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0日,美國最高法院以6比3的票數作出裁決,在合併案件《Learning Resources, Inc. v. Trump》等案中,判定《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1977年制定)不授權總統單方面課徵關稅。此次判決多數派意見(majority opinion)由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John G. Roberts, Jr.)主筆,完整加入的法官有:保守派的尼爾·戈薩奇(Neil Gorsuch)、艾米·科尼·巴雷特(Amy Coney Barrett)、布雷特·卡瓦諾(Brett Kavanaugh),以及自由派的埃琳娜·卡根(Elena Kagan)、索尼婭·索托馬約爾(Sonia Sotomayor)、凱坦吉·布朗·傑克遜(Ketanji Brown Jackson)。這六位大法官一致強調:憲法把徵稅和關稅權力專門給國會,IEEPA的文字只說「規管進口」,沒有明確授權總統可以課稅,不能硬扯成包含關稅。保守派的三位異議法官是:克拉倫斯·托馬斯(Clarence Thomas)、塞繆爾·阿利托(Samuel Alito)、以及部分異議的布雷特·卡瓦諾(Brett Kavanaugh,他雖然加入多數意見,但對某些論點有保留)。他們認為總統在國家安全或緊急情況下有很大裁量權,IEEPA的「規管進口」本來就包括關稅這種工具,批評多數派太死板、過度限制行政部門,反映部分保守派偏好讓總統在貿易和外交上更強勢出手。此判決顯示,即使保守派占優,多數法官仍優先憲法文本與分權制衡,而非黨派立場。
而在學者福山看來此次最高法院的判決,不僅讓特朗普失去了他經濟政策的核心基礎,還被剝奪了他特別喜歡用來對付友好國家的那把政治武器。這對美國、也對全世界來說都是一場勝利。本文原文為英文The Supreme Court Defanged Trump’s Tariff Weapon(2月23日)。轉自 “Frankly Fukuyama” 專欄 from American Purpose, at Persuasion.經授權,書評翻譯為中文,為福山專欄最新一期。
關於最高法院廢止唐納德·特朗普依據《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實施關稅的判決,很多評論都集中在宏觀層面的影響上,比如會不會導致通貨膨脹加劇,或者政府需要把已經收到的關稅錢退還給企業。判決出來後,特朗普馬上就把原本的「解放日」(Liberation Day)關稅方案換掉,改用《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實施統一的10%關稅(後來又調高到15%)。他肯定還會繼續想辦法,用其他現有法律的「創意解讀」來盡量多恢復各種新關稅。不過,他把關稅當成政治武器的玩法,已經被這次判決徹底削弱了。
特朗普原本那套關稅制度最糟糕的地方,在於他相信他作為總統擁有無限裁量權,可以針對個別國家單獨設定關稅稅率。特朗普不僅將關稅視為經濟工具,更視其為萬能的政治武器,可以用來對付任何他不喜歡的國家,同時也成為個人斂財的來源。
這類例子比比皆是。在一次与瑞士總統谈话令他不悅之後,他對瑞士商品課徵了39%的關稅。隨後,在他收到一隻豪華勞力士辦公桌鐘,以及一塊刻有他兩屆總統任期數字的金條之後,他將瑞士的稅率又降至15%。我們不知道那些實質上等同賄賂的禮物後來去了哪裡。另一個例子是格陵蘭:他試圖接管格陵蘭,為此他威脅那些出兵支持丹麥的國家,如果不配合他對該島的主權要求,就將面臨高額關稅。這是特朗普總統將經濟工具用於戰略目的的又一個典型案例。
這種量身訂做的關稅政策(bespoke tariff policy)有非常多壞處。即使你接受「關稅有助於鼓勵國內製造業」這個前提(這本身就很有爭議),關稅也應該以統一、透明、一致的方式來實施。進口商和製造商需要清楚、適用於特定商品類別的規則,才能好好規劃生產、投資和供應鏈。如果同一種商品因為來自不同國家就課不同稅率,這根本不合理。而且,正如幾乎所有受關稅影響的企業主都說過的:在總統一時興起、隨意決定稅率的環境下,根本不可能做任何長期規劃。簡單來說,這種「看心情調稅」的做法,讓企業完全無法預測未來,投資意願和商業決策都會被嚴重打亂。
這種「總統一人說了算、針對特定國家隨意調稅率」的裁量權,簡直就是腐敗的溫床,公開邀請大家來行賄。去年特朗普宣布「解放日」(Liberation Day)全球高關稅之後,幾乎每個美國貿易夥伴國都趕緊派人跑到華盛頓,想跟特朗普政府談條件、求豁免或降稅。我們已經知道瑞士那邊送了勞力士辦公桌鐘和刻字金條當「禮物」,越南則主動提出高爾夫球場項目,但等到這段歷史真正寫出來時,肯定還會爆出更多、更多類似的「額外好處」——也就是給特朗普本人或他身邊親信的各種私下好處,才換來談判成功、稅率降低。這種做法把國家貿易政策變成私人交易,嚴重損害公平和法治。
特朗普被認為是可「交易型」(transactional)的領導人。他不會從機構(institutions)或廣泛政策的角度去思考問題。所謂的「機構」,就是一套不依賴特定個人的規則,而且能在制定規則的人離開舞台之後仍然持續存在、發揮作用。如果一位總統想要留下持久的遺產(lasting legacy),他就必須透過推動國會通過立法(getting Congress to pass legislation)來實現,而不是只靠個人意志或臨時交易。簡單來說:特朗普的思維模式是「一對一談判、看眼前利益」,而不是建立長遠的制度框架;想真正改變美國、留下歷史印記,就得走立法途徑,讓規則變成國家長久的常態,而不是總統一換人就沒了。
特朗普幾乎沒有留下任何制度性的遺產(institutional legacy)。與特朗普第二任期同時上台的第119屆國會,由共和黨掌控,卻是近年來生產力最低的國會之一。我們看到的,反而是一連串的行政命令(executive orders)和一次性的交易(one-off deals)。這意味著特朗普的遺產很可能極其短暫、容易消逝:透過行政命令或單一交易達成的事情,同樣可以被後續的行政命令或新交易輕易推翻。簡單來說,他的政策大多建立在個人意志和臨時安排上,而不是透過國會立法建立穩固的長期制度,因此下一屆總統只要換人,就能大筆一揮全部改寫或取消。
最高法院廢止特朗普依據《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實施的關稅,實際上幫了美國一個大忙。特朗普後來改用的第122條權力(來自《1974年貿易法》),規定必須實施統一關稅,而不是針對特定不喜歡的國家單獨加稅。而且,這項權力只有150天的有效期,過期就自動失效,這大大削弱了它作為政治武器的實用性。未來他或許還能用其他法律依據來課徵關稅,但幾乎所有這些權力來源,都會大幅減少總統的個人裁量空間,要求他必須走正式程序、提出正當理由,才能證明為什麼要課這個稅。總之,這次判決把總統「隨心所欲用關稅懲罰別國」的空間大幅壓縮,讓貿易政策回歸更規範、更可預測的軌道,而不是變成總統個人發洩或交易的工具。
這一次可以說,特朗普不僅失去了他經濟政策的核心基礎,還被剝奪了他特別喜歡用來對付友好國家的那把政治武器。整體來看,這對美國、也對全世界來說都是一場勝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