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贲 | 集中营的囚犯人格和专制极权的臣民人格
編者按:本文为徐贲最新专栏文章,原发于《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3期。贝特尔海姆和弗兰克是两位亲身经历过纳粹集中营的幸存者心理学家,他们分别留下了关于集中营囚犯心理的见证著作:《知情的心》和《活出意义来》。可以通过讨论这两部著作来探讨集中营对囚犯的非人格化摧残及其严重后果:受害者失去了尊严感和自主意识。贝特尔海姆和弗兰克都认为,自由、意志自主和尊严等术语或多或少是同义词。没有任何权力可以剥夺个人行为的最终选择,也不能剥夺一个人的自由。正是这种自由定义了每个人的人性。任何对人的绝对限制,即使是在集中营或极权国家里,最终都不可能彻底有效地消除人性。但是贝特尔海姆和弗兰克对集中营中的人性有不同的观察和分析角度,形成了他们在理解人在极端环境下的个体意识、生存意义和抵抗可能等方面的差异。我们需要把他们放在一起,以更好地获得关于非人化人格的完整理解。
纳粹对犹太人的大屠杀结束后,一些研究人员便开始提出关于纳粹集中营如何影响个人人格的理论,开始主要是针对囚犯,后来也逐渐包括看守人员。集中营为理解人在极端环境中的再社会化和人格变异提供了一个灾难性的环境样本,所以受害者始终是关注的重点。“人格”(personality)是一个心理学的术语,也称“个性”。“人格”是个体所拥有的一组动态的、有联系的特征,这些特征独特地影响着个体在不同环境下的认知、情绪、动机、行为和判断。personality一词源于拉丁文 persona,意为“面具”,我们是通过可观察的人格或个性特征去认识一个人的,人格就是一个人可见的“人性”和“本质”。人格关乎一个人的思想、感情、社会适应和行为模式,是连贯而有规律的,随着时间的推移持续表现出来,强烈影响一个人的期望、自我认知、价值观和人生态度。不同的人格会影响人们对他人、问题和环境压力的不同反应。集中营的极端环境对受害者有极重大的人格影响,并在集中营文献中有丰富的记录和描述,是集中营文学最深刻的人性和人文内容。
一、两位幸存者心理学家
维克多·弗兰克(Viktor Frankl)和布鲁诺·贝特尔海姆(Bruno Bettelheim)对集中营人格心理学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他们写下了自己的监禁经历,并以此论证各自的心理学理论,他们对集中营囚犯人格的变化作了许多富有启发性并经常被引用的叙述。诚然,他们对发生在囚犯身上的人格变异提出了明显不同的说法,但他们涉及的基本问题却是共同的,如死亡集中营中的极端处境如何改变和塑造囚犯?囚犯在多大程度上可以保持他们先前的人格和人性意识?他们在多大程度上觉得自己一旦重获自由就可以恢复自我?这些问题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们至今对身处其他极端状况中的人们仍有意义。在极端处境下,公开行为的反抗受到严酷限制,但人格的反抗仍然是有可能的。我们可以决定怎么做人,在去人格化的恶势力面前,这本身就是一种抵抗。人格抵抗的可能性是多方面的。在认知上,抵抗者可以坚持真实,保持自己辨别真相的能力;在情绪上,可以保持冷静和理性,拒绝陷入非理性的绝望和愤世嫉俗;在动机和行为上,可以关爱他人,拒绝极端的自私和自利;在精神上,绝不放弃做人的尊严,拒绝在内心中向邪恶屈服;在道德上,坚持做人的底线,拒绝成为一个道德的废人;在信仰上,相信正义和公理,相信真伪有别、善恶有别,相信真实胜过虚假、善良胜过邪恶。
维克多·弗兰克尔
弗兰克和贝特尔海姆的囚犯人格心理学阐述在这些方面的研究中并不是唯一的,但却是特殊的,这是因为他们两位虽然在集中营里的时间不长,但都是集中营的幸存者。现在我们所知道的这方面的研究已经相当丰富,在众多研究中,阿德勒(H G Adler)探讨了对集中营进行社会学研究的可能性,格雷吉尔(Tadeusz Grygier)研究了压迫造成的多种心理影响,迪姆斯代尔(Joel E Dimsdale)研究了囚犯的应对行为;德普雷斯(Des Pres)对集中营生存提出了另类的“苟活英雄主义”,等等。在诸多著作中,弗兰克和贝特尔海姆的作品可以说是最具影响力的,也是最有争议的,一些后来的研究也都以他们的著作作为参照和商榷的对象。
