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中国种族主义观念建基于古代中国传统的中国中心论,表现于精英和大众文化中。这种种族主义观念在近现代以来中国民族主义的发展和社会变迁中从来不是一种脱离了具体社会现实的单纯的思想和观念、纯粹的族群想象、伪科学理论或者甚至美学的偏好(喜白恶黑)。相反,它一直是中国民族主义的一部分。
本文选自作者Discourses of Race and Rising China (Palgrave MacMillan 2019) 一书中“Discovering China in Africa: Race and the Chinese Perception of Africa and Black Peoples“这一章,译文对原文稍有改动,作者本人翻譯,波士顿书评首发。
作为对中国种族主义观念研究的一部分,本文探讨中国历史上对非洲人和深肤色人种的歧视。在近现代历史上这个现象存在于世界其他地方,中国并不例外也并不强烈,只不过它在中国出现得比较早。本文强调中国种族主义观念建基于古代中国传统的中国中心论,表现于精英和大众文化中。这种种族主义观念在近现代以来中国民族主义的发展和社会变迁中从来不是一种脱离了具体社会现实的单纯的思想和观念、纯粹的族群想象、伪科学理论或者甚至美学的偏好(喜白恶黑)。相反,它一直是中国民族主义的一部分,在晚清和民国早期的国际环境下,有色人种及其地位是作为历史上的中央帝国的中国必须避免的臣服于他人的镜鉴。在毛主义时代,非洲和其他有色人种国家又成了以中国为中心的世界革命这个全球新秩序之下的一部分。
中国历史上有没有种族歧视?
文化和社会意义上对非洲人和深肤色人种的歧视在中国是一个难以否认的事实。问题在于它仅仅是普遍的日常生活现象—就像发生在其他国家的那样--还是认为它反映了一种在和外族人交往中根深蒂固的种族心理,是一种将人类群体分门别类置于一个等级制度之下的社会性行为。
许多中外观察家倾向于将这一现象归咎于中国历史上华人与黑人之间缺乏直接接触——因为我们不了解他们,所以我们常常对他们有负面的看法——并归咎于西方种族主义在现代的影响,认为是西方人把这种负面观点引入中国。此外,歧视黑人的种族主义在历史上是奴隶劳动和奴隶贸易这种经济制度的意识形态产物,这种经济制度在中国历史上不存在。所以在中国或中国人对非洲的看法中,一些涉及黑人的不愉快事件以及针对黑人的种族主义言论源于缺乏了解的无知和外部的消极影响,而不是源于某种文化的培育。它们没有体现中国对黑人的公正性。
但这些看法并没有多少根据。首先,缺乏知识和接触可能导致积极、消极或中立这些不同的态度,如果只有强烈的偏见和刻板印象只能解释为是某种认知过程的结果。人类对许多特定问题形成看法并不需要大量的直接接触或第一手经验。其次,中国人和黑人之间缺乏历史接触不能被视为理所当然的历史事实:中国人不仅在古代历史上与非洲人和黑人有接触,而且还通过奴隶制和奴隶贸易进行接触。这种接触甚至在有色人种和奴隶身份之间建立了一种概念联系:深肤色就是奴隶的同义词。把某族群的外貌特征等同于其社会身份,这种基于非洲奴隶贸易的认知在大西洋世界出现很晚,但却存在于与中国唐朝(及其后)和阿拉伯伊斯兰世界这些非西方社会。第三,一个更有意义但鲜为人知的事实是,非洲人只是被视为黑人的种族类别的一部分。在中国古代史上,这样的肤色较深的种族包括许多南亚和东南亚人(甚至一些非汉族),其在中国的数量可能多于非洲人并且和非洲黑人一起在中国社会中被归为肤色较深且没有人身自由的奴仆。
