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原文刊發於《思想》51期。經作者授權,轉發於書評《思想》專區。
陸符嘉 | 關於目前以阿衝突(阿克薩洪水行動)的基本認知(第一部分)
陸符嘉 | 關於目前以阿衝突(阿克薩洪水行動)的基本認知(第二部分)
2023年10月7日,伊斯蘭抵抗運動(哈馬斯)對加薩周邊地區發動了血腥恐怖攻擊(「阿克薩洪水行動」),約1,400名以色列人死亡,從而引發了新一輪以阿衝突,【1】 繼之而來的是以色列政府在將被稱為「地球上最大的露天監獄」【2】 的加薩地區變成世界上「最大的墳場」的叫囂下,對加薩發動的無差別轟炸和地面進攻。一時之間,即便俄羅斯與美國及北約在烏克蘭反攻中的較量仍在鏖戰之中,全世界的注意力都被這一輪以阿衝突的慘烈程度所吸引(截至11月22日,以阿衝突已經導致近1.6萬人死亡,其中加薩的死亡人數達到了驚人的14,532人,包括超過6,000名兒童、超過4,000婦女、205名醫務人員、64名記者)。目睹這種慘絕人寰的發展,不僅以美國為首的少數西方國家,跟包括「全球南方」(Global South)和絕大多數穆斯林國家在內的世界其它國家之間,產生了尖銳的立場對立,輿論界似乎也已經陷入了「選邊站」的混戰。和平的再造恐需假以時日,直到以色列和哈馬斯及直接或間接捲入戰事的各方,借血與火和巨大的生命財產損失作為恢復理性、消除對立的清醒劑方有可能。輿論上的尖銳對立只是無煙的戰爭,但如何擺脫偏見,以理性和良知為出發點認知這場衝突,是對人類智力的重大考驗,幾乎可以認定形成普遍共識的可能性為零。故本文的目的,只是尋求對以阿衝突合理認知的出發點和某些重要的區分,同時理解以阿衝突中以某些基本的事件為基礎的歷史邏輯。
兩個基本認知
任何具有良知和理性的人,都不會認同哈馬斯在2023年10月7日對加薩周邊地區採取的血腥恐怖襲擊。但沒有公開譴責這一行徑,不等於認同或支持哈馬斯。沒有公開譴責的原因比較複雜,其中不乏對巴勒斯坦人這些年來飽受以色列的國家恐怖主義之苦與政治經濟被剝奪的同情,以及對以色列在哈馬斯攻擊後採取的毫無節制的血腥報復的強烈不滿。
鑒於10月7日的攻擊,將哈馬斯與巴勒斯坦做一個區分有實際的意義。同樣,將以色列和猶太人做一區隔也有必要。【3】 否則,人們的認知容易誤入西方國家——特別是美國雙重標準的陷阱。【4】 更重要的是,以無差別的殺戮應對血腥的恐怖攻擊,無助於從根本上解決以阿之間的積怨,只會讓衝突和平民生命財產的損失無休止地延續下去,但卻不可能解決以色列人和巴勒斯坦人如何在同一個星球上和平地共存的現實問題。
哈馬斯生來就是恐怖主義者嗎?
哈馬斯發動的濫殺無辜的攻擊固然罪無可赦,但以色列安全官員所言的「根除哈馬斯」(Unroot Hamas)應被視為一種喪心病狂的政治語言,其荒謬和非理性是顯而易見的。對此可以從概念和事實背後的邏輯等方面看。
首先,如果說「根除哈馬斯」的做法有什麼正當性與合理性的話,那無異於說哈馬斯是天生的恐怖主義者。但這種認知有任何理性與事實基礎嗎?哈馬斯(Hamas)的全名是伊斯蘭抵抗運動(the Islamic Resistance Movement)。世界上還沒有任何軍事或政治強權,可以通過消滅肉體來根除一個運動。【5】【6】
其次,世界上只有美國和西方少數國家將哈馬斯定義為恐怖組織。僅就哈馬斯的某些行為而言,這樣定義似乎不無道理。但美國政府對被聯合國譴責的某些國家近似納粹的瘋狂行為置若罔聞,卻將某些被認為對自己懷有敵意的組織的行為定義為恐怖主義襲擊,不也是司空見慣的嗎?【7】 事實上。哈馬斯作為一個組織的產生與存在,以及其行為軌跡的變化,並非一成不變。哈馬斯建立於1987年,其創始人是穆斯林兄弟會的謝赫.穆罕默德.亞辛,因此被視為穆斯林兄弟會的分支。【8】 作為一個宗教性的政治組織,哈馬斯最初的宗旨是:解放以色列占領下的巴勒斯坦,在包含今日以色列、約旦河西岸和加薩地帶的這一地區建立一個伊斯蘭國家。根據台灣學者邱世卿,【9】 亞辛與以色列的軍情機構摩薩德之間有著某種密切聯繫,而以色列最初對哈馬斯的態度並非是反對,而是希望通過亞辛使哈馬斯成為一個與巴勒斯坦解放組織(法塔赫)抗衡的政治組織。【10】 哈馬斯最初也沒有否認以色列的存在,只是希望以1967年的邊界建立一個以東耶路撒冷為首都的獨立巴勒斯坦國。然而,以巴衝突的加劇和以色列對巴勒斯坦抵抗運動的強硬政策,導致了事與願違的發展。值得一提的有兩個關鍵性事件。一是2014年6月發生的以巴衝突造成加薩地區大量平民死傷,引發國際的關注。這一事件導致哈馬斯政治局副主席穆薩.穆罕默德.阿布.瑪律祖克宣稱「哈馬斯將不承認以色列……這是不可逾越的紅線」。另一個是2017年10月12日巴勒斯坦民族解放運動(法塔赫)與哈馬斯在埃及開羅達成和解協定。顯然,這些發展都不是以色列希望看到的。不過這些發展尚不足以說明哈馬斯發動恐怖攻擊的行為邏輯,更不能作為將哈馬斯作為恐怖主義組織的證據。
第三,哈馬斯為什麼會在10月7日發動血腥的恐怖攻擊?它這樣做有著什麼樣的動機和目的?其社會基礎(或者說能力)又在何處?對這些問題的回答,對於從根本上理解哈馬斯發動的血腥恐怖襲擊至關重要,也是能否及如何將哈馬斯定義為恐怖主義組織的重要論證,但卻被以色列和美國的某些政客以及掌握著話語權的西方主流媒體別有用心地忽略。其目的難道不是在為以色列所進行的國家恐怖主義報復行動做掩飾嗎?
最後,如果說以上分析旨在說明,美國及少數西方國家將哈馬斯定義為恐怖主義組織缺乏正當性,以及以色列聲稱「根除哈馬斯」的荒謬性,那麼這並非是在否定10月7日哈馬斯發動的是血腥的恐怖攻擊。但同時也不等於說明了這一血腥恐怖攻擊發生的原委。而認清後者,對於消除產生恐怖主義的根源和溫床是必不可少的。
搜尋與理解哈馬斯「阿克薩洪水行動」相關的歷史軌跡
哈馬斯發動的「阿克薩洪水行動」,【11】 或許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造成猶太人死傷人數最多的恐怖襲擊。 【12】為了清晰且客觀地呈現這一悲劇事件的直接原委,有必要在這裡從分析的角度做若干概念上的區分。其一是將歷史上的猶太人和今天的以色列做一區分;其二是在猶太人與巴勒斯坦人(猶太教與穆斯林)之間的歷史衝突與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的以阿衝突做一個區隔;其三是在自1948年以色列建國以來的以阿衝突與這一次哈馬斯對以色列發動的「阿克薩洪水行動」的恐怖攻擊做一個區隔。需要說明,這樣做並非是割斷歷史與今天發生的事件之間的聯繫,而是藉此理清這些概念內涵的同異,從而對掌握話語權的西方主流媒體所宣傳的「阿克薩洪水行動」發生的真正邏輯,有更準確的理解。
無庸諱言,歷史是連續的。且歷史似乎已經顯示,猶太人不僅是一個優秀的民族,而且是一個命運多舛的民族。也正因為此,歷史上的猶太民族所面臨的生存環境與挑戰與今天不盡相同。
由於宗教,文化乃至民族的特性,歷史上的猶太民族和猶太教的確與其它民族和宗教特別是基督教——之間,圍繞著宗教信仰及土地等問題發生過諸多衝突,其結果是猶太民族在反抗羅馬人殘暴統治的起義失敗後,被迫經歷了近1800年的顛沛流離,直到20世紀中期。在此期間,猶太民族多次因為宗教信仰不同而遭受奴役和殺戮 ──在11世紀的十字軍東征時這種殺戮曾達到高峰。猶太人的歷史告訴我們,無論是羅馬人的征服還是十字軍東征,猶太人都曾經在是否皈依基督教的選擇上,面臨與漢族在滿族入主中原時經歷的「留髮不留頭,留頭不留髮」類似的生死抉擇。 【13】而這正是猶太人被迫選擇流散的重要原因。
進一步說,由於宗教信仰上的衝突,歐洲居統治地位的基督教對猶太人及猶太教的詆毀與迫害,遠遠超出了軍事征服和政治剝奪,擴展到經濟、社會、思想和文化生活的方方面面。譬如,其在經商方面展現的才能每每被指責為「猶太人是經濟的攫取者」,「猶太人是無生產能力的寄生蟲」。【14】 在對猶太人歧視和進行各種無端攻擊的人中,也不乏宗教改革人士和公認的啟蒙思想家,其中包括被認為是現代德意志民族之父的馬丁.路德,法國「百科全書派」的代表人物伏爾泰和霍爾巴赫等人。社會輿論中反猶太人的明槍暗箭亦無處不在,甚至出現在文學作品中。【15】 法國存在主義大師薩特曾在他的〈反猶太者的畫像〉中對反猶主義做了無情的揭露。他指出,在西方反猶主義者的眼中,猶太人
……是根本壞的,他的長處,假如有,也因為是他的長處而變為短處。他的手所完成的工作必然帶有他的汙跡:如果他造橋,這橋就是壞的,因為它從頭到尾每一寸都是猶太的,猶太人和基督徒所作的同樣的事情,無論如何絕不相同。猶太人使得他觸摸過的每一種東西都成為可惡的東西。德國人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禁止猶太人到游泳池:對他們來講,一個猶太人身體投入水中就會把水根本弄髒。正確地說,猶太人因為他們的呼吸而汙污染了空氣。【16】
這並非危言聳聽,猶太人似乎成了世界上的萬惡之源。
正是在這樣的歷史延續下,猶太人迎來了其在近代史上最為慘烈的災難。納粹德國在1941-1945年期間屠殺了600萬猶太人,其中包括150萬兒童。不過,今天至少有一部分人──尤其是政客──十分願意「忘記」的是,納粹法西斯並不是這場浩劫的唯一的罪魁禍首。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戰開始之前,排猶運動在歐洲許多國家已成尾大不掉之勢。在俄羅斯,猶太人從來就沒有獲得過公民權,而且法律還特別對猶太人的居住、經濟發展和婚姻嚴加限制。19世紀80年代,1903-1909年,1917-1921年,俄國還分別發生了三次大規模有組織、有計畫的對猶太人實行集體屠殺的惡性事件,致使在俄國和後來的蘇聯有成千上萬的猶太人遭屠殺和被驅逐。【17】 類似的反猶事件在匈牙利、波蘭、羅馬尼亞、保加利亞等東歐國家也多有發生。猶太人被看成一切社會弊端最合適的替罪羊,無論出現什麼不測事件,首當其衝的總是猶太人。即便是在以「自由,平等,博愛」的理想而自豪且首先給予猶太人平等公民權的法國,1894年發生的「德雷福斯事件」 【18】也迅速延伸為一場高呼「殺死猶太人!打倒猶太人!」的反猶政治運動。
持平而論,也正是在這樣的氛圍下,納粹德國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戰開始之前就有恃無恐地開始了對猶太人的迫害、剝奪和驅逐,【19】更在戰爭開始後肆無忌憚地舉起了對猶太人的屠刀。如果藉此指控歐洲一些國家是納粹德國殺戮猶太人的共犯或許有些言過其實,但如果說這些國家的反猶主義運動為納粹的反猶暴行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則並非毫無道理。
從這個意義上說,回顧歷史上發生在猶太民族與基督教、穆斯林等宗教之間圍繞土地歸屬和宗教信仰上的衝突,對於理解今天猶太人為其生存權所作的努力(有別於猶太復國主義)和以阿衝突不無裨益。但若將歷史上的這些衝突用來對由於「阿克薩洪水行動」引發的新一輪的以阿衝突進行判斷,就有些隔靴搔癢,不得要領了。【20】 畢竟猶太民族和猶太教在歷史上與基督教國家在民族和宗教問題上的恩恩怨怨,在1947年聯合國大會通過的巴勒斯坦託管地分割方案(181號決議)中得到了一次清算。只不過這次清算既談不上徹底,更不能說是公正的,而且其產生的後果不僅不是問題的解決,還引發了新的且更為嚴重的猶太民族與穆斯林之間在國家和民族和諧方面的激烈衝突。在說明這一問題之前,作為對照,我們還需要一個扼要的有關猶太民族與穆斯林關係的歷史注釋。
眾所周知,基督教、猶太教和伊斯蘭教是同宗同源的三大宗教,由於三大宗教皆遵奉亞伯拉罕,這三大宗教又被稱之為亞伯拉罕一神諸教。這裡需要指出的是,儘管穆斯林教與猶太教之間也存在著信仰上的差異和矛盾,但在歷史上兩教之間的關係要比基督教與猶太教的關係融洽的多。西元7世紀到8世紀初,阿拉伯人建立了橫跨西亞、北非與西班牙的大帝國,那些流散於阿拉伯半島、巴比倫與波斯等地的猶太人就處於阿拉伯帝國的統治下。雖然阿拉伯帝國也曾制定和實施了一些限制非穆斯林的法令,但對猶太人採取了比較寬容的政策,允許猶太人在服從伊斯蘭教統治的前提下信仰自己的宗教,保持猶太人的風俗習慣等。【21】 誠然,這並不表示歷史上穆斯林教和猶太教之間從不曾發生過衝突,但這段歷史至少可以說明兩點。首先,宗教信仰的差異並非必然導致不同宗教永遠處於血與火的緊張關係中,在宗教寬容的基礎上和睦相處並非完全不可能。其次,今天的「阿克薩洪水行動」是以阿關係尖銳對立發展到極致的集中表現,但它與穆斯林和猶太教在歷史上的關係並沒有必然聯繫,甚至可以說,「阿克薩洪水行動」是對歷史的反諷。
對於今天以阿衝突的理解應該從兩個並行不悖、緊密相連的方面尋找答案,其一是無視甚至往往粗暴踐踏巴勒斯坦民族生存權的猶太復國主義的產生與發展;其二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後國際政治版圖的變化,老牌殖民主義的衰敗,民族自決與獨立的浪潮在戰後的崛起,以及新的地緣政治利益框架的形成。正是由於這些因素的存在,人們應該警惕,不要把歷史上飽受宗教和種族迫害的猶太民族為獲得民族生存權的努力,與猶太復國主義(錫安主義)完全混為一談。儘管二者無論在概念上還是在實踐中,都有著互相關聯的發展過程和密不可分的內在聯繫。
在以阿衝突的複雜現實中,對猶太民族為爭取生存權的努力和猶太復國主義的行徑之間加以區分並不容易。如果捨此無法使人們在認知上站在同一基礎之上,或許我們可以這樣說,猶太民族乃至任何民族為其生存權的努力都具有無可非議的正當性,這種努力包括兩個方面,獲得其他民族對本民族生存權的承認與尊重,同時以同樣的承認與尊重作為對其他民族生存權的回報,一種交互的關係(reciprocal relations)。猶太復國主義的核心則是基於歷史上在巴勒斯坦曾經存在過兩個猶太人國家——以色列國和猶太國——的認知,在巴勒斯坦重建猶太人的民族國家,以結束猶太人長達1800年飽受流散和迫害的命運。猶太復國主義當然有著爭取民族生存權的動機,並且認定建立猶太民族國家是實現這一目標的唯一途徑,但猶太復國主義並不必然將民族生存權的相互依賴性納入考量,甚至在為猶太人爭取生存權的過程中,往往將猶太人過去曾經蒙受的迫害和不公正待遇,強加在與其生存權有著利害相關的巴勒斯坦人頭上。進一步說,猶太復國主義在現實國際政治中從未擺脫大國地緣政治博弈的陷阱。1917年出爐的《貝爾福宣言》和1947年聯合國181號決議是這方面的兩個明顯例證。前者對於猶太復國主義的發展有著不可低估的作用,後者表明大國對地緣政治利益的追逐,最初如何利用複雜錯綜的形勢與猶太復國主義合流,從而促成了曠日持久的以阿衝突。
《貝爾福宣言》
如果把錫安主義創建人的希歐多爾.赫茨爾(Theodor Herzl)在1896年出版的《猶太國》作為猶太復國主義訴求確立的標誌,那麼1917年出爐的《貝爾福宣言》就是猶太復國主義最初付諸實踐的一個重要里程碑。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為猶太民族爭取生存權的努力與猶太復國主義的合流,二者後來的分道揚鑣,以及今天以阿衝突的根源,都可以追溯到這份僅僅只有125個英文單詞的歷史文件。
