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1821年9月23日广州急庇仑事件之后,在中国与西方的早期交往中所发生的由于法律制度与法律观念之间的龃龉和冲突却成为一个难于解决的问题。法学家贺卫方教授,从急庇仑事件出发,探讨了中国古典司法制度的特点,指出其高度集中于地方官员,缺乏分权与制衡,司法、行政、立法职能合一,导致审判易受主观影响。科举制度虽带来一定公平性,但也强化了儒家思想对司法的内化影响,使法律适用缺乏专业性和独立性。相比之下,西方强调司法独立与程序正义,上下级法院无行政隶属关系,法官平等且依据法律自主判断。
二十世纪初以来中国司法制度的建设史是一个人人可见、谁都逃不掉的悲惨故事和现实——中国的司法公正步步倒退,最终彻底倒退到党国至高无上、司法是党的刀把子、残民以逞的粪坑中难以自拔且无意自拔。悲哀。
二十世纪初以来中国司法制度的建设史是一个人人可见、谁都逃不掉的悲惨故事和现实——中国的司法公正步步倒退,最终彻底倒退到党国至高无上、司法是党的刀把子、残民以逞的粪坑中难以自拔且无意自拔。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