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今年3月18日是抗日老兵/兰州画家陈星先生(1925-2023)去世一周年。纪录片导演艾晓明在拍摄《夹边沟祭事》时认识陈老,以后又多次采访过老先生。2018年,得知老人家摔伤卧床不起后,她协助老人家修改回忆录,历时一年多,在老人九五高龄前夕修订完成了传记《九死一生》(上、下两卷)。
艾晓明在2019年为该书写了长达三万多字的序文,介绍老人生平、冤案经历和伸冤过程,重点论述了幸存者回忆对于研究中国当代社会历史的价值。这次为《波士顿书评》刊发此文,又对原序进行了很多修改。
谨以此文纪念陈星先生,致敬这位抗战老兵和平民艺术家那高贵不屈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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贱民痛史
——读抗战老兵/画家陈星的长篇回忆录《九死一生》
艾晓明
图一 陈星 2019年摄于陕西蓝田岱峪老家,艾晓明摄
下图除署名者外,均为艾晓明供图或拍摄。
陈星,陕西蓝田人,现居甘肃兰州;原洮河林业局干部。他出生于1925年夏历冬月初二,今年高寿94,将要进入生命的第95个年头。
陈星笔名罹翁,罹意遭受祸患。《诗经》中《王风·兔爰》感时伤乱,有此句:“我生之后,逢此百罹”;而接着这句的是“尚寐无吪”(但愿长睡不醒)。陈星则相反,一生的经历在他晚年化作噩梦:
但我时常在梦中见到被凌迟处死的人。他们被行刑者一刀刀、一点点地割着,而我对受刑者面部的紧张抽搐、身体的颤抖、叫声的凄惨、刽子手的洋洋得意、监斩官的不可一世、旁观者的惊恐万状、亲属的悲痛欲绝,既不羡慕也不同情,更无苦楚之感,只觉得自己幸免之幸!好在我并不觉得孤独,和我相似的人多如牛毛。
陈星说自己在梦中对凌迟者和被杀者无感,何以无感?他有意识地保持了一种疏离,这是回忆的距离。那个场景毕竟是梦,似乎不再据实,此其一;而自己终于能够从容观看这场景中各色人等的音容相貌,此其二。当然,大多数人对这种凌迟的场景或许已经遗忘,或许终于麻木,这种态度带来社会历史的残缺、记忆的空白;此其三。
图二 陈星作品
陈星年轻时在中华艺专修习国画,晚年重拾画笔,是国家一级美术师。而在他生命历程中有很长一段时间不仅与艺术创作无缘,而且深陷囚牢,如他所说:“坐牢也是我一生的‘主要任务’”。陈星从五十年代初的“三反、五反”运动开始挨整,1957年蒙难划右,“之后五进五出囹圄,先后蹲过一十五个不同的大大小小如同枉死城般的监狱和看守所。在没有见过任何一个原告、公诉人、审判员的世所罕见的违背司法程序的情况下,拿到三份不给上诉权的判决(不包括第四份终审判决),累计领刑35年”。陈星在狱中先后服完实刑15年,1979年右派改正后出狱。由于平反不彻底,延误医疗,失去左下肢。
陈星不肯屈服,他架着双拐进京上访申诉……经过长达25年的抗争,在2004年得到甘肃省高院对他宣告无罪的判决。这年,陈星年届八十(故事到这里还没有结束,暂不赘述)。
在推荐张先痴先生格拉古三部曲时,我曾有一个判断,即未来的文学经典,必然产生于现在这些尚不能自由出版的幸存者书写。所谓幸存,指的是经历了生存绝境即浩劫的亲历者,具体在中国,这种生存绝境或浩劫,包括从五十年代开始的一场又一场以剥夺人权乃至生命为特征的政治运动,也包括六十年代的大饥荒和文革的历史。它至少有四个方面的历史价值:
首先,它是民间历史;准确地说,是贱民的历史;因为,那些当年被关押的囚徒,如但丁之进入地狱,亲历和见证了社会最底层的苦难。
第二,它是社会史,它保存了有关一个社会被控制和管理的政治、经济、文化和心理的具体状态。
第三,它是个人的生存史,就此而言,每一部回忆录中其个人经历尤其独特性,总体观来,这必然是具有多种声音的和差异性的历史。
第四,它是语言如何幸存下来成为言说方式的历史。乱世中的语言同样是“逢此百罹”,经历专制权力的挤压、扭曲、整肃、收编、改造、控制使用;一言九鼎与因言获罪为此语言改造社会的一体两面。当受难者重拾这样的语言来表述经验时,叙述的困难也铭刻在文本里。
我希望通过陈星的回忆录来探讨以上几个方面,但展开论述的顺序略有不同。我想依据这部长篇的特点,先看主人公的出身经历,然后看书中揭示的社会现状和个人的受难史,继而剖析文本中映射的语言创伤和从中突围的可能。
第一节 抗日成罪,罪上加罪
图三 学生时代的陈星(左一)
《九死一生》的初版书名是《风雪人生》,作者自1988年开始写自己的囚徒回忆,2003年12月1日完成初稿,前后写作时间跨度有15年。曾以合作出书的方式(作者自费),由当代中国出版社2004年1月正式出版,但不能在新华书店上架,由作者自购自行留存。
《风雪人生》出版后,作者陆续又写出了2003年之后的经历,至2014年5月,由香港五七学社出版公司出版了《问天无语——凄风苦雨九十秋》。此后,作者自费重印,并又多次改写,这版终稿于2019年,在时间跨度上距初版又是一个15年。
从1988年到2019年,这部回忆录断断续续地寫了31个年头。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何至于凄苦风雪至九十?在本书上卷《赤地天网》中,作者首先描写了少年时代家境的贫寒和外出求学及至抗日从军的经历。战后,作者离开了军队,辗转漂泊,满怀希望地迈入新中国。却不料,此后65年里间的人生进入了被治罪-接受惩罚-推翻罪名的轨道。准确地说,直到2019年的今天,陈星盼望的公正并没有完全实现。
用卡夫卡三部小说的标题,可以概括这个充满荒诞的人生苦旅,那就是《变形记》、《审判》、《城堡》。首先是一个人无端端地变成了爬虫,再则是突然在某一天被警察带走,继而是要抵达代表正义的城堡,却无论如何不得其门而入。
那么读者要问,陈星到底犯了什么罪?何以求索一生心愿未遂?从他的回忆来看,首先,他带有来自“旧社会”这个原罪。
所谓旧社会,在革命叙事的概念中,是一个苦海无边的社会。其中工人农民受到深重的压迫,所以,必须通过革命造反,进入一个新世界。这个人们耳熟能详的新旧逻辑,强化了阶级对立的概念,衬托了“新社会”的必要和完美;阶级斗争的宣教是在这个叙事里得到强化的。
所谓原罪,即与生俱来,无法选择和摆脱。陈星就出生在这个“旧社会”,并在其中生活了24年。他因此天然地带有了所谓“旧”的各种“污点”。择其要,他的“污点”包括三个方面:一、家庭出身地主;二、年轻时为了抗日参加了国军;三、抗日胜利后为谋生经商,开过一个油料行。
事实上,陈星出身于陕西蓝田山乡的穷苦人家。这样的家庭,在正统的革命叙事中,不正是革命的动力、是应该享受胜利成果的对象吗?