有色人种在中国成为奴隶的现象主要始于唐朝(公元7-9世纪)。唐朝是世界历史上的一个大帝国,也是中华文明最辉煌的时期。唐朝通过始于中国西部和西南部地区的丝绸之路开展了重要的对外交往,使中国的主要城市成为国际商业和文化交流的中心。在今天的“一带一路”(中国与欧亚和非洲国家发展经济和文化联系的计划)宣传中,丝绸之路被颂扬为一个寻求共同繁荣和全球和谐的友善大国的历史先例,一个理想化和浪漫化的、前现代的和由非西方文化创造的国际关系模式。中国小学语文课本里也新增设了虚构性的文学作品,描述古代波斯人举行盛大的欢迎仪式,热情接待来自中国的使者。
然而,与大多数其他帝国一样但鲜为人知的是,唐朝中国也是一个拥有大量被奴役的外国劳工的帝国。战争和征服、朝贡礼物以及更常见的奴隶贸易将他们带到了中国。丝绸之路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奴隶交易网络,它将阿拉伯奴隶贸易与欧洲连接起来,也将东南亚奴隶制社会与东亚连接起来。以前的文献已经探讨了丝绸之路与奴隶制之间的关系,最近的一篇文献声称“奴隶,就像丝绸一样,是丝绸之路上的商品,可以被购买、使用和出售获取利润,而且许多奴隶是通过奴隶制长途运输的”,奴隶对丝绸之路经济的重要性可能可以与丝绸、马匹或其他商品相媲美,“然而,在今天讲述的丝绸之路历史中,奴隶贸易很少被重视”(S.Whitefield, Silk, Slaves, and Stupas.2018. p. 25)。
古代中国三种沦为奴隶的外族人
除了丝绸之路与奴隶制之间的关系,更鲜为人知的历史事实是,在唐朝及其后的王朝中,被奴役者的身体(种族)特征和文化特征以及社会身份或者阶级地位(即没有人身自由)之间的联系已经确立。这种近乎本质化的个人身份认知,不仅体现了种族化的社会分类意识,也体现了对中国与非华人世界关系的认知。本节分析了古代中国三种因鲜明的种族和性别特征而沦为奴隶的外族人,这不仅对中国种族思想的起源,而且对全球种族和种族主义研究都有一定意義。
第一个奴隶群体是黑人,统称为“昆仑奴”。今天的昆仑指的是中国西部的一座山脉,但在唐朝(及之后),它泛指中国西部和南部任何肤色较深的民族聚集的地方。当昆仑和奴放在一起时,它的意思是“来自远方的黑奴”。昆仑奴有两种类型:一种来自非洲,主要由阿拉伯商人带到中国;另一种来自南亚和东南亚,通过唐朝的扩张和奴隶贸易带来。古代典籍中通常不会具体说明他们的来源,也许是因为这些信息在长期的交易过程中丢失或不可信了,更有可能是因为他们的肤色成为他们在中国社会中最显眼和最具代表性的身份标记,而他们来自何处并不重要。只有“僧祗”一词幸存下来,基本指的是丝绸之路到达的东非沿海地区的桑给巴尔及其周边地区。目前的文献对这两种类型进行了区分,其将一些黑人描述为身材更高、更有男子气概,而另一些黑人则身材较小且擅长水上活动(被认为是东南太平洋岛民的特征),因此将他们分别粗略地区分为非洲黑人(Negro)和印度洋、南亚和东南亚黑人(Negrito),而忽略了后者在当今整个印度洋和西南太平洋地区的民族志中具有更复杂的含义。
这些黑人奴隶属于宫廷、贵族、官僚、商人或一般富裕城市居民,作为劳工、家庭仆人和私人随从。唐代宫廷有黑奴作为朝贡物品的记录,首都长安上层阶级购买黑奴供家庭使用的情况并不罕见。中国南方主要港口城市广州的商人不仅在家中蓄奴,还通过国内商业网络将其出售到中国其他地方,尤其是长江沿岸的一些商业城市,如四川成都和江苏扬州,甚至与国际奴隶贸易联系在一起。这些黑奴承担的家政服务包括看门、守夜、送水和食物以及充当私人仆人。由于他们都是单身的外族人,在当地没有任何亲友和社会关系,所以反而会受到主人的信任。许多唐代壁画和雕像都描绘了黑人奴隶的形象——许多人看起来更接近非洲黑人,这些壁画和雕像展现了他们异国情调的身体特征。