《貝爾福宣言》原本只是英國外交大臣亞瑟.貝爾福於1917年11月2日致英國猶太人領袖羅斯柴爾德的傳人沃爾特.羅斯柴爾德的一封信。因其所涉內容被認為是西方主要國家正式支持猶太人回歸巴勒斯坦的第一個官方檔,得名《貝爾福宣言》。這份檔中只有下面一段文字有實質意義:
His Majesty’s Government view with favour the establishment in Palestine of a national home for the Jewish people, and will use their best endeavours to facilitate the achievement of this object, it being clearly understood that nothing shall be done which may prejudice the civil and religious rights of existing non-Jewish communities in Palestine, or the rights and political status enjoyed by Jews in any other country.【22】
這段文字大致表達了兩層意思。其一,英國政府(國王陛下)贊成在巴勒斯坦為猶太人建立一個「民族家園」,並將盡全力實現這一目標。注意,這裡的客體並非「a nation-state」(民族國家),而是「民族家園」;後者並非是國際法規範內的表述。這樣的表述,難道是英國政府在是否建立一個猶太民族國家的問題上故意含混不清嗎?【23】 其後英國政府曾就此澄清,「在巴勒斯坦」建立猶太人的「民族家園」——無論這個家園是否等於民族國家——的意涵是表明這個「家園」不會覆蓋整個巴勒斯坦,換言之,猶太人的「民族家園」只能是巴勒斯坦的一部分。故其二,必須明確,在實現這一目標的過程中,不得有任何傷及巴勒斯坦現有的非猶太人社區的公民和宗教權利的行為,或傷及猶太人在其它國家所享有的權利和政治地位的做法。
持平而論,《貝爾福宣言》並不是一個去殖民主義的宣言,它不過是當時某些對猶太復國主義者抱有某種同情的英國政客的一些並不成熟的想法, 【24】或許可以說,「言簡」但絕對談不上「意賅」。因為這個宣言並沒有解決問題的具體方案,更不曾設想它在現實世界中可能引發的各種矛盾。人們可能由於這是「第一個」這樣的文件,而對它有一定期待。但這種「期待」被後來的事實證明有點過於奢侈。儘管如此,毫無疑問,《貝爾福宣言》對於錫安主義者來說是令人鼓舞的,英裔猶太人、猶太復國主義領袖、作家和記者伊斯雷爾.科恩(Israel Cohen)認為:貝爾福宣言具有無可挑戰的不朽地位,……貝爾福宣言為猶太人的歷史展開了一個新紀元。【25】 但這並非意味著沒有不同的看法。同樣是猶太人的匈牙利裔英國作家亞瑟.庫斯特勒在提及《貝爾福宣言》時就直言不諱地指出,它是「一個國家正式地向第二個國家許願第三個國家的土地」。 【26】不過,無論猶太人對於《貝爾福宣言》有何不同觀點,他們的看法和做法不至於讓該宣言成為今天以阿衝突的唯一原因或者主要原因。更應該受到譴責的是杜撰和利用這一宣言的西方主要國家的動機和具體作為。
猶太民族為其生存權而進行的長達數百年的抗爭固然對英國外交大臣有影響力,但《貝爾福宣言》背後更多的卻是英國政府出於英國自身利益的考量。就英國而言,《貝爾福宣言》有著多重目的:首先,正當第一次世界大戰協約國與同盟國鏖戰之際,《宣言》旨在促使世界範圍內的猶太人從經濟上支持以英國為首的協約國一方;其次,遏制同盟國的德國爭取錫安主義幫助的企圖;第三,鑒於俄國爆發了十月革命,抑制猶太人占很大比例的俄國布爾什維克單獨與德國媾和,同時也離間同盟國政府與其治下的猶太群體;最後,老謀深算的英國政客從地緣政治的角度考慮的是,奧斯曼帝國解體後巴勒斯坦地區的重要性和猶太人可能扮演的角色,從而將「猶太人家園」納入了日後巴勒斯坦地區託管的條款中。 【27】而後者如某些觀察家指出的,「同盟國建立的所謂託管制度是一種幾乎不加掩飾的殖民主義和占領形式」。【28】 由此可見,正是由於炮製《貝爾福宣言》的政客們有著藉此延續其日益衰敗的殖民主義統治的地緣政治考慮,這個宣言沒有可能為猶太民族爭取其生存權的努力起到積極作用。
儘管如此,《貝爾福宣言》並非一紙毫無意義的空文。它對於猶太復國主義和巴勒斯坦人的命運產生了截然不同的影響。《半島電視臺》的記者澤納.阿爾.塔漢在她有關《貝爾福宣言》歷史的專論中做了如下概括:一方面,對於巴勒斯坦人來說,「《貝爾福宣言》被廣泛視為1948年巴勒斯坦浩劫(Palestinian Nakba)【29】 的前奏,在這場災難中,由英國訓練的猶太復國主義武裝團體,強行將超過75萬巴勒斯坦人驅逐出他們的家園。」【30】 另一方面,「雖然很難說今天巴勒斯坦的事態發展可以追溯到《貝爾福宣言》,但毫無疑問,英國(對巴勒斯坦)的託管以犧牲巴勒斯坦人的利益為代價,為作為少數群體的猶太人在巴勒斯坦獲得優勢、建立自己的國家創造了條件。……更重要的是,英國允許猶太人(在巴勒斯坦)設立如猶太人代理處之類的自治機構,從而為建立國家做好準備,而巴勒斯坦人卻被禁止這樣做——這一切為1948年對巴勒斯坦人的種族清洗鋪平了道路。」【31】
聯合國巴勒斯坦託管地分割方案(聯合國181號決議)
1945年9月2日,第二次世界大戰以日本法西斯投降,同盟國大獲全勝而落下帷幕。人類在付出了多達數億的人員死傷和不計其數的財產損失後,總算有可能對戰爭進行反思了。儘管血的教訓不可能就此讓人類超凡入聖,但還是有一些積極的發展,在一個無政府的世界上建立了聯合國、世界銀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等一系列制度和機構,這些應該被視為人類為重建世界和平和防止戰爭的努力,只不過這些努力未能從根本改變國際政治中大國博弈的邏輯,即使更換了遊戲的主角。聯合國181號決議就是在這一背景下產生的。
分割巴勒斯坦動議的始作俑者是英國。英國世界霸主地位已經被崛起的美國所動搖,而後又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被進一步削弱。如今它提出這一動議的原因是急於結束對巴勒斯坦的託管,故試圖以分割案來甩掉這個令其力不從心的熱山芋。【32】 1947年5月15日,聯合國大會應英國政府請求,設立了聯合國巴勒斯坦問題特別調查委員會(United Nations Special Committee on Palestine)。該委員會的成員於1947年6月16日抵達巴勒斯坦,並開始訪問和調查工作。特別委員會的工作得到了以色列猶太事務局和猶太民族理事會的配合,但遭到了阿拉伯高級委員會(The Arab Higher Committee)【33】 的抵制,後者認為特別委員會支持猶太復國主義運動。事實是該委員會的確積極跟蹤並瞭解了納粹大屠殺倖存猶太人的逃亡情況,聽取和搜集了猶太難民的證詞。1947年9月24日,聯合國大會公布了UNSCOP的調查報告。同時,聯合國大會投票組建了一個新的委員會,即巴勒斯坦問題特設委員會(Ad Hoc Committee on the Palestinian Question),承擔後續工作。10月22日,巴勒斯坦問題特設委員會成立了一個小組委員會,負責按照調查報告中多數方支持的兩國分治計畫,擬訂後來的聯合國大會181號決議方案,並於1947年11月29日在聯合國大會表決中以33票贊成、13票反對、棄權與缺席11票的結果通過181號決議。【34】
聯合國181號決議的主要內容是英國將於1948年結束其對巴勒斯坦的託管,而後在巴勒斯坦地區建立兩個臨時國家,一個是以猶太人為主(人數)的猶太國,另一個是以阿拉伯人為主(人數)的阿拉伯國。【35】 至於領土劃分,猶太國國土為14942平方公里,約占巴勒斯坦總面積的57%,總人口約為905,000,其中猶太人為498,000(55%);阿拉伯國國土11203平方公里,約占巴勒斯坦總面積的43%,總人口約為735,000,其中阿拉伯人為725,000 (99%)。同時確定耶路撒冷為由聯合國託管的特別行政區。
僅就國土的分割與人口比例而言,181號決議的不公正性似乎是明顯的。但如果沒有深入瞭解這種分割背後的邏輯,僅憑這些數字來評判181號決議是否公正未免有些過於膚淺。進一步說,如果將注意力聚焦在對該決議形成的過程、投票結果和選票分布上,人們還是可以就問題所在察覺出某些端倪的。
首先,當時在巴勒斯坦這塊土地上的絕大多數人是已經在此居住了800年左右的巴勒斯坦人,儘管他們從未建立一個巴勒斯坦國。但在聯合國的委員會就決議進行辯論的過程中並沒有真正的巴勒斯坦代表,只有阿拉伯高級委員會和以色列猶太事務局受到邀請參與。令人感到不解的是,181號決議涉及的關鍵利害雙方並沒有在決議形成的過程中扮演關鍵角色。就民族自決和生存權而言,巴勒斯坦人應該與猶太人享有同等的權利,但巴勒斯坦人的利益缺乏恰當的代表。事實上,英美等西方盟國在分割的提出和方案最終通過的過程中起著決定性作用。當然,猶太人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遭受德國納粹的迫害與屠殺的命運得到了相當的關注。但這種關注是出於基督教國家曾經在政治和宗教上對猶太民族的殘酷迫害的愧疚與負罪感,還是真心希望猶太民族能夠在與其他民族的和平共處中獲得長久的、有保障的生存權呢?如果是後者,那麼為什麼對聯合國有著權威影響力的英美不在當時利用聯合國作為平臺,迫使猶太人和巴勒斯坦人雙方 ——或許還應該包括周邊的阿拉伯國家——直接進行談判呢?
其次,無論是在投票前的冗長辯論還是在投票後的評論中,人們都可以清晰地看到,在當時聯合國的57個成員國中贊成與反對議案意見的尖銳對立,而且主要的不同觀點所關注的並非是猶太民族的生存權問題。相當多的言論是針對當時掌控聯合國議事進程的西方國家。印度總理尼赫魯對聯合國的投票方式表示憤怒和蔑視。他說,猶太復國主義者試圖用數百萬美元賄賂印度。與此同時,他的妹妹,印度駐聯合國大使維賈亞.拉克希米.潘偉迪(Vijaya Lakshmi Pandit)每天都收到警告,稱除非「投正確的票」,否則她的生命將處於危險之中。【36】 潘偉迪有時也會暗示,某些有利於猶太復國主義者的事情可能會發生。但另一位印度代表團的代表,歷史學家卡瓦拉姆.潘尼卡(Kavallam Pannikar)卻坦誠表示:「你試圖說服我們,這是沒有意義的。我們知道,猶太人的訴求並非沒有理由,……但問題的關鍵很簡單,對我們來說,投票支持猶太人就意味著投票反對穆斯林。這意味著捲入與伊斯蘭教的衝突,……而我們有1300萬穆斯林,……因此,我們不能這樣做。」【37】 印度最終對181號決議投了反對票。古巴代表團也投下了反對票並表示,「儘管受到壓力」,他們仍將投票反對分割,因為他們不想與脅迫巴勒斯坦多數派的一方為伍。【38】 事實上,由於無法確保獲得通過決議案所需的三分之二的有效贊同票(不包括棄權與缺席的票數),猶太復國主義團體採取了阻撓投票的行動,迫使原定於11月26日進行的投票被推遲了三天,期間發生了大量的辯論和遊說活動,直到他們的計算顯示勝券在握。【39】
最後,不幸但不能不提的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出現的去殖民化和民族自決權浪潮也在一定程度為為猶太復國主義的行為起了障眼法的作用。1945年6月簽訂的《聯合國憲章》中不僅在第一條第二款規定了「人民平等權利及自決原則」,而且在其它章節條款中陳述這一原則及其適用。【40】 對於猶太復國主義而言,這股思潮與西方主要基督教國家為第二次世界大戰中被德國納粹屠殺的600萬猶太人而感到愧疚的心理相得益彰,異曲同工。這也是181號決議能夠獲得多數票的重要原因。但問題是,聯合國的組織形式是否是解決這一類重大爭議的適當機構?除了英美大國對聯合國的議事日程的操控從而可能使任何決議缺乏公正性外,聯合國是否在法律上具有裁決民族國家分割的權威?這多半也是為什麼阿拉伯高級委員會根據對巴勒斯坦歷史的研究得出結論,猶太復國主義關於建立猶太國的主張「既缺乏法律依據也沒有道德基礎」;同時也是在決議表決時所有阿拉伯國家和一些擁有大量穆斯林人口的非阿拉伯國家不約而同地投下反對票的原因。
缺乏公正性的協議不僅沒有約束力,而且還會成為進一步衝突的根源。 【41】181號決議尚在討論過程中,以埃及為首的阿拉伯國家就已經發出戰爭的威脅,宣稱猶太人不顧阿拉伯國家和巴勒斯坦人的反對強行建國就意味著戰爭。【42】 181號決議墨跡未乾,以色列領導人和後來的第一任總理大衛.本.古里安就要求當時猶太人的準軍事組織哈迦納(the Haganah)【43】 制定了一份名為「達賚特計畫」(Plan Dalet)的軍事行動計畫,其目的是在英國託管結束後控制巴勒斯坦,宣布建立一個猶太國家。該計畫於1948年3月10日出爐。
儘管人們認為1948年8月14日以色列宣布建國直接導致了第一次中東戰爭,但早在此之前,猶太人和巴勒斯坦人之間的衝突就已經加劇。1948年4月9日,雖然有著以巴之間的和平協議,來自猶太復國主義中極右的準軍事組織伊爾貢(Irgun)和萊希(Lehi)的約120名成員襲擊了位於耶路撒冷附近的代爾亞辛村,殺害了至少107位當地的村民,其中包括婦女與兒童。【44】 代爾亞辛村大屠殺,應該是極端的猶太復國主義者使用暴力製造的第一樁記錄在案的恐怖事件。當時這一事件顯然加劇了猶太人與巴勒斯坦人之間的緊張對峙,為以色列建國後第二天阿拉伯國家發動第一次中東戰爭埋下了火種。
歷史學家最終將如何評價1947年的聯合國181號決議不得而知。但從理解哈馬斯發動「阿克薩洪水」的恐怖襲擊的根源的角度看,我們似乎可以這樣認為:第二次世界大戰以納粹德國為首的軸心國戰敗,以及戰後聯合國的建立的確為民族獨立的浪潮帶來了動力。然而,181號決議的產生證明,利用聯合國作為平臺,將國土的分割和民族國家建立之類重大問題,交由非當事人的國家通過所謂「民主投票」解決的嘗試是一個敗筆。【45】 首先,歷史上飽受宗教與政治迫害的猶太民族當然應該得到民族生存權的保障。但問題解決並不簡單,它不僅涉及到猶太教與基督教在歷史上的恩怨情仇,有能力影響問題解決的大國也都各自心懷鬼胎。與此同時,聯合國本身是否是一個有能力和權威公平解決問題的機構也是問題。其次,181號決議產生過程中代表新老殖民主義的英美等國對過程及議事日程等的操弄,固然有助於得到他們所希望的結果,但卻因此而捨棄了更有可能公平解決爭議的做法,也使最終的決議喪失了公正性。在國際事務中,即便遵循所謂「民主」程序和多數原則,缺乏公正性的決議是難以被貫徹落實的。就181號決議而言,其結果就是從此讓以阿衝突成為常態。最後,如果一定要說181號決議有何積極的影響的話,或許可以說這個決議使此後的「兩國方案」成為最有可能實現的解決問題的途徑。
「阿克薩洪水」是無源之水嗎?
