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十九世纪的波士顿是美国文化中心和美国本土文学发祥地,小说家霍桑以其出生地、今天波士顿郊区Salem赛勒姆镇为故事背景的小说《红字》,至今是美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经典。该小说的诸多主题(如家庭关系,男女关系,罪与罚,欧洲殖民地与土著人关系,宗教与社会、政治和司法的纠缠等等等等)在今日美国依然多是悬而未决,且时常爆出火花。夏初先生在“文革”时期读《红字》以学英语,同时读中国《史记》。他的读书回忆抚今追昔,在《红字》与《史记》之间徜徉徘徊,在中西两种文化和历史之间探寻思考,把自己的成长经历和时代变迁结合起来,在读书中理解历史与现在,同时也展示了一个人、甚至是中国一代人的精神史。
经夏初先生授权,《波士顿书评》首发其长篇读书回忆录。此为上部分,其中包括对“文革”时期读书的利弊以及对工农兵上大学的历史真相的反思。那段历史对理解当今中国依然很重要,却在当今中国鲜少被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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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31日,华盛顿郊区,国立马纳萨斯战场公园。展示美国内战时捍卫奴隶制一方的邦联军一将领高大英武的雕像巍然耸立。历史没有过去,历史永远是正在进行时。(photo credit:夏初)】
夏天搬了家,转眼到了冬天。
再整理因搬家装箱而打乱打散的书。
时时瞭望窗外后院,既阳光灿烂,又冰天雪地。明媚的阳光与刺骨的严寒可以并存。
几天前下的大雪依然看不出融化的迹象。雪地上,白尾鹿和狐狸的脚印清清楚楚。
尽力把书在各个书架上复归原位。但全部藏书(library)一旦挪动一次,就会有一些不见了踪影,怎么找也找不到了。
有老话说,搬一次家就等于失一次火。老话真是没说错。
家里下上上下下有好几个书架。除了一个比较大,其他的都不大。书本来就不怎么多,怎么搬一次家就会有书就找不到了?奇怪。
更奇怪的是,书架上的书大都是摆在那里一摆就一二十年,一直抬头不见低头见却也没有再读,甚至很少再动过它们。但一旦哪本不见了,就立即思念起来。书就好像是亲人,整天在一起不觉得什么,一旦不在了就会怀念。
能获得怀念/思念的书必定是头脑中有印象的书。缺乏印象的肯定就想不起来,也就无从思念了。
还好,还有两本《红字》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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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美国转眼几十年过去,其间并没有特别地热心收集书。但不知不觉间,居然积攒了至少3个不同版本的《红字》,The Scarlet Letter。
十九世纪美国小说家纳撒尼尔·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的的代表作,50多年前在青岛上中学时细读和通读的两种英美文学经典之一。
当时通读的另一种英美文学的经典是十九世纪的英国小说家威廉·萨克雷(William M. Thackery)的长篇《虚空市》,The Vanity Fair(在中国被翻译为《名利场》),这个名字其实翻译得并不好,见文末注)。
《虚空市》虽然也是大名鼎鼎,但那本小说充满对社会、对人际关系的微妙的反讽。阅世不深(即没有足够的年龄和社会经验)、阅读经验也不够丰富的中学生不易充分理解和欣赏。
这种“不易”很容易验证——让中国小学高年级学生或初中生读一读鲁迅的充满反讽的中篇小说《阿Q正传》并询问一下他们的感觉,他们大概会说:那小说没什么意思,不好看。
理解和欣赏反讽显然属于文学阅读的基本功,就跟走步是武打或舞蹈的基本功一样。基本功必得是真功夫,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耍不得聪明,装不得好汉,否则会露馅。这一点确实很容易科学验证。
一个简短和简单的科学试验——“真正的爱情犹如精灵显影,大家都在说,但没多少人见过。” 这个文学名句让有相当的年龄、知识储备、人生历练的读者来读,大概率是可以读懂并欣赏它的精妙和微妙的讽刺、反讽、自嘲。
假如读者年龄和社会经验不够,就算是他聪明机灵,读到这句话还是会感觉一头雾水,莫名其妙,尽管拉罗什福科(François de La Rochefoucauld,1613 - 1680,法国作家)的这句格言无论是中文译文还是法语原文的语法和词汇都很简单。其法文原文是,
Il est du véritable amour comme de l'apparition des esprits : tout le monde en parle mais peu de gens en ont vu.