第二个奴隶群体是白人女性,有突厥和波斯人,也包括今天中国境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维吾尔族和其他一些族群的先人,他们的后裔如今已成为中华民族的一部分。新疆历史上是白种印欧移民的最东端。这些白人女性在唐朝统称为胡姬。胡的意思是“外族” (“胡”在中国历史上也泛指北方和西方的未开化的人),在唐朝常常和白肤色相联系,“姬”是指招待客人的女奴。所以“胡姬”也就是用于娱乐性的白人女奴。她们来到中国的途径不一,但都和唐朝向西扩张分不开,有些是战俘被当作为朝贡礼物,但更主要是通过由阿拉伯人和伊朗人进行的奴隶贸易。她们会在特殊学校或项目中接受培训(类似家族企业并在家庭大院中经营),抵达中国后学习语言和习俗(许多人在儿童时期到达中国并在青少年时期开始工作),然后被卖给中国主人,担任各种服务行业的歌舞女和招待。唐代中国繁华的贸易和活跃的城市文化对此类行业产生了巨大的需求,尤其是酒馆。胡姬的典型工作是在酒坊和客栈劝客多饮和宿夜,用她们的风韵吸引客人,成为唐朝诗词中的场景。与其他地方的做法一样,此类行业中的服务和卖淫之间没有界限。她们的民族和种族特征(迷人的表演风格、时尚的穿着、白皙的皮肤和匀称的身材)和年轻女性的温柔吸引了特定的士绅和文人阶层,他们在文学和美术作品中常常记录和赞美这种经历,把它变成一种异国情调的体验。由于胡姬的种族身份(删去“和社会地位”)与中国的歌舞女不同,只有最美丽、优雅和魅力的才有机会成为合法的妾或者女佣进入中国家庭。有些被中国富贵人家当作无价之宝,在亲友之间交易,以炫耀自己的地位,有些甚至被边防官员或商人用来贿赂高级行政人员。
第三种外族奴隶是唐朝从朝鲜获得的朝鲜婢女,既有通过军事征服,也有通过奴隶贩子的走私和贩卖。她们被称为“高丽婢”或“新罗婢”(“高丽”和“新罗”都是当时朝鲜的代称,“婢”是指年轻的侍女)。与胡姬被认为具有诱惑性和异国情调不同,高丽婢的特征既有美貌和能歌善舞,也有顺从和聪慧,并且在中国影响下的文化中成长,因此容易被纳入中国家庭,甚至可以被信任承担家庭管理的职责。
“北人女使,必得高麗女孩童;家僮,必得黑廝。不如此謂之不成仕宦。”(对中国北方人来说,如果找女佣,就得找朝鲜女孩;如果他们有仆人,就必须是黑人男子。若两者不兼备,则非士大夫之家”【叶子奇·草木子,卷三,下】)。这是十四世纪著名的学者叶子奇对唐朝以后中国北方仕宦之家使用外族奴仆的描绘,虽然不无夸张,但至少說明拥有黑人和朝鲜奴隶确实是中国上层阶级家庭的某种值得炫耀的标志。
在这三类没有人身自由的外族人中,昆仑奴和高丽婢是供家庭使用的,而胡姬主要是供男人在家庭之外寻求乐趣的。精英文化和大众文化在被馴服和奴役的外族奴隸身上發現了社会和文化价值以及感官的滿足。黑奴具有阳刚之气,尽职尽责,對主人忠诚,让人联想到中国民间传说中對神奇但无害的力量的迷信想象。白奴浪漫而性感,是唐诗中的热门题材,与中世纪歐洲文学艺术作品中異國情調的“切加索美人” “Circassian beauties”的形象有些相似。朝鮮美女則沉默寡言、谨慎周到又溫和顺从,尽管和前二者相比在艺术和文学受到的表现不太突出。