弗兰克和贝特尔海姆都是对集中营有亲身体验的心理学家,这是后来研究者不能与他们相比的。他们在集中营里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学术训练、洞察力进行了大量实地观察,这种特殊的综合条件所产生的作品,自然有着特殊的分量。凯瑟琳·利奇(Catherine Leach)评论说:“布鲁诺·贝特尔海姆的《知情的心》提出的理论在解释集中营的行为方面也许是分量最重的。”1984年,弗兰克的《人对意义的探索》——我这里用中文版《活出意义来》的译法——的英文版本已经印刷了73次,英文版本已经售出250万册,并以其他19种语言出版,可见其在读者那里的分量。相比之下,贝特尔海姆死后名誉受损,就要显得相对暗淡。
贝特尔海姆和弗兰克都是犹太人,虽然他们都曾经因为犹太人的身份被关押在纳粹集中营里,但时间长度并不相同,而且不同的集中营生存环境的残酷程度也不相同,这可能影响了他们的不同幸存叙述和理论思考。贝特尔海姆在获准移民美国之前,在集中营中被关押了大约一年(1938—1939);弗兰克在获得解放之前,从1941至1945年,在集中营和工作营中度过了4年。此外,弗兰克的兴趣主要在于集中营中日常生活如何反映在普通囚犯的头脑中,他们如何看待自己的集中营处境。他发现,那些面向未来的囚犯,无论是未来有要做的事,还是未来与心爱的人团聚,都最有可能在集中营的恐怖中幸存下来。他记述道:“有名俘虏曾告诉我,他抵达车站后,随着长长的队伍步行到集中营,当时只觉得好像是走在自己的出殡行列里似地。他的生命仿佛早已死去,有如过眼云烟,毫无未来可言。”相比之下,贝特尔海姆关注的主要是“集中营如何在囚犯身上产生变化,使他们成为纳粹国家更有用的受支配者”。他发现,囚犯在集中营的时间越长,他们就越有可能倒退到婴儿期的行为,这将最终导致人格的退化,囚犯因此接受盖世太保的价值观,并将之作为他们自己的价值观。
由于弗兰克在纳粹政权下忍受了很长的时间,作为受迫害的犹太人和集中营中的老囚犯,他可能更倾向于寻找并强化那种能给他带来生存希望的东西。但对于人们今天认识他的主要理论来说,也许更重要的是他将自己在集中营里的经历作为他著名“意义疗法”(logo therapy)的基础。其基本原理是:意义在所有情况下都存在,我们对意义的意愿是我们生活和行动的基本动力 。对许多人来说,这是一种有用的个人心理疗法。相比之下,贝特尔海姆的理论更具有集体心理分析的价值,在社会学中有广泛的应用价值。
尽管贝特尔海姆在进入集中营时没有发表任何心理学成果,但他后来扩大了他在集中营中获得的关于囚犯再社会化过程的理解,发展出关于极端环境下人类行为普遍特征的理论,如现代社会,尤其是极权社会里“大众”(群众)状态对个人可能产生的破坏性影响,他在《知情的心》中阐述了这些观点。他在集中营里的初步囚犯心理理论对他后来的社会学理论观点有明显的影响,后来许多人也接受了他的理论框架并将他的观点做了扩展。例如,埃尔金斯用贝特尔海姆的分析来理解非洲奴隶的行为。他引用贝特尔海姆的观念来解释奴隶婴儿化的人格特征,并指出, 为了心理安全,奴隶“必须以某种方式把他的主人想象成‘好父亲’,虽然这在集中营里是完全没有意义的”。这种对“慈父”般的领袖和政府的期盼在极权国家也非常普遍。又例如,安东尼·吉登斯(Anthony Giddens)从他对极端情况的解释中发展了对“再社会”(resocialization)的理解,所谓“再社会化”,指的是人由于极端经历(或“危急情况”),其常规行为模式被改变,因而重新创造出一个不同的自我,这种改变是人在粗暴的外力驱使下作出的自我调适,也就是环境适应。极权社会里普遍的人格变形和人性沦丧,都是这种再社会化的结果。吉登斯的这部分论述几乎完全由贝特尔海姆的引文来支持,特别是贝特尔海姆对“老囚犯”的描述以及他在他们身上观察到的具体行为。吉登斯在《社会的构成》中提出了他的“结构化”理论,再次回到了贝特尔海姆对集中营中囚犯人格退化的分析。他认为, “贝特尔海姆所描述的人格变化”是 “所有被关押在集中营里的囚犯在数年内所经历的”,这些变化 “遵循一定的阶段顺序”,“很明显是一种倒退”。集中营里“老囚犯”的情况与长期生活并适应于极权社会环境的“老顺民”一样,已经完全失去了对外面世界的定位,他们通过将自己完全被动地融入极端环境,成为集体素质退化的参与者。他们用退化的人格重新构建了自己的身份,作为被压迫者,他们模仿压迫者的行为模式,不仅仅是为了讨好压迫者,而且是真的在观念中引入了压迫者的规范性价值。