毫無疑問,哈馬斯在10月7日發動的「阿克薩洪水行動」,使近年來不斷加深的以巴衝突達到了一個新的高度。「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如欲理解以阿衝突怎樣達到今天的慘烈程度,瞭解猶太民族和猶太教與其他民族和宗教之間的恩怨情仇當然有幫助,回顧近代史上猶太人為獲得民族生存權而進行的種種努力也必不可少。但「阿克薩洪水行動」的發生畢竟還有著更直接的原因。必須承認,「直接原因」本來就不簡單,且還會因為我們這些身在其中的人所持立場/偏見不同而更加複雜,從而使得達成共識的道路更為漫長。筆者下面的分析並不奢望達成共識,只是希望以對過去若干年發生的一些關鍵性事件的回顧表明:無論就動機還是結果而言,「阿克薩洪水行動」並非僅僅是為了向以色列尋仇報復的恐怖襲擊。
針對以色列為報復哈馬斯的恐怖襲擊而在加薩地區採取的無差別攻擊所造成的巴勒斯坦人——尤其是婦女和兒童——的巨大生命財產損失,聯合國秘書長安東尼奧.古特雷斯2023年10月24日在聯合國大會上指出,「哈馬斯10月7日的襲擊『令人震驚』,但並非憑空發生。」「巴勒斯坦人民遭受了56年令人窒息的占領,」他說:「他們看到自己的土地逐漸被定居點吞噬,並受到暴力的困擾;他們的經濟受到抑制;他們的人民流離失所,家園被拆毀。他們對政治解決困境的希望已經破滅。」 【46】古特雷斯此言一出立刻獲得國際社會的普遍回應,但也讓以色列駐聯合國代表埃爾丹(Gilad Erdan)暴跳如雷,不但對古氏口出穢言,還要求他引咎辭職。埃爾丹之所以如此惱羞成怒,並非因為古特雷斯的話可能會讓世人同情哈馬斯發動的恐怖襲擊,也不僅僅是因為他的話可能引起人們注意到事實的另一面,而是由於他的話是在向全世界昭告哈馬斯的恐怖襲擊背後的因果關係——或者說互為因果的關係。這些因果關係是在已經發生的歷史事件中逐漸形成的,因此我們這裡回顧某些相關的重大歷史進程與事件,以求瞭解「阿克薩洪水行動」的所以然。
猶太民族的生存權並非是引發衝突的焦點。但如前所述,英美等西方國家縱容猶太復國主義,卻是基督教國家以犧牲阿拉伯國家的利益為代價為納粹屠殺猶太人的贖罪。事實上,這樣的做法是將猶太民族和猶太教與基督教和基督教國家之間在歷史上形成的積怨,不負責任地轉化成猶太民族與穆斯林和阿拉伯國家的衝突,並且通過對猶太復國主義的支持,將猶太民族世世代代經歷的流散痛苦強加在巴勒斯坦人頭上。聯合國181號決議產生的影響和後果就是無可辯駁的事實。詳盡地陳述和分析這些影響和後果超出本文的能力和範圍,但我們還是可以用這些事實為基礎,從幾個角度分析「阿克薩洪水」之源。
中東的戰爭與和平
1948年5月14日,英國正式宣布結束對巴勒斯坦的託管,同一天下午4時許,以色列宣布建國。次日淩晨,阿拉伯國家聯盟(七個成員國)集結了4萬多人的軍隊,向以色列發起進攻,第一次中東戰爭爆發。雖然阿拉伯聯軍在最初的戰事中占據優勢,但以色列利用停火的喘息獲得了來自美英等國的大量支援,扭轉了頹勢。戰爭的結果是阿拉伯聯軍損失15,000人,以色列約6,000人戰死,以色列占領了巴勒斯坦總面積的80%——可見以色列建國之初就沒有遵循181號決議對其領土的劃分,戰爭中有96萬巴勒斯坦人逃離家園,淪為新難民。以色列大獲全勝,稱這場戰爭為「以色列獨立戰爭」,阿拉伯人則稱之為「浩劫」(Nakba)。可以這樣說,以色列建國啟動之時,就是巴勒斯坦人的災難開始之日。
克勞塞維茨曾言:「戰爭是政治的繼續。或者說戰爭是通過暴力手段,實現用和平手段不能實現的政治目的。」 【47】但如果戰爭的目的和結果只是為了殺戮和征服,那麼這樣的戰爭只能成為積累人類仇恨的工具。而導致這類戰爭的政治——無論其說辭如何冠冕堂皇——都應該受到譴責。如果說基督教國家當初希望通過建立一個以色列國來確保猶太民族的生存權的話,那麼十分遺憾,國際政治中大國地緣政治博弈與猶太復國主義的結合證明,這種希望要麼是淺薄且虛偽的,要麼不過是純粹理想主義的奢望。從第一次中東戰爭到1982年6月,以色列與阿拉伯國家之間先後發生了五次被記錄在案的戰爭(統稱「中東戰爭」)。【48】 表面上看,以色列在這五場戰爭中都是贏家,而且以色列也因此確立了中東「小霸王」的地位。但不應被忽略的事實是,以色列至多只是在戰場上獲得了勝利,而且其軍事上的勝利背後都有著西方國家的支持——尤其是第一次和第四次中東戰爭,若無美英等國的鼎力支持,恐怕今日以色列的政治圖版會大不相同。不過,猶太民族並沒有獲得在槍炮保護以外的安全感。戰禍給巴勒斯坦人帶來的痛苦自不待言,戰事失利對阿拉伯國家而言也不僅僅是失去土地,政治、經濟、軍事以及心理上的影響也是巨大的。但更糟糕的問題是,由於美國一味地偏袒以色列的猶太復國主義,並從政治上、軍事上,和經濟上為以色列提供支持,中東戰爭不僅沒有從根本上解決以色列和巴勒斯坦的建國與民族生存權問題,反而在以色列與巴勒斯坦及阿拉伯國家之間積累了仇恨與不信任,與此同時,由於中東的地緣政治戰略地位,以阿衝突也讓中東成為大國地緣政治利益爭奪的一個熱點。
和平的努力:「一國」還是「兩國」
圍繞著以巴衝突,並非完全沒有為實現中東「和平」的努力。無論出於什麼樣的動機,這些努力的原動力與過程都擺脫不了兩個因素:是否有對這一地區和平進程有影響力的政治領導人——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成為全球霸權的美國總統;是否有著可供實施的(至少可以能夠讓人們坐下來舉行討論的)方案。遺憾的是,在現實世界中,為和平努力的進程要比和平的理想受到多得多的因素襲擾。由於冷戰和地緣政治利益的角逐,極端猶太復國主義的肆虐,加上缺乏真正有著和平意願和才能且彼此信任的政治領導人,無論就哪一個因素還是二者的共同的作用而言,都不足以保證和平的努力富有成效。
歷史以包括諾貝爾和平獎在內的方式,記載了為中東和埃以和平努力過的人和事,但卻沒有留下真正能夠帶來以阿和平的遺產。美國作為全球霸權在中東事務中一向扮演重要的角色,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美國歷屆總統所奉行的中東政策及他們各自對中東與以阿和平進程的捲入,都值得注意。就此而論,吉米.卡特與比爾.克林頓被公認曾經為中東的區域和平做出了重大貢獻,以下兩個記錄在案的「和平」協定不僅可以作為他們努力的佐證,標示著他們的成敗,也可以讓人們從歷史的實際進程中理解今天以阿衝突中的恩怨情仇。
1979年3月26日,在經過了長達16個月的馬拉松式的談判後,埃及總統薩達特和以色列總理貝京終於在美國華盛頓簽訂了《埃及—以色列和平條約》。美國總統吉米.卡特不僅見證了這一事件,而且其居間調節的努力對埃以和平條約的簽署功不可沒。【49】 這一條約結束了自第一次中東戰爭以來埃以之間的戰爭狀態,埃以實現了關係正常化,允許埃以雙方共同對西奈半島地區做出軍事上的安排。進一步說,該條約的確改變了埃以之間的關係,以色列前國防部長本雅明.本—埃里澤(Binyamin Ben-Eliezer)曾言:埃及不僅是我們在這一地區的最親密朋友,而且我們之間的合作還超出了戰略範圍。」 【50】儘管如此,「埃以和平條約」帶來的發展絕非都是積極的。首先,阿拉伯世界自1948年第一次中東戰爭以來一直對以色列採取的是同仇敵愾的態度。埃及單獨與以色列媾和引發了其它阿拉伯國家的強烈不滿,從而使埃及失去了其在阿拉伯國家中享有的領袖地位。巴勒斯坦解放組織的領導人阿拉法特直言:「隨他們喜歡,讓他們簽字。虛假的和平是不會持久的。」 【51】他斥責薩達特總統背叛了埃及人民,後者總有一天會除掉他。【52】 就連被稱之為「鐵三角」之一的敘利亞也憤然斷絕了與埃及的外交關係。 【53】其次,儘管「埃以和平條約」改變了中東的政治格局,讓美國在尋求其地緣政治利益上獲得了更大的迴旋餘地,但卻未必真正為中東地區的和平帶來希望,經常被人們稱之為「冷和平。」【54】 不僅如此,薩達特本人也於1981年10月6日被埃及伊斯蘭聖戰組織成員暗殺。薩達特之後的埃及政治人物雖然表示會遵守所有國際和區域條約,但聲明「與以色列達成和平協議並不是一件神聖的事」。 【55】要求「有審查和平協議的權利」、強調埃及人民「還沒有發表意見」等訴求的不乏人在。【56】 由此可見,與其說《埃及—以色列和平條約》只是在埃以之間脆弱地實現了避免直接戰爭,倒不如說該條約除了造成了阿拉伯國家之間的分裂之外,並未對減低以色列與巴勒斯坦之間的衝突起到積極作用。
如果說《埃及—以色列和平條約》主要是埃以兩國之間休戰的條約,並未直接涉及以色列與巴勒斯坦之間的衝突,那麼以《奧斯陸協議》作為以巴之間前後長達近十年但最終失敗的和平努力則是當之無愧的。
以聯合國安理會第242號決議(1967年11月22日通過)與388號決議(1976年4月6日通過)作為鋪陳,將「用土地換和平」作為理念,1993年8月20日,以色列總理拉賓與巴勒斯坦解放組織主席阿拉法特,在挪威首都奧斯陸就以巴和平舉行了秘密會談。9月13日,在美國總統克林頓的主持下,雙方在美國華盛頓特區白宮草坪舉行公開儀式,正式簽署奧斯陸和平協定——又稱《奧斯陸第一協議》,其正式名稱為《關於臨時自治安排的原則宣言》。
《奧斯陸第一協議》最重要的意義是以色列與巴勒斯坦承諾,要結束雙方長達幾十年的衝突,其主要內容包括了實現和平的某些原則和設想:確認以色列和巴勒斯坦的兩國解決方案,亦即,建立以色列和巴勒斯坦和平共存的鄰邦;建立巴勒斯坦臨時自治政府(它不是巴勒斯坦權力機構,而是巴勒斯坦的立法委員會); 根據安理會第242號和第338號決議在五年內做出永久性安排。協議承認巴勒斯坦人的「合法和政治權利」,但沒有界定巴勒斯坦自治政府的性質及其權力和責任,也沒有界定其最終管轄領土的邊界;不過,協議原則上同意以色列將從加薩地帶和傑里科(Jericho)地區分階段撤軍。當然,以色列意願這樣做的前提是,巴勒斯坦人停止對以色列占領的武裝反抗。
《奧斯陸第一協議》的簽訂在當時的確引發了一片讚譽之聲,因為它似乎為苦於戰亂幾十年的中東帶來了一線和平的曙光。儘管克林頓政府公開承認美國對協議的談判過程本身涉入極為有限,但美國和以色列都大肆宣稱該協議是「美國對外關係的里程碑」。 【57】次年,以色列總理拉賓,時任以色列外交部長的西蒙.佩雷斯,以及巴勒斯坦解放組織的領導人阿拉法特共同獲得了1994年的諾貝爾和平獎。 【58】然而,《奧斯陸第一協議》只能被視為是中東和平進程的一個起點;事實上,這恐怕是對協議諸多頌揚中唯一能夠經得起時間考驗的評價了。此後以巴雙方曾繼續做出努力推動和平進程的發展,且又有若干相關的協定簽訂,其中包括1995年9月簽署的《奧斯陸第二協定》,後者「更詳細地討論了和平進程應成立的機構的結構」等問題。【59】 遺憾的是,在經過了近十年的發展之後,《奧斯陸第一協定》開啟的和平進程最終以2002年爆發的巴勒斯坦人反抗以色列占領的「第二次起義」(Second Intifada) ——又稱「阿克薩起義」(Al-Aqsa Intifada)——為標誌而灰飛煙滅了。
導致奧斯陸和平進程失敗的原因是複雜錯綜的,其失敗帶來的後果也是意味深長的。在這裡,我們只能對這一過程中的某些重要事件的分析中,理解和平進程失敗的必然性。
首先,總體而言,儘管以阿之間在巴勒斯坦問題上實現和平是所有人的期待,但和平的基礎是什麼?是「一國」還是「兩國」?如果選擇「一國」,那麼是巴勒斯坦國還是以色列國?如果選擇「兩國」,如何對有爭議的領土進行分割?這些是以阿衝突的最根本的問題。不難看出,以色列人與巴勒斯坦人對這些關鍵性問題思考的前提與基礎是截然不同的。即便如本文篇頭所言,不把猶太人與以色列人混為一談,但對歷史上猶太民族長期受到基督教國家迫害記憶猶新的以色列人而言,猶太復國主義的訴求在他們考慮這些最根本問題時是難以缺席的。而對於巴勒斯坦人來說,無論是「一國」還是「兩國」,在他們世代生存的土地上建立猶太人國家,都讓他們有著被強迫代人受過之感。正是由於認知前提和基礎上的不同,《奧斯陸協議》不僅在簽署之初就遭到部分以色列與巴勒斯坦人的反對,而且此後雙方任何反對勢力對該協議進行攻擊,都不缺乏現成的政治與社會基礎。【60】 而下面所涉及的某些具體爭議也皆源於這些基本認知上的差異。
其次,以巴雙方都缺乏能夠將和平進程推動到底的政治人物。儘管以巴的衝突在相當程度上可以說是殖民主義與地緣政治利益角逐的產物,但衝突的解決的確仰賴於以巴雙方的政治領袖是否具有締造和平的才能。遺憾的是,以巴雙方都缺乏這樣的政治領導人。不過以巴雙方在這一點上面臨的問題也是不同的。就以色列而言,儘管有著拉賓和佩雷斯這樣兩位曾經真誠地致力於以巴和平協定的人物,但他們的政治生命力都無法支撐他們完成締造和平的使命。【61】 就巴勒斯坦而言,激進的伊斯蘭抵抗運動(哈馬斯)的崛起雖然與以色列的幕後操縱脫不了干係, 【62】但不爭的事實是,以阿拉法特為首的巴勒斯坦解放組織也未能造就一位能夠領導巴勒斯坦推進和平進程的強有力的領導人。鄧尼斯.羅斯在他2005年出版的《失去的和平:為中東和平而戰的內幕》一書對奧斯陸協定開啟的和平進程進行了總結。他對阿拉法特的評價是後者從未將自己從打游擊的局外人轉化為那種能建立和治理國家的領導人。巴勒斯坦人「過去肯定被背叛過,他們也確實遭受了損害」,羅斯寫道:「但他們也幫助確保了自己作為受害者的地位。當機會呈現給他們時,他們從未抓住過機會。總是將自己的困境歸咎於他人。把毫無疑問的失敗宣告為勝利。」【63】 2000年12月,美國總統克林頓在離開白宮之前邀請以巴雙方到華盛頓,為以巴之間簽署他的和平提案做了最後努力。然而,結果未能盡如克林頓之意。《紐約時報》著名評論員大衛.布魯克則直接將未果的責任歸咎於面對巴拉克為首的「以色列歷史上最有誠意的政府」卻「從未說不,但也從未說是」的阿拉法特。【64】 一個如巴勒斯坦這樣多災多難而又面對以色列這樣強敵的民族,卻無法寄希望於自身產生有能力的政治領導人,的確是讓人感到不勝悲歎的。