除了昆仑奴、胡姬、高丽婢之外,由于唐朝领土扩张以及汉族与非汉族奴隶贩子的勾结,非汉族边民的奴隶也会进入汉族地区,主要来自今天的华南和西南地区,这些地区的奴隶制比汉族集中地区更为普遍。中国西部有奴隶市场,出售昆仑奴和胡姬。唐代法律制度对奴隶制做了规定,奴隶像动产一样可以转手和继承,并特别对昆仑奴和胡姬贸易进行了规范,要求提供销售记录,以排除盗窃、绑架和怂恿他人奴隶出走的情况。對釋放奴隸、賦予他们人身自由也作了法律規定,这表明當時社会上存在着普遍而复杂的奴隶制。这种情况和美国南北战争前国内奴隶制度、奴隶市场和相应的法律规定类似。但到了朝鲜王朝后期,猖獗的走私和非法贸易给人口、税收和边境管制带来了麻烦,迫使国家禁止朝鲜奴隶贸易,并随后取缔其他類似贸易。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学者为历史上此类法律制度和实践提供了丰富而具体的证据(杨静,2010;李天石,2001;吴震,2000)。直到清朝,由于严格的边疆和对外贸易政策以及对户籍管理的规定,外族奴隶已难寻踪迹。
这段自唐代以后多种来源的异族奴隶制历史的遗产体现在现代中国的世界观中,尤其是昆仑奴最初所表示的黑肤色等同于奴隶的概念,反映在其他侮辱性的称呼中,例如黑鬼、鬼奴,乌鬼、黑番、黑厮等等,它们都明确指代非洲人和散居海外的非洲人后裔。而胡姬的异域形象被理想化和浪漫化,成为国际文化交流的象征,以女性的方式丰富了中华文化的文学和表演艺术,展现了中华文明的同化力量,由此我们可以联系到对“内部西方主义”之历史根源的讨论。内部西方主义是相对于内部东方主义的概念,它是非西方民族把自己国家里某一个有“西方人”之种族特征的群体想象为—或者“他者化”为—西方人的行为。所以我们看到白肤色的少数民族经常在国家舞台上表现异国情调,他们能歌善舞,热情奔放,性感强烈,就像其祖先在唐朝中国的各种娱乐和服务行业中一样。但具有讽刺性的是,根据中国的国家认同理论,这些族群在现在中国的国家认同中早已被同化为“中华民族”的一部分了。
回顾历史,人们可能会问:这些针对人类群体的肤色分类在多大程度上强化了以中国为中心的世界观,并增强了纯粹的“我们”与丰富多彩、千差万别的各类“他者”之区别的意识?这种意识对于近代以来发展起来的、特别是将汉族与“异族”相区别的“黄种人”话语又意味着什么?
从昆仑奴到黑奴:黑肤色被同于奴隶
正是在这种多种族和社会性的奴役中,我们理解了中国古代历史上有关非洲人的种族概念是如何构建的,而这在西方国家要到近代历史上才系统性的出现。深肤色的昆仑奴体现了一种三重关系的复杂性——汉人与蛮族、浅肤色与深色肤色、主人与奴隶。弗兰克·冯客(Frank Dikötter)的《现代中国的种族概念》是这一领域的开创性著作,它收集了中国前现代种族思维的证据。冯客特别指出,“‘黑人’与‘奴隶’的等同,是种族歧视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在中国较早的阶段就已经实现了,”早于西方殖民主义思想在中国的传播(Dikötter 1996 16--17)。通过介绍中国的案例,冯客后来又指出,种族主义不仅仅是强加于世界的“西方发明”,(删去这里的“而且”)至少在许多非西方文化中有着深厚的认知根源。因此,他认为全球种族主义或全球种族化的发展并不遵循(由西方发源的)扩散范式,而是遵循(各文化之间的)“互动模式”(Dikötter 2012)。