相对《虚空市》而言,《红字》虽然也有大量的讽刺和反讽,但它的讽刺和反讽相对比较容易理解,也比较容易说明。而且,因为它有很强的故事性,对认真读书的中学生来说,即使是不理解或不能完全理解《红字》中的讽刺和反讽,也还是会觉得书中的故事就足够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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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起一本《红字》随手翻看。每一句似乎都熟悉或似曾相识,每一句都意味隽永。这小说虽然也时常有长句,但它的长句语法和逻辑脉络清晰,慢慢读下来都很有味道。
已经掌握了基本英语语法的读者读《红字》可以感到一种挑战,但这种挑战就像是破解难易适中的谜语或攀登坡度适中的山岭一样,可以使阅读体验更富有刺激性,由此得来的成就感更足。
《红字》的作者导语第一句就是一个可圈可点的可爱的长句:
It is a little remarkable, that—though disinclined to talk over much of myself and my affairs at the fireside, and to my personal friends—an autobiographical impulse should twice in my life have taken possession of me, in addressing the public.
尽管生性不喜欢在壁炉边、在跟朋友闲聊交谈时过多地谈论我自己和我的事情,但我一生中居然有两次在对公众发言时情不自禁讲起自己的过去,这真是有点奇怪。
这种句子有一种曲径通幽式的美,就像二十世纪英语世界著名诗人和批评家艾略特(T. S. Eliot))所称赞的精妙诗句,读者需要习惯于跟随前呼后应的文句在思想上随时转弯,才能领略那种曲尽其妙。
这种可以令读者感觉妙趣十足的长句在《红字》当中可谓比比皆是。例如,同一导语中的这两句:
...But, as thoughts are frozen and utterance benumbed, unless the speaker stand in some true relation with his audience, it may be pardonable to imagine that a friend, a kind and apprehensive, though not the closest friend, is listening to our talk; and then, a native reserve being thawed by this genial consciousness, we may prate of the circumstances that lie around us, and even of ourself, but still keep the inmost Me behind its veil. To this extent, and within these limits, an author, methinks, may be autobiographical, without violating either the reader's rights or his own.
...但是,假如跟听他说话的人没有某种真诚的关系,说话的人就会思绪凝滞,讷讷不能言。因此,人们就可以原谅我们想有一个朋友,一个心地善良、善解人意但不是最要好的朋友在听我们讲话;有这样的朋友在,我们与生俱来的拘谨就被这种融洽感融化,我们就唠唠叨叨滔滔不绝地谈起我们周围的事情,甚至谈我们自己,但与此同时还是将最隐秘的自我掩藏在它的面纱之后。从这个意义上说,在这种界限之内,一个作者在我看来可以讲自己的个人经历,同时又不侵犯读者或作者自己的权利。
上面这两句话中的第一句足够长,足够绕,翻译成中文也够长,够绕,但这些句子自有一种娓娓道来千回百转的魅力。从英语语法上来看,它的语法脉络很清楚。对学习英语文法的学生来说,阅读和分析这些句子可以让他们获得一种特殊的锻炼、快乐、成就感,类似于读侦探小说感到自己跟其中的侦探一样聪明,可以破解一个个疑案。
霍桑的这种娓娓道来探讨说话人跟听众的微妙关系的言说不但对初读《红字》的中国中学生来说是奇异的,而且对当今中文世界的成人读者来说也是新鲜的、罕见的。中国的传统文化虽然也有描述说者跟听者微妙关系的言说,但中国传统文人的有关说法貌似没有这么具体和深入,而且也总是跟霍桑的说法大异其趣。
例如,“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中国老话中的这种说法所凸显或强调的是双方的情感交流而不是思想精神交流——喝酒向千杯的方向喝,即使酒量跟打虎的武松一样好,喝不一会儿也会脑筋和舌头失灵,只能说发音含混的胡话了。但霍桑所说的则是头脑清醒和神智清楚的说话者跟听者之间如何保持适当的距离才能使说话者既可以畅所欲言又不会越界,不会使自己和对方当场或过后感到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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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不时翻阅《红字》,每次都感觉这小说无论是长得不可思议的作者导语,还是主题光影斑驳(以阴影和阴郁居多)的正文有趣和耐读,可以说每句话都写得耐人寻味。
到底是少年时用功也用心读过而且爱读的书,就是情有独钟。头一次、头一遍读过它多年之后,书中的一个特别奇妙的句子还是时常回响在脑海中:
She had wandered, without rule or guidance, in a moral wilderness, as vast, as intricate, and shadowy as the untamed forest, amid the gloom of which they were now holding a colloquy that was to decide their fate.