结果不,因为这个所谓贫农、地主的阶级分类带有相当的随意性。在实施时,它把农村中最稳定而勤劳的自有田地阶层打入十八层地狱。以均贫富为形式的土改,貌似重新分配土地,赢得了民心,但土地很快就进入集体化过程,农民和乡村社会一步步被严密控制起来。共产主义乌托邦革命就这样降临到基层社会,被戴上“地主”帽子的农民其几代人辛勤开垦的田地夺走,从此沦为贱民。
在第一章“卖炭翁”中陈星写到,他的家乡就在白居易《卖炭翁》诗中的终南山里,祖辈从遥远的河北逃荒,落脚山沟,辛勤开荒种田。为了维持生计,小小少年,就跟着大哥往深山烧炭,再艰难背到山外。遇到土匪打劫,一冬的劳作转眼化为乌有。
图四 在岱峪老家旧居前,2019
而他这样的自耕农家庭,就因为有这点土地,土改中被划为“地主”,家中收养的残疾亲属,也被列为“长工”。农会分走了土地,牵走了与父亲相依为命的耕牛,陈星的父亲遭此重创,绝食而死。这还没完,“地主”分子的帽子落到家中长子头上。被连续批斗后,不堪其辱,陈星的大哥用一根绳子了此一生。陈星的母亲自此哭瞎了双眼,而陈星当时被划为右派,还在狱中服刑。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被貌似服务于农民的革命列车碾碎了。
陈星怎样能够避免这种命运?不可能。除非他未曾出生;而且,除非他不爱国。那样,他就不必投笔从戎,参加中国远征军,更不会在湖南雪峰山战役血洒疆场。他是那个时代无数深明大义、怀抱理想的青年,但他的抗日从军故事却被红色江山的叙事需要改写。对所谓“国民党反动派”的妖魔化及愈演愈烈的阶级斗争,使他的抗战经历反而成为污点、耻辱乃至于需要不断审查的疑案——
肃反运动主持人指控我的出身可与恶霸地主刘文彩“媲美”,是个历史反革命。由于我在国民党党部和军队中工作过,便是“中统”、“军统”双料特务。我抛弃国民党迎接解放,未去台湾;因此便是潜伏特务。由此推理,我参加革命工作后一切积极为人民服务的行为,都是为了欺骗组织,掩护自己;是企图推翻共产党的反革命行为。
按照“新社会”的话语逻辑,一个抗日战士就这样被钉在了“旧社会”的耻辱柱上,如他所说:我一生的厄运从此开始。
第二节 制造罪犯的流水线
必须说明的是,尽管陈星因出身、经历而被迫害,但从书中可见,这个来自底层的青年,从未留恋过所谓“旧社会”。他见过抗日伤员的乞讨和诅咒、战后国民党的治理无能,还有军官的贪污腐化……他和友人创办了《时代影剧》来针砭时弊,最后还遭到通缉。
因此他和五十年代的无数青年一样,是自觉地弃暗投明,拥抱新社会的。经过在西北革命大学的短期学习,他再次离开故乡,进入甘肃甘南,成为支援西部建设大军中的一员。他在洮河林场伐木放排六年,其间几次被评为省级先进工作者。
图五 2019年8月,陈老带我们重返洮河林区,王荔蕻摄
与此同时,政治风暴接踵而来,“镇反”、“三反”、“五反”、“肃反”、“反右”、“大跃进”,“平叛”、大饥荒和“文革”……一浪高过一浪。陈星目睹了远离政治中心的贫困地区如何惨遭劫难,而他自身的经历,更是揭示了政治运动怎样如同流水线一样,不断地、大规模地制造出所谓罪犯。
未来的读者可能会问,当一场完全无理性、反人道的运动降临时,一个无罪的人怎么可能接受被强加的罪名?从陈星回忆中,我们看到了迫人认罪的主要手段就是暴力。
在所谓“三反、五反”运动中,陈星遭到捆绑吊打,“吊在梁上还压了块石头”。在“肃反”运动中,陈星又被关进“剥皮”房,“剥皮”二字的暴力含义,令人触目惊心:
所谓“剥皮”,就是不分昼夜的“车轮战”。审问者一层层地分析,对我穷追深究。他们要我从第一次离开西安时交代起,每走一步都要交代一件反党反人民的反革命活动。我要说不出来,他们不只是白天拳打脚踢,晚间还要把我拖出去绑在树上,脱去鞋袜站在冰雪上。当我昏厥过去时,他们便把我放倒在地,给我脸上浇尿。我醒过来时,常常看到他们一手提着裤腰,一手抓着那个不知羞耻的生殖器,骂着下流话。
接下来是斗争会:
会上,他们发挥自己的分析天才,用那纯属捏造的罪名把我说成地地道道的特务。每天我要站十多个小时,站得我两条腿肿得像蜡棒。一次因脑供血不足,我倒在地下;他们一拥而上,你踢我拖。同检察长和汪书记坐在沙发上品茗、抽烟,得意地欣赏着“与人斗”的“其乐无穷”。
审讯者再以怀柔的面孔出现,征引延安整风的传统,晓以“坦白从宽”的结果,直到获得他们想要的口供。这种刑讯逼供、批斗加诱供的三部曲,贯穿了所有的政治运动。而且,不仅是审讯者对被审讯者如此,更有群体针对个人的大打出手。这是书中描写的抓右派的场景:
一个个“右派”分子和“坏分子”被团团围在中央,众人强迫他们交待问题。当这种圈子渐渐缩小时,便是积极分子出手了;他们用指头捣被斗者的眼窝,用手掴耳光,用脚踢踝骨,这叫“说理斗争”。当圈圈再扩大时,批斗者就开始“练排球”,对“右派”和“坏分子”推来搡去;当时的术语叫“撞太黄”(一种加工中药材的方法)。如果圈圈开了口,那便是把被斗者连推带踢,搡到二百多米远的围墙边。他们把这叫“踢足球”和“狮子滚绣球”,有些被斗者也只能是滚来滚去。如果还交待不出问题,积极分子便把那满脸是血的人,你一拳我一脚当作“沙包”去练功。
陈星描写的这些基层单位政治运动的日常画面,呈现出赤裸裸的野蛮暴力。比较起来,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在大城市、大的文化单位,在那些知识分子成堆的地方,人们的行为多少还受到一些约束。而在社会基层,权力意志迅速演变为群众暴力,它对人的碾压也更凶残。在一个和木头而不是文化打交道的小单位,揪出的坏分子竟达到百分之二十。陈星工作的洮河林业局设在卓尼县,该县位于青藏高原的东部边缘,属于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洮河流域这个汉藏合居的农林业生产区,原本是急需干部和汉藏知识分子的地方,而和陈星同行支援西部的革大同学却全部被清除,划为右派;除了他们之外,被划右派的还有卓尼的法院院长、土司高参、银行行长、中学女教师……仅在一次全县大会上被逮捕判刑的就高达三十多位。
也许有人要问,远离权力中心的大西北山乡,搞运动到这个程度,执政者能得到什么好处?当然有,它表明专制无远弗届,社会的各个角落都处在绝对控制之下。人人自危,必然有人会踊跃揭发,以求自保。接下来是重整山河的大跃进,大炼钢铁,所有这些违背常识、毁灭环境和酝酿数千万人非正常死亡的的乌托邦实践,开始畅行无阻。
五十年代的那些政治运动,全都是自上而下的;从中央到地方,由政治动员开始。普通民众被不断划分为斗争对象,一批又一批的平民老百姓被标记为“反革命”“坏分子”“右派”……打入贱民阶层。而这个贱民人群不在少数,而是有成千上万、数百万人。一旦被标记为敌人,那个年代叫“戴帽子”,轻则开出劳教,重则逮捕判刑。继而是全家受牵连,子女升学就业被歧视。
权力制造的恐怖因此控制了全社会,谁也不敢违背上级指示。上下级之间、人际关系的冲突也被激化,日常工作中的矛盾也演化为政治运动需要的剧本。在甘南,对“敌”斗争采取了更严酷的手段,从州委书记那“可捕可不捕的一律要捕”的指示,到类似“同志金”那种检察官秉承延安经验,诱骗加暴力办案;其结果,一大批无辜的干部、知识分子和普通人全都失去自由。
第三节 亲历枉死场
图六 文革后恢复重建的禅定寺
意大利诗人但丁在《神曲》的开篇,说自己在人生的中途陷入黑暗的森林,由此他被引到地狱的入口,那时的诗人是35岁。陈星1958年3月13日被捕,当时他还不满34岁。一年后得知,他被以“反革命”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1960年西北局兰州会议后政策调整,上级有关部门对反右开始纠偏。陈星服刑四年多后,1962年7月20日被提前释放,但未摘取“右派”帽子。
在卓尼被捕后,陈星先被解往邻近岷县,后来再回卓尼。直到得知“甘南叛乱”,他才明白为什么去了邻县——要给关押“叛匪”腾地方。