二、囚犯心理学的不同观察和解释
贝特尔海姆和弗兰克的分析性理论基础是由他们自己所观察到的集中营事物和现象所提供的。经常是,他们观察到的是同样的东西,却将其归结为囚犯性格中不同型类的变化,这是他们的理论多有分歧的一个原因。他们不同的心理学理论又引导他们在集中营里观察到了不同的现象,这是理论对观察的导向作用,因为现象并不是纯客观的,而是构建而成的。简·弗莱克斯指出,我们必须意识到,所有叙事都有建构性,保罗·马库斯和阿兰·罗森伯格也是这样认为的,“没有在理论上中立的、无争议的方法可以用来确定哪种叙事是‘真实的’”。
弗兰克和贝特尔海姆之间的一个主要区别在于他们对囚犯在集中营里“观念变化”(opinion change)的性质和过程有不同的理解。囚犯在集中营里发生观念变化,这是他们都观察到的现象,但他们对这样的现象却有不同的理解。心理学家赫伯特·凯尔曼曾指出,观念的改变和形成始于这样的假设:“观点在不同的社会影响条件下被采纳,由于不同的动机,观念的本质特征和随后的变化过程也会有所不同。”他概述了“观念变化”的三种类型:顺从、认同和内化。一个人希望从另一个人那里获得好处,于是接受那人的影响,并放弃自己原来的想法,这种观念改变就是“顺从”(compliance)。一个人仿照他人的行为,因为这种行为对自己有利或能提高自己的身份,这时候的观念改变就是“认同”(identification)。一个人平时并不喜欢穿军装,但因为军装是高等身份的象征而穿上军装,这种观念变化就是贝特尔海姆所说的认同。还有一种观念变化:一个人受他人的诱导,被诱导的行为与诱导者的价值观一致,这就是“内化”(internalization)。正如凯尔曼所解释的,这些不同类型的观念改变过程一般不会以纯粹的形式出现,但会出现一种类型起主导作用的情况,这又决定了在类型互动时什么会被当作是核心特征。
弗兰克和贝特尔海姆都关注囚犯观念变化的现象,并作出了不同的解释;他们不同解释的区别源于他们各自认为什么是主导的占优势的东西。例如,为了生存,大多数囚犯必须表现出对党卫军的顺从(或服从)。弗兰克认为,囚犯对未来还有所希望,所以会千方百计地活下去,大多数囚犯是为保住性命才服从党卫军,向他们表示顺从的,他们并非是认同党卫军。相反,贝特尔海姆认为,为了能在集中营里长久地活下去,许多囚犯早已在认知和思想方式上完全适应了集中营里党卫军的那一套规矩,学会了想党卫军所想,把党卫军的要求化为自己的行动,他们的领会程度之深与接受党卫军的价值观没有什么两样。因此,贝特尔海姆认为,这个过程中已经发生了“认同”和“内化”。但是,由于纳粹集中营的目标并不是让党卫军的价值观成为囚犯的价值观,所以不同意贝特尔海姆的人也可以认为“认同”和“内化”即使发生,也是非常次要的。倒是在古拉格劳改营里,由于监管人员的目标是改造犯人的思想,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所以会要求犯人有脱胎换骨的认同和内化。几乎没有证据表明纳粹集中营有这样的目的或要求,这是纳粹集中营和苏联古拉格的一个重要区别。
贝特尔海姆认为,囚犯开始认同党卫军的迹象之一,是他们彼此对待的方式开始模仿党卫军的暴力和攻击性。这种情况被莱维称为囚犯“被他们的压迫者所污染,并且自觉地奋力向他们看齐”;他还指出,“这种模仿、认同感或仿效,或者说,压迫者和受害者的角色变换”,已经引起研究者们从多种角度的关注和讨论。弗兰克也谈到一些囚犯用凶狠的暴力手段对待其他囚犯,但行凶的通常是一些享有特权的“卡波”(囚犯工头或管事)。卡波们经常比看守更严厉地对待囚犯。弗兰克并不认为卡波凶狠是因为认同或内化了纳粹的暴力价值,他似乎认为,卡波这么做也有不得已的原因,他们是奉命干脏活的人,在看守的胁迫下,为了保住自己的优越地位,只能特别卖力地表现对其他囚犯的严厉;有的时候则是因为与别的囚犯有私怨,有了机会就挟私报复,恶意整人。弗兰克解释说,这些卡波都是从那些性格适合这种“脏手”工作的囚犯中挑选出来的,“这种酷虐的角色;如果‘工作’不力,有负所托,立刻就会被刷下来。因此,他们一个个都卖力表现,俨若纳粹挺进队员和营中警卫”。但是,我们知道,奉命干脏活很可能就爱上了干脏活,服从也就转化为认同,因此弗兰克对囚徒行为的解释与贝特尔海姆的解释并不一定有实质性的差异,只是侧重的方面不同而已。
