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小虎 | 宋彬彬道歉成立的两个条件
編者按:9月16日,网络传出消息“开国上将宋任穷之女宋彬彬,于美国纽约时间9月16日逝世,享年77岁。生前,宋彬彬非常温良恭俭让。”1966年8月18日,宋彬彬在天安门城楼给毛泽东戴红袖章,毛得知她叫宋彬彬后说了句“要武嘛”。8月21日,人民日报发表署名“宋要武(宋彬彬)”的《我给毛主席戴上红袖章》一文。宋彬彬说,文章非自己所写,她也未改名“宋要武”。2014年1月12日,北师大女附中(北师大附属实验中学前身)“老三届”的20多名学生与30多名老师、家属举行见面会。他们中的一些人向“文革”中受到伤害的校领导、师生道歉。其中就有宋彬彬。本文成文与2014年宋彬彬道歉之后。
宋彬彬道歉了。
当然,与不道歉的宋彬彬相比,站出来道歉的宋彬彬无疑是更值得尊重的。但如何看待宋彬彬的道歉呢?
我想在评论宋彬彬道歉事件之前,最需要警惕 的是“国家更需要道歉”“人性正在复苏”之类的话,因为这种讨论容易造成两个不好的影响:一是转移话题;二是容易为在集体、抽象名词之中的具体个人行为开脱。如汉娜·阿伦特在《独裁统治下的个人责任》一文中指出的,若是用历史、时代、国家、民族、“主犯”等论述一个具体的人所犯下的罪行时,“实际上成为一种极有效的对所有那些确实犯下罪行的人的粉饰,因为,哪里所有人都有罪,哪里就没有人有罪。”因为历史是由具体的个人构成的,而不是一个抽象的集体概念。每一个人都要为其具体的行为负责,或大或小,视行为和后果而定。因此,在这里,我还要极力反对用“文革道歉者”这个集体名词来评论宋彬彬道歉这件事的。原因与用“国家、时代、社会”来讨论个人罪行一样,虽然“文革道歉者”这个集体名词中的个体目前不到十位数,但依然会成为“一种极有效的粉饰”,为确切犯下罪行的人以及罪行的大小进行开脱。领头大哥和普通参与者要区别对待,犯罪和犯错要区别对待,主动作恶和被动参与要区别对待,一些忏悔和全部真相要区别对待,辩诬推卸和真诚道歉要区别对待。否则的话,整个历史都会变成一本糊涂账,人人有罪/责、罪/责无大小变成人人无罪/责。因此,本文不讨论其他文革道歉者,只单单讨论如何看待宋彬彬的道歉。
那么,如何看待宋彬彬的道歉呢?意见大致分两种:赞成者认为相比许多假装遗忘的人,为数不多的文革道歉者是值得鼓励的;反对者则认为宋彬彬是在表演和欺骗。我觉得,无论是说善意还是说恶意,都是一种“诛心”,最关键的还是道歉本身。
宋彬彬道歉了,她的学校和老师接受了。咋一听,很是一个好消息。但如汉娜·阿伦特所说,在道歉和忏悔之前,需要明确两个问题“到底谁有罪”和“该向谁忏悔”。若是这两个问题清楚了,道歉则成立;反之,则不成立。
首先,在没有弄清楚细节与真相之前,无论是作恶者的道歉,还是受害者的宽容,都是远远不够的,甚至有可能掩盖灾难的根源。因此,在宋彬彬道歉之前,首先要弄清楚的一个问题是宋彬彬到底做了什么?她要对卞仲耘之死负多大的责任?然后才能确认,她是否有资格道歉以及做出多大程度上的道歉。
作为当时的一位风云人物,宋彬彬无疑是一位重要的见证者之一(且不论她的具体做了什么),那么,宋彬彬本人是否提供了她所知道的全部细节和真相呢?我很仔细地看了宋彬彬的道歉全文,也看了她早些年写的长文《四十多年来我一直想说的话》。这两篇文字确实提到了对卞仲耘之死的愧疚,但在我读来,更多的是在为自己成为“宋要武”这个符号诉委屈,陈诉文革也给她带来“切肤之痛”。读完之后,实在忍不住又引用汉娜·阿伦特的一句话,当道歉者认为自己也是受害者时,就不存在忏悔与道歉了。当然,这些不能作为判断道歉是否成立的标准。可惜,作为重要的见证人,宋彬彬既没有努力去追寻事情的真相,也没有提供多少细节,甚至是语焉不详。为此,我只好推荐当年的一位学生王友琴所写的《文革受难者卞仲耘》和朗钧的《红卫兵打死卞仲耘惨案追踪》。与宋彬彬的两篇文章相比,这两篇文章提供了更多的细节以及更多的见证人的见证,同时也指出了宋彬彬的许多可疑之处:她仅仅只是贴了第一张大字报吗?她的第一张大字报起到了多大的示范和鼓励作用?卞仲耘在被毒打致死的几个小时里,她是否知情?她当时在哪里?她是否真的两次去阻止过批斗?若有阻止,当时情形是如何的?不听劝阻的人又是谁?卞仲耘具体死亡时间?卞仲耘是被谁,又是如何送去医院的?
