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小虎 | 美國政治中的妥協與自由的精神
編者按:多研究些問題,少談些“主義”,胡適的話似乎也適用於當下的美國政治。所以,我常常懷念建國之初的就具體問題而爭論的美國政治,和美國政治中最偉大的藝術compromise(妥協),以及富蘭克林的大肚皮。今天同時推出羅小虎另一篇專欄《好吧,說說葉嘉瑩》。
不知道什麼時候,美國政治成為了一個左與右,如今更是演變為川黑與川粉的鬥爭。也不知道什麼時候美國政治變成意識形態的戰爭,不談具體的問題,不談美國老百姓的生活中的具體問題如失業問題、醫療問題、邊境問題、教育問題和通貨膨脹等等一系列,而在談抽象的“左”與“右”。
舉一個例子比如說,墮胎問題。如何解決墮胎問題,我解決這個問題很簡單,首先確定一下胎兒的定義,比如歐洲普遍認為懷孕12周就是胎兒,就是生命,不能隨意墮胎,當然還有其他意外。一般來說,我反對墮胎,畢竟胎兒的生命權大於女性的生育權,但這也不是絕對,可以有很多意外,如疾病、強姦等等例外和特殊情況,可以再向當地法官申請墮胎。此外,社會加大對單親母親的扶持。在我簡單而淳樸的想法中,我認為這個問題很多細節是可以商量,而不是一刀切,要麼完全自由墮胎,要麼完全不允許墮胎,無論哪一方面的意見,我都覺得過於殘忍和粗暴,而都非是實際的解決方法。然而,爭論到了最後問題就變成墮胎與反墮胎、左與右,進而就成了民主黨與共和黨的爭論,這些年更是演變成川黑與川粉的爭論。
再舉一個例子,比如移民。作為新移民我當然支持移民,更何況美國就是一個移民國家,但是如何接收新移民,是不是在方法上需要考慮社會的吸收和安排,至少是有計劃,把邊境打開,非法移民突然大量湧入是否合適?其實,我想絕大部分人對移民都不會反對,只是對於邊境非法移民的大量無序湧入有疑問。然後問題到最後又演變成了左與右,進而就成了民主黨與共和黨、川黑與川粉的爭論。
所以我不願意去討論美國政治問題,因為你只要談任何一個問題,哪怕是一個微小的不足道的意見,你瞬間會被貼上保守或是自由的標籤,這幾年更簡單,會變成川黑或是川粉,進而是一系列的標籤與之相關的標籤。最為可怕的,你若是在某個問題是”左“,你其他所有問題似乎都被自動設定好了立場,似乎你只要在某個問題上的態度顯示出“左”的立場,你在其他問題上的態度會自動都被理解為“左”的立場,如果我認為胎兒的生命權大於女性生育權,但是我非常支持同性戀婚姻,你說我是左還是右呢?
我們假設,若是撇開抽象的主義,用我們common sense 來面對具體的問題,比如說墮胎問題,會有多少人讚成一律不允許墮胎或是完全墮胎自由呢?恐怕更多人的會選擇一些Compromise的做法,既最大程度的保證胎兒的生命權,也最大程度考慮婦女的生育權。對於生活中的我們到來說,其實是左是右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解決具體的問題,有的問題的解決可能顯得“左”一點,有的問題的解決或許就“右”一點,或是同一個問題在某個時間段“左”一點,在另外一個時間段“右”一點,這些都沒有關係,最關鍵的問題在於,在解決問題的時候,從問題本身從現實出發去提出一些解決方法,而非從左右的教條(如今更是反川鬥爭)出發去解決問題。
多研究些問題,少談些“主義”,胡適的話似乎也適用於當下的美國政治。所以,我常常懷念建國之初的就具體問題而爭論的美國政治,和美國政治中最偉大的藝術compromise(妥協),以及富蘭克林的大肚皮。
班傑明·富蘭克林被認為是「清教主義」精神的完美代表,在其那本被納入美國中學教材、影響了無數代美國人的自傳中,他列舉了自己的13個美德,其中第一項便是節制。不過,當我第一次看到富蘭克林的大肚皮時,我一下沒控制好,笑出聲了。那可不是啤酒肚皮,而是啤酒桶肚皮,這麼大的一個啤酒桶肚皮怎麼可能長在一個有著節制美德清教徒身上呢。讓我對富蘭克林的大肚皮肅然起敬是在1776年第二次大陸會議召開的時候。代表們終於到了費城之後,整天又是喝酒又是打牌就是不正經開會。那個脾氣暴躁、到處惹人厭的約翰·亞當斯著急壞了,因為他的獨立議案怎麼也沒有機會提出來,他一開口便遭到反對,甚至被全體代表一致要求閉嘴。亞當斯只好閉嘴,鬱悶地摔門而去。去幹啥呢?去找翹了會讓人給他畫像的富蘭克林。富蘭克林悠悠說了一句話:得另找人提出獨立議案。激進且易怒的亞當斯先是堅決反對,隨後卻不得不問富蘭克林:「你是不是已經找到人了?」不管這段軼事是真是假,但看到怒氣沖天的亞當斯頓時蔫了,我就不由笑得花枝亂顫,也正是從此處看到富蘭克林身上一個政治家最優秀的特質之一──compromise(妥協),原來那是個能撐船的宰相之大肚皮。