贝特尔海姆对囚犯个性解释中最有争议的是“囚犯认同看守的价值观”。尽管集中营环境对一些囚犯的人格和个性产生了重要影响,但他们的相应行为是否就能表明他们认同了党卫军的价值观呢?这涉及对行为意义的解释,行为是可见的,意义则不是。对于意义,不同的人们是可以有不同解释的。应该看到,这是关于“解释”(也就是“看法”)而非“事实”的争议。“认同”是很难确定的,可能是一个过程或结果,也可能是指其他行为反应。例如,1938年,有的囚犯穿上了看守的废旧制服,贝特尔海姆认为,集中营里的老囚犯搜罗党卫军的旧军装,并穿得像党卫军一样,表现出一种价值观的内化和认同。但不同意他的人却有不同的解释。贝特尔海姆的一个同伴保罗·诺伊拉斯(Paul Neurath)就说,许多囚犯愿意穿这种旧制服,是因为它们比囚徒制服更暖和。到底是不是认同,恐怕得看当事人自己的感受,如果这么穿着的囚犯在内心感觉良好,完全没有心理不适或障碍,那么贝特尔海姆关于身份识别的解释也还是合适和可信的。
但是,确实也有囚犯把穿制服这件事当玩笑来对待的。幸存者大卫·魏斯(David Weiss)所在的集中营被解放的那天晚上,所有的看守都已经跑得无影无踪,美国人进来了,仓库被砸开了。他描述道:“当囚犯们打开仓库时,除了食物,他们还开始寻找衣服,我们的衣服上都是虱子,你知道吗?所以我们换了衣服,我们中的很多人都换了。所以他们中的一些人[笑]穿上了德国的制服,看起来像将军[笑]。他们穿上了将军的制服,不管他们找到什么,上尉的制服,但你一眼就能瞧出他们是谁。只要看看他们,你就知道他们是囚犯[笑]。他们几乎不能动,但[笑]他们穿着德国制服。”很明显,在这种情况下,囚犯们穿上卫兵制服并不是因为这是他们可以找到的唯一的衣服,他们可以选择其他的衣服,但是他们选择了德国人的制服。怎么解释这个真实的现象呢?因为好玩和幽默?还是因为这些制服的权力象征?他们穿上这些衣服似乎是一种玩笑,但也可以以此表明他们现在已经从无权变成了有权的一方。穿上制服本质上是一种权力的象征,它展示了纳粹的失败。服装有隐秘的权力涵义,不只是军服,其他衣着也是如此,贝特尔海姆的解释符合这种对衣着政治复杂含义的理解。
三、集中营极端环境中的生存适应
弗兰克和贝特尔海姆都观察到了囚犯在集中营极端环境中的生存适应,但对程度和性质的理解并不相同。与贝特尔海姆强调老囚犯的认同和内化不同,弗兰克坚持认为,那些最有可能在集中营中幸存下来的囚犯——许多是老囚犯——是那些面向未来的人,无论是未来有要做的事情,还是未来要与家人或爱人团聚。对弗兰克来说,即使是长期关押的老囚犯,也有现实的梦想,而不是像贝特尔海姆说的那样,放弃了与家人相聚或重新开始原先生活方式的希望。事实上,有的老囚犯在解放的时候确实谈到了自己的梦想:“过去这些年来,我们有多少次为梦境所骗啊!我们梦到获释的日子来到了,我们重获自由,并且重返故乡,会见朋友,拥抱妻子,还坐在餐桌旁边,畅谈营中的一切经历——还说我们常梦到获释的光景。”
与弗兰克相反,贝特尔海姆认为,囚犯在集中营的时间越长,他们对与家人和朋友在一起的期待就越低。他还发现,长期的囚犯有宏大而不切实际的幻想,比如成为国家元首,他们在做白日梦时排除了与家人的团聚或延续战前的生活。贝特尔海姆解释说,这些白日梦可以部分理解为,许多囚犯认为,权势是他们的痛苦所能带来的一种回报或安慰,只有高级的公共职位才能帮助他们体面地与家人相聚。这就像在外闯荡多年,混得落魄的人会梦想大富大贵地衣锦还乡一样,白日梦其实是一种心理补偿。尽管弗兰克和贝特尔海姆都认为囚犯们喜欢幻想,但对弗兰克来说,这些梦想是以过去为中心的,而对贝特尔海姆来说,长期囚犯的白日梦却更多是面向虚妄的未来,“老囚犯似乎已经接受了他们的沮丧状态;与他们以前的辉煌相比……可能太令人沮丧了”。