一些中国学者最近也承认,早在唐代,黑肤色就是人身被奴役的象征,尽管他们不会像冯客那样将历史比较——有色人种之社会身份在中国的确立早于西方殖民主义——纳入考量。他们也没有在中国案例中正式使用“种族”或“种族思维”一词。1 从全球奴隶制和普世性种族主义的角度对这段历史进行任何讨论都会被避免,或者这种意识根本就不存在。他们中的一些人强调,尽管昆仑奴没有人身自由,但他们在中国所受到的待遇无法与西方殖民奴隶制下的黑人奴隶相提并论。对他们来说,中国和西方的奴隶制分属不同的历史世界,不能混为一谈。
与唐代中国奴隶贸易同时,阿拉伯/伊斯兰世界也存在规模更大的非洲黑人奴隶贸易,史称撒哈拉奴隶贸易,是近代大西洋奴隶贸易的先驱,为后者奠定了制度和规范的基础。事实上,阿拉伯和唐朝之间的奴隶贸易就是这个世界范围的现代奴隶贸易的最东端,很多贩卖到中国的非洲奴隶是从这里来的。将二者对比,可以进一步了解中国古代黑肤色奴隶制—即昆仑奴—之观念建构的意义。跨撒哈拉和红海的奴隶贸易早在七世纪伊斯兰教产生和穆斯林帝国建立后就开始了,一直持续到近代早期,将数百万(也可能超过一千万)黑人奴隶带到了地中海地区和伊斯兰世界(北非、地中海东岸、阿拉伯半岛和奥斯曼土耳其)。除了一部分黑奴被集中到在美索不达米亚和地中海地区的一些实验性甘蔗种植园工作,大部分黑奴的用途与中国的昆仑奴类似,主要是朝廷和富裕有权势家庭的短工、仆人和侍从。从事这些劳作的黑奴基本都受到阉割。至于通过阿拉伯商人之手到达中国的黑奴是否也受到阉割,似乎没有见到明确的记载。
当时阿拉伯语里的abd 就是“黑奴”,是“黑色”和“奴隶”的组合。它将黑肤色与奴隶身份结合起来,完全和汉语中的“昆仑奴”对应,反映了普遍存在的以肤色作为身份标志的异族奴隶制的社会影响。把人的族群(有时再加性别)特征和社会身份直接联系起来的本质化思维是典型的种族主义观念。而这样一种本质化的身份辨识制度具有非常实用的意义。在这些社会中,一望而知具有某种族群或种族特征的人无论何时何地出现,人们立刻知道他们的身份是奴隶,便于对他们实行社会控制。
阿拉伯-伊斯兰-中国黑人奴隶制的历史关联告诉我们,这样一种思维在这些地区的出现要早于它在西方和欧美后来的系统性发展。套用冯客的解释,这种跨文化联系将“互动范式”从单个地区的文化与社会(穆斯林世界和古代中国)扩展到跨地域的存在。当然,在当时亚洲大陆东西两端存在的黑人奴隶制并不像后来西方的殖民世界那样作为一种重要的生产方式,而更多地是权贵阶级的家庭奴隶制和社会上的娱乐服务业,但这个区别并不能改变我们对二者本质一致的理解。
中国古代的黑人奴隶制深化和拓宽了我们对基于肤色的奴隶制的理解。中国的昆仑奴指的是所有肤色较深的人,而非洲人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这种不加区别地基于肤色的身份定义忽略了族群和地域差异,因此它更接近于本质化的种族概念,或者说是一种更彻底的种族观。相比之下,欧洲世界“黑奴”的概念出现得要晚得多。纵观古代欧洲历史,奴隶存在于整个地中海地区,即希腊—罗马世界,但他们有各种肤色。根据美国研究种族主义的著名历史学家弗雷德里克森对该领域一些文献的综合,在中世纪晚期之前的欧洲,肤色和奴隶的地位并不相关。欧洲人第一次开始认识到特定肤色的奴隶制很可能是在14世纪末的伊比利亚半岛,那里的基督徒与阿拉伯穆斯林共存了一段时间,后者通过跨撒哈拉贸易将黑人奴隶带到地中海地区。在下一个世纪,当葡萄牙商人通过利用当地奴隶市场,沿着西非海岸开始奴隶掠夺和奴隶贸易时,与有色人种相关的奴隶制概念得到了进一步发展(George M. Fredrickson, Racism: A Short History 2002. 27-28)。渐渐地,“黑人”就是奴隶,奴隶多半是“黑人”这种种族身份观在西方世界被确立,也扩散到非西方世界。