同时,我也推荐阅读另一位学生叶维丽的文章《好故事未必是好历史——我看卞仲耘之死》,在这篇文章中,叶维丽对王友琴的文章进行了反驳,分析了宋彬彬是如何变成“宋要武”这个神话的。其中一个理由是:“那天发起斗争校领导的始作俑者,就是王女士(指王友琴)同班高一三班的某些学生”。“高一三班在那天所起的关键性作用,是当年女附中很多人都知道的。我在调查中,访问了班主任艾老师和若干位原高一三班学生,她(他)们都非常坦率地说到这个基本事实。老实说,对那天斗人时,谁格外活跃,大家也都心中有数。”叶维丽如今是一位历史教授,自2001/02年开始关注卞仲耘之死,并参与调查。我想她的这句话不是随随便便说出来的。
那么,到底是谁打死了卞仲耘呢?宋彬彬需要负多少责任呢?我想在弄清楚这些问题之前,在明确“到底谁有罪”之前,宋彬彬是没有资格说道歉的。即便她公开站出来说对不起,她的道歉也是不成立的。否则,一声道歉,整个事情便会成为一笔糊涂账,对所有的人,包括对宋彬彬本人,都是不公平。
其次,除开明确“到底谁有罪之外,道歉成立的另一个条件是:“该向谁忏悔?”
看到宋彬彬道歉的新闻,我的第一反应是为什么不是对受害者亲属进行道歉,而是在将她选为荣誉校友的学校的会议室里,对着一个抽象名词“学校”和不会说话的卞仲耘雕像道歉鞠躬?!在公开道歉信中,宋彬彬先是向卞仲耘、胡志涛、刘致平、梅树民、汪玉冰等当时被批斗的校领导道歉: “请允许我在此表达对卞校长的永久悼念和歉意,为没有保护好胡志涛、刘致平、梅树民、汪玉冰等校领导,向他们的家人表示深深的歉意,这是我终生的伤痛和懊悔。”接着她用更长的篇幅去陈诉文革给她带来的“切肤之痛”。然后说:“我们曾在不同场合对老师和校领导表达了道歉,而老师们的宽容体谅又让我深深受到教育。” 于是,最奇怪的事情是出现了:对宋彬彬们表示“宽容体谅”的老师们是朱学西、李松文、 刘秀莹、梅树民等几位老师,而不是她开始致歉的“卞仲耘、胡志涛、刘致平、梅树民、汪玉冰”几位当时被批斗得最厉害的老师。显然,历史在这里又被变成一笔糊涂账。谁最有资格接受道歉?!谁最有资格说宽容与原谅?!或许卞仲耘老师和其他老师已经听不见了,可是她们的亲属呢?为此我特意查了下,卞仲耘的丈夫王晶垚是否还在世,卞仲耘的四个孩子在何处。宋彬彬道歉两日后,卞仲耘的丈夫王晶垚表示,拒绝接受宋彬彬的道歉,理由很简单:“没有真相,遑论和解”。
因此,从这两方面看,即便宋彬彬站出来道歉,即便她是真诚的,她的道歉也是不成立的,或是说远远不够的。不过,还有人认为,即便宋彬彬在个人真相上存有争议,即便宋彬彬是在表演和作秀,即便是这种迟到的正义打了折扣,也是应该鼓励的,这会让更多的人站出来面对文革和反思历史。这是我依然不能接受的。理由是——历史不是一笔糊涂账,罪行与责任要明确到个人,真相与正义亦如此。否则,会变成“哪里有真相与正义,哪里就没有真相和正义。”否则,整个“文革”很有可能也会成一个“没有保护好”错误了。否则,整个历史都会变成一笔糊涂账,人人有罪而人人无罪。这也是一个常识。潘恩在其《常识》中说到:“假如我们不能憎爱分明,社会契约就会解体,公道就会自然流失,或者不过是偶然存在。假如我们所感受的侮辱不能激怒我们,不能使我们起来要求正义,那好,盗贼和杀人凶手将会一直逍遥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