大跃进期间,卓尼县被并入临潭,卓尼和临潭都属于甘南藏族自治州管辖。生活这一地区的居民以藏族为主,还有汉族和回族人,不同民族在历史上有各自的宗教文化信仰。陈星入狱前后,正是“甘南平叛”期间。在狱中,他目击了甘南藏族囚犯的悲惨命运,亲历了大跃进后遍布全境的饥馑,也见证了生命被毁灭的巨痛。
1.佛地白骨
有关甘南平叛的悲剧性后果,陈星在第五章《饥馑》中有详细描述,《佛地白骨》是其中的一节。陈星的回忆中充满历史的细节,为以后研究这一事件的学者,提供了十分宝贵的史料。
作为一个平民汉人囚犯,陈星当时无法探讨事件的来龙去脉;但他真实描绘了藏胞囚徒的命运。呈现这些场景时,他的笔触是冷静而疏离的,仿佛不是写人而是状物,这也愈发显示出了那悲剧性的惨痛:
一天凌晨,监外传来人喊马叫之声。接着,就是一阵打骂。打的声音,似乎是用皮鞭、木棒猛击一具膨胀物体。于是我又听见那儿发出阵阵惨叫:“EA(*我)土匪马勒(*不是)。”
这座看守所建在百多米高的悬崖之间,牢房就在靠崖的窑洞里。每天听到这些惨叫都让陈星感觉生活在地狱中,更不用说那些被凌虐的藏胞囚徒:
有天我去挑水,只见民警锻炼身体的单杠、木马和拴马的木桩上都绑着蓬头血面的犯人。单杠上吊着的人,头上滴着鲜血。窑洞口安装上了厚厚的门板,民警从里面赶出来一个没系腰带的犯人。那人像是藏胞,皮袄的大襟拖在地上,从那里面发出脚镣声。犯人过去,地上留下一道深深的壕沟和斑斑血迹。
相比起来,右派犯人虽然失去自由,但还没有被如此惨烈地酷刑虐待。然而,也正因为同样地遭遇不公,陈星才将这些外界不可能知道的历史画面保存在记忆里,多年后披露于笔端。他深深叹息道:“平叛难免玉石俱焚的毁灭”,曾经协助政府工作的藏族土司、开明人士、回族伊斯兰教西道堂的教主,都遭到重刑审判。而藏区普通民众更苦不堪言,许多冤案直到二十年后文革结束才得以昭雪。“发生叛乱的有些地区,无论老少几乎全部入狱,可以说是村无炊烟。而在没有发生叛乱的回、汉杂居地区,那些所谓的‘一等户’、‘二等户’的主要成员,也大都被收入狱中。”“各县城附近的藏民寺院、回民的清真寺,都被借用来关犯人。还有新的看守所和劳改农场正在建设中。”
僧官杨丹珠在甘南被软禁,木耳当活佛前一年经内蒙去了西藏,幸免于难。伊力仓活佛被诬参匪,与雷兆祥副县长一同被枪决。稍有威望的喇嘛均被带上“念咒经”的帽子,遭到关押。大管家吉巴、塔让死于狱中。最可怜的是那些未成年的幼小和尚,他们的师傅被捕,房屋被没收,家人死于战乱。家里不要说牛羊,连只狗也没有,他们只能沦为乞丐。
紧接着是大饥荒的降临,陈星在由禅定寺改成的监狱里参与管理狱中病院食品库,他亲眼看到犯人一批又一批饿死,可是更多的人被抓进来。小小卓尼县至今总人口不到10万,当时的犯人竟有六千之众。全县分布着百十座大小不同的监院,其中关押着的不仅有男犯,还有少女、孕妇、老妪和婴儿。
陈星被调派去做犯人调查统计,他进入到这些地狱般的阴森处所:
我闭了一下眼,才辨认出一些模糊的影子。一排排大圆立柱支撑着藻井,地下一片灰褐色,好像横七竖八摆着的羊皮胎。我只能从“皮胎”的一端长的“发菜”来断定,这是人头。若不是他们还在发抖、打颤和微弱地呻吟,我不敢把他们当作活着的人。如果没有大小便声,这里将是死一般的静寂。现在,连念“嘛弥巴弥訇”的声音也听不到。
上千个这样的身躯,日夜蜷缩在“皮胎”里,只有开饭时才坐起。各色各样的木碗伸出来,去接那一勺糊糊;直到用舌头舔得一点不剩,才又揣入怀中。因为这木碗是他们唯一的生命之源,也是唯一的财产。然而,有的人舔着舔着也就永远不舔了。
更荒唐的是,几乎所有人对“案由”都是一无所知,“我们只好见藏民填‘叛匪’,见回、汉填‘反革命’”。到后来大量犯人死去,陈星的工作改为给死人写亡命牌,从他接手到移交他人时,他编号登记的死亡数字已超过两千。
死人被埋在禅定寺的后山,野狼秃鹫分食,乌鸦哀叫,山坡被白骨覆盖。继而,供销社开展了收骨业务;白骨日渐稀少,最后一个犯人已被抬出古刹。
图七 禅定寺后山,2019年
读着陈星不动声色却令人毛骨悚然的描绘,不禁要问:这是在古拉格?在奥斯维辛?在卡廷森林?也不禁要与作者同声一问:
今后还要死多少人?我不敢想下去。难道这批中国人要被另一批中国人就这样无声无息地毁灭得一干二净吗?