她先前在道德的荒野中漫游,没有规则,没有向导;那荒野跟这片尚未驯顺的森林一样广袤,错综,阴郁。如今,他们就在这阴郁中进行要决定他们命运的会谈。
这个句子堪称绝妙的人生描述和隐喻。每次想到它、读到它总是感觉新鲜,耐咀嚼,婉转灵活,曲尽其妙,富有神秘感。
每次读着这种感觉熟悉又新奇的句子,都感觉好像又回到当年,又捕捉到过去的时光。这种感觉用已故的小说家汪曾祺的话说就是“往事回思如细雨,旧书重读似春潮。”
多年过后重读《红字》还有一种感觉,这就是为自己当年居然能顺畅地理解(至少是从语法上完全理解)这些句子感到意外,感到欣喜和骄傲。
其实,当年初读《红字》的时候就已经为自己居然能理解这些美妙的句子感觉过一回意外的欣喜了。那种感觉可谓最佳的读书心境,令人心情振奋,好似感觉进入了一个天高地阔的新世界,有一种天高任鸟飞,海阔任鱼跃的兴奋和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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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这篇读书和成长回忆期间,在《纽约时报》上看到一幅新闻图片,是叙利亚内战中成为废墟的一座市镇,到处都是断壁残垣,有两个十几岁的男孩在其中徜徉玩耍。
看着那两个男孩,看着画面中的他们无忧无虑的样子,感觉不可思议,同时也蓦然想到自己的少年时代。那时的我想必也是跟那两个战乱中的孩子一样无忧无虑。
当时正值“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时期。虽然是在“文革”的恐怖和毁坏的环境中长大,但少年人就是能自得其乐,可以对周围的恐怖和毁坏视而不见。
这样的景象也出现在2017年11月底的北京——中文世界的互联网上广泛流传的一张照片,展示了一个两三岁的女儿在父母跟成千上万的移民工(官方文件中的所谓“低端人口”)被强行驱赶出他们合法租用的住所欲哭无泪的时候,她为在混乱中捡到了她喜爱的一个玩具娃娃而欣喜。
回想在青岛出生和长大,那时的青岛,天空明净,至少是市南、市北区等老城区没有严重的空气污染。那时海水清澈,街道清洁,车辆稀少。小街上几乎看不到汽车,孩子们可以放心地在街道上玩耍。抽陀螺,滚铁环,跳绳,跳方,打扑克,下象棋,都可以在街上。那时的青岛不像现在,小街小巷里也可以随时冲出或冲入汽车把人撞死或撞断腿,在空气污染严重的日子站在离海边一两百米的地方就看不到海。
直到现在依然清楚地记得,上小学的时候,在“破四旧”(即“破除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正疯狂的那些日子,有几天站在家门口,可以不时看到有纸灰从天空中落下,由此知道不知哪里肯定又在烧书了。但当时并没有恐怖感。只是过了许多年之后才开始明白,一个国家的政府当局命令或纵容烧书是一种多么可怕的事情,烧书总是跟滥杀人密切关联的。
那时毕竟还是在上小学。小学生不会有那样的见识。
小学上得轻松愉快,一路玩着上下来,上了中学也不少玩。夏天每天都去海里游泳,暑假是海水浴场开放的季节,也是学童的欢乐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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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近60年前的事情,一切恍如昨日,历历在目,亦真亦幻。
生在青岛,虽然没有赶上青岛的多元文化全盛时期(1920、30年代,青岛的俄文报纸就有好几种,那时的有钱人家给孩子请的钢琴教师都是俄罗斯人),但也算是赶上了多元文化的末日。