可见,弗兰克和贝特尔海姆叙述中的一个重要区别是如何解释囚犯对长期禁闭的反应。这种解释也在相当程度上适用于长期在极权统治下当顺民和奴民的人们。根据弗兰克的说法,囚犯会对他们周围的恐怖变得麻木。但贝特尔海姆认为,他们会开始认同党卫军。他认为,老囚犯会从党卫军的角度来考虑问题,也会模仿党卫军的做派,像党卫军那样行使语言或身体暴力,渴望得到党卫军的旧制服或将自己的衣服按党卫军制服的样式来修改,只不过是模仿的一种。比认同衣着更严重的是认同纳粹的种族优越论和纳粹的宣传说辞:西方批评纳粹迫害犹太人是“对德国内政的粗暴干涉”。当然,这种现象并不是发生在所有囚犯身上,然而,在“愿意并能够接受党卫军的价值观和行为作为自己的人格结构”的囚犯们那里,“德国民族主义和纳粹的种族意识形态似乎最容易被接受。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是受过良好教育的政治犯在这种认同方面也走得很远。例如,美国和英国的报纸曾一度充斥着关于集中营中残酷行为的报道。党卫军因为这些故事的出现而惩罚了囚犯,……因为这些故事一定是源自于前囚犯的报告。在讨论这一事件时,老囚犯们坚持认为,外国报纸没有资格评论德国内部机构的所作所为,并对试图帮助他们的记者表示憎恶”。1938年,贝特尔海姆询问了一百多名老政治犯,问他们外国报纸是否应该报道纳粹集中营里的故事,“许多人犹豫不决,认为这是不可取的。当被问及他们是否会加入外国势力以打败国家社会主义的战争时,只有两个人毫无保留地表示,逃离德国的人都应该尽其所能地与纳粹作战”。更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几乎所有的非犹太囚犯都相信德国种族的优越性。几乎所有的人都对国家社会主义国家的所谓成就感到非常自豪,特别是通过吞并进行扩张的政策。为了配合他们对新意识形态的接受,大多数(非犹太人)老囚犯认同盖世太保对所谓‘不合格囚犯’(the unfit prisoner被纳粹处决的老弱病残囚犯)的态度。……认为盖世太保清理的是‘不适合的人’”。不得不说,在观察和分析有些囚犯认同纳粹价值的问题上,贝特尔海姆看得要比弗兰克清楚得多,因为弗兰克只是认为,囚犯在集中营里呆长了,会学会钝化自己的情感,这是一种自我保护的心理机制,与是否认同党卫军的价值无关。这两位心理学家观察到的现象都是真实的,但对现象的意义的解释并不相同,深度也不同,尤其是,贝特尔海姆的解释对认识极权主义统治下的臣民心态和认同方式,对认识他们的阴谋论和民族主义更有现实意义。
对囚犯之间的暴力行为,贝特尔海姆和弗兰克的解释也不同。贝特尔海姆认为,这是对党卫军随意打骂和动粗作风的认同;而弗兰克则认为,这是囚犯所处的攻击性环境的情绪升级。然而,弗兰克的观察很容易符合贝特尔海姆的解释。弗兰克解释道:“囚犯由于经常目睹殴打的场面,暴力冲动自然会跟着增强。我在又饿又累时一旦怒火攻心,就常发觉自己双拳紧握。”弗兰克认为这种行为是营地环境的后果。鉴于此,我们可以按照吉登斯的解释,把这种行为理解为一种 “再社会化”的表现,是指在极端经历期间或之后获得的,已经改变了的行为模式,以及在此基础上重新建立或创造的自我。囚犯们倾向于暴力,那是因为他们在集中营里学会了在那里处理各种情况的唯一有效方式:凡事都凭拳头大、胳膊粗,决不妄想以理服人。贝特尔海姆把这种行为归结为对看守的暴力价值的一种认同——集中营是一个弱肉强食的地方,解决问题的唯一有效方法是暴力,而不是理性协商或说理。贝特尔海姆和弗兰克都观察到,即使党卫军不在场,囚犯们也是同样粗暴,互相口出恶言,打架斗殴。这种暴力倾向在极权社会里也很常见,行为的粗野和不文明相当普遍。解释的原因可能相当复杂,但归结为环境对人行为的影响,应该是大多数人可以接受的。
由于弗兰克和贝特尔海姆都有亲身的集中营经历,他们的不同解释经常无法通过分析各自的经验观察本身来澄清。为了更好地理解他们的观察和解释,有时候需要将他们的经验叙述与其他目击者的证词进行对比。虽然现在有许多可以用来理解囚犯人格心理变化的见证材料,但这些材料的可靠性却一直是一个问题。因此,我们虽然可以用这类见证材料对比弗兰克和贝特尔海姆的陈述,但仍然难以对他们的心理学理论得出证实或证伪的结论。相比起他们提供的见证和问题来说,有没有最后的结论其实就不是那么重要了。
四、幸存者口述证词的局限
集中营幸存者们的见证和提出的问题并不是一下子就受到公众重视的。二战后,大约有50万犹太人在欧洲幸存下来,其中大部分移民到了以色列,而大约有5万人去了美国。开始的时候,公众对幸存者见证的意义并没有清晰的认识,也没有兴趣听取大屠杀的证词。即使有的幸存者想讲述自己故事,但由于没有听众,他们并没有强烈的讲述冲动。一些幸存者写的作品也是主要被当作“文学”来阅读。至于搜集和出版幸存者的文字或口述见证,那是没有听说过的。仅仅限于“文学”的大屠杀记忆并没有广泛的公众基础。美国、德国或奥地利的许多教科书中都没有提到大屠杀,《大英百科全书》中可以查找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但也没有希特勒对犹太人的屠杀。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人们开始对大屠杀幸存者的故事产生好奇心,之后公众的兴趣逐渐变得更加浓厚。史蒂芬·斯皮尔伯格于1994年制作了《辛德勒的名单》之后,纳粹浩劫幸存者视听历史基金会成立,目的是尽量搜集所有幸存者、解放者、救援者和其他大屠杀目击者的第一手资料。
