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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晖 | 广东的侨汇侨产侨眷问题:《给阿嬷的情书》中的“侨批”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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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晖 | 广东的侨汇侨产侨眷问题:《给阿嬷的情书》中的“侨批”文化

编者按:五一长假期间,电影《给阿嬷的情书》全国公映,电影讲述了潮汕阿嬷叶淑柔一生靠丈夫从南洋寄来的侨批拉扯儿孙,孙子寻根却发现:那些跨越半个世纪的家书与汇款,竟是一位素不相识的泰国华侨女子代笔续写。电影上映后票房超过14亿,引发了对“侨批”和女性命运的关注和讨论。所谓“侨批”,又称“银信”或“番批”,是近代海外华侨寄给国内亲属的信款合一特殊邮件。“批”在闽粤方言中即“信”,侨批将家书(报平安、述近况、嘱家事)与汇款装于同一信封,故称“银信合封”。它兴起于19世纪中叶,主要流行于广东潮汕、福建闽南等地,历时约150年,至20世纪70年代被现代银行取代。

电影中,潮汕阿嬷叶淑柔的坚韧与牺牲打动了无数观众,秦晖教授却指出这种感动背后的利维坦力量。书评特别推荐其文章《吞噬“娜拉”的利维坦:女性主义与中国女性之路》。针对电影里的华侨文化,秦晖教授授权本文,谈论广东的侨汇侨产侨眷问题。本文选自秦晖新书“过秦阁丛书”《强龙逞威》中《叶剑英论广东的七个特点和四种解决方案》这一节。在这一节中,谈论了1950年代的广州的七个特点,本文谈论的为其中第三、第四、第五的三个特点,标题为编者所取。

第三,广东的土地有很多属于海外的华侨。广东有600万华侨,很多地方都是侨乡,这些地方所谓的地主大部分都是在外面的华侨,他们在外面辛辛苦苦打工赚钱一辈子,然后回家购置土地以期安度晚年。有几位学友前天刚刚去看过的开平的碉楼,那里就是很典型的例子。很多华侨到海外的时候就是农民工,打工非常辛苦,省吃俭用积累下了一些财产,他们要在当地得到平等的待遇是比较难的。其实老实说,在殖民时代还相对好一些,到了殖民地独立以后反而更难了。

东南亚地区的华人华侨日子最好过的时代就是英国、荷兰统治时,虽然殖民当局也欺负华人,甚至如果他们认为华人势力太强威胁自己的统治,还会纵容当地土著搞排华,就像印尼的“红溪惨案”。但是总的来讲这种情况很少。一般地说,东南亚殖民时期华人与西方人的关系要好于华人与当地土著,乃至有时还好于西方人与土著的关系。通常情况下,西方殖民当局至少不会更优待当地的那些土著,华人对于英、荷人而言是要比当地的土著更好的统治对象,在赚钱纳税勤劳等方面华人都有优势,包括跟中国做生意。有一些殖民地的收益来自当地的特产,例如印尼的石油,马来西亚的橡胶、锡。但是有一些殖民地没有主要的特产,例如菲律宾,锡、橡胶、石油与邻国相比产量有限,它的物产跟亚洲大陆没有明显区别,都是自给自足的农业。西班牙人统治菲律宾的时候,它的收益从哪里来?主要就来自以菲律宾华人为中介的三角贸易,即菲律宾与中国交易、中国跟西方交易、西方(尤其是西属拉丁美洲)又跟菲律宾交易的三角贸易,这种三角贸易离开了华人是不行的。

如果去过马来西亚和新加坡,就会知道那里过去中国文化非常普及,华校、华文的报纸、华文的传媒、华文的大学,满街的汉字招牌,都是在英国统治时代非常多的。但是马来西亚独立后,华人的好日子就到头了,当地的民族开始排挤华人。因为如果真的搞公平竞争,当地的民族往往竞争不过华人。这在以前对英国来讲不是个问题,英国人是有优势的,其他民族在英国人管辖治下不管是华人还是本地人,都是英国的臣民,用哪个民族顺手,英国人说了算,所以华人稍稍有那么点优势,但一独立了,华人的处境反而就麻烦。

即使在英国、荷兰的统治下,当地的华人经营还是兢兢业业的,辛苦一辈子攒下点钱,要变成英国人很困难,而本地土著又虎视眈眈,融不进主流社会,那就把钱都汇回国内,在国内购买土地盖房。这是中国农民工的传统做法,到了今天仍然也是如此,农民工在城里呆不下去。对于英国人而言,那个时代要接纳华人也不太可能,可是作为中国人的“农民工”,在中国国内本来不应该存在这样的“种族”问题,但是这些在国内打工的好像比当年在英国荷兰殖民地打工的人还要更加难以融入主流社会,就不太正常了。

有一点需要注意,华侨和华人这两个概念是在中国废除了双重国籍制度后才有的。以前华人和华侨是没有严格区别的,华人就是华侨,华侨就是华人。在二战以前绝大部分华侨都是双重国籍的,所以也可以说是华侨,也可以说是华人。他们在海外发了点小财,基本上都把钱寄回来购置财产,指望着叶落归根,就有了大量的属于华侨的侨产,包括土地、住房等等。广东的华侨,占全国华侨的70%,广东侨汇占全国总数的75%,是新中国重要的外汇来源。