在文革时期,青岛的万国公墓被捣毁。当时感觉青松翠柏树荫浓密的墓地很大,所以读《红字》,看到其中的阴郁的深林的描写就感觉很熟悉。
而且,当时的青岛的万国公墓的景色如今回想起来还更阴郁——林中的墓地被捣毁,墓穴都被挖开,成了一个个的坑,许多白色大理石和黑色玄武岩的墓碑被砸断,上面还可以辨认出英语,德语。当时从被捣毁的墓碑上认识了第一个德语词und(即and),由此知道了德语跟英语是亲属。
被挖开的墓穴下雨积水,成了一个小池塘,里面生了可以喂金鱼的小虫。那时年龄小,人小鬼大,不觉得那里阴郁,反而常常欢乐地和小伙伴们去那里捞鱼虫。当时不少同学热衷于养金鱼。
如今回头想想,要是万国公墓保留下来,该是青岛多么重要的文化遗产,青岛的文化档次要比现在不知道高了多少级。
其实,青岛只是中国的一部分。1949年以来的中国历史就是捣毁的历史。捣毁墓地,捣毁文物,捣毁寺庙,捣毁佛像,捣毁教堂,捣毁人心,捣毁房屋,捣毁一切。
英国小说家莱·波·哈特利(L.P. Hartley)说,“过去是一个外国,在那里人们以另外的方式做事”(The past is a foreign country; they do things differently there)。这话说得十分精巧到位,越想越妙。
过去跟现在确实是不可同日而语。回头看过去的人与事犹如看一个外国。而且,过去的人与事可以看上去比外国还难以理解。
例如,游泳季节总是有人溺水身亡。这种事情那时的大人和孩子都知道,甚至很多人亲眼看到过淹死的人。但那时的大人似乎都不认为放任孩子自己去海水浴场游泳玩耍有什么不妥。那时的孩子平时大都是自己约几个同伴一起去海里游泳,或去学游泳,没有大人带领或监护。但人们都不觉得这是问题。
现在,放任未成年人去海里游泳是不可容忍的严重问题,是犯罪。而且,法律也不准许。
由现在看过去,会觉得过去的人不可思议,他们做的事情不可理喻,比外国和外国人难理解多了。反之,过去的人看现在,恐怕也会同样感觉不可理喻,不可思议。
过去和现在真是两个截然不同的国度。
然而,过去和现在又是两个接壤的邻国,边界犬牙交错,可以相互渗透,相互交融。过去影响现在,现在来自过去,又可以使过去生发出新的意义。
就过去和现在也确实是两个界限分明的不同的国度而言,文学和历史充其量只能在双方之间搭建暂时性的狭窄桥梁。这种桥梁在知识和社会演进的风水流转中时常会被冲垮,需要不断打桩重建——对历史的认知和记忆是一种流动的、变动不居的东西,不会一成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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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小学一路玩着上下来,一点也不用功。上课时还习惯性地淘气,给老师捣乱,添乱,在课堂上随意发言。但因为学习成绩一直不错,也让老师哭笑不得,又气又爱,甚至偏爱。
后来自己也当了几年教师,有时候也会扪心自问:我要是遇到一个淘气又聪明的学生会怎样?气恼和关爱的比例会如何?是否会像当年自己的老师那样对这样的学生有偏爱?
对这样的问题,得不出明确的答案。因此,更加敬佩当年爱我、呵护我的老师,庆幸当年一路遇到天下最好的老师,给了我最好的教育。在我看来,老师对学生的爱就是最好的教育。
等到上了中学,赫然发现同学当中不少人学习成绩比自己强。这个同学强于物理,那个同学强于数学。于是,好似一夜之间争强好胜之心不知不觉间窜起,有了要用功学习的意识。
有了这样的心思和意识,思想观念就变了。在努力学好学校里教的数、理、化、语文、历史、地理、政治课之余,自己还觉得有足够多的精力可以再学点什么。于是,就要求父亲教古文和英语。
说到这里,有读者或许会纳闷:你连垃圾政治课都要“努力学好”嘛?