陈星写的死亡场景,带着冷静的反讽和自嘲。而在具体的人物故事中则倾注了深厚的情感。特别令人动容的是他笔下龙布丹珠和和马小云的故事,其中寄托了对难友的追思,也是对无数连名字也不曾留下的蒙冤者的哀悼。
2.龙布丹珠之死
龙布丹珠是陈星的藏族朋友,在给作业所运给养时,这位藏族头人帮助了陈星,两人结为好友。那时的龙布丹珠三十上下,魁梧英俊:
他头上戴顶狐皮帽,帽后两条飘带迎风招展;身上穿着豹皮作领水獭皮镶边的皮袄,脚登十字花靴。龙布丹珠腰挎长刀,背荷叉子枪,骑着一匹洁白如雪的骏马,煞是威风。
陈星见证过龙布丹珠的生活的美满奔放,他的妻子、妹妹能歌善舞,家庭和睦。他和陈星分属不同民族,语言也不完全相通,但待他若上宾,坦率真诚。而陈星在狱中与龙布丹珠再度相逢时,他已是从马鬃山那边押解过来的嫌犯,连路都走不动了。他经历了什么?从陈星前面描写的对藏胞那种族灭绝性质的镇压已经不难想见。他饿到什么程度了?陈星看见他在马桶边踅摸,连自己也不敢相信:他抓起一截大便入嘴。在晚上的批斗会上:
发言人声色俱厉地把“仇视社会主义制度、诬蔑党的劳改政策”的帽子向龙布丹珠扣过去。但无论如何,龙布丹珠再也无力站起来。
横刀立马的龙布丹珠和奄奄一息的龙布丹珠,这是天壤之别啊。他多么想活下去,他的反常行为是想抗拒被灭绝的命运。他的妹夫已经死在马鬃山囚禁地,他还有赡养亲人和族人的责任。他说:
“张股长说牛吃草能长膘,我想猪狗吃屎也长膘。”他流着泪又说:“我活的要呢,卓玛(*他老婆)和银知草(*他妹)在卓尼放了,知道我回到这儿,一定会来看我的。我的妹夫在马鬃山也……”他忍不住哭出声。
龙布丹珠次日死去,陈星亲自为他送葬。到了坟地,他看到前天埋的文教科长已被扒出,股、肱骨上有刀痕。月余,新来的一个犯人脑满肠肥,有关“人肉包子”的检举解答了尸骨被剐后肉的去处。
待到深秋,龙布丹珠的妻子和妹妹前来搬尸。当年美貌如花的女人如今劫后余生,老态龙钟。陈星带她们去到坟冢,希望他努力深埋的龙布丹珠保有全尸,能够给家人最后一点安慰。可是挖出来一看,皮袄、系腰没有了,皮包骨头的那点瘦皮也不知去向。两位女人爆发了:
她俩突然停止了哭泣,在脸上抹了一把,向我扑来,把我掀翻在地,用力地撕打着我。我一动不动地接受着惩罚,我希望她们把我打狠些或者打死。她们发现我脸上的泪痕便丢开我,又伏在尸体上摇着他。她们的手抠着枯草、沙土,手指冒出血;何止手指,她们眼里滴着血、心也在淌血。抱着骷髅似的头,她们一起一伏地哭得昏天黑地。
这是甘南平叛后无数藏胞家破人亡的一个缩影,也是中国大饥荒时代一则空白的补遗。政治风暴有政治的解释,陈星看到的是人的毁灭、无可弥补的丧亲之痛。活生生的、健壮美好的藏民、他们的生活方式、他们的文化习俗、他们的族裔亲情……一一消逝于一个汉族犯人的眼底。死前他们已成“皮胎”,无限屈辱,无尽折磨;死后又被掘尸剐肉。撕心裂肺的孤儿寡母,在这人世间,如何存续?
