态度,要么无视,要么坚决否认出现了“反转”,认为是梁颖迫于社会压力才放弃了指控。
事实上,并不只有这些不怎么关心政治的女性有可能提出虚假指控,关心政治的女性,自认为公共意识比较强的少数派女性,一样可能会提出虚假指控。和大家预想的相反,由于社会普遍存在的对女权的怀疑,普通女性的指控所遭受的审视或许还更多一点,而在少数派内部,只要被指控者是男性,无论罪名多么荒谬,证据多么匮乏,指控都很难遭到质疑。一个女性完全可以匿名进行指控,她不需要暴露自己任何私人信息,也不需要提交物证,更不需要女权行动者提前介入。即便有人不完全相信指控,也很少有人会反过来谴责指控者,正如我们前面所说,女权主义已经为她们建构了一个足够坚固的话语保护网。像小慧君案里所用到的用来证明孙灏羽清白的微信聊天记录,在少数派里根本就不可能被采信,因为“侵犯受害人隐私”(但“受害者”可以随意公开被指控者的任何隐私)。
在少数派里,只有当指控者和被指控者同时都是女性时,案情才会得到全面梳理和讨论。这就是同样发生在2020年的北美中国女权群的性骚扰指控事件。事件的两位主角是两个在北美的女留学生,在高中时曾经有过恋情,其中一方指控另一方在分手以后依然对自己实行“性骚扰”,并让她留下严重的精神创伤。这个事情当时在少数派内部也产生了巨大争议,主要是因为对峙的双方最后变成了吕频、梁小门等女权前辈和零零后的女权主义者,后者认为前者偏袒“性骚扰犯”,且没有正确地运用自己的影响力,没有意识到由于资历和地位的差距,女权前辈和年轻的女权主义者之间存在“权力关系”。
事件的过程让部分人看到,当所有涉事者都是天然的“弱势群体”成员时,指控有多么容易发生,判断是非会变得多么困难:“当讨论还在进行的时候,被指控女生B突然发表了两张和当事人A的私聊截图,对其‘性骚扰’指控进行反驳,指出当事A曾主动和她有过亲密肢体接触,两人就一些互动的细节展开争吵,群友纷纷谴责B曝光隐私的行为。”在争吵的过程中,最早的指控者又针对梁小门的女友提出“言语性骚扰”的指控,并由Philosophia(哲学社)发文,将其头像不打码进行曝光,这直接导致梁小门情绪崩溃。
这件事并没有产生记录者所期待的结果,即让女权群体对#MeToo进行深刻的反思。它所带来的效应和刘瑜的批评非常接近,无非就是让那些对#MeToo进行反思的人,那些开始怀疑#MeToo的绝对正当性的人,在女权社群里被边缘化。这就是运动所带来的逆淘汰。
除了“虚假指控”问题,“比例原则”问题也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MeToo最坚实的支持者也从未曾仔细地回应过下面这个问题,如果性骚扰真的存在,对待被指控者的惩罚,是否符合“比例原则”? 他们只是坚持认为,被指控者绝对可以得到社会的公平对待,最后对他们的实质影响几乎微不足道。
然而,就上面那几起案件中当事人的遭遇而言,很难说上述断言有什么合理根据。罗冠军丢了工作,被全网网暴,家人朋友也遭到人肉和骚扰。孙灏羽除了被网暴,公司还倒闭了,为了维权耗费了五年的时间和上百万的金钱。就少数派内部而言,如今的状况是,被指控的男性不可能为自己辩护,不管情节轻重,一律遭到取消和社会性死亡。如果他还没有销声匿迹,那后续一定有人对其进行多番羞辱,并将罪名不断升级,比如一开始被指控的是言语性骚扰,后面被羞辱时可能就变成“性侵”甚至“强奸”。至于失去收入来源和发表作品的机会,那就更是题中之义了。
值得一提的是,这几年存在重大争议的#MeToo案子,其实并不罕见,但由于#MeToo背后所承载的道义希望和女权主义日益壮大的影响力,争议在少数派内基本都被消声了。这就是#MeToo里的皇帝的新衣。大部份女权主义者不愿意承认,有些做出指控的女性,确实撒谎了。从常理来说,只要是人,就有可能会撒谎。#MeToo一出现,地球上一半的人类突然变成几乎不会撒谎的生物,这真的是咄咄怪事。