是的,是努力学好,争取拿好成绩。因为争强好胜的心态,当时什么课程都想争第一,而且要争全年级总分第一。
那时的中学正在经历婴儿潮,我所在的中学一个年级十二个班,一个班大约60人,一个年级700多个学生。在那么多同学当中争当第一是相当有挑战性。政治课考试的分数高低影响总分,不能不重视。
另外,政治课就是背诵,陈腐的八股也是锻炼记忆力的好材料。至于在那种年龄接受那种标准的垃圾教育会对自己的后来的智力和思想能力发展有什么影响实在是一言难尽,这里姑且存而不论。
读《史记》和《红字》就在那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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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在1970年代初,“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最疯狂的日子已经过去。虽然“破四旧”依然是官方的口号,但已经不烧书了。虽然知识分子依然是“臭老九”,但随着美国总统尼克松访问中国,读古书、学外语的风气悄然在中国大城市兴起——崇尚文化和教育的风俗习惯根深蒂固,当时许多国人相信反智的“文革”是兔子尾巴长不了,知识就是财富,就是力量,疯狂提倡反智的国策不会永久持续。
上中学时就这样碰巧赶上并加入了读古书、学外语的潮流或暗流。
这里所谓的碰巧是指父亲来自旧时的读书人家,从小熟读古书,1930年代上大学学的又是英语,1949年之后长期在中学教英语。在当时的中国,在需要读书、喜欢读书但当局又宣扬读书无用和有害的年代,有这样的能教中国古书又能教外语的父亲,有这样的学习条件当然是碰巧,是幸运,是得天独厚。
得天独厚的感觉很美。每每回想起当时读书的日子也总是感觉很美。
如今看来,这种美好的感觉并不怪异,也绝对不是出自受虐狂的怪癖。说到这里,需要再来一点背景说明和历史回顾。
在当时读古书学外语的风潮中,学生认真读的古书和外语书绝对是课外书,绝对不属于升学考试的一部分——那时的大学关闭,后来部分开放,也是凭所谓的“推荐”入学,实际上是有权有势的人凭借权力(也就是“走后门”)把自家人或亲朋送入包吃包住包学费包分配工作即获取“吃皇粮”资格的大学,并美其名曰那是“有实践经验的工农兵大学生上大学,管大学,用毛泽东思想改造大学”。
那时的大学如此成为特权阶级的囊中物,跟“文革”所大力标榜的的反特权、反官僚、反脱离人民群众的口号形成鲜明的对照和讽刺,理所当然地招致社会大众的强烈不满和抱怨。但不满和抱怨的人无可奈何,充其量也就是腹诽或私下抱怨。
当时的人们之所以敢怒而不敢言是因为他们知道“伟大领袖”毛主席强烈反对批判走后门,也知道“伟大领袖”干脆坦承他自己也走后门,“送几个女孩子到北京大学去上学了。” 而且,“伟大领袖”还声言:“开后门来的也有好人,从前门来的也有坏人。”
伟大领袖不愧是伟大领袖,确实是高瞻远瞩,精通辩证法,令人无话可说。伟大的人民群众得知伟大领袖的有关走后门的辩证法之后想必一定很郁闷,因为伟大领袖张嘴就来金口玉言,一句话便把他们的绝大多数(准确地说是把超过99.9999999%的中国人)打入一种进退不得的尴尬悲催的境地——他们既无资格去走后门做伟大领袖所赞许的好人,也不能或不愿承认自己属于伟大领袖所不屑的走前门的坏人。
不管怎么说,“文革”时期承蒙伟大领袖开恩而部分开门的大学跟无权无势的普通人家的子女无缘是明摆着的事实,无可争议。