搜集和收藏幸存者的口述证词是一项庞大的长期工程,美国犹太人委员会口述历史收藏馆的档案建设是其中的一个重要部分。该收藏馆是纽约公共图书馆阿斯特-莱诺克斯和蒂尔登基金会的多罗特犹太人分部的一部分。1974年至1975年期间,口述历史图书馆对居住在美国62个城市的大屠杀幸存者和家庭成员做了约250次采访,并做了记录。所有幸存者的证词长度从10页到250页不等,涉及二战后移民到美国的犹太人的生活。资料的重点是幸存者的战时经历、适应美国生活的情况,以及大屠杀对其子女的影响。虽然不完全清楚这些幸存者是如何被招募的,但他们的证词似乎是根据口口相传以及从那些已经或正在通过演讲和出版物公开其经历的人们那里收集的。根据项目的回忆录,西尔维娅-罗斯柴尔德编辑了《来自大屠杀的声音》。
由于弗兰克和贝特尔海姆曾被囚禁在奥斯威辛、达豪和布痕瓦尔德,他们的囚犯心理和人格变化理论可以与这些集中营的见证材料进行对比。但是,我们不能想当然地看待这些见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毫无疑问,采访过程会勾起许多痛苦的回忆,见证者在记忆中唤回和叙述什么,压抑和排除什么,都是需要考虑的因素。一些幸存者对采访问题的回答就像他们已经排练了多年的答案一样。许多幸存者只涉及公众熟知的事件信息,而对他们自己的经历则避免提及或缺乏深度思考。这是各种“见证”的通病,也限制了见证的事件判断和历史理解价值。
例如,由于幸存者知道他们的证词会被公开,他们更多提及抵抗而非服从的行为,并淡化自私自利、损人利己、与看守合作这一类不光彩的行为。因此,很难找到与贝特尔海姆的囚犯人格退化理论可以对照的材料。没有人提到贝特尔海姆所观察到的那种囚犯殴打囚犯,或犯人穿党卫军制服的事情。就算有人确实提到了囚犯打囚犯的事情,那也都是别的囚犯打他们,而不是他们自己打别人。见证者都特别强调地叙述他们如何在集中营里怀念家人,梦见过去的生活场景,希望解放并与家人团聚,而且还表示,这样的记忆和希望给了他们在集中营里存活的意义和力量。这样的叙述显然证实了弗兰克关于“活出意义来”“生存的意义提高了生存的可能”的论断。但这很可能是幸存者后来对集中营经验的理解,而不是他们能坚持到最后的真正原因。因为集中营里的幸存和被解放往往是纯粹偶然的结果,并不是某种特定心理因素的必然结果。这一类记忆偏差和重构在其他后灾难或后暴行记忆中也很常见。
了解了弗兰克和贝特尔海姆对集中营人格变化的叙述,也许会产生这样的疑问:为什么贝特尔海姆受到远比弗兰克要多的非议呢?这恐怕是因为,弗兰克的理论主要是描述和解释性的,而贝特尔海姆的理论则是批评和指责性的。由于批评的对象是犹太人,这会被看作是对犹太人的遭遇缺乏同情,犯了“责备受害者”的忌讳。阿伦特因为在《艾克曼在耶路撒冷》里批评了一些犹太人与纳粹的妥协性交易,也受到了与贝特尔海姆相似的非议。德普雷斯对贝特尔海姆的非议和指责是最有代表性的(下文还要讨论)。有意思的是,他攻击贝特尔海姆,连带攻击了囚犯研究的整个心理学取向,他认为是心理学的传统观念导致了贝特尔海姆对集中营中囚犯人格的错误认识和判断。他在《幸存者》一书里写道:“迄今为止,对集中营经历的认真研究几乎完全是从精神分析的角度进行的。埃尔金斯(Stanley M. Elkins)从埃利-科恩(Elie Cohen)和布鲁诺·贝特尔海姆那里获得了大部分证据,他们都采用了精神分析的方法,都提供了许多有价值的见解,但最后都被他们的方法引向了错误的结论。精神分析的方法具有误导性,因为它基本上是关于文化和文明国家中人的理论。”它不适用于集中营的野蛮世界。