事实上,有一些在这几年持续参加#MeToo案件的女权行动者早就看出来,有些所谓的“受害者”确实在说谎,一开始她们还给“受害者”找各种理由,直到这些理由再也不能说服她们,于是黯然退出,或者忍不住说出其中的一点端倪,那篇北美中国女权群文章的作者就是其中之一:“后来我才发现,遇到这种情况的不止我一人,至少有两件经过了媒体曝光、形成广泛社会影响的案子,存在着比较严重的事实不清楚和掺水问题,但是介入的行动者却没有公开讲述,一是可能真相本来就难以定论,二是因为害怕伤害到当事人,三是(我个人体会)害怕会给反女权运动者‘递刀’或者给女权运动蒙上阴影。”
前两年,我惊讶地发现,中国#MeToo第一枪的陈小武事件中,给罗莤莤们提供法律支持的女律师万淼焱,已经被众多女权者视为“叛徒”,遭到广泛排挤。她曾在2019年被李星星找到法律援助,结果发现李星星撒了很多谎而坚决退出。在2020年4月李星星的控诉得到排山倒海般支持时,她半公开地表示鲍毓明才是受害者。在梁颖和罗冠军事件中,万律师在微信朋友圈公开提醒“我判断这是一起婚恋纠纷,其中男方的过错不见得可以用民事不法来定性,强奸是显然构不成的”。她就案件接受官方媒体的采访时说,虚假网络维权会磨损全社会对女性叙事的信任与同情,上演“狼来了”的悲剧,造成真实受害者维权的艰难。在之后的史航事件里,万淼焱律师也表示她认为史航和指控他的那些女性应该存在男女朋友关系,因此史航的性骚扰罪名不能成立。万律师并不是那种“非黑即白”的行动者,她并没有因为上述案件的存在而对MeToo全盘否定。目前中国和性别权益相关的有影响的胜诉案件,有70%都是她打赢的,包括北大包丽案、随县博爱特校校长性侵案。如今我越来越觉得,讲常识、讲证据、讲理性的风气,不应该被讲共情、讲创伤、讲姐妹情谊的风气所完全驱逐。
女权主义与男性身份问题
大约在十年前,我有一个相熟的朋友,是个男性的女权主义者,也是对我进行女权启蒙的同伴之一。有一天他对我说,他的抑郁症似乎加重了,因为他遭受许多来自女权同道的攻击。他想不明白,他孜孜不倦地在媒体上普及女权主义理论,在日常生活中也坚定地践行女权主义,他究竟做错了什么?
老实说,我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办法能开解他,但对他的精神状况,我一点也不觉得奇怪。即便女权主义存在上面我所说的那些问题,我相信还是会有源源不绝的女性去信奉它。一种学说受到信奉,大部份时候并不是因为它说得对,而是因为它对信奉者是有利的。然而女权主义很少告诉男性,女权主义可以给他们带来什么,它大部分时候说的都是,他们需要做什么?
他们需要成为一个男性女权主义者。然后呢?
成为一个男性的女权主义者有什么好处?一些女权主义者已经说过,那意味着可以远离父权制的评价系统,远离绩效主义,不需要通过自身的社会成就来评价自己。不需要通过社会成就评价自己,但却有可能通过性别来被评价。就像我们前面所说,一个女性成为女权主义者,得到的是无穷的赋权感,而一个男性成为女权主义者,得到的只有来自女权群体的不信任和无穷的自我攻击。
一个绩效主义者自我攻击,会认为自己没用,一个男性的女权主义者自我攻击,只是因为自己是个男的,因为在女权群体里普遍存在“厌男”的情绪。
有的女权主义者为此辩解说,厌男是个人性的,而厌女是制度性的,另外一些女权主义者又说,成为一个男性女权主义者,就意味着与道德焦虑共处。这完全不能证成女权群体里普遍厌男的合理性。一个人长期被自己信任和认同的群体所厌恶,必然会给其带来巨大的精神压力,这种精神压力走到极端,就会像本节开头的那个朋友那样,演变成抑郁症,因为抑郁本身就和自我评价低有密切的关系。成为一个男性的女权主义者,就为了得到道德焦虑和抑郁吗?