面对这样的严酷事实读书,读书如此缺乏功利心,而且居然有大人支持如此读书的孩子,这种局面在中国历史上极为罕见,甚至是绝无仅有。这一点似乎迄今为止写那段历史的人都没注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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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也应当说,那时的学子读书也有一种犯禁和反抗的意味,以及由此而来的欣喜和兴奋——“伟大领袖”权大无边,大力提倡反智,宣扬“读书越多越反动,”“读书越多越愚蠢,”于是,那时的课外读书便有一种自然而然的反抗意味,让教与学双方在探索和获取新知的同时有一种对强权挑战并战而胜之的刺激和喜悦。
当然,如今回想起来,当时的人思想还不够开放,或不够大胆。例如,当时尽管当权者大力宣扬“读书越多越反动”、“读书越多越愚蠢”多年,但居然没有人(至少是我从未听见有谁)提出几个如今看来是理所应当、简单之至的问题,给当权者来一个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如,“我党宣传伟大领袖毛主席他老人家读书很多很多,熟读二十四史,他老人家不能说是很愚蠢,很反动吧?莫非他老人家虽读书多,但只是浏览颇广,了无心得,缺心少肺,有眼无珠,所以才成就了他的英明伟大?或者,说老人家读书超多是宣传无底线的吹嘘或捏造?”
这些问题可以说至今还是值得中国人认真地追问。要想了解1949年后的中国历史,理解现在的中国,展望或规划更好一点的未来中国,这种问题就马虎不得,必须弄清楚。笼统地“向前看”而拒绝审视和厘清基本的历史事实和问题,只能是导致中国反复走入历史的死胡同,跌入历史的粪坑。
说起历史,有一件滑稽事情不能不提。司马迁和《史记》也是发动“文革”的伟大领袖所赞扬的史家和史书。由此可知,传统文化影响力之大,伟大领袖的革命精神还不够彻底。但伟大领袖对《史记》的赞扬基本上虚晃一枪,只是寻章摘句地赞扬司马迁的某些辞藻或金句(如从司马迁的“报任少卿书”中摘出“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史记》因伟大领袖毛泽东的赞扬而进入“文革”时期的中国中学生课本,但课本中只能是片段,目的只是让教师和学生可以进行寻章摘句式的教与学。如今来了新的伟大领袖习总书记(习近平),片段也难以在中学课本中存留了。所以,发出“帝王将相宁有种乎”质疑的《史记·陈涉世家》给从教科书中拿掉。
换句话说,当时(1970年代)在家里跟随父亲所读的《史记》都是那时的中学所不教的。就算是教,学校也只是教收入课本的兔子尾巴一样短的片段,绝对不会教整篇,更不会教《史记》概览,让学生可以对司马迁的基本价值观、历史观、对《史记》一百三十篇都说了些什么有一个大致的概念。
语文教学教名著只教片段而不教全篇,让学生只能学到一点七零八落的知识片段,使学生充其量只是可以学到寻章摘句或鹦鹉学舌,这种做法可谓1949年后的中国国家教育战略。这种战略不仅呈现于语文教育,而且也呈现于整个教育领域,其中包括科学教育或外语教育——中学乃至大学的外语教育绝对不教整本的西方文学经典,在“文革”结束近50年后的今天,这种做法似乎也没有多少改变。
已故的中国著名学者、北京大学英语文学教授杨周翰曾经怨,大学英语教学传统悠久的中国英语教学界在1949年后被迫学习苏联的教学方法,多年来教英语不是教整篇文章,而是教片段文章当中鸡零狗碎的单词的用法,实在是买椟还珠,愚蠢透顶。
杨老先生显然是受党教育多年政治觉悟还不够高,没看出苏联和模仿苏联的新中国的教学方法的战略思想及其精明所在——教育的目的既然是打造革命机器上的“螺丝钉”,是培养“有文化的劳动者”,让学生学到有一定实用性的工具性知识就够了;教得更多更深,让学生能够形成自己的思想,养成独立思考的能力或习惯,使他们不再甘当螺丝钉和工具,那就是对党和国家即党国不利了。
从这个意义上说,毛时代的“读书越多越反动”的提法确实是富有战略眼光,是高瞻远瞩,真知灼见。