其實,富蘭克林獨立之心並不亞於亞當斯,甚至更甚。此時英國政府方面已經下令逮捕他這個叛徒了。然而,怎麼才有可能不受保守派阻擾,提出獨立議案讓大會討論呢?很簡單,找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人。富蘭克林找到一個高帥富代表、「維吉尼亞第一家庭」的理查德·亨利·李(Richard Henry Lee),讓他來提出議案。這位李同學一聽,啊呀!這麼重大的事情,舍我其誰?立即騎馬回到維吉尼亞州要求授權,然後又騎馬將新鮮出爐的「李氏決議」帶回費城,終於得以在6月7日提出獨立議案。其後結果如今全球人都知道,之後不到一個月,十三個殖民地宣布獨立。
11年後,在1787年的製憲大會上,富蘭克林以及製憲者們的這個「妥協」特質更是顯露得一覽無遺。這個從五月吵到九月的大會,完全可以說是一個鬥爭的大會妥協的大會,充滿了各種大大小小鬥爭與妥協。其中最激烈的鬥爭是大的州如弗吉尼亞州和小的州如康涅狄格州和特拉華州之間,如何實現平等?即如何確定他們在議會中的席次呢?若是每個州的席位一樣,人口42萬的弗吉尼亞州不高興了;若是按人口比例每四萬人一個代表來算,人口只有3.7萬的特拉華州不開心了,於是吵呀吵,吵了幾個星期,眼看著整個大會就要因這個問題夭折了,一直坐在那裡安靜地寫呀寫的賓夕法尼亞州代表富蘭克林開口說話了,提議以後開會之前大家一起集體禱告,終於第一次代表們沒有吵,全體同意集體禱告這個提議。然後,富蘭克林指出這場分裂的會議所在:無非是若按人口比例,小的州擔心自由沒保障;若是席位平均分配,大的州害怕財富有危險。於是,他強烈要求成立一個專門委員會就此問題進行商討。在委員會上,代表們又吵了幾天,僵持起來,富蘭克林提出一個動議,打破僵局。委員會將動議提交大會通過,終於解決了這個大問題。這項大會通過的動議正是大名鼎鼎的「大妥協」(Great Compromise)。即立法機構由各州席次均等的參議院與以人口比例產生席次眾議院組成,也即今日美國的兩院制。
接下來,問題又來了。既然以人口比例,那麼當時沒有投票權的奴隸算嗎?要知道當時南方一些州,奴隸的人口比重已經達到三分之一。於是又開始吵呀吵,然後妥協:每五位奴隸按三個自由人口算,即另一著名大妥協「五分之三妥協」。接著又一個問題,奴隸是算人還是算商品呢?幾個妥協的結果是:進口一位奴隸需繳10美金的稅直到1808年。之後禁止再買進奴隸。
吵完立法機構,又吵行政機構,如總統應該如何選擇產生,是由國會或是州長投票還是由選民直接投票產生呢?最後妥協的結果便是美國特色的選舉-選舉人團選舉。即由各州選民選出選舉人,然後所有的選舉人都到首都華盛頓去投票。 大問題大吵,小問題就小吵。如參議員的任期多長呢?是終身還是三年呢?最後妥協的結果是六年。眾議員是三年還是一年呢?最後妥協下,兩年。此外,他們的薪水是多少,由哪裡支付等等,這樣的雞毛蒜皮的問題無不經過大吵小吵之後才妥協好。而大大小小的爭吵與妥協之後,沒有一個代表對這麼一部憲法表示滿意。於是,富蘭克林發表了一個著名的演講《我對這部憲法很滿意》。此時,他已經81歲了,身體很差了,差得都無法自己發言,而是讓同州另一個代表詹姆斯·威爾遜 (James Wilson)幫他讀:「對憲法中的部分條款,我並不完全贊成,但我不能肯定我永遠不會贊同,因為許多我過去以為是正確的觀點現在發現卻是個錯誤……我如果發現這部憲法接近完美,我將會大感驚奇。無法確定它不是最好的。」
於是,隔天9月17日,代表們最後一次聚集在一起準備簽名,突然,麻省代表納撒尼爾·戈勒姆(Nathaniel Gorham)又提出異議:「我們都同意每四萬人產生一位眾議院的代表,但我認為每三萬人產生一名代表更好。」突然,一直沉默的喬治華盛頓站了起來說話:「現在我必須說,我支持這個提議,它能保證在政府中,這個國家人民的聲音更大。」華盛頓在當時以及後來許多年裡,其威望幾乎如神一樣。他開口說話,所有的代表都表示同意,奇蹟般沒有爭吵和妥協。最後,代表簽名,一部沒有任何人滿意的憲法終於通過。
實際上,制憲大會上的妥協精神一直延續在美國憲法中,1791年生效的《人權法案》也可以說是為了讓十三州批准憲法,尤其是為了打消反聯邦派的疑慮而妥協的一個結果。而今這十條修正案已成為美國憲法中最迷人的部分。為什麼一個妥協且失敗的會議能製造出這麼一部憲法?或許,美國歷史上最有影響力的法官之一比林斯·勒尼德·漢德(Billings Learned Hand)給出幾分答案:「自由的精神就是,自我懷疑而不唯我獨尊;自由的精神就是,盡力去理解別人的思想;自由的精神就是,兼顧別人的利益與自己的利益,不帶偏見;自由的精神要求人們牢記,即使是一隻墜地的麻雀,也不能對其視而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