其实一个人要完全超脱社会成就来评价自己是不太可能的,无非就是从物质上的社会成就,转移到另一种社会成就而已,比如某个精神性的事业,或者自身某种修养的提高。只要存在评估的可能性,人与人之间就会存在攀比,成为一个女权主义者并不能解决这个问题,到时你可能会和其他人比较谁做的家务比较多,谁对自己的男性同胞表现得更加厌恶,这又进一步加剧了社群里原本就严重的厌男情绪。
有的人也许会说,这是为了实现更高的人格整全(integrity)所必须付出的代价,也就是所谓的“道德成本”。然而在我看来,这根本就不是“道德成本”可以解释的。当我们谈到“道德成本”,我们一般指的是,一个人为了履行某种道德义务,要牺牲自己的某些利益,承担某些风险,或放弃另外一些义务。但主体之所以如此选择,是因为这些所谓的“成本”,没有那项道德义务及其背后的人格完整那么重要,而得到自己信任和认同的群体的肯定,本来就是人格整全的必要条件(否则就是精神分裂了)。一个人去履行道德义务,放弃了一些其他方面的利益,但收获了他所信任和认同的群体的肯定,因此他的人格整全又更加坚实了,这才是健康的。一个人去履行某种道德义务,却遭到他所信任和认同的群体的攻击,这并不会让他人格整全,而只会让他精神分裂。
这种普遍的厌男氛围只会导致两个结果,一是女权社群的形象逐渐变得负面,旁观者对女权社群的观感变得更加糟糕,二是上一节所说的逆淘汰,不堪其扰的男性女权主义者逐渐退出女权社群,在这样的氛围下还能留下来的人里,出现投机者的概率大幅上升。由此,女权社群里对男性的怀疑只会不断加重,这便造成了另一种恶性循环。
女权主义者厌男,是因为她们认定男性身上存在着“有毒的男性气质”(toxic masculinity),但这个概念本身有一定的问题,在它所含括的特质里面,有一部分并不是真的“有毒”,更不是男性的专属,这些特质包括有野心,过度自信,争强好胜、进攻性强……这些特质是对社会竞争有利的品质,而且在越来越多的女性身上都出现了,女权主义者对此是相当欢迎,但为什么对男性就采取另一种标准呢?
这就涉及到另一个问题:对于社会竞争中的男性失败者,女权主义其实也提供不了什么解决方案。
比如说,对于那些男性Incel(非自愿单身者),女权主义者其实没什么耐性,她们只会不断地重复,你们的敌人是这套评价系统,不是女权主义。这些Incel大多容貌不佳,而各种倡导平等的理论对于容貌不佳者关注甚少。进步主义高谈阔论权力关系,但从来不曾说过容貌之间的差距也可以产生权力关系,只是无比政治正确地强调每一个人的长相都有其可爱之处。这些正确的废话并不能缓和男性Incel的焦虑,当然女权主义者也不觉得他们的焦虑很重要,如果他们对女性进行犯罪,那就把他们抓起来好了。
同样的容貌焦虑和自卑,男性和女性在女权主义者那里会得到完全不同的反应。如果是男性有容貌焦虑和自卑,女权主义者会说这是“有毒的男性气质”的一部份,你们有这样的感觉说明你们思想还是有问题;如果是女性有容貌焦虑和自卑,女权主义者会说这是社会化的产物,责任在社会而不是女性个人。
最重要的是,有许多自称女权的女性对男性的物质条件(作为社会竞争的结果)其实是相当在乎的,只是她们会以另外的理由提出来。她们宣称,如果男性的经济状况出现问题,会影响甚至伤害到作为女性的伴侣,因此,男性有义务保持良好的经济状况。 我听过有认识的女权主义者如此辩护道:他们都享受到那么多性别红利了,怎么还能混得那么差?