反映唐代社会生活的资料使中国学者相信,上层阶级和最繁华的城市中心对黑奴的市场需求是巨大的。一位学者分析说,与唐朝同时的东南亚国家大多是奴隶制社会,与中国有朝贡国和贸易伙伴的关系。与从非洲贩卖奴隶到中国相比,来自这些地区的深肤色奴隶黑奴更有可能是朝贡的一部分,或者在奴隸市場和私下交易中作为“蛮魔”出售。他们中的一些人可能原來是被主人带到中国的隨身仆人,然后由于各种原因留在中国,陷入奴隶的范畴。 “只有[拥有如此多的来源]昆仑奴才能满足精英家庭对奴隶的巨大需求(梁静文2004 60)。
这些黑人的族群的身體特征——主要是他们闪亮的黑色皮肤,加上異常的体力和稀有的技能——有时也使他们成为奇貨可居之物:长相奇怪、原始、精力充沛、具有野兽般的咆哮和破坏力。他們通常无害,但有时突然爆发时会很可怕。他们的主人用他们来炫耀自己的地位,和胡姬類似。相关文献中经常引用的一个例子是,在唐代,一个富商拥有一个皮肤黝黑的奴隶,他可以潜水并在水下停留很长时间。商人招待客人时,会把贵重物品扔进河里,奴隶就会潜到深处去寻找。根据传说,奴隶最终在他的一次表演中溺水身亡。崑崙奴之神秘形象的流行带动了一種名為“昆仑奴面具”的化妝用具在娱乐和节日活动市场上销售。在以想像中的以中国为中心的“天下”普世秩序中,与中国人文明而规范的自我形象相对立,崑崙奴和其他外族奴隸构成了邊緣和从属部分。這個觀念為後世由西方殖民主義輸入中國的一種全球範圍內黑膚色等同於奴隸或者至少是低賤的社會地位的種族主義觀念準備了條件。
英雄磨勒与罪犯玉素—反映主人价值观的奴隶形象
唐朝流行文化中的黑奴角色就體現了這種想象。公元九世紀作家裴铏的一部作品就叫《昆仑奴》。其中有一个虚构的黑奴英雄名叫磨勒,是朝廷大臣之子、青年书生崔生的奴仆。崔生爱上了相府里没有人身自由的艺人红绡,但阶级差异使他们无法生活在一起。穆勒决定帮助他们。他半夜杀死了宰相府的凶猛看门狗,背着崔生翻过宰相府的十道高墙,让两个有情人私下相见。约会后,磨勒背着他俩,再次翻越高墙私奔。两个恋人现在自由了,永远在一起。当宰相得知府中艺姬出逃是在一名黑人奴隶的帮助下得以实现时,他对黑奴的神秘力量感到恐惧,并命令不要追捕逃跑的女奴。
这个故事非常受大众欢迎,有人认为是最早的侠义小说,这是中国通俗文学的一个重要流派,被认为反映了中国古代社会对正义和自由的渴望。它的故事情节被采用到其他形式的文学作品和表演艺术中,尤其是20世纪舞台上的京剧(更名为“盗红绡”,或“盗红萧”)。中国历史学家经常以这个黑奴形象受欢迎的程度来表明中国人对黑奴的态度与西方人不同。但如果这样解读的话,虽然这个故事确实把黑奴塑造成了英雄,但它却强调了一个仆人的忠诚和奉献,以及他在帮助他的主人、一位才华横溢的年轻文人与一位美女结合方面所扮演的角色。这样的结合被称为“才子佳人”,意思是有才华的年轻文人有权与美丽的女性交配,这是中国古代浪漫主义的理想结合,实际上反映了受到社会主流认可的性别权力关系。在这出戏中,性别权力关系隐含地得到了种族权力关系的背书,将附加给奴隶的积极价值观定义为他的社会地位和大众的期望。就此而言,当代批判理论和种族研究对《汤姆叔叔的小屋》中那个正派、诚实但具有奴性的黑奴大叔的看法,或许可以为解码磨勒这个善良的奴隶形象提供一个比较的视角,因为他们都实际体现了主人的价值观。