第三,除了因領土擴張而大動干戈之外,以色列軍隊對巴勒斯坦土地的占領和以色列在巴勒斯坦土地上建立的非法定居點,一直是造成以巴暴力衝突的直接源泉,因而也是任何以巴和平進程必須面對並加以解決的首要實際問題。然而,事實證明,在實際的和平進程尚未最終破產之前,以色列對解決撤軍和非法定居點的爭議並無誠意,其外交辭令與實際行動可以說是南轅北轍。撤軍問題雖然在一開始有所動作,但1997年後基本上就偃旗息鼓了,以色列軍隊甚至在撤出後又於1998年重新回到了傑里科地區。至於非法定居點問題,儘管聯合國及包括美國在內許多國家一再重申定居點的非法性,要求以色列停止新建並退出已經建立的定居點,但事實是,以色列除了在2005年撤出了加薩的定居點外,從1993年到2014年,在約旦河西岸,戈蘭高地及東耶路撒冷的非法定居點落戶的以色列人數由281,800人迅速攀升至721,000-771,000人。 【65】這樣的發展讓以色列前外交部長,參與華盛頓會談的以方代表什洛莫.本—阿米(Shlomo Ben-Ami)慨然承認,「奧斯陸進程基本上作為一個外交欺騙的顯著例子被人銘記。」 【66】更有甚者,以色列議會竟然無視聯合國的譴責和國際輿論,於2017年2月7日以8票之差通過了定居點合法化的法案。
最後,《奧斯陸協議》基本上是在「兩國」方案的框架下形成的。由於和平進程受阻,以巴衝突有增無已,其直接結果之一就是導致了以巴雙方內部反對《奧斯陸協議》的勢力的擴張。在以色列內部,拉賓被暗殺後,以內塔尼亞胡、沙龍等為代表的利庫德極右翼集團逐漸在政治上占據了主導地位,在巴勒斯坦內部則是更為激進的哈馬斯獲得了更多的支持者。【67】 於是乎,以2000年9月28日以色列反對派領導人阿里爾.沙龍和一個利庫德代表團參觀被廣泛認為是伊斯蘭教第三聖地的聖殿山(the Temple Mount)為導火索,「第二次巴勒斯坦大起義」(Second Intifada)爆發了。以色列與巴勒斯坦之間的軍事與暴力衝突急劇升級。這場「起義」持續了5-6年,造成了雙方6,000人以上的死傷,其中大部分死者是平民。其結果不是以巴之間的對立的消失,而是多數人認為《奧斯陸協議》壽終正寢了。 【68】更令人憂慮的是,不僅聯合國181號決議設定的「兩國」方案也在以色列喪失了市場,而且以兩個不同民族為主體分別建立不同但能夠和平相處的國家的前景也變得岌岌可危了。
美以關係與以巴衝突
美以關係與以巴衝突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但全面探討美以關係超出了本文的興趣所在。以下分析僅涉及美以關係及其變化與這一次以巴衝突相關的某些發展與事件,以此揭示美國對猶太復國主義的縱容如何成為「阿克薩洪水」之源。
自1947年聯合國181號決議認可猶太民族在巴勒斯坦建國以來,美國與以色列之間可謂「一往情深」,就連「以色列」的國名也是美國總統杜魯門拍案而定。但美國人對猶太復國主義的認知並非一成不變。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前,即便在美國的猶太人中對猶太復國主義的支持也是微不足道的。而美國政府針對猶太復國主義的政策不僅經常與時俱進,而且往往值得玩味。美國總統伍德羅.威爾遜同情歐洲猶太人的困境,對猶太復國主義呼籲建立以色列國的目標表示了認可,但他在1919年多次表示,美國的政策是「默許」(expressed acquiescence)貝爾福宣言,但不正式支持猶太復國主義。【69】 可見,或許由於深受自由主義傳統影響且一直為民族自決權奔走呼籲,威爾遜沒有將以色列建國與猶太復國主義劃等號。
的確。歷屆美國政府大多遵循了對猶太復國主義「默許」的態度,但隨著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美國取代英國成為世界上的頭號強權,在這種諱莫如深的態度背後,美國對以政策卻有著與時俱進的重大實質性變化。對於作為自由主義傳承人威爾遜而言,儘管飽受流散之苦的猶太民族的建國訴求無可非議,但這種權利不應該與其它非猶太民族的民族自決權相衝突。但對於已經成為西方世界盟主的美國領導人來說,只要不與美國在中東乃至全球的地緣政治利益衝突,以色列的建國訴求是否對其它非猶太民族的相同權利造成侵犯並不重要。
基於地緣政治和霸權的考慮,自1948年5月14日以色列建國以來,「華盛頓一直是以色列最強大的軍事和外交支持者」。 【70】如前所述,美國在五次中東戰爭【71】都不遺餘力從政治上、軍事上和經濟上支持了以色列。【72】 美國之所以如此重視其與以色列的關係,並與以色列之間建立「前所未有的特殊關係」(約翰.米爾斯海默語))有著多方面的原因。首先,美國在冷戰期間的外交政策和以色列的「選邊站」,將美以兩國的關係迅速上升到戰略層次。其次,作為英國之後的全球新霸主,美國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之初與阿拉伯國家之間的關係遠不如後來這樣緊密。美國需要以色列在中東這個重要戰略意義的地區成為代表美國利益的穩定力量。出於雙方彼此的需要,多年以來美以之間關係的密切程度有增無已,且在內容上有著量的擴大和質的提高。除了政治、經濟與外交上的「水乳交融」外,這一點在軍事援助上表現得尤為明顯。鑒於以色列與周邊的阿拉伯國家之間的緊張關係,美國承諾保持以色列相對於其它國家的品質軍事優勢,即科技、戰術和其他優勢,使其能夠威懾數量上占優勢的對手。【73】 而這也正是今天以色列敢於無視周邊阿拉伯國家的軍事實力和可能反應,不斷使用諸如以槍彈應對以石塊投擲以色列坦克的巴勒斯坦青少年這樣的暴力,從而加劇了其與巴勒斯坦及其它周邊國家的矛盾的重要原因之一。
圖片注釋:【74】
誠然,國際政治中兩國關係究竟是資產還是負債本身就是變數,且並不完全取決於兩國彼此之間的既定「情感」,而是受到兩國與第三國,或者更廣泛的說,與其它各國之間關係的影響,【75】同時也取決於當政的決策者如何從資產與負債的角度評估這些影響。於是我們看到了儘管美以關係如此特殊,但在蘇伊士運河危機中美以兩國還是走向了不同的營壘。同時,從歷屆美國總統的不同黨派色彩、個人特質、以及他們奉行的中東政策中,我們也看到美以關係和以巴關係的變化。 【76】不過,真正與「阿克薩洪水」有直接關聯的變化發生在或許可以被認為美國歷史上最富爭議的川普總統任上。
眾所周知,自以色列建國以來,美國政府始終都與以色列保持著極為密切的戰略關係。這當然是由於兩國之間在客觀上存在著共同的地緣政治利益,但不可否認的是,以色列也充分利用散落在美國的猶太人深深地滲透、影響,乃至在相當程度上控制了包括政治、經濟和新聞媒體等在內的美國社會。【77】 不過,直到奧巴馬總統,歷屆美國政府對以色列的支持尚未明顯地違反聯合國181號決議等文件對以巴兩國框架的基本設定。這包括對「兩國方案」的設想、對耶路撒冷的地位確認、對以色列定居點的非法性的認定等等。然而,與奧巴馬總統任職期間他本人與內塔尼亞胡之間有些劍拔弩張的關係截然不同,2017年,作為美國極右派代表人物的川普總統入主白宮伊始,就與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迫不及待相互致意,急於將美以之間的結盟關係「擴展到所有領域」。 【78】美以關係實質地造成以色列推進其在中東地區擴張的政策與步驟,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耶路撒冷的地位與歸屬:耶路撒冷是亞伯拉罕諸教共尊的宗教聖地。根據聯合國181號決議案,耶路撒冷由國際共管。因此,1948年5月14日,以色列在特拉維夫宣布獨立建國,並將其設為首都。但1949年12月21日,以色列宣布耶路撒冷為它的正式首都,並隨後啟動了遷都計畫。今天以色列政府等所有行政機關都設在耶路撒冷。不過,以色列憑藉其軍事實力的單方面行為並未在國際上得到承認。【79】 因為國際上對於耶路撒冷的歸屬和地位存在很大爭議,且不僅手握石油話語權的阿拉伯國家不承認,巴勒斯坦更不答應,因此各國駐以色列大使館仍然留在特拉維夫,並認為特拉維夫是以色列的首都。對以色列心有所屬的美國政府雖然一直有心袒護以色列的訴求,但在耶路撒冷的地位和歸屬問題上也不敢輕易造次,觸犯眾怒。然而,2017年12月6日,川普總統宣布現在是「正式承認耶路撒冷為以色列首都」的時候了,並表示美國將開始將大使館從特拉維夫遷至耶路撒冷的過程。儘管如此,他還是被要求在同一天簽署一份棄權文書,【80】 故根據《耶路撒冷大使館法》的條款推遲大使館的搬遷。2018年5月14日,美國駐以色列大使館正式在耶路撒冷開張。
2. 進一步縱容以色列對巴勒斯坦土地的鯨吞與蠶食:以色列自1948年建國以來一直通過戰爭和開拓定居點兩種形式來占領和控制巴勒斯坦及周邊阿拉伯國家領土。今天以色列實際控制的領土達25,000平方公里以上,比181號決議劃撥給以色列國的領土多出近70%,但這遠不是以色列曾經通過戰爭鯨吞的巴勒斯坦及周邊阿拉伯國家的土地的全部。1948年第一次中東戰爭結束時,以色列軍隊控制了歷史上巴勒斯坦約78%的領土。1967年第四次中東戰爭結束時,以色列吞併了歷史上屬於巴勒斯坦的全部領土,以及相當於以色列面積三倍半的埃及和敘利亞領土。其中從埃及手中奪得的西奈半島的面積就高達61,000平方公里。(參見右圖)一方面,迫於國際社會的壓力,另一方面,由於以色列政府內部的某些自由派的主張和極右翼的政治計算與權謀,以色列未能「咽下」其曾經侵占的所有土地,【81】 當然,這裡更需要指出的是,以色列公然通過戰爭鯨吞他國領土的行徑遭到了國際社會的普遍譴責。歷屆美國政府雖然對以色列的侵略行徑有意包庇,甚至不惜在聯合國安理會的投票中多次使用否決權阻撓譴責以色列的議案通過,但直到川普總統入主白宮,美國歷屆總統也不敢公然承認以色列對其侵占的他國領土享有合法權利。1981年12月14日,以色列議會就其在1967年占領的戈蘭高地通過《戈蘭高地法》,正式宣布將戈蘭高地納入以色列國領土,並將以以色列法律、司法和行政體系對戈蘭高地舉行管轄。12月17日,安理會一致通過497號決議——注意,這一次美國也投了贊成票,宣布以色列的「戈蘭高地法」無效且沒有任何國際法律效力,並要求以色列廢止該法律。然而,2019年3月25日,川普以總統公告的方式宣布美國承認以色列對被占領的敘利亞戈蘭高地的主權。這意味著,川普總統讓美國成為全球第一個承認以色列擁有戈蘭高地主權的第三方國家。【83】
圖片注釋:【82】
另一個與通過戰爭鯨吞他國領土不同,但同樣對以巴衝突有著重大影響的做法是以色列強行在以色列之外的巴勒斯坦土地上建立定居點。所謂以色列人定居點(Israeli settlements)今天主要是指自1967年戰爭後以色列公民在被占領的巴勒斯坦土地上建立的單一由猶太人組成的社區,但這樣的猶太人社區早在1948年就存在了。據不完全統計,1948年居住在定居點上的猶太人為2,810人,主要集中在東耶路撒冷。到2019年,居住在以色列定居點的猶太人口高達約70,000人以上,【84】 主要分布在約旦河西岸,東耶路撒冷,戈蘭高地和加薩走廊。【85】 以色列利用「猶太人定居點」蠶食巴勒斯坦人的土地的做法同樣引起了國際社會的憤慨。2016年12月23日,聯合國安全理事會以14票支持,0票反對和1票棄權【86】的投票結果通過第2334號決議,要求以色列立即並完全停止在包括東耶路撒冷在內的所有入侵巴勒斯坦領土上的定居點活動。儘管如此,以色列議會居然在在2017年2月7日以8票之差通過了定居點合法化法案,公開與國際輿論唱反調。更有甚者,川普總統的國務卿邁克爾.蓬佩奧在2019年11月18日向新聞界發表講話時公開表示,「根據國際法,美國並不認為以色列定居點是非法的」。【87】 川普總統對美國就以色列定居點的政策立場的重大改變對於以巴衝突的加劇有著難以估量的影響。【88】
3.《亞伯拉罕協議》與使巴勒斯坦問題的邊緣化的努力:如果沒有美國政府對以色列的偏袒,以色列不可能多年來一直肆無忌憚地推行其針對巴勒斯坦民族及其主權實施的政治,經濟與軍事方面的政策。但歷屆美國政府對以色列的縱容並不能消除阿拉伯世界,特別是中東產油國因為以巴衝突而對以色列的敵視態度。這種狀況在川普主政時似乎發生了變化。
2020年8月13日,以色列、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和美國就以色列與阿聯酋之間關係正常化發表了一份聯合聲明。這份聲明被認為標誌著在經歷了長時期的敵對狀態後,阿拉伯世界與以色列重新實現雙邊關係正常化的努力。該聲明就是《亞伯拉罕協議》(Abraham Accords)最初版本。【89】 以色列隨即分別與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簽署了《以阿和平協定》,與巴林簽署了《巴林-以色列和平協定》。此後又有4-5個阿拉伯國家捲入了與以色列雙邊關係正常化的「亞伯拉罕」進程,甚至包括印尼在內的4個非阿拉伯國家也著手在同一模式下實現雙邊關係正常化。