将混得好不好也作为评价男性女权主义者的一个标准,不仅是女权主义的自我挫败,而且还是一种势利眼,对于有些人来说,女权主义只是更方便她们表达势利眼而已。我认识另一个男性女权主义者,他在几乎所有方面都可以说将性别平等践行到极致,带孩子、做家务、给孩子冠妻姓、配合妻子前程的任何安排,在这个基础上也没有荒废自己的事业。由于他太太在学术路途上要比他顺利,而他在媒体上的发表比在学术上的发表要多得多,有一些女权主义者在背后揶揄他靠太太的关系才能留在学术界,并且称他为吃性别红利的“女权梁启超”。
从理性选择理论的角度,做一个男性的女权主义者基本没什么好处,既被其他男性嫌弃,又被女权社群怀疑,伤害自己的人格整全,还容易得抑郁症和精神分裂。如果一个男性能持久地成为女权主义者,那要么是他身边有一个相当良性的女权社群,可以给他带来充分的社会支持(social support),要么是她在女权事业以外另有所图,男性女权主义的标签能够产生某种便利。
有的女权主义者认为男性这样的戴罪之身,居然敢开口问女权主义可以给自己什么,简直岂有此理。然而对于任何一种规范性理论来说,论证遵循该理论的动机何以具有普遍性,是一个再正常不过的问题。难道真的要这样证明:因为女权主义是正义的,而一个合理的人有依照正义去行动的动机,所以一个合理的人有动机遵照女权主义去行事。上野千鹤子在和冯媛的对谈里说,一个男性应该做一个女权主义者,不然就变成性别歧视主义者了,背后似乎预设的就是这样的一套推理。 且不说一般人在不在乎正义,万一女权主义并不能代表正义呢?
由于女权主义的流行,男性认可自己的男性身份变成一件不太光彩的事,其中一部份人选择自我认同为跨性别女性,但这并不能从根本解决问题,更不要在中国的激女里普遍存在着仇视MTF(男转女)的情绪。如果一种学说,它的目的是让人类中固定的一部份群体,心灵永远遭受折磨,以作为赎罪,以实现另一部份群体的“解放”,那这种学说又谈何公平正义?
女权的民粹化和年轻群体的保守化
除了所谓的“国男”,女权主义在网上最常遭到民粹群体的攻击,因为后者将其视为一种外来的意识形态(“白左”,也就是身份进步主义),有时甚至被与“境外势力”挂钩。李思磐、大兔、肖美丽等知名女权主义者,都有被民粹盯上,遭受网暴的经历。
按理来说,女权主义者遭遇过网暴,应该深知其危害。然而,随着女权在简中网络的发展,有些事情也出乎2010年代的女权行动者的预料。在微博等平台上,由于女性用户的高速增长,女权变成了一种流量密码,大量迎合女性心理、盯紧女性钱包的内容博主层出不穷,不仅转移了社会的真正矛盾,也对一些弱势群体如“婚女”和底层男性十分不友好。 歪脑也有关于“激进女权”和“粉红女权”的报道,她们有下面的共同点:反婚反育,喜欢挂“国蝻”,讨厌“婚驴”、“平权仙子”和学院派女权,但避免和极权国家发生直接冲突。 相比之下,进步女权主义,虽然更接近被嫌弃的学院派女权,但逐渐也受到前两者的影响。这表现在,她们对于女权的纯洁性的要求越来越高,她们也越来越认可,用网暴来惩戒自己厌恶的对象。
女权对自己内部成员的不断“提纯”,跟民粹在人民内部进行“提纯”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也是女权民粹化的一个表征。民粹头子如子午侠士等人,认为胡锡进这样的建制派不属于“人民”的一份子,而是潜在的公知。尽管存在着一些呼吁女权内部保持“多元共存”的声音,但整体上发展的趋势是,女权内部对于异端的容忍度已经越来越低。正统的教条既包括反对代孕、反对擦边这样具体的禁忌,也有“向下的自由不是自由”这种比较含糊的论断。韩国女团Blackpink的成员Lisa,因为参加疯马秀,被列为“向下的自由不是自由”的反面教材。90后导演邵艺辉,虽然因女权电影《好东西》而广受女权内部的好评,但同样因为给替吴柳芳发声的微博点赞,而被开除女权籍,原因是在她们看来,吴柳芳就是一个“擦边女”。