德普雷斯认为,不能用“文化和文明国家中人”的道德概念去理解集中营受害者的道德,甚至在讨论的时候运用这样的文明概念也是错误的,因为集中营根本就不是一个有文化或讲文明的地方。例如,人们在文明环境中运用的“苟活”概念就完全不适用于集中营环境和幸存者的生存努力,他们那种在屈辱和无助中能坚持“活着”,其本质不是苟活,而是“生存的英雄主义”。德普雷斯解释道:“在极端情况下,(幸存者)行为的目的是为了维持生命;赋予文明行为以深度和复杂性的动机的多样性已经丧失。”但是,弗兰克和贝特尔海姆认为,即使是在集中营里,文明的标准也并未丧失它的全部意义,只是被强制抛弃了而已。如果就此否认文明的标准,就不再有任何其他标准可以判断集中营是一个残忍和野蛮的地方。
五、极端状况与人格退化
对囚犯在集中营里的不同变化期的解释,也显示心理学理论是有不同层次考量的。
对集中营囚犯来说,集中营的极端环境不仅是特殊的,而且是突然发生的。从文明社会到集中营是一个突然的环境转变,在这个转变的过程中,一个囚犯在认知、情感、道德上不可能把他在文明的正常社会中所习惯的一下子全都抛弃或忘却,尽管他在集中营里经过自我调适,行为规范发生了突变,但一旦被解放出来,必然又会回归正常社会,重新用文明的观念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因此,也许并不是像德普雷斯所认为的那样,集中营里的犯人行为已经完全不再能用人类文化和文明的概念去理解和批评。
环境的突然改变造成人格的改变,其实古人也早就注意到这一现象了。修昔底德在《伯罗奔尼撒战争》第三卷第5章《科西拉的革命》里就已经讨论了因为突然的革命和内战,科西拉人的人格和行为如何发生令人瞠目结舌的变化。本来都是同一城邦的邻居、朋友和熟人,但却因为内战而分裂成敌对的党派,互相仇恨,互相杀害。修昔底德说:“科西拉人继续屠杀他们自己公民中他们所认为是敌人的人。被他们杀害的人都被控以阴谋推翻民主政治的罪名;但是事实上,有些人是因为个人私仇而被杀害,或者因为债务关系而被债务人杀害的。有各种不同的死法。正如在这种形势之下所常发生的,人们往往趋于各种极端,甚至还要坏些。有父亲杀死儿子的;有被从神庙中拖出,或者就在神坛上被屠杀的;有些实际上是被围墙封闭在道尼修斯(狄奥尼修斯)神庙中,因而死在神庙里面的。”
修昔底德关注的不光是发生在科西拉城里的暴行和杀戮,而且是革命给希腊世界带来的动乱。他忧心忡忡地写道:“这次革命是这样残酷;因为这是第一批革命中间的一个,所以显得更加残酷些。当然,后来事实上整个希腊世界都受到波动。……引起许多革命热忱的新的暴行,表现于夺取政权方法上的处心积虑和闻所未闻的残酷报复。”
修昔底德认为,造成人性如此堕落的不是人性本身,而是某种恶的极端环境,在这类极端环境里,人性中最黑暗的仇恨和暴力会暴露出来,并且无限膨胀,最后人们完全丧失了良心和怜悯。他在描述雅典发生的瘟疫时已经提出了这样的观点,内战更是如此。修昔底德认为,“在和平时期,没有求助于(外来势力)的借口和愿望。但是,在战争时期,每个党派总能够信赖一个同盟,伤害它的敌人,同时巩固它自己的地位;很自然地,凡是想要改变政府的人就会求助于外国。在各城邦中这种革命常常引起许多灾殃——只要人性不变,这种灾殃现在发生了,将来永远也会发生的”;修昔底德还认为,“在和平与繁荣的时候,城邦和个人一样地遵守比较高尚的标准,因为他们没有为形势所迫而不得不去做那些他们不愿意去做的事。但是战争是一个严厉的术士……使大多数人的心志降低到他们实际环境的水平之下”。
在这种情况下,人性退化,人格变质,心灵沉沦,首先表现在人们用词语来表现的道德观念上,“常用词句的意义也必须改变了。过去被看作是不瞻前顾后的侵略行为,现在被看作是党派对于它的成员所要求的勇敢;考虑将来而等待时机,被看作是懦夫的别名;中庸思想只是软弱的外衣;从各方面了解一个问题的能力,就是表示他完全不适于行动。狂热的冲动是真正大丈夫的标志,阴谋对付敌人是完全合法的自卫。凡是主张激烈的人总是被信任;凡是反对他们的人总是受到猜疑。”这正是我们在德普雷斯对“幸存”的解释里看到的:通过常用词句意义的改变,“苟活”成为“生存英雄主义”——一种极端环境下的另类美德。
法国著名社会心理学家勒庞在他的《革命心理学》里讨论了在“革命”的特殊境遇中常见的人格变化:“一旦环境发生了剧烈的变化,譬如说突然爆发了动乱,那么(原来的人格要素)平衡就会被打破,那些分崩离析的要素将通过一种崭新的组合而形成一种全新的人格。这一全新的人格将由其思想、感觉以及行为表现出来,这时我们会看到,同一个个体将发生惊人变化,简直就是前后判若两人。因此,在雅各宾派恐怖统治时期,我们看到,诚实的资产阶级以及那些以友善著称的温文尔雅的政府官员们竟然变得嗜血成性,残忍好杀。”这种现象不仅发生在法国革命时期,在其他极端情境下也同样会发生。