一般而論,雙邊和平協定對簽約雙方都是兩國關係的積極發展,它意味著兩個國家可以在有關投資、旅遊、直航、安全、電信、技術、能源、醫療保健、文化等方面進一步簽署互惠互利的協定,也為雙方在外交上相互承認和建立正式外交關係奠定了基礎。但如若涉及以巴衝突與中東和平,這裡至少可以指出兩點不同。首先,捲入中東和平進程的美國總統通常都是直接在以色列和巴勒斯坦(或者其他衝突方)之間進行調節——如《奧斯陸協議》,而川普政府的做法卻是將主要衝突方的巴勒斯坦排除在外。其次,並非以調節紛爭,促進和平而聞名遐邇的川普政府不僅積極地介入「亞伯拉罕」進程,而且還慷慨「賞賜」願意與以色列達成雙邊和平協定的國家, 這些的確令人感到有些蹊蹺。【90】不過,如果考慮到川普政府這樣做的歷史背景和可能產生的後果,川普政府的心機也是昭然若揭的。
在以巴衝突的歷史上,阿拉伯國家對以色列的侵略行徑基本採取了同仇敵愾的態度。即便是像沙烏地阿拉伯這樣與美國關係十分密切的國家對,以色列的態度上也沒有任何遷就。如果以一句話概括,可以說只要以色列不能公正地解決以巴衝突,阿拉伯國家就不會視以色列為正常國家。這種阿拉伯國家的集體行動凸顯了以巴衝突在國際政治議題中的重要性。毫無疑問,這種局面對於躋身於阿拉伯國家中的以色列來說不僅是一種尷尬,也是一種由於被孤立而不得不承受的巨大壓力。而雙邊《亞伯拉罕協議》的別有用心之處恰恰是,它逐步地破壞了阿拉伯國家在反對以色列猶太復國主義的擴張中採取的一致立場。不難想像,由於巴勒斯坦的主權尚有爭議且未達到普遍承認,以色列可以在未來的以巴衝突中以內部事務為由,要求雙邊和平協定的簽約國免開尊口。而某些原本已經對以巴衝突感到不耐煩的阿拉伯國家當然也會感到,雙邊協議讓他們解除了對巴勒斯坦人的道德義務。由此可見,不同於《奧斯陸協定》、《亞伯拉罕協定》所導致的後果不是以阿和平,而是巴勒斯坦問題的被邊緣化。川普總統和以色列的猶太復國主義者看到了這一點,不幸的是,哈馬斯和巴勒斯坦人也看到了這個發展。
綜上所述,可以看出,儘管過去幾十年中美國政府一直在中東政策上偏向於作為其在該地區代理人的以色列,出於對聚集著中東產油國的阿拉伯國家在美國地緣政治利益重要性上的考慮,還是有若干美國總統試圖推進以巴衝突的和平解決進程。但川普總統進入白宮後採取了明顯有違於此前美國中東政策的做法。上述三個方面的發展不僅讓國際輿論和許多國家的政府感到錯愕,而且讓巴勒斯坦人深深地感到政治上的被遺棄,民族尊嚴的被踐踏,以及對以巴衝突前景的悲觀。此外,多年來由於戰亂和經濟上的被剝奪,巴勒斯坦人的經濟生活也陷入了無盡無休的困境。下面的一些數字可以為前面所引聯合國秘書長安東尼奧.古特雷斯對巴勒斯坦人數十年來因為以巴衝突而遭受的苦難提供佐證:2022年以色列人均GDP為5.49萬美元,而相鄰的巴勒斯坦人均GDP僅約為3,789美元,至於加薩走廊,其人均GDP最高時也沒超過1500美元;2023年的統計數字顯示,加薩地區的失業率在46.1%以上,【91】 其中在從學校畢業的青年人中,失業率更達到了70%的世界之最。【92】 ……凡此種種,不一而足。可以想像的是,過去數十年來承受著這一切乃至更多的巴勒斯坦人是多麼的悲憤,多麼的無助,多麼的絕望!如果讓任何人置身於巴勒斯坦人的處境之中,難道他會逆來順受到無視或者忍受這一切嗎?如果他對此的回答是,“No”,那麼什麼是他可能的理性反應呢?
本文的目的絕非為哈馬斯在2023年10月7日對猶太人發動的恐怖襲擊,尋求合理性與正當性的解釋。任何針對平民的恐怖襲擊都罪無可赦。但如果不對發生恐怖襲擊的深層原因加以追究,人類如何能夠努力杜絕這類行為呢?進一步說,如果把恐怖襲擊定義為不理性的人類行為,並不等於說不理性的人類行為背後完全沒有理性的思考。就哈馬斯發動的「阿克薩洪水」行動而言,人們沒有理由否認哈馬斯有著利用這一行動來使以巴衝突重新回到國際政治視野中心的企圖。如果哈馬斯的行動的確有著這樣的算計,那麼人們也沒有理由否認哈馬斯的計畫獲得了相當的成功。不僅慘烈的加薩之戰成為以聯合國為首的國際社會的聚焦,而且阿拉伯世界再一次展示了其在以巴衝突中空前團結一致的立場。【93】 就此而論,「阿克薩洪水」行動值得後世的歷史學家重新評價。
在結束本文之前,筆者流覽了一下《半島電視臺》對這場以巴衝突死傷人數的即時更新(2024年2月8日),其統計表明,自2023年10月7日以來,以色列對加薩的襲擊已造成至少27,840巴勒斯坦人的死亡,67,317人受傷。而10月7日哈馬斯襲擊造成以色列死亡人數為1,139人 。【94】【95】與此同時,以色列政府拒絕接受哈馬斯的停火協議,且仍舊以以色列有權行使自衛權為由,對世界各國強烈要求停止對平民殺戮的呼聲置之不理。如此之殘忍讓人難以置信,也讓筆者忍不住再多說幾句。
1956年4月的一個晴朗的日子,曾經先後擔任過以色列國防軍(IDF)參謀長、國防部長及外交部長的獨眼將軍摩西.達揚(Moshe Dayan)驅車到納哈爾.奧茲(Nahal Oz)參加21歲的羅伊.羅特伯格 (Roi Rotberg)的葬禮,後者是以色列國防部的一位信使,前一天騎馬巡邏時被巴勒斯坦人殺害。兇手將羅特伯格的屍體拖到邊境的另一邊,人們發現他的屍體已被肢解,場面十分血腥。這一事件引起以色列舉國的震驚和痛苦。達揚為死者致悼詞,他當然應該譴責殺害羅特伯格的兇手的可怕殘忍行為。但如以色列《國土報》(Haaretz)的主編阿魯夫.本(Aluf Benn)所言,可能是20世紀50 年代的風格,達揚在講話對肇事者表現出極大的同情。「我們不要把責任歸咎於兇手」, 達揚說:「八年來,他們一直坐在加薩的難民營裡,在他們眼前,我們正在將他們和他們的父親居住的土地和村莊變成我們的莊園。」他在講話中達揚暗指的是以色列在1948年獨立戰爭中的勝利對大多數巴勒斯坦人而言是造成後者流亡他鄉的「大劫難」(Nakba)。 【96】當年一位馳騁疆場的將軍尚能夠在譴責恐怖襲擊的同時對引發恐怖行為原因有所反思,對加害者表示某種理解,難道文明倒退真的發生在今天極右猶太復國主義者當政的以色列嗎?如果以色列極右政府不願意承認他們對巴勒斯坦人的殺戮是對人類文明的踐踏,那麼他們是否有勇氣承認他們這樣做的目的就是要迫使巴勒斯坦人離開他們世代居住的土地,從而為在中東建立一個猶太人獨尊的以色列國鋪平道路呢?進一步說,難道以色列的政客們對他們在世人眼中正在成為「種族清洗」的新納粹形象完全無所顧及嗎?
面對以色列軍隊在加薩地區對巴勒斯坦人的殺戮,另一個讓人毛骨悚然的事實是,儘管已經死亡的近28,000巴勒斯坦人中有近70%是婦女和兒童,拜登總統旗下的美國政府除了虛偽地「請求」以色列政府注意死亡人數外,仍舊使用其部署在地中海的航空母艦與空軍為以色列能夠順利進行其在加薩的軍事行動保駕護航,同時利用其掌控的媒體話語權和國際影響力為以色列的國家恐怖主義行為辯解。
至於前者,人們看到的是美國的保駕護航起到的作用似乎是適得其反。雖然多數阿拉伯(和穆斯林)國家的政府懾於美國的海空軍事力量,不願意直接與其對壘,但包括葉門的胡塞組織在內的一些非政府武裝對美國在這個地區的駐軍基地的襲擊和紅海的航運造成的威脅,也讓美軍感到無所措手足。換言之,美國使用其軍事力量在該地區的捲入無助於加薩的停火與和平再造,反而讓其自身陷入了進退維谷的困境。 【97】儘管美國自恃擁有獨步全球的軍事實力,但以美國的空中優勢和航空母艦對付胡塞等民兵組織顯得力不從心。不僅如此,美國深知自己並不具備從陸地上進攻並占領伊朗【98】和葉門等國家的能力。而後者卻有能力對紅海與霍爾姆斯海峽等戰略通道實施全面封鎖。如果讓中東的緊張局勢發展到那一步,美國的霸權將完全失控。這或許是拜登政府目前針對一些阿拉伯國家的民兵組織的襲擊不敢大規模報復,而只是強調「足夠強硬」(tough enough)即可的做法。問題在於,就以色列對加薩的入侵和殺戮而言,美國的做法連揚湯止沸都說不上,更無需談釜底抽薪了。如此下去,巴勒斯坦人的苦難將持續到何時?
至於後者,人們對於美國對以色列在加薩的暴行所採取的雙重標準和虛偽態度,應該有清醒的認識。美國在聯合國安理會就以色列問題的提案使用其否決權的做法,已經是司空見慣,這裡涉及的是南非於2023年12月29日向聯合國國際法院提出的一份指控以色列違反聯合國《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的訴訟。2024年1月26日,位於荷蘭的國際法院做出以下裁決:認定國際法院對該案具有管轄權,南非有資格向以色列提出種族滅絕指控,巴勒斯坦人是《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下受保護的群體。法院認為,針對以色列的指控符合《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的規定,南非尋求的部分權利是合理的。然而,國際法院的裁決只是要求以色列在其權力範圍內採取一切措施防止(prevent)種族滅絕,必須採取措施改善人道主義狀況。撇開法律裁決前的法官辯論等不提,筆者至少可以提出與裁決有關的兩點質疑。
第一、這裡法院使用“prevent”一詞是頗值得玩味的。“prevent”的中文譯文可以是「預防」、「避免」、「阻止」等等。其共同的意涵是指向未來,至於過去是否已經發生不在考慮之中。然而,有一個事實是不可能被否認的。南非的訴訟顯然是基於大量無辜的巴勒斯坦平民——其中絕大多數是婦孺兒童——死於以色列所使用的武器。【99】 這些武器包括被國際人道法限制使用無色化學武器—白磷彈、地堡破壞炸彈、聯合直接攻擊炸彈(JDAM)、被稱之為「笨炸彈」的大量非導引炸彈等。如果說這些武器的使用在過去不曾導致「種族滅絕」式的屠殺,那麼它們今後也不應該在被禁止使用之例。如此一來,只要小心使用,不管這些武器的使用在今後導致多少巴勒斯坦人的死亡,「種族滅絕」絕不會發生。
第二,另一個無法否認的事實是,自以色列決定入侵加薩開始,美國政府就不斷向以色列提供大量軍事援助——為此甚至怠慢了正在與俄羅斯軍隊作戰的烏克蘭軍隊。其中包括各種精準和非制導炸彈、炮彈。這裡僅以BLU-109炸彈為例。BLU-109炸彈是一種地堡破壞炸彈,其攜帶炸藥的當量超過900公斤(1984磅),這種炸彈的設計目的是在爆炸前穿透堅固的結構,從而造成人員傷亡。此前美國曾經在阿富汗等地使用過這種炸彈,但多是在開闊地區。如果在人口稠密的地區使用這種炸彈只會導致一件事:大量人員傷亡。【100】 現在美國政府「慷慨地」將它提供給以色列。試問,美國政府難道不知道加薩是一個擁有220萬人口的高密度且多為婦女與兒童的狹長地區嗎?如果知道,難道在針對以色列軍隊犯下戰爭的審判席上美國政府不應該作為同案犯嗎?
毋庸諱言,美國政府在當下加薩戰爭中的所作所為絕不僅限於軍事上的保駕護航和武器的支援。華盛頓人權觀察組織主任莎拉.耶格爾最近在《外交事務》上撰文批判美國政府在加薩戰爭中的虛偽與雙重標準。她指出,有大量資訊顯示,以色列阻撓國際社會對巴勒斯坦人的人道主義救援。人權組織和媒體也發表了有關以色列對巴勒斯坦人進行非法集體懲罰,利用饑餓作為戰爭武器,以及進行空襲和炮擊的報導。…… 【101】而人們看到美國政府對此的作為僅限於「提醒」以色列平民死亡人數「非常之高」。甚至在拜登總統於去年12月就「無差別轟炸」向以色列發出無關痛癢的警告後,美國政府發言人還因為以色列官員做反唇相譏的抨擊而收回了拜登的評論。【102】
對於耶格爾而言,她只是苦口婆心地建議美國政府要根據以色列的行為重新評估美國針對以色列的政策,以免以色列的作為對美國的「聲譽」造成不良影響。但筆者希望以《紐約時報》專欄作家紀思道(Nicholas Kristof)的話作為本文的結束語:「如果我們對以色列兒童負有道義責任,那麼我們對巴勒斯坦兒童也負有同樣的道義責任。他們的生命同等重要。如果你只關心以色列或加薩的人的生命,那麼你實際上並不關心人命。……如果你的道德指南針只適用於一方的痛苦,那麼你的指南針已經失靈,你的人性亦然。」【103】筆者並不奢望有興趣閱讀本文的讀者能夠贊同筆者觀點。如果人們能夠認同在認知和評判以巴衝突時使用同一的道德標準,已經足夠令人欣慰了。
附錄 有關「一國」、「兩國」概念及內容變化的說明
以阿衝突中有關「一國」與「兩國」的概念不僅重要而且十分複雜,往往令人感到困惑。詳細分析和說明這兩個概念超出本文論述的範圍,但正確理解這兩個概念在不同場景下的不同意涵不僅對讀者,而且對本文的分析也是必不可少的,故這裡以附錄形式對這兩個概念加以說明與澄清。
首先,作為以巴衝突的政治解決方案之一,今天人們所說的「一國」方案通常指以以色列,約旦河西岸及加薩走廊為疆域組成一個單一國家。這種以以色列/猶太人為主體的一國方案的認知顯然是猶太復國主義者訴求。但人們不禁要問,既然以色列與巴勒斯坦在人口數量上相差無幾,為什麼一國不可以是不分猶太人或巴勒斯坦人誰為主體,或者說民族平等的雙民族國家一國方案呢?進一步說,雖然巴勒斯坦人在歷史上從未建立過其自己的國家,但他們在1948年以前已經在這塊土地上生活了上千年,當年他們中絕大多數人之所以拒絕聯合國181號決議,難道不是因為在他們看來這塊土地上的一國應該是屬於他們的嗎?