至于网暴,还是用现成的例子。在北美中国女权群事件中,被指控者、吕频、梁小门及其女友,都在不同程度遭受了网暴。在与吕频交涉无果后,有指控者的朋友与微博女权博主梁钰取得联系,梁钰很快在微博上以猎奇的叙述方式发了出来:“吕有好几个群,中间进去一个强奸犯,群里好多受害者,大撕要求吕把人踢出去,吕不愿意,还支持强奸犯,然后大家纷纷退群。然后大家新拉了群,吕还加进去,结果被人踢了。她现在又想搞一个新的群,还要实名……”没多久,Philosophia在自己各个平台的账号上发表了《针对北美中国女权群事件的澄清》,直指吕频和梁小门“刻意回避与推卸群管理责任”,“选择性无视性骚扰者”,“纵容其他群成员进一步侮辱、消费受害者创伤”,并且“通过自身在女权圈的地位来打压批评其行为的群友”。此外,文章新增了指控者指控梁小门的女友言语“性骚扰”的内容,并且头像未打码。
网暴并不仅仅体现为排山倒海、气势汹汹的破口大骂和阴阳怪气,而且也体现为一些语气并不激烈,但却暗含诽谤污蔑的传播和评论,如上面梁钰的那个微博,“性骚扰”的罪名尚未成立,被指控者一下就被升级为“强奸犯”。网暴还可以体现为以伸张正义为名,侵犯隐私为实的行为,如Philosophia将梁小门女友的头像未打码就进行传播。
这当然不是孤例。且不说我自己的例子,我认识多位女权主义者,都有被女权社群网暴的经历,但她们都“识大体”,不愿公开发表任何怨言。网暴的对象有时还可以是逝者,比如已故学者徐晓宏,因为妻子在祭文里提到他在家庭共同事务方面承担较少,在微博、豆瓣、微信公号上被批了几天几夜,后来连为他澄清的妻子都挨了一些骂。
有些女权主义者矢口否认她们曾对任何人进行过“网络审判”,也否认自己和动辄网暴他人的民粹有任何相似之处,因为民粹是受到政权操弄的暴行,而自己则是实施正义的主体性行为。对此我早有预判:这几年,我一直在论证民粹有“主体性”,就因为我早就看出一部份女权和民粹在本质上是同构的,但前者铁定不会承认,所以提前准备好了理论子弹。
事实上,这些人跟民粹主义者真的有很大的区别吗?两者用的手段都是在各大平台进行刷屏式谩骂、侮辱、造谣、开盒,捏造各种罪名(一边是“煽动颠覆罪”,另一边是“强奸罪”)让铁拳得以下场,目的就是将被网暴者彻底毁掉,无非就是有些民粹骂得脏,但女权骂得脏的也不是没有,而且还杀人诛心。两者的心态也没有太大差别,小粉红同样也是为了自诩的正义去对他人施暴,他们施暴的时候也觉得对方该死。作为一个被两批人都网暴过的,我可以很负责任地说,我觉得女权的杀伤力不遑多让。
民粹进行网暴的时候,就是想尽可能对一个人的生活造成实质性的伤害,但他们并不想要那个人认错,而且也不相信他会认错。但女权主义者不是这样,她们一方面对人造成实质性的伤害,但另一方面,她们还要占领道德上的制高点,宣布这都是对方罪有应得,就这一点来说,她们和她们所厌恶的传统儒家知识分子并无不同。不仅如此,她们还要那人真心诚意地认错,要他一遍一遍地做检讨,要改造他的思想,成为“新造的人”。 我以前看杨奎松写的《忍不住的关怀》,看到里面的知识分子在学生和群众面前做自我检讨,把自己能挖的思想根源都挖了个遍,心中不是滋味,我心想新时代的意识形态恐怕没有这样的威力,最多就是夹边沟,没想到有一天我是在进步主义阵营被要求做自我检讨。
这里面最让人不舒服的,不是她们那种得理不饶人的态度,而是她们认为她们的“理”是自明的,是一种“基本常识”。实际上,进步女权主义背后的理论基础,如自由女权主义、激进女权主义、交叉性女权主义、酷儿理论等,也不过是西方这几十年才发展起来的,近十年才传到国内,最早只流行于学院派女权和有文科留学背景的人群之中。即便这一套理念在近年多以星火燎原之势得以传播,但它对于大部分知识背景迥异的人来说,远不是一种“共同的底线”。毋宁说,进步女权将自身伪装成共同底线的样子而无人敢点破,恰好是其文化霸权的一种表现。