勒庞列举了大革命极端环境下的一些突出的人格特征,这些特征都不能视为德普雷斯所说的那种极端环境中的另类美德。首先是“仇恨”,对人的仇恨、对制度的仇恨以及对某些事情的仇恨深深地刺激着大革命时期的人们。他们不但憎恨他们的敌人,而且也憎恨自己的同党,正如最近一位作者所指出的:“要是我们毫无保留地接受这些革命者之间的相互指控的话,那么,我们不能不得出这样一个结论,那就是他们所有的人都是叛国者,他们夸夸其谈,既腐败又无能,干尽了暗杀的勾当,骨子里与暴君无异。”“正是带着这样一种必欲置对手于死地而后快的仇恨心理,人们相互迫害,相互残杀:吉伦特派、丹东派、埃贝尔派、罗伯斯庇尔派等等派别概莫能外。”
紧随仇恨之后的是“恐惧”。在法国大革命期间,个人所表现的勇敢无畏与集体所暴露的胆小懦弱并行不悖,“各种形式的恐惧比比皆是:最流行的恐惧就是惟恐被人指斥为温和派,国民公会的代表、公共检举人、国民公会的‘特派员’、革命法庭的法官等等,都争先恐后地表明自己比对手更激进、更进步。恐惧是这一时期一切罪行的主要根源之一”。
野心、嫉妒、虚荣等等也是大革命极端状况下突出的人格特征,在正常情况下,这些情感因素的影响都被严格地限制在社会可容许的范围之内,不至于发展到极度膨胀的地步。比如说野心,“它必然会受到一种社会等级形式的限制。尽管士兵有时候确实能成为一名将军,但这只能是在长期的服役之后。而在革命时期,情况则大为不同,士兵想成为将军根本不需要等待。每一个人几乎都可能在极短的时间之内论功行赏,加官进爵,所以个人的野心极度膨胀,连最卑微的人也都相信自己能够胜任最高的职位,……所以,每个人的虚荣心一下子就被调动起来”。这种人格变异在其他革命中也同样发生,人人都想通过不凡的表现得到快速提升,又都嫉妒别人的提升,唯恐被他人超过,所以会格外激进,结果演变为一场看谁能更暴力,更残忍的恶魔表演竞赛。
在法国大革命中,我们看到,社会的约束被打破,正常情况下受到压制的一些人格特征开始滋长,有了可以发泄、膨胀和变异的机会。这些社会约束包括法律、道德以及传统,但是,它们不可能完全被解除。它们可能被废止一段时间,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们被不可逆转地永远代替和彻底重建,进而产生一套全新的社会规范。一般来说,在经历了社会剧变之后,残存下来的那些约束在某种程度上还是会得到恢复,缓和了危险人格的长期恶性影响。但是,也有例外,那就是革命的人格蜕变被随之而建立的专政独裁或极权制度延续和保存下来。在这种情况下,革命时期的人格理论也就被研究者们发展成为关于专制时期的臣民人格理论,并归纳出这种臣民人格的突出特征,如奴性、盲从、随众、冷漠、懦弱、虚假、愚蠢、善于伪装、急功近利、欺软怕硬、愤世嫉俗,一句话,这些人格特征和说假话一样,正如已故历史学家谢天佑在《专政主义统治下的臣民心理》一书里所说:“根子在于对专制主义的畏惧”,“不完全是一个人的品质问题,还是一个更重要的社会制度问题。”这些人格特征都有在极端状况下的自我保护和适应环境作用,但都不会因此而成为德普雷斯所说的另类美德。
集中营里的囚犯心理理论可以是一种浓缩的专制主义臣民心理理论,就像专制主义臣民心理理论可以是浓缩的大众或群众心理理论一样。越是浓缩的心理理论,它的运用范围就会越狭隘,越专门,越特殊,因为它是产生在更加极端的环境中的。不同范围的心理理论不能简单地直接照搬或移植,但可以互相参照。囚犯心理有许多洞见可以用来说明极权社会的臣民心理,但是,极权社会的臣民心理也有很大部分是不能用囚犯心理来解释的。不同集中营的囚犯群体心理中还有不同的文化心理因素在起作用,不同专制国家的臣民心理也是一样。与这些不同的心理研究途径一起,另外一些着重于人文素质的研究——文化心理、民族心态、国民思维方式的研究——也可以告诉我们在极端的环境中,我们的人格会发生怎样的退化。这些理论还能帮助我们思考,为了抵抗这样的退化,我们需要有怎样的个人和集体坚持,而且,为了保护人应有的健康心灵和精神,我们需要面对一个更加根本的问题,那就是,在抵抗和改变那种摧残人性和人格的极端环境时,我们又该做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