第二,「兩國」方案的最早藍本可以追溯朔到英國皮爾勳爵領導下的英國皇家調查委員會(正式名稱為巴勒斯坦皇家委員會Palestine Royal Commission)1937年提出的一份報告(Rogan, Eugene,《阿拉伯人:歷史》第三版(The Arabs: A History),(企鵝出版社,2012年),頁257),1947年通過的聯合國181號決議只是讓「兩國」方案具體化。但今天人們所說的「兩國」方案中領土劃分的邊界已經與181號決議無關了。雖然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仍舊支持「兩國」方案,他們主張以巴通過談判解決的兩國劃界卻是以1967年戰爭後的分界線為基礎的。
第三,毫無疑問,「一國」還是「兩國」方案的內容關乎猶太與巴勒斯坦兩個民族共同的生存權,但聯合國主張的民族自決權從來不是主導這兩個方案的形成與發展的真正主導力量。對自1948年以來以巴衝突歷史過程的近距離細緻觀察可以讓人們注意到,無論是在發展過程中還是在每一個衝突激化的關鍵時刻,大國對地緣政治利益的角逐與猶太復國主義者的訴求都對事態的演變與轉折有著舉足輕重的影響。一方面,由於以巴衝突導致的雙方實際實力的巨大差距,以巴雙方的政府和民眾對「一國」還是「兩國」的態度和希望已經發生了巨大變化。但另一方面,聯合國和美國等大國仍舊在連篇累牘地堅持「兩國」方案。然而,正如前聯合國官員克雷格.莫希貝爾(Craig Mokhiber)所言:「是的,這種情況已經持續了很長一段時間了,如果你向某些人詢問其有關兩國方案的官方立場,他們會一遍又一遍地重複這是聯合國的官方立場。的確,這也是美國的官方立場。但無論是從政治方面還是從人權方面關注這些情況,都沒有人相信兩國解決方案是可能的。」(〈參見前聯合國官員克雷格.莫希貝爾就加薩,以色列和種族滅絕問題的問答〉(“Q&A: Former UN official Craig Mokhiber on Gaza, Israel and genocide”),《半島電視臺》,2023年11月2日)。
以色列對哈馬斯10月7日的報復戰爭至今,美國總統拜登還在不斷強調,一旦戰爭結束,仍舊要回到「兩國」方案。但早在2016年4月,當時的美國副總統拜登曾經表示:「由於以色列總理本傑明.內塔尼亞胡穩步擴大定居點的政策,最終出現的結果可能是一個以色列猶太人不再居多數的『一國現實』」。(喬什.萊德曼,〈拜登:對以色列政府「極度沮喪」〉,《丹佛郵報》,2016 年 4 月 19 日)嚴酷的事實是,隨著以色列政治與軍事實力的增長,在約旦河和地中海之間的土地上建立一個猶太人的民族國家一直是以色列政府心照不宣的目標。對以色列有著極大影響的美國政府對此了然於胸,但除了口頭上堅持「兩國」方案,並未試圖對以色列的猶太復國主義行為加以阻止。不僅如此,川普總統入主白宮後公開背離美國傳統的對以政策,不顧國際輿論與巴勒斯坦人的反對,支持以色列對耶路撒冷和定居點等的擴張政策。這一切進一步鼓勵了極右翼的內塔尼亞胡政府。2018年7月19日,以色列議會以62票對55票通過一項法案,將該國定義為猶太人的民族國家,希伯來語為該國的民族語言,取消了阿拉伯語作為官方語言的地位,並定義猶太社區的建立為符合國家利益。總理內塔尼亞胡在投票後對議會說,「這是猶太復國主義史冊和以色列國歷史上的決定性時刻。」毫無疑問,這一發展應該視為以色列正式將其「一國」方案提到了檯面。
最後,「阿克薩洪水」攻擊和隨之而來的以色列大規模且無節制的軍事行動使得「兩國」變得基本「不可行了」(no longer viable,約翰.米爾斯海默語)。但如果把以色列殘暴的殺戮看成是與哈馬斯的血腥攻擊的以牙還牙,以眼還眼,那也未免太過於幼稚了。儘管目前尚無證據顯示以色列是否捲入「阿克薩洪水」行動,但以色列利用哈馬斯的攻擊,不失時機地以鐵與火和以巴勒斯坦人的生命財產損失為其「一國」方案的實現服務,這一點絕不是無跡可尋的。英國《中東之眼》(Middle East Eye)的創始人之一兼該刊主編大衛.赫斯特在其〈以色列—巴勒斯之間的坦戰爭:拜登失去了對內塔尼亞胡的控制嗎?〉(“Israel-Palestine war: Has Biden lost control of Netanyahu? ”)一文中揭示了以色列敢冒天下之大不韙,對巴勒斯坦的婦孺兒童大開殺戒背後的邏輯。對於以色列而言,「兩國」方案不再可行並不等於其「一國」方案就唾手可得。以色列國必須面對的挑戰是,「生活在約旦河和地中海之間的猶太人和巴勒斯坦人數量大致相當,」如果再考慮出生率和移民,那麼非猶太人極有可能成為多數。避免以色列成為猶太人少數群體統治的唯一方法是「驅逐一百萬以上的巴勒斯坦人」。但如果巴勒斯坦人不管生活多麼困苦拒絕離開這塊土地,那麼他們就有占上風的可能。戰爭可能成為導致加薩230萬巴勒斯坦人大部分人口流失的機會,而這樣的機會如麟毛鳳角(not come along often)。因此,就目前對加薩進行的軍事行動而言,「以色列在這場衝突中獲勝的努力與公正或談判解決方案無關。更與分享共同的土地毫不相干。至於美國和歐洲繼續堅持根本沒有機會實現的兩國解決方案,其目的只是為了掩蓋(camouflage)當前的真正任務——種族清洗(ethnic cleansing)。
最近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不斷公開反對「兩國」方案,以色列的政府高級官員紛紛強調巴勒斯坦人離開加薩是道德之舉,等等。這些難道不是對上述邏輯的最好佐證嗎?進一步說,如果包括美國,中國和歐盟在內的大國只是在口頭上堅持「兩國」方案,既無具體解決方案,又不去強迫以色列立即停止其在加薩的殺戮,那麼這些官樣文章不僅於事無補,而且還會成為以色列為建立其所希望的猶太民族國家的妝點。
陸符嘉,政治學博士。已退休。曾經就中國的官僚腐敗,美國的種族問題,國際關係中的「軟實力」等多個議題撰文。並翻譯了《憲制民主》、《財政聯邦主義》、《解析政治學》、《憲法的社會與政治基礎》等書。
本文注釋:
1 本文使用「以阿衝突」,而非「以巴衝突」或「以哈衝突」是基於目前衝突的範圍早已超出「以巴」或「以哈」,甚至已經超出以阿範疇,成為全球性事件。故「以阿衝突」或許還不足以反映事物的全貌,但至少比較接近這場衝突的核心與本質。其次,本文分析中將1948年以色列與阿拉伯國家之間的第一次中東戰爭爆發作為以巴衝突的起點,或者說,「以巴衝突」與「以哈衝突」皆是以阿衝突為歷史背景。換言之,「以巴衝突」從來都是「以阿衝突」的中心,但卻不是故事的全部。
2 「露天監獄」一詞最早出自英國前首相大衛.卡梅倫之口。他在2010年7月談及加薩時稱之為「露天監獄」(open-air prison)。
3 這兩個區分的意義是基於下述事實:並非所有的巴勒斯坦人都認同哈馬斯發動的恐怖襲擊,亦非所有的猶太人都支持以色列政府對加薩地區發動的「無差別轟炸」。然而,或由於「資訊爆炸」使然,或因為「取消文化」(Cancel Culture)流行,不少人選擇不加區分地反對巴勒斯坦人,而另一些人則重新加入反猶主義的大合唱。
4 如果這個世界的確是黑白兩色的,那麼雙重標準或許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5 英國陸軍退役中將,國際戰略研究所中東執行主任湯姆.貝克特在一份簡短的分析指出:「無論(以色列)入侵(加薩)多麼成功地擊敗了作為軍事組織的哈馬斯,哈馬斯的政治重要性,以及民眾對抵抗的支持都將繼續下去。」以色列或者為控制加薩重新將其占領,或者在入侵後撤軍,將其留給那裡的人民,對這些人來說抵抗就是存在。」參見Steven Erlanger,〈以色列稱將消滅哈馬斯,但加薩仍將面臨政治難題〉,《紐約時報》,2023年10月26日。
6 本文不會專注於深入討論作為10月7日恐怖襲擊肇事者之外的哈馬斯,但哈馬斯在過去幾十年的發展已經證明它是一個激進的抵抗運動,而且隨著以阿衝突的發展,哈馬斯得到越來越多的巴勒斯坦人,特別是巴勒斯坦年輕人的支持。不容否認但也不無諷刺的是,以色列為控制巴勒斯坦解放組織而別有用心地對哈馬斯的支持與以阿拉法特為首的巴勒斯坦解放組織在政治上的無能與腐敗對哈馬斯的崛起功不可沒。
7 身後備受西方民主國家領導人推崇的南非黑人領袖納爾遜.曼德拉不是也曾經被美國中央情報局列為恐怖分子嗎?
8 穆斯林兄弟會是一個以伊斯蘭遜尼派傳統為主而形成的相對溫和的宗教與政治團體。具有諷刺意義的是,穆斯林兄弟會在阿拉伯之春後於2012年通過民主選舉在埃及獲得政權,但次年就被與美國關係密切的埃及軍人以政變推翻,並被軍人政權定義為恐怖組織。果真是「桔生淮南則為桔, 生於淮北則為枳」嗎?
9 見邱世卿,〈不演了開講〉2023.10.17,https://www.youtube.com/ watch?v=GvFUn598_nA。有關以色列最初對其與哈馬斯的關係的設想,亦可參考其它資訊源。比如,參見 Steven Erlanger,〈哈馬斯恐襲打破了多年來界定巴以衝突的一些列假設〉,《紐約時報》,2023年10月24日。以色列的前總理巴拉克在對他的採訪中也對現任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一直試圖加強哈馬斯的做法直言不諱,參見專欄作家紀思道(Nicholas Kristof):〈我們為沒有犯下的罪付出了過高的代價〉,《紐約時報》,2023年10月28日。
10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一直以來對哈馬斯的態度與做法。根據《政客》雜誌(Politico)、《國會山報》(The Hill)(12月10日)等多個新聞管道,美國前駐以色列大使馬丁.英迪克(Martin Indyk)在社交媒體披露,過去幾年中卡達一直在向哈馬斯提供資金上的支持。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對此瞭若指掌,但他不僅不反對,反而「鼓勵」這樣做。難怪《華盛頓郵報》(The Washington Post)(11月23日)指出,內塔尼亞胡和哈馬斯之間存在著一種「奇怪的共生關係」,並歷經了多年的升級與和解,平靜和混亂。
11 「阿克薩洪水行動」是巴勒斯坦伊斯蘭抵抗運動(哈馬斯)下屬卡桑旅於2023年10月7日從加薩地帶向以色列發起近年來最大規模火箭彈襲擊軍事行動的代號。此一取名源自2022年4-5月間發生在阿克薩清真寺的阿以民眾衝突及以色列占領軍及員警介入後造成的大量民眾死傷。被稱之為「遠寺」的阿克薩清真寺是一座位於耶路撒冷舊城聖殿山的清真寺。對於穆斯林教徒來說,該寺的神聖地位僅次於麥加禁寺和麥迪那先知寺。2015年10月,約旦曾經和以色列簽訂協定,允許穆斯林前往阿克薩清真寺做禮拜,至於非穆斯林則被允許在特定時間參觀該寺。該寺不僅是穆斯林從事宗教儀式的地方,巴勒斯坦民眾也在此進行建立巴勒斯坦國的訴求,並與進行挑釁的以色列定居者發生衝突。以色列不時以關閉該寺作為懲戒。這些當然是以阿衝突的一部分內容,但真正導致衝突升級的因素乃是以色列占領軍和武裝員警每每以槍彈回擊向他們投擲石頭的示威者,造成大量平民與婦女兒童的死傷。正是在2022年4-5月以色列員警衝入清真寺導致衝突加劇之時,耶路撒冷政治分析家馬贊.賈巴里告訴半島電視臺:「我們正在逐步走向升級——爆炸的條件已經成熟。」也正是在這種氛圍下,負責管理被圍困的加薩地帶的哈馬斯發言人哈齊姆.凱西姆告訴半島電視臺:「基於當地的事態發展,某些事件可能會爆發」;「如果以色列定居者繼續襲擊阿克薩清真寺,哈馬斯不會袖手旁觀」。馬拉姆.胡邁德和澤娜.阿爾.塔漢:〈「爆炸的時機已經成熟」:齋月期間以色列和巴勒斯坦的緊張局勢加劇〉,《半島電視臺》2022年4月14日。
12 根據《猶太電訊社》(Jewish Telegraphic Agency),2023年10月7日的襲擊是自納粹屠殺猶太人以來一天中造成猶太人死傷數字最多的事件。參見:“Was Hamas’ attack the bloodiest day for Jews since the Holocaust?,” JTA Oct., 8, 2023.