此外,磨勒所拥有的神秘力量,也引发了中国社会对黑人的迷信认知——黑人的种族和民族属性使他们成为一种神秘而邪恶的生物,要么是亚人,要么是超人,但从来不是一个与“我们”平等的人性生物。奴隶阴暗、粗犷、动物般的体貌与中国年轻恋人的轻盈、细腻、精致形成鲜明对比,不仅揭示了审美观,也揭示了种族观念,以及对文明中国的普遍想象。文明中国以外是一个野蛮的世界,居住着狂野而神秘的人形兽类,如果经过适当的驯服、启蒙和引导,他们的邪恶力量可以为中国人服务。唐朝以后对黑人的种种称呼,例如黑鬼、鬼奴,乌鬼、黑番、黑厮等等,都是这个种族观念在民间的表现。
在黑人英雄磨勒之形象被虚构出来并且流行的同时,发生在一个朝鲜女仆身上的悲惨遭遇是真实的,但几乎没有人会注意,这个对比为我们理解中国人的观念提供了线索。 《太平广记》是一部宋代杂文著作,其中记载了一位名叫玉素的朝鲜少女被唐朝远征军虏到中国,并被大臣当作奴婢的经历。这位女仆因美貌和细心而受到主人的青睐,但她试图毒害主人失败,然后逃跑了,和她的情人藏在一起,直到警察对首都进行地毯式搜查后才被发现。玉素被审问、折磨并公开处决(《太平广记》第171卷)。
与虚构的磨勒不同,历史上真实的玉素在中国文人的笔下只是以粗略的线索勾勒出来,从未获得过任何宣传,只是被埋藏在杂乱的历史记录中。玉素也像磨勒一样勇敢,但她渴望自由和幸福,因此对主人不忠。她被描绘成一个狡猾而恶毒的罪犯,她的美丽和聪慧只会让她变得更加危险。作为没有人身自由的外族仆人,磨勒和玉素的形象因此是由中国主人的价值观塑造的。鉴于中国古代这些外族奴隶、婢女生活的历史文献记载十分匮乏,常常只是作为主人生平中的逸事,所以这样的描述和认知是典型的“无历史之民的历史”(people without history),被非常扭曲地留在了文字记述里。
这一论点可以在最近涉及中国古代黑奴的通俗历史写作中找到支持。这种情况下的公共历史写作主要涉及大众作家,他们为公共媒体撰写有趣但鲜为人知的历史,这有助于普及公众关心的学术研究成果。主要门户网站、报纸、文化期刊、电视和广播脱口秀节目以及通俗历史书籍都是他们的渠道。 2000年代初以来,通俗历史作家纷纷撰写有关昆仑奴的文章,大多只是简单地从上述学术文章中剪切和粘贴细节,但加上醒目的标题和耸人听闻的语气。他们都对“中国古代也存在黑奴!”、“在大唐,黑奴为贵族服务!”这一事实感到惊讶,并希望他们的读者也同样感到惊讶。或者,“我们的城市(广州)在唐代有很多黑奴!”在整理了一些历史材料中之后,他们强调,与西方不同,中国对待黑人奴隶几乎没有歧视或孽待,甚至尊重黑人奴隶,体现在《昆仑奴》的爱情传奇里。除了明显的民族主义情绪(当我们富有和强大时,我们的祖先也拥有黑人奴隶)之外,这些叙述的特点是一种轻松的语气,而不是通常与奴隶制历史相关的反省意识。比如,他们惊奇地发现,在唐代,黑奴如此盛行,以至于成为了“中产家庭”的“标配”,“富贵人家争先恐后地要黑奴和朝鲜女佣”。2 有些人甚至把昆仑奴描绘成宠物而非劳动力,因为他们用“养昆仑奴”这个词来形容奴隶制。“养”的字面意思就是“喂养”,它与“蓄奴”不同,蓄奴是一个被认可的学术概念,意为占有奴隶劳工或者奴隶制的合法存在。