当然,喜欢抬杠的人看到这里或许会说,读书跟一个人的思想发展及其发展方向并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读书多是否会走向反动或进步、愚蠢或明智、邪恶或善良,也要看读的是什么书,书是怎么读的,读书期间和之后有怎样的思考,是否跟他人有切磋,在怎样的情况下跟怎样的人进行了怎样的切磋,跟社会有怎样的互动。
读书与做人之间的关系确实是错综复杂,变量多多,而且常常令人眼花缭乱甚至匪夷所思。这种匪夷所思的一个极端例子是,莎士比亚是全世界古往今来最优秀的一个作家,希特勒特别喜欢读莎士比亚,并且认为莎士比亚比德国最伟大的作家歌德和席勒在各方面都有过之而无不及。但我们都知道,希特勒是古往今来最邪恶的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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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时期读书感觉很美还有一个重要原因,这就是,当时可读的书很少。
可读的书少当然是坏事,但也不一定完全是坏事。
恰如珍馐满桌反倒会令人食欲缺缺一样,好书太多也容易让读者兴趣缺缺。只有饥饿的人才能充分品味食物的甘美,只有缺乏读物的读者才能充分享受阅读的欢欣。这是真理,也是常理,很容易验证。
如今,在中国大中城市走入任何一家规模比较大书店,都可以看到琳琅满目的书。上网搜寻,几乎是想买什么书都会找到、买到。此外,网上还有数不清的免费读物,其中包括古今中外文学经典。而且,有些网络版校对精当,注解齐全(我一度还在网上看到萧乾和文洁若夫妇合译的爱尔兰作家詹姆斯·乔伊斯的代表作、二十世纪最著名的现代派文学杰作之一《尤利西斯》并附带详细注解)。
然而,这样的优越读书环境恐怕只是使很多人变得不那么想读书了——浩如烟海的群书难免令人望而生畏甚至沮丧,失去阅读欲望或兴趣。假如好书跟空气一样得来全不费工夫,就不会有多少人会注意和珍视好书,就像不会有人认真地呼吸和品味清新的空气一样。只有被污染空气所苦的人,才能充分品尝和欣赏新鲜空气的可贵(而且只是在一定的时间内)。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在当今这个好书唾手可得、免费读物又可以通过手机源源不断地杀到的时代,传统意义上的阅读大有式微或奄奄一息之虞。太多的人如今面对读物与其说是阅读,不如说是过眼。此处所谓的“过眼”是过眼烟云不进脑子的意思。现在的许多写手和读者对此倒也供认不讳,“吸引眼球”之说于是不胫而走。
阅读从某种意义上说跟喝茶相似。中国有人把喝茶分为两种,一种是品茶,即细细地品味茶水的味道,赏析茶水的颜色;另一种则是饮驴,即像驴饮水一样把茶水喝下去,对味道之类的事情全不在乎。借用饮茶的比喻,现在的人的阅读可以说多是饮驴式的阅读。
饮驴式的阅读可谓时代使然,跟“文革”时期的阅读截然不同。
同样是时代使然,“文革”时期的文学阅读多是货真价实的阅读,即晋代诗人陶渊明所说的“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式的阅读。那時的人们读书都是传阅,也就是说,一本好书会得到很多人的辗转阅读,读过之后,读者也自然而然地会交流阅读心得。
不用说,那样的细细品茶式的阅读会使读者得以有更多的收获。
如此说来,“文革”时期是最坏的读书年代,也是最好的读书年代,“文革”并非一无是处。
然而,对“文革”时代的读书也不可过于美化或浪漫化。“文革”毕竟是毁坏文化、毁坏教育、毁坏文明。在青少年时期,在脑筋最好用、精力最旺盛的时候,发达国家的孩子可以读100本、200本名著,而且还是可以深入地读,可以有自由的讨论和辩论,有老师或家人、内行人的指点,可以了解古往今来的最优秀的读者对诸多经典名著有何心得并由此得以奠定雄厚的文化基础。