13 事實上,猶太民族在羅馬征服中的命運和選擇更為殘酷。不僅戰敗的猶太人戰俘淪為奴隸,而且他們必須改變宗教信仰,皈依基督教,否則就會被處死。這對於一個有著強烈宗教信仰自豪感的民族而言實在是難以接受的。因此今天人們可以在猶太人歷史中看到一些這個從宗教觀念上非常反對自殺的民族卻被迫選擇集體自殺也誓不皈依基督教的案例。
14 轉引自石競琳,〈歐洲基督教世界反猶主義的歷史原因〉,《歷史教學問題》,2010年第3期。
15 儘管人們沒有證據指證莎士比亞是種族主義者或反猶主義者,但莎氏的著名喜劇《威尼斯商人》(The Merchant of Venice)中的角色,高利貸者夏洛克卻常常被用來形容猶太人的貪婪和狡詐。
16 薩特,〈反猶太者的畫像〉,《存在主義》,W.考夫曼等編,陳鼓應等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87年9月),頁292。
17 徐新,《反猶主義解析》(上海:三聯書店,1996年6月)。轉引自石競琳,〈歐洲基督教世界反猶主義的歷史原因〉。
18 1894年9月,一名在法國總參謀部任職的猶太裔上尉軍官阿爾弗雷德.德雷福斯因被指控向德國駐法武官出賣軍事情報而被逮捕,並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於1894年12月24日被判處在法屬圭亞那附近的魔鬼島終身監禁。此事在當時動盪不安的法國社會產生了巨大漣漪。一方面是反猶主義的躁動,另一方面也激發了自由派人士為捍衛民主和正義的社會運動。法國著名作家左拉投書法國總理喬治.克裡孟梭,要求還德雷福斯以清白,結果是左拉本人反被軍方以誹謗罪指控,判徒刑一年伴之以罰款。左拉本人最後不得已遠走英國避難。由於強烈的社會輿論抗爭,法國最高法院於1906年重新審理此案,德雷福斯被宣判無罪並官復原職,獲得晉升。但此事仍舊餘波未平。德雷福斯在1908年參加左拉遺體的安葬儀式遭到民族主義者的槍擊。顯然,德雷福斯案件的意義和影響遠超過案件本身。原本只是一名猶太裔記者,後成為錫安主義創建人的希歐多爾.赫茨爾(Theodor Herzl)就認為德雷福斯案件不僅是個司法錯誤,它反映了絕大多數當時法國人的心理。他在其1896年出版的《猶太國》一書更指出,歐洲的「猶太人問題」不是社會問題或宗教問題,而是民族問題。其解決方法是建立猶太人的自治國家。
19 1976年好萊塢出產的電影《苦海餘生》(Voyage of the Damned)不僅反映了納粹在1939年對猶太人的迫害和驅逐,也充分展現了當時許多歐洲國家是如何容忍納粹的惡行的。
20 從歷史上的土地歸屬和宗教信仰差異來評判今日以阿衝突的大有人在,其中不乏如秦暉和張平等頗有影響力的學者(秦暉,〈以色列與巴勒斯坦問題的歷史由來!〉、張平,〈以色列強占巴勒斯坦土地了嗎?〉)。這些文章作者的觀點也引發了某些爭論,如王明遠,〈我毫不同情哈馬斯,但也不接受無底線美化以色列:再論巴以問題的幾個謊言和怪論〉。筆者無意對各種不同的觀點做評判。但也感到「歷史的方法」在這裡的運用似有陷入相關分析中以常量對變數之嫌,畢竟當下的以阿衝突及其發展受到諸多歷史上不曾存在的後來因素的影響。本文的分析只是探討今日以阿衝突更直接、更貼切的緣由。
21 參見張倩紅,《以色列史》(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頁65。
22 引自維基百科(Wikipedia)。
23 哈佛大學外交史博士邁克爾.馬科夫斯基就明確表示「民族家園」的定義含混不清是有意而為之。參見邁克爾.馬科夫斯基(Michael.Makovsky),《邱吉爾的應許之地:猶太復國主義與治國之道》(Churchill’s Promised Land: Zionism and Statecraft)(耶魯大學出版社,2007)ISBN 978-0-300-11609-0,頁76。巴勒斯坦皇家委員會(因其是在皮爾勳爵領導之下的委員會,又被稱之為皮爾委員會,Peel Commission)的報告中則認為「民族家園」是英國政府中相信最終將建立猶太人國家與持異議的兩派人妥協的結果。參見《巴勒斯坦皇家委員會報告》(Palestine Royal Commission)(1937年),頁24。
24 有證據表明,1916年底成為英國新首相的大衛.勞合.喬治(David Lloyd George)與貝爾福都與錫安主義者有接觸並對後者有著某種同情。
25 Cohen, Israel (ed.), Speeches on Zionism by the Right Hon. the Earl of Balfour(London, 1928), p. 6.
26 亞瑟.庫斯特勒,《承諾與履行》(拉瑪奇出版社,1949),ISBN 978-1-4437-2708-2,https://archive.org/stream/promiseandfulfil006754 mbp/promiseandfulfil006754mbp_djvu.txt。
27 當時的英國首相大衛.勞合.喬治後來在回憶錄寫到,由於巴勒斯坦靠近蘇伊士運河,在巴勒斯坦的土地上有猶太人的存在,將有助於英國掌控蘇伊士運河,從而加強與英屬印度間的水路聯繫。參見詹姆斯.蓋爾文(James Gelvin),《以色列—巴勒斯坦衝突:一百年戰爭》(第三版)(The Israel-Palestine Conflict: One Hundred Years of War)(劍橋大學出版社,2014), ISBN 978-0-521-85289-0,頁82(https://books.google.com/books?id=wfIFVze1MqQC&pg=PA 83)。
28 Zena Al Tahhan,〈一個多世紀以來:對貝爾福宣言的解釋〉(“More than a century on: The Balfour Declaration explained”),《半島電視臺》,2018年11月2日。
29 “Nakba”在阿拉伯語中意味著「浩劫」。巴勒斯坦浩劫(Palestinian Nakba)指的是1948年因以色列建國而引發的第一次中東戰爭,造成75萬巴勒斯坦人失去了他們世代居住的家園。此後每年的5月15日被命名為巴勒斯坦浩劫日。參見〈巴勒斯坦問題〉,《聯合國官網》〈歷史上的事件〉,https://www.un.org/unispal/about-the-nakba/。包括知名以色列歷史學家和政治學者伊蘭.帕佩(Ilan Pappé)在內的一些學者稱「巴勒斯坦浩劫」為「種族清洗」(ethnic cleansing)。
30 Zena Al Tahhan,〈一個多世紀以來:對貝爾福宣言的解釋〉。
31 同上。
32 英國在聯合國的代表曾經聯合國討論決議案的過程中公開表示,不管該決議是否通過,英國都將於1948年8月1日結束其對巴勒斯坦的託管。
33 阿拉伯高級委員會是一個由包括阿明·侯賽尼在內的巴勒斯坦當地名門望族和宗教領袖組成,代表阿拉伯人的政治組織。成立於1936年。該組織反對英國託管定居將猶太人遷入巴勒斯坦,因此於1937年被英國託管政府宣布為非法,該組織的某些成員逃離巴勒斯坦。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該組織的某些成員曾與德國納粹暗通款曲。它的某些成員於1945年返回巴勒斯坦,重建該組織。就社會基礎而言,該組織能夠在多大程度上代表巴勒斯坦人是可以被質疑的。
34 聯合國規定,特殊多數原則適用於該決議的通過,即需要當時聯合國的57個會員國中有三分之二國家投下贊成票(不包括棄權和缺席的成員國)。原定計畫在11月26日就決議進行投票。但在猶太復國主義代表團的阻撓下,投票被推遲三天。之所以如此是因為如下事實,根據包括《紐約時報》在內的多個消息來源,如果投票在原定日期舉行,雖然可以獲得多數票,但卻低於規定所需的三分之二有效票。這個事實應該作為181號決議產生過程中的人為操弄又一個證據。參見〈聯合國大會有關普利司通的投票被推遲〉(“Assembly Delays Vote on Palestine”),《紐約時報》,1947年11月27日,http://timesmachine.nytimes.com/timesmachine/1947/11/27/issue.html
35 當時在巴勒斯坦的人口中阿拉伯人為63%,猶太人為37%。
36 赫普圖拉,納吉瑪(Heptulla, Najma),《印度—西亞關係:尼赫魯時代 》(Indo-West Asian Relations: The Nehru Era)(聯合出版商,1991),ISBN 978-81-7023-340-4,頁158。https://books.google.com/ books?id=BXWFlKwemEQC&pg=PA158。
37 本尼.莫里斯(Benny Morris),《1948年:第一次阿以戰爭的歷史》 (耶魯大學出版社,2008),ISBN 978-0-300-12696-9,頁56。(https://books.google.com/books?id=J5jtAAAAMAAJ)。
38 〈巴勒斯坦投票推遲了〉 (Palestine Vote Delayed),《倫敦時報》(Times of London), 1947年11月29日。
39 詹姆斯.巴爾(James Barr),《沙中之線:英法和再造中東的鬥爭》(A Line in the Sand: Britain, France and the Struggle that Shaped the Middle East(倫敦:西蒙與舒斯特出版社[Simon & Schuster])。〈大會推遲有關巴勒斯坦的投票〉,《紐約時報》,1947年11月27日。
40 參見《聯合國憲章》 (全文),https://www.un.org/zh/about-us/un- charter/ full-text。
41 阿拉伯國家代表團在181號決議投票後立即宣布不受該決議的約束,他們認為,這個決議違反了《聯合國憲章》中賦予人民決定自己命運的權利的民族自決原則。參見薩米.哈達維,《痛苦的收穫:巴勒斯坦現代史》,橄欖枝出版社(Olive Branch Press)(1989)1991),頁76。根據《紐約時報》,阿拉伯駐聯合國代表團在投票後第二天發表聯合聲明稱:「有關巴勒斯坦分治的投票是在巨大壓力和脅迫下進行的,這使其更加無效。」〈 阿拉伯領導人稱有關巴勒斯坦的投票「無效」〉《紐約時報》,1947年11月30日,http://timesmachine.nytimes.com/timesmachine/1947/11/30/87561776.html?pageNumber=54。
42 聯合國巴勒斯坦問題特別調查委員會(UNSCOP)的報告發布幾周後,阿拉伯聯盟秘書長阿紮姆.帕夏對埃及一家報紙表示:「我個人希望猶太人不要強迫我們捲入這場戰爭,因為這將是一場消滅性戰爭,也是一場毀滅性戰爭」。阿紮姆告訴亞歷克.柯克布萊德,「我們將把他們(猶太人)趕進海裡。」敘利亞總統舒克裡.庫瓦特利告訴他的人民:「我們將根除猶太復國主義」。參見本尼.莫里斯,《1948年:第一次阿以戰爭的歷史》(2008),頁187。
43 哈迦納(the Haganah)在以色列建國後成為以色列國防軍的主體。
44 代爾亞辛村位於耶路撒冷附近,居住著約600位信奉穆斯林的村民。得到哈迦納支持的伊爾貢(Irgun)和萊希(Lehi)以解除英國託管當局對耶路撒冷的封鎖為名進入該村,但卻對當地的村民大開殺戒。此後甚至某些猶太復國主義者都譴責了他們的暴行,表示要予以懲處,但最終的結果卻是這兩個組織的成員大多被納入了以色列國防軍。參見本尼.莫里斯《1948年:第一次阿以戰爭的歷史》。
45 討論民主投票機制在國際機構中的運用和被利用不屬於本文的議題。需要指出的是,儘管筆者不是國際關係理論中現實主義學派的信徒,也並不認同現實主義的許多理論論述,但筆者在某種程度上接受現實主義有關國際政治處於無政府狀態(Anarchy)的理論前提假設。捨此恐怕人們難以解釋,為什麼國際政治中存在諸如聯合國中五個常任理事國擁有一票否決權這樣公然違反民主原則的現實。
46 參見“UN’s António Guterres calls for immediate ceasefire to end ‘epic suffering’ in Gaza” By Rory Carroll in Jerusalem, Tue 24 Oct 2023, 英國《衛報》(The Guardian)。
47 與通常人們將戰爭與和平視為二元對立的概念不同,從國際衝突的理論角度看,戰爭與和平是連續變數。亦即,事實上人們無法嚴格將戰爭與和平兩種狀態加以區分,但這並不妨礙我們將戰爭作為在政治上實現和平目的的手段。
48 有人認為2023年哈馬斯對以色列的恐怖襲擊應該被視為「第六次中東戰爭」,對此尚無定論。
49 埃及總統安瓦爾.薩達特和以色列總理梅納赫姆.貝京(1978),美國總統吉米.卡特先後因該條約獲得諾貝爾和平獎(2002)。
50 伊莎貝爾.克什納,〈以色列不放心和平的夥伴〉 (Israeli concern for peace partner),《信使報》(The Courier), 2011年1月27日。
51 〈1979:以色列和埃及就和平協定握手言歡〉(“1979: Israel and Egypt shake hands on peace deal”), BBC News, http://news.bbc.co.uk/ onthisday/hi/dates/stories/march/26/newsid_2806000/2806245.stm 。
52 同上。
53 直到2005年,巴沙爾.阿薩德接掌政權後才重建與埃及的外交關係。
54 伊莎貝爾.克什納,〈以色列不放心和平的夥伴〉 (“Israeli concern for peace partner”),《信使報》(The Courier),2011年1月27日。
55 埃及總理表示與以色列的和平協議並不是什麼神聖的事 (“Egypt PM says peace deal with Israel not sacred”),《路透社》(Reuters),2011年9月15日。
56 庫里.傑克(Khoury Jack),〈埃及穆斯林兄弟會:以色列和平條約的命運可能由全民公投決定〉(“Egypt’s Muslim Brotherhood: Fate of Israel peace treaty may be decided in referendum”),以色列《國土報》,2012年1月1日。
57 〈美國對外關係的里程碑:奧斯陸協定與阿拉伯—以色列和平進程〉 (“U.S. Foreign Relations Milestones: The Oslo Accords and the Arab-Israeli Peace Process”),https://www.jewishvirtuallibrary.org/u-s- policy-regarding-middle-east-peace 。
58 今天,當人們面對以阿衝突不僅繼續,而且造成了近3萬巴勒斯坦平民的死亡,其中70%是婦孺兒童,難道不會因為以下事實而對以宣導和平著稱的諾貝爾和平獎的頒授感到絕大諷刺嗎?以色列有三位領導人因為對中東和平的貢獻獲得諾貝爾和平獎,他們是梅納赫姆·貝京,曾經在1967年戰爭中擔任以色列軍隊總司令並指揮了對埃及、敘利亞和約旦作戰的以色列總理伊紮克.拉賓,以及西蒙.佩雷斯。
59 參見〈以色列和巴勒斯坦之間的《奧斯陸協議》是什麼? 〉,《半島電視臺》,2023年9月13日。
60 已故的巴勒斯坦著名文學評論家和活動家愛德華.薩義德就是《奧斯陸協定》最直言不諱的批評者之一,他稱該協議為「巴勒斯坦投降的工具,巴勒斯坦的凡爾賽宮」。
61 拉賓是以色列陸軍退役中將。1964年,拉賓擔任以色列國防軍參謀長,他指揮以色列國防軍在「六日戰爭」中以壓倒性優勢戰勝了埃及,敘利亞和約旦等國的軍隊,成為以色列的英雄。然而,當他簽署了《奧斯陸協定》,開啟了以阿之間實現和平的進程後,他就成了以色列極右派激進分子的敵人。1995年11月4日,拉賓在特拉維夫的以色列國王廣場上參加和平集會之後,極右翼激進猶太主義分子伊蓋爾.阿米爾用一把裝有自製達姆彈的九公釐口徑左輪手槍襲擊了拉賓,他對著拉賓的胸口開了兩槍,再向他的背部上補了兩槍,後拉賓在特拉維夫伊契洛夫醫院的手術臺上不治身亡,享年73歲。拉賓的去世讓奧斯陸和平協議名存實亡。西蒙.佩雷斯在拉賓之後擔任了以色列總理。但在1996年的競選連任時敗給了右翼利庫德集團的本雅明.內塔尼亞胡。儘管此後佩雷斯一直活躍在以色列政壇,但埃以的和平進程已經失去了勢頭。