女权主义者获得她们日思夜想的“权力”,但也终于活成了敌人的样子。进步主义者经常喊“启蒙”,笃定地认为右翼那边的观念是错误的,但如果拥有了所谓“正确”观念的进步主义者,做出来的事情也不过如此,那确实让人失望至极。
女权主义“得志便猖狂”,是一种对自身正当性的挥霍,结果就是将同情者、同路人逐一赶跑,最终被保守势力全面扑灭。你和你的敌人变得越来越像,你的敌人也会越来越多。
她们可能会说,那种不能往好的方面看的同情者和同路人,本质上也是男性沙文主义者,不要也罢。然而如今全球右转的趋势已经相当明显,即便在中国的年轻一代里,也很难断定他们会越来越认可女权,以这个国家的年轻人的观念可塑性,目前性别平等所取得的成就是相当脆弱的。君不见,在中国的互联网上,已经兴起了“男性去责任化”运动,这个可比小圈子的“男性现代化”要有影响得多。 在出身中产以上家庭的男性青少年里,“白左”和“女权”已经成为绝对的贬义词,这可不是国家操纵舆论的结果,而是由罗冠军事件和小慧君事件等造成的男性心态反弹。在身份进步主义者看来,女权的网暴和极端行为只是对累积数千年的性别压迫的激烈反抗,但在普通人和一部分同情者看来,这里面的不合理和不正义是显而易见的。如果补偿正义是以在日常生活中惯性采取双重标准,放纵弱势群体的暴力为主要表现,那它带来的,可能是双方的怨恨和对立在冲突中的不断升级。
结语
结尾我还是要强调一遍,我这篇文章并不针对所有的女权主义,毕竟女权主义内部也有很多流派,有些逻辑甚至是互相冲突的(比如生理决定论的激进女权主义和以社会化为批判核心的女权主义,比如性解放女权主义与反色情的女权主义),我针对的是简中那些以“身份政治”作为政治的核心形式,以权力关系学说为理论根据的进步女权主义。至于它的理论来源,逻辑形态,话语的构成,实践的形式,信奉的人群,我在文章中已经有仔细论述。
在2018-2019年,我接触过一些女权行动者,即便如今我对她们信奉的理念充满怀疑,但她们的人格依然让我敬佩,这也是我当年愿意参与#MeToo案件的重要原因。在这几年,我也认识许多男性的女权主义者,应该说,大部分都不是机会主义者。虽然我知道,这些以前的朋友为了证明自己对女权主义的忠诚,不得不参与对我的攻击。
有些人会或真诚或挑衅地问我,那我现在是完全认为女权主义一无可取,还是认同某种别的形态的女权主义?我现在也不妨直言,我认为那种以补偿正义为基石的女权主义,在中国既不可欲,也不可取。它之所以不可欲,是因为它将导致相当部分男性的人格整全遭到严重损害,无法与其男性身份和谐共存;它之所以不可取,是因为它将激起另一部分男性的怨恨心理,而这似乎难以依靠政治强力和社会教育得以消除。如果说有哪种女权主义依然可能?那就是被激进女权视为大毒草的“平权主义”,由李银河所倡导的那种版本的女权主义。
中国在1949-1976年,实行的同样是作为补偿正义的阶级政治,后面的结果,少数派应该不会感到陌生。这里面当然有统治者玩弄权力的成分,但那些统治者是什么人?不就是小知识分子吗?那些整人运动的参与者,难道不认为自己所做的是正义的吗?他们不真心认定那些被批斗、被游街、被送夹边沟的人是罪有应得吗?
如今我越来越认为施特劳斯在某些方面是对的:抽象的哲学理论不应该被轻易应用于现实,尤其是当它们的真理性还极其不明朗的时候。知识分子不应该沉迷于以知识改造世界的雄心壮志。当一群小知识分子迫不及待要将学院里、书斋里半生不熟的东西推广到整个社会,危险已经出现了。当某一种哲学理论将自己打扮成真理的模样,要求人们在其面前俯首称臣,并不惜以武力、群体性暴力、道德绑架、改造思想的方式来推行,那真真切切是人类的灾难了。这样的理论,又岂止马克思主义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