鉴于华侨的特殊性,叶剑英曾建议,“对华侨土地不动为好”。我们昨天在开平看到的那些碉楼都是这种情况,华人、华侨在外面赚了钱,用毕生的储蓄在家乡买地。今天的农民工也一样,在城里打工赚了点钱,就回到家乡去盖房子。这种情况很普遍,应该怎么处理?这就是一个棘手的问题。他们虽然表面上比一般人家富裕,但那都是以个人孤身飘泊海外、积攒一辈子的“血汗钱”作为代价换来的。美国华人博物馆有一本书,专门记录老一辈华人孤身在海外是如何省吃简用寄钱回家乡买地盖房的事情,里面有很多心酸的故事。

当时广东有华侨640万人,占全省总数的20%。《土地改革法》规定,对地主是没收其多余的房屋。多数华侨在家乡盖了房子,且他们盖的房子一般比当地农民的房子要大些、好些,除了给留在家乡的眷属居住以外,有些房子是留着自己回来探亲祭祖时住的。我们(当地政府)将华侨的这些房屋保留、或暂时租借给无房少屋贫雇农居住,所有权仍归原主,这样土改对华侨的震动不会太大。但是我们的做法受到了批评,说我们照顾华侨地主,缺乏阶级分析,在土改复查中,将华侨的房屋没收了。

全国华侨一千万人中广东就占一大半,广东全省每5个人就有一个是华侨,加上他们国内的眷属,所占比例就更大,据1949年华南分局的有关资料统计,“华南侨汇最多,对国家经济利益很大”,“华南每年侨汇达12000万美金左右,抗战时期曾经增至3亿”。方方说,大多数的华侨,在国内农村缺乏或没有耕地,无法生活而出国谋生,大多是些出卖劳动力的工人、小商贩和自由职业者。土改法应该照顾侨胞的利益。1952年7月何香凝给方方写信说,不少国外华侨对我土地政策中的某些偏差表示不满。农会管制侨汇,根据侨汇多少来评阶级、划成分。有不少侨眷因为侨汇而提升了阶级成分,因而纷纷写信给国外华侨不要寄钱回来。甚至出现华侨地主余粮追至海外。广东第一期土改的时候对华侨下手不够狠受到批评,说地方干部照顾华侨地主,缺乏阶级分析,在土改复查中,将华侨的房屋没收了。

广东土改中后期的偏差是大量没收、占用华侨房屋。动的面达到80%至90%,我驻印尼大使馆钟庆发在1952年9月5日、6日连发两电报致外交部和中侨委,要求追缴余粮应以国内财产为限。电报称侨汇抵偿果实的情况颇多,恩平一侨眷夫妇怕被追侨汇一起自缢身亡。把爱国侨领司徒美堂当做封建势力的人物。江门、开平整村整村的新式洋楼都是靠侨汇而不是靠地租建立起来的。不顾广东的特殊性,把侨汇款项建立的房屋一律没收。不少华侨家属是小土地出租,错划为地主,将汇款作为收入。

第四,广东的土地所有权关系比较复杂。广东的土地有一个特点:土地买卖中“绝卖”很少、“活卖”很多。这与市场经济比较发达有关,所谓的“绝卖”就是把土地产权进行了转移;所谓的“活卖”其实不是“卖”,而是“典”,是对使用权的“切割”,而且使用权还可以多次“切割”。甲把土地交给乙,然后从乙那里得到一笔钱,严格地说是贷款。土地的权利还是在甲身上,只要把贷款还了,这个土地还是甲的。但有时典期很长的土地很难确定是谁的。批斗地主时,这个“地主”到底是指的土地法律上的所有人呢,还是说典押了这块土地的实际使用者呢?这件事不太容易说清楚。

而且典押土地实际上是两方的情况都有的,既有穷人典押的,也有富人典押的。对于富人而言,也有所谓盘活资本的问题。中国的土地经常这样,因为是自由买卖,所以土地很分散,有些土地地处偏远不便于经营,主人就出典了。所以不仅穷人有出典土地的,富人也有出典土地的。民间一田二主:有田底主、田面主之分,还有大押佃、小押佃之分,如果在这些地方搞土改,要打击的“地主”到底是谁?在使用权层层切割的情况下,要弄清楚需要一定的时间。

第五,侨工资产多。侨产包括两个方面,富人华侨的资产和穷人华侨的资产,在我看来是一样的,但是在共产党的阶级政策看来就不太一样。例如陈嘉庚这样的华人大富豪就被认为是资产阶级,虽然陈嘉庚是爱国的,但是如果从经济意义上来讲,他是个大富人,他在国内进行投资,这就是所谓的华侨资产阶级的投资。叶剑英提到的当时广东大量的侨产并不是华侨资产阶级的,而是华侨无产阶级的,就是劳动人民的,或者说是农民工的。农民工辛辛苦苦打工了一辈子,投资的那些产业是不是也要被没收?对华侨的摸底可从下列几个数字去说明:揭阳渔湖区华侨户口占总户口的10.5%,梅岗区则占14%,其中地主只占1.4%,富农占0.5%,其余98%是贫雇中农和其他劳动人民。

可是中南局不认同这种统计,1952年2月22日,中南土改委指示追余粮“不应以国内财产为限”。如此,便可以追至海外了。台山、开平农会和村干部使用肉刑,根据寄了多少侨汇来划成分;梅县追究华侨余粮倒追到了1933年,甚至有追到光绪年间的。原来有的属于工商业债务。“在侨房方面动了、占了8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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