62 有越來越多的關於以色列扶植哈馬斯以對抗巴勒斯坦解放組織的指控。根據網上雜誌《政客》(Politico)歐洲版報導,2024年1月19日,現任歐盟執委會副主席兼歐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級代表博雷利(Josep Borrell)在西班牙的巴利亞多利德大學發表演講時,公開指責以色列過去曾資助今時今日被他們稱之為「恐怖分子」的哈馬斯,以削弱法塔赫領導的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將巴勒斯坦人劃分為對立的政治陣營。參見塞吉拉.阿瑪托維奇(Sejla Ahmatovic),〈歐盟最高外交官指責以色列資助哈馬斯〉(“EU’s top diplomat accuses Israel of funding Hamas”),《政客》,2024年1月20日。https://www.politico.eu/article/israel-funded-hamas-claims-eu-top-diplomat-josep-borrell/ 。
63 轉引自大衛.布魯克(David Brooks),〈巴以之間錯失的和平機會〉,《紐約時報》,2023年10月16日。
64 同上。頗具諷刺意味的是,當阿拉法特最後同克林頓談話時稱後者「是個偉人」,而克林頓的回答是:「我不是偉人。我是個失敗者,是你讓我成了一個失敗者。」
65 數字來自《維基百科》中文版。
66 參見什洛莫.本—阿米(Shlomo Ben-Ami),〈奧斯陸協定緩慢而悲慘的死亡〉(“Project Syndicate” ),2023年9月15日。洛莫.本-阿米是以色列前外交部長,歷史學家。雖然他自稱是猶太復國主義者,但支持以土地換取與巴勒斯坦人的和平。
67 不無諷刺的是,根據巴勒斯坦媒體觀察機構2000年3月29日公布的一份特別報告〈強姦、謀殺與暴力和反對猶太人的聖戰:2000年夏季的巴勒斯坦電視〉(“Rape, Murder, Violence and War for Allah Against the Jews: Summer 2000 on Palestinian Television”),阿拉法特的法塔赫組織從2000年9月13日開始也為《奧斯陸協議》開始對以色列軍隊和平民進行了一系列攻擊。
68 2000年5月特拉維夫大學進行的民意調查顯示:39%的以色列人支援奧斯陸協議,32%的人相信該協議在此後數年中會帶來和平。2004年5月的調查顯示只有26%的人支援奧斯陸協定,只有18%的人相信奧斯陸協議在此後數年中會帶來和平,支援奧斯陸協議的人和相信和平的人減少了13%和16%。
69 亞瑟.沃爾沃斯(Arthur Walworth),《威爾遜和他的和平締造者》(Wilson and his Peacemakers)(1986),頁473-483,尤其是頁481; 梅爾文.烏洛夫斯基 (Melvin I. Urofsky),《從赫茨爾到大屠殺的美國猶太復國主義》(American Zionism from Herzl to the Holocaust)(1995),第六章;弗蘭克.W.布雷徹(Frank W.Brecher),《不情願的盟友:從威爾遜到羅斯福的美國猶太人外交政策》(Reluctant Ally: United States Foreign Policytoward the Jews from Wilson to Roosevelt)(1991),第一至四章。
70 克里斯.麥格雷爾(Chris McGreal),〈美國並非總是以色列最強大的盟友——什麼改變了,為什麼?〉(“US wasn’t always Israel’s strongest ally – what changed and why? ”),《衛報》,2023年11月23日。
71 第二次中東戰爭例外。這次戰爭通常被稱之為蘇伊士運河戰爭。在這場戰爭中,以色列出於對蘇伊士運河運輸通道的需要,加入英法一方對埃及發動了攻擊。而美國為最終確立其在國際政治中的霸主地位選擇與莫斯科聯手結束危機。
72 例如,1960年代美國平均每年為以色列提供33億軍援。從奧巴馬入主白宮後,美國向以色列提供的軍援增長到每年38億美元。參見雅各.克努森(Jacob Knutson),〈美國援助以色列須知〉(“What to know about U.S. aid to Israel”),Axios,2023年11月4日。
73 親以色列的智庫華盛頓近東政策研究所(The Washington Institute for Near East Policy)在其出版的一份由威廉.旺德爾和安德列.布里埃爾(William Wunderle and Andre Briere)撰寫的政策研究報告中就承認:美國致力於維持以色列的軍事品質優勢(QME)是一項長期傳統,自林登.詹森以來的歷任總統都堅持並重申了這一傳統。這一傳統背後的基本道理很簡單:以色列是中東自由代議制政府的堡壘,因此,其持續生存是美國至關重要的國家利益。為了確保這個長期盟友在眾多國家中繼續存在,以色列必須有能力在軍事上保衛自己並遏阻潛在的侵略。在實現這一目標的努力過程中,以色列軍隊所擁有的火炮、坦克和戰鬥機等方面上將永遠無法與其周邊國家抗衡,故以色列只有能夠依靠先進的武器裝備,戰術,訓練,領導,以及其他軍事效力因素,以威懾或擊敗中東地區數量上占優勢的對手。《美國外交政策和以色列的軍事品質優勢》,2008年1月,https://www.washingtoninstitute.org/policy-analysis/us-foreign- policy-and-israels-qualitative-military-edge-need-common-vision 。
74 這令人回想另一則新聞,「加薩」是一個人均年齡只有18歲的城市,也是全球人口最年輕的城市。為什麼加薩人的年齡會這麼小?因為很多小朋友都長不大,就會死。一名加薩少年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記者問他:「你長大想幹什麼?」他的回答是:「我們在巴勒斯坦長不大。」 https://m.microheadline.com/info/sjp8uaw5aqid9xz4sv3jh85 sblhm25c0?v=1569babaf14eb6ad84e4279912952200。
75 與儒家政治文化中以王道和德政贏得天下的傳統不同,盎格魯撒克遜的天下觀似乎頗得「霸道」的真傳。既然王道不可得,無法相容並包,那麼合縱連橫之術就是玩弄地緣政治的策略首選。這方面美國的政客應該說是青出於藍勝於藍。不僅利用全球政治的現有矛盾衝突,只要有需要,挑撥或製造矛盾以求成為「被需要」的仲裁者的例子實在是不勝枚數。
76 其中也不乏對中東和平與以阿衝突做出貢獻的美國總統。如吉米.卡特總統1978年曾經一手促成了埃及與以色列之間結束戰爭狀態,克林頓總統在1993年促成了以色列總理拉賓和巴勒斯坦解放組織的領導人阿拉法特在挪威首都奧斯陸的會談,並簽署了具有里程碑意義但卻短命的《奧斯陸協議》。
77 美國國際關係現實主義學派的代表人物約翰.米爾斯海默(John Mearsheimer)和哈佛大學甘迺迪學院的教授史蒂芬.沃爾特(Stephen Walt)在二人合著的《以色列的遊說與美國的外交政策》(The Israel Lobby and U.S. Foreign Policy)一書中對猶太人在美國政治的影響力做了入木三分的分析和描述。
78 參見川普總統在2017年2月15日他與內塔尼亞胡總理舉行的第一次聯合新聞發布會上的講話,https://www.jewishvirtuallibrary.org/ trump-netanyahu-21517。
79 1988年11月15日,巴勒斯坦解放組織在阿爾及利亞首都阿爾及爾宣布建立巴勒斯坦國,也宣布耶路撒冷是其首都。不無諷刺的是,雖然以色列聲稱耶路撒冷是其首都,並且實際控制了耶路撒冷,但國際上各國並不承認。而巴勒斯坦對耶路撒冷沒有實際控制權,故只能將其政府機構設立在在約旦河西岸城市拉姆安拉,於是,承認巴勒斯坦的各國也將他們駐巴勒斯坦大使館設在拉姆安拉,但各國卻承認耶路撒冷是巴勒斯坦的首都。
80 1995年10月23日,美國第104屆國會分別以絕對多數通過了《耶路撒冷大使館法》。由於對擬議的法律投贊成票的人數遠超過特別多數原則規定的多數(參議院:93-5;眾議院:374-37),該法案在無須總統簽署的情況下於1995年11月8日成為生效的法律。這個法案的核心內容是承認耶路撒冷作為色列國的首都,並要求保持耶路撒冷作為一個不可分割的城市。這顯然是與聯合國的181號決和世界絕大多數國家的立場相違背的。多半由於這個原因,美國國會的立法者們也擔心公然冒天下之大不韙的後果,於是該法案又規定美國總統享有以「國家安全」為由,6個月為期的不執行該法的「豁免權」。正是由於這一規定,川普總統之前的歷任美國總統都遵循每6個月行使一次「豁免權」的做法,以此避免耶路撒冷地位和歸屬引發的國際政治危機。即便在川普總統宣布承認耶路撒冷為以色列首都之後他還是被要求在同一天簽署一份棄權書,根據《耶路撒冷大使館法》的條款推遲了美國大使館的立即搬遷。
81 以色列於1982年將西奈半島歸還給埃及。在某種程度上此舉是迫於埃及等國家誓言收復西奈半島,但也與美國及西方一些國家應允以某種形式補償以色列在西奈半島的收益有關。
82 圖取自澤納.阿爾.塔漢(Zena Al Tahhan),〈浩劫:以色列如何在 1967 年占領整個巴勒斯坦 〉(“The Naksa: How Israel occupied the whole of Palestine in 1967”), 2018年6月4日,《半島電視臺》。
83 參見〈安理會就戈蘭問題舉行會議 聯合國強調其立場依據安理會決議保持不變〉,2019年3月27日,《聯合國新聞》,https://news.un.org /zh/story/2019/03/1031071 。
84 數字來自「維基百科」。
85 以色列在2005年後撤銷了所有在加薩地區的猶太人定居點。
86 在此之前美國一直在同樣議題上的聯合國安理會投票中使用其否決權,但這一次美國以棄權票使得該決議案得以通過。
87 參見:〈國務卿邁克爾.蓬佩奧向新聞界發表的講話〉,《美國國務院》,2019年11月18日。
88 美國同時也是世界最大的新聞機構《美聯社》如是說:美聯社獲得的衛星圖像和資料第一次記錄了時任總統唐納德.川普政策的全面影響,特朗普放棄了美國數十年來所持的對定居點的反對立場,並提出了一項允許以色列保留所有定居點的中東計畫——甚至包括那些深入(約旦河)西岸的定居點。約瑟夫.克勞斯(Joseph Krauss),〈川普時代以色列定居點增長的高峰還只是剛剛開始〉,(“Trump-era spike in Israeli settlement growth has only begun”),《美聯社》(The Associate Press),2021年4月14日。
89 與以色列、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和美國三國聲明有關的協議均以亞伯拉罕的名字命名,被認為是這個協議的一部分。其目的是強調猶太教和伊斯蘭教之間的共同信仰起源,這兩種宗教都屬於亞伯拉罕一神教。
90 例如,2020年10月23日,在川普政府的斡旋下,以色列和蘇丹達成協議,同意實現關係正常化。而作為協議的一部分,美國將蘇丹從支持恐怖主義的國家名單中除名,〈在與以色列成交後,蘇丹悄悄地與與以色列簽署了亞伯拉罕協議〉(“Sudan quietly signs Abraham Accords weeks after Israel deal”),路透社,2021年1月7日,https://www.reuters.com/article/uk-sudan-usa-israel-idUSKBN29C0Q5;並向蘇丹提供12億美元貸款,幫助蘇丹政府清償該國欠世界銀行的債務(Lawder, David, 〈美國財政部向蘇丹提供12億美元貸款以幫助後者清償世界銀行的債務〉(“U.S. Treasury signs loan deal to clear Sudan’s $1.2 billion World Bank arrears”), 《路透社》,2021年1月7日,https://www.reuters.com/article/us-sudan-usa-mnu chin/u-s- treasury-signs-loan-deal-to-clear-sudans-1-2-billion-world-bank-arrears-idUSKBN2 9B2J3。
91 國際勞工組織(ILO)的統計數字,參見Palestinian unemployment rate year-on-year is set to nearly double as a result of escalation of hostilities in Gaza,《聯合國網站》,https://www.un.org/unispal/document/ 。
92 馬拉姆.胡邁德(Maram Humaid),“Gaza graduates demand UNRWA solutions for high unemployment rate”,《半島電視臺新聞》,2023年9月27日。
93 從某種意義上說,川普開啟的《亞伯拉罕協議》因當下的以巴衝突而將功虧一簣。拜登總統主政的美國政府並未放棄《亞伯拉罕協議》。拜登總統於2022年7月第一次訪問以色列和巴勒斯坦時,他並未就川普政府對以色列的承諾做絲毫修改,而他也的確冷落了巴勒斯坦人向他提出的五項訴求。然而,隨著加薩戰事的發展,阿拉伯各國眾口一致地對以色列的殘暴行為進行了譴責。雙邊協議形同廢紙。儘管美國國務卿布林肯四處遊說,但沙烏地阿拉伯還是2月7日向美國政府表明了其堅定立場,亦即,即除非美方承認以1967年邊界為基礎,以東耶路撒冷為首都的獨立的巴勒斯坦國,並且以色列停止對加薩地帶的侵略,以色列軍隊全部撤出加薩,否則沙烏地將不與以色列建立外交關係。
94 值得注意的是,以色列人的死亡數字大幅度減少,由最初宣布的近1,400人下降到現在的1,139人。這個數字是以色列官方公布的,對於死亡人數減少的解釋是當初將一些哈馬斯死者誤算為以色列人了。如此精益求精的以色列人也會犯如此低劣的「錯誤」嗎?
95 尼爾斯.阿德勒、麗娜.阿爾薩芬、阿爾瑪.米利西克和泰咪拉.瓦爾沙洛米澤 (Nils Adler, Linah Alsaafin, Alma Milisic and Tamila Varshalomidze),〈以色列加薩戰爭直播:死亡人數飛速上升〉,《半島電視臺》,2024年2月8日。
96 參見阿魯夫.本(Aluf Benn),〈以色列的自我毀滅〉 (“Israel’s Self-Destruction”),《外交事務》(Foreign Affairs),2024年2月7日。
97 就於美國在中東地區能夠扮演的角色而言,或許正如托比.馬蒂森所言:「通過對民兵目標發動精確打擊來維護其軍事實力可能是一個不錯的選擇。但越來越明顯的事實是,除非華盛頓能夠確保加薩停火,結束(以色列)占領並最終建立一個可行的巴勒斯坦國,否則華盛頓不可能阻止地區衝突的升級。」參見托比.馬蒂森(Toby Matthiesen),〈加薩是如何讓中東團結一致的 〉(“How Gaza Reunited the Middle East ”),Foreign Affairs,2024年2月9日。
98 伊朗並非阿拉伯國家,伊朗在以阿衝突中的捲入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說是身不由己。或者說是美國在中東與伊朗的較量迫使伊朗與某些涉入以阿衝突的阿拉伯國家為伍。
99 人們還不應該忽略另一個事實,以色列國防部長約阿夫.加蘭特曾經說過:「我們正在與人形動物作戰,我們正在採取相應的行動。」所幸的是認同這位部長說法的人極為有限,否則即便以色列軍隊在加薩使用任何武器將所有巴勒斯坦人都殺光,也不存在種族滅絕的問題。
100 參見〈超越馬加齊:以色列在加薩戰爭中使用了哪些有爭議的武器?〉(“Beyond Maghazi: What controversial weapons has Israel used in Gaza war? ”),《半島電視臺新聞》,2023年12月29日。
101 莎拉.耶格爾(Sarah Yager),〈如何終止美國在加薩的虛偽〉(“How to End America’s Hypocrisy on Gaza”),《外交事務》,2024年2月8日。
102 同上。
103 紀思道,〈在巴以戰爭中尋找道德指南針〉,《紐約時報中文網》,2023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