但在“文革”时期的中国则只有少数幸运儿才有机会碰到一两本好书,碰到之后只能凭自己的有限知识和常识予以低层次的基本理解并以之与他人进行低层次的交流。在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教育环境下成长的孩子,他们的知识水平和见识水平的差异之大不问可知。
如今,“文革”终于过去了。就硬件来说,中国如今看上去跟西方发达国家好像是差不多了,甚至有过之。中国名牌大学大楼比哈佛、牛津等西方一流大学的更大、更高、更新,图书馆或实验室条件更好。但就软件来说,中国的读书环境(学术自由、表达自由环境)显然还差得很远,而且这种差距近年来不是在缩小,而是在扩大。
无怪乎如今那么多的中国人不惜血本也要把孩子送到西方国家受教育,甚至是连高唱要警惕西方敌对势力的思想和文化渗透的最高领导层也不能免俗,纷纷把自家的子女送往西方国家名牌大学读书。从这个上意义说,现在的中国领导人跟“文革”时期高叫“知识越多越反动、越愚蠢”的领导人可谓异曲同工,一脉相承——毛主席他老人家要全国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但他家的孩子不要接受再教育,而是要留在城里读书、工作、当领导。
注:
学者和翻译家杨绛1959年在为其胞妹、翻译家杨必的Vanity Fair译本写的一个译本序中说:“名利场”这个名称出自中国小说《镜花缘》,“正好借来作为这部小说的译名”。
不幸的是,用“名利场”作为小说Vanity Fair的译名并不是正好,而是不妙,因为原文Vanity来自西方人耳熟能详的典故。翻译撇开人家的典故,以中文世界的典故取而代之,必然会导致别扭,导致驴唇不对马嘴。
这里所谓的西方的典故有两个来源,一个是《圣经·旧约·传道书》的经文:“Vanity of vanities and all is vanity”(英文),“Vanitas vanitatum et omnia vanitas”(拉丁文),“虚空的虚空,凡事都是虚空“(圣经中译和合本);一个是来自英国文学名著、1678年出版的基督教寓言小说(也被认为是第一部英语小说)《天路历程》The Pilgrim's Progress。
《天路历程》讲的是主人公基督徒经历世俗世界的种种诱惑、险阻和考验抵达天国的艰辛旅程;其中提到基督徒经历的一个市镇叫虚空(Vanity),该市镇一个常年持续开放的集市(fair)叫虚空市,Vanity Fair。
在提起虚空市的时候,《天路历程》的作者班扬(John Bunyan)写到:
就像有智慧的人所说的,凡事都是虚空。
然后,班扬列出了圣经中提到虚空的经文,其中也包括《旧约·传道书》的另一句著名的经文:
我察看我手所经营的一切事,和我劳碌所成的功。 谁知都是虚空 , 都是捕风,在日光之下毫无益处 。
Vanity Fair这部小说的作者萨克雷是个虔诚的基督徒,其小说标题就这样标出了来自圣经和基督教寓言小说经典的典故。杨必在翻译这部小说的时候显然没有考虑到这一点,或考虑得不够深入或充分。
坚持无视原文的典故强行进行张冠李戴式的翻译,必然导致驴唇不对马嘴。
这里所谓的驴唇不对马嘴一方面是指萨克雷的小说的主题是说那些狗苟蝇营逐名逐利之人到头来都是虚空,都是捕风,原文重点在“虚空”,而名利场的重点则是“名利”,名利虚空则是后话;另一方面也是指小说原文不但在书名上写出Vanity,更在小说结尾时再度用拉丁文明确写出vanitas vanitatum(虚空的虚空)以示强调这一主题。
杨必用“名利场”来翻译Vanity Fair这个书名在开始时还可以借助读者的无知或粗心马马虎虎勉强将就过去,但到了小说压轴的一段再遇到vanitas vanitatum(虚空的虚空)就进入了被动难堪的境地。
于是,为了摆脱这一困境,杨必就以捕风捉影的创作来打马虎眼,把vanitas vanitatum(虚空的虚空)翻译成 “唉,浮名浮利,一切虚空!”
又一譯名是浮華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