关于前现代中国的黑奴,我基本上依赖于中国古代和现代作家提供的资料和文献,并重点关注中国人(无论是精英还是平民)对黑人的看法的构建和传承问题。它并不是要对这种奴隶贸易是如何进行的以及这种奴隶制作为一种社会经济和法律制度如何在中国社会建立和维持进行实质性研究。美国历史学家唐·怀亚特(Don Wyatt)的《前现代中国的黑人》是这方面的最新著作。怀亚特得出的结论是,古代中国存在大量黑奴——其中一部分来自非洲。怀亚特的结论引发了一些讨论。这一结论受到了一些学者的合理质疑,他们指出怀亚特在确定这些黑人是非洲人方面的证据存在缺陷——正如怀亚特本人在书中所承认的那样。这确实也是困扰中国历史学家的一个历史问题。但据我所知,中国历史学家相当肯定,早在唐朝,中国古代就有来自非洲的奴隶,尽管大多数奴隶很可能来自南亚,尤其是东南亚。这与怀亚特的结论类似。对怀亚特作品的一项批评表明,该书的“最终目标”是“暗示中国作为一个实体,像美国和其他西方国家一样,曾经参与了人类历史上最可怕的事件之一:把非洲奴隶像商品一样买卖”(A.Bodomo,”Review on Don Wyartt’s The Blacks of Pre-Modern China.” African studies Review 2013. 56, 244-246)。中国在这方面当然绝对无法与西方相比。但就中国古代存在一些来自非洲的奴隶(无论数量多少),其种族特征决定了他们的社会地位和阶级身份这一点而言,首先发现并至今仍然相信这个历史事实的并不是西方的学者和通俗历史作家,而是他们的中国同行。在后者中,有一种倾向将这种奴隶制解释为具有“中国特色”的仁慈和人道,从而淡化奴隶制的非人性。
到了明清时期,昆仑奴已经基本消失,但西方殖民主义却把另一批黑奴带到中国。16世纪中叶,葡萄牙商人从中国当局手中获得了澳门(距广州海岸约110公里)作为贸易站,并带来了大量黑奴作为仆人和士兵。与阿拉伯商人带到中国的来历不明、数量不清的黑奴不同,这次的黑奴大部分是东南非洲人,尤其确定的是莫桑比克,人口统计也更为清晰。根据中国学者综合相关文献的研究,16至19世纪期间澳门的黑人主要是东南非黑人,但也可能包括一定数量来自印度、霍尔木兹、孟加拉、马六甲和东帝汶的深色皮肤人。但不清楚的是这些黑人在多大程度上是那些地方本地人或他们与非洲人的混血后裔。明朝时期黑人人口估计约为 5000 人,到 19 世纪初期下降到 1700 人(Tang 和 Peng 2005)。和他们的前辈不同,这些黑人在澳门主要为殖民政府做劳工,另外是充当雇佣军士兵。但他们的社会阶级地位仍然是由其种族身份决定的,这一点无疑强化了中国人已经形成的对非洲人的种族主义观念。
本文注釋:
1 刘源朝 :“异域的魅力—试论古代中国人的非洲观”;梁静文:“唐代昆仑奴来源刍议”;彭坤元;“清代人眼中的非洲”;程国赋“唐代小说中昆仑奴现象考述”;彭蕙;“世纪澳门黑人社群研究”;肖忠纯:“中国古代黑人奴隶的分布和生活状况”;“僧趾奴、昆仑奴简论”。
2 唐代崑崙奴是非洲黑人?最早的黑奴貿易來源於此? https://kknews.cc/history/kz48yeb.html; 你所不知的盛唐奇闻:唐朝已有黑奴为贵族服务,比西方早一千年! https://kknews.cc/history/8bxokon.html; 昆仑奴身份解密:世界最早被交易的奴隶,唐朝中产阶级标配https://kknews.cc/culture/lvvjoz.html; 昆仑奴是从哪儿来的? 唐朝流行养昆仑奴 http://www.todayonhistory.com/lishi/201703/58688.html (all accessed May 25,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