3.牺牲与救赎:寻访马小云
夹边沟劳教者的故事,在甘肃劳教劳改叙事中,是非常显著的一部分。先后有杨显惠、庞瑞琳、赵旭、邢同义等多位作家、研究者的纪实、访谈和研究著作出版;还有李景沆、和凤鸣等亲历者的回忆录为证。陈星回忆中《他魂断夹边沟》这个故事,勾勒出另一位夹边沟受难者的遭遇;他重点写的是这位难友孙瑞元家庭、尤其是妻子马小云的婚姻和人生坎坷。
作为见证者,陈星与马小云有六次相遇,在时间上跨越了六十个年头。
图八 甘南小城卓尼
小云的丈夫孙瑞元是陈星到卓尼后结交的本地干部,那时,他是年轻英俊的上尉军人;新婚燕尔,陈星初识他的妻子小云。小云出身绅士之家,美貌非凡,令人疼爱。接着,陈星又到他家新居做客,小院依山傍水,少女已成母亲,生活宁静安逸。
而这一切,因政治风云带来突变。在狱中,陈星和小云的父亲马全仁老先生(“反革命犯”)结为挚友。从而得知,孙瑞元已被划成右派,开除军籍,送去夹边沟。大饥荒不断饿死人,马老担心孩子们,托陈星偷着给她们送点甜菜和芫根救命。
这样,陈星第三次见到马小云。她没有文化,托陈星给她读丈夫寄自夹边沟的来信。这一节抄录了来信全文(陈星二十年后从马老家里据原件抄出),这也是孙瑞元留下的最后的遗书。
在信中,孙瑞元倾吐着对妻子的思念,惦记着在他被押走后出生的孩子,更为收不到家信而痛苦难眠。他还不知道,能写信的岳父已经蒙冤入狱。他托难友发信避过检查,才传出夹边沟大量饿死劳教者的真相。但他不让妻子去探视,只要她寄一张全家福照片去;还要她写信多说大好形势。信未读完,小云已泣不成声。
也正在陈星准备离开时,邮递员送来又一封信。打开后陈星看到的是“死亡通知书”。(*我问过陈老,这是真的吗?就这么巧?陈老告诉我,人说无巧不成书,当日收到信,看到那张表他不忍念给小云,含泪离去)。
陈星出狱后的1963年,第四次见到小云。那时马老也已出狱,得知小云已经再婚,第二个丈夫杨国才人品好,以前还照顾过狱中难友;陈星为小云感到欣慰,愿她的生活有个新的开始。
但文革中陈星再度入狱,出狱后听说,小云的第二个丈夫因病早逝,给她留下了五个孩子;连同孙瑞元的两个孩子,七个子女全靠母亲一个人生活。
二十五年之后的1988年,陈星和小云在他当年工作的地方不期而遇,此时,他正在卓尼单位上访。“我夹着一双拐子,蹀躞在昔年冰天雪地时被绑在那片柳林中的地方。”“她的脸上,仿佛被泪水冲刷出无数条深壑。”如今的残疾老人和昔年的难友之妻,背负着各自人生的重轭,也被卑微的地位所困,终未相认。
直到2014年,年近九旬的陈星回到女儿定居的岷县过春节。因为夹边沟幸存者准备给遇难者建碑,也因为回忆录中写到孙瑞元的故事,陈星特意返回卓尼,寻访难属马小云。这一次,他终于有机会马小云相认了,这时的她已是卧病在床带着吸氧管的垂老妇人。
这是一段中国式的《追忆逝水年华》,从六十年的岁月里,陈星捡拾了这样几度相逢的记忆,描绘出一个女子生命的轨迹。小云的青春韶华,象征着生命的美好。而在残酷的时代,她如龙布丹珠的美丽女人一样,只能独自面对政治迫害下家破人亡的变故。三度为人妻(中间还有一段被称为“情妇”的困局),跌落到社会最底层的她,终于把七个孩子养大成人。在她备受摧残的面容之下,陈星看到了牺牲和救赎:
一个大家闺秀,背负阶级敌人家属的重负,她是找不到适合的工作的。小云只能克服一切困难,去干那常人不可想象的笨重体力劳动,和泥,搬砖,扔瓦,上山背柴,下地挖土拉车,推磨……连牲口干的活她都得干。吃饭要照顾大大小小一群孩子吃饱,自己才吃;孩子们都睡好,自己才睡。我眼前已不是那美貌如花的马小云,而是个巾帼英雄、伟大的女性!我真希望她的儿女能去夹边沟哭祭清明。
那时的社会,大饥荒可怖到人相食的程度;即使饥荒过去,还有政治压力下日常生活的无数挑战。而这母亲的付出何等可敬!要知道,这是在当年处处有监狱、家家有犯人的甘南卓尼。如果说,底层社会的很多家庭之所以还能绝处逢生,没有全面崩盘,很多情况下都是因为有这样的女性、这样的母亲忍辱负重!她们是受难者的生命依托,也是苦海中的救赎。
惟有同样地善良好生,才会珍藏那少女惊鸿一瞥的美。也惟有历尽磨难,才会如此理解她们的牺牲。陈星在夹边沟受难者的叙事中,增加了一位女性形象,也为那个时代的被侮辱被损害的弱女子,谱写了一曲哀歌。
第四节 “投机倒把”:贱民的谋生罪
图九 在玛曲,甘南最大的活畜交易市场
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国家对社会的管控越来越严密。除了连续的政治清洗之外,还有严格的户籍制度、人事管理档案,与此相应的是粮食以及生活必需品的配额制。对于城市人口,在国家和集体所有制的单位之外,就无法获得合法而稳定的生活来源。
但毕竟有那么多而且还越来越多的城市流民:被开除公职者、被解除劳教或农场解散后返城的人、因为各种原因失业靠打零工维生的人。其中,政治贱民是被标记了的“敌人”,他们的处境尤其恶劣。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所谓“地、富、反、坏、右”统称“五类分子”,这些人头上戴的“帽子”,犹如犹太人佩戴的黄色大卫星,日常生活中受歧视,运动来了先挨整。陈星的回忆录让我们看到政治贱民被剥夺的不仅是政治权利,而且包括基本的生存权;以至于为了生存不得不左冲右突。
陈星在38岁时获释回到家中,家徒四壁,妻儿都住在老乡的马厩中,一贫如洗。最大的危机是右派甄别工作已经结束,他未摘掉右派帽子。如此,单位不接收,社会上无生计;派出所不给上户口。这样就买不到计划供应粮,只有到农村去干活,而陕西老家已经断路——母亲不许他回去继承家里的“地主”帽子,大哥已经因此而丧生。
陈星想在家庭周边找地方落户,这又必须满足农村干部提出的要求,搞到紧缺物质。计划经济时代,各类物质都是统购统销,农民无法得到需要的产品。大饥荒过后,由于救灾的需要,政策略有松动,城乡间局部开放了自由市场,这对像陈星这样的失业者,仿佛出现了一线生机,他们开始在供需双方的夹缝中活动。1963年,政策急剧收紧,私营交易遭到严打;个人调运的物品动则被收缴,连成本也追不回来。为了让老家的生产队接收自己,陈星只得再次铤而走险,因长途运马被堵截,在文革中的1968年再次入狱,这一次被判长刑20年。
以上是陈星被判“投机倒把”罪的来龙去脉,表面上看是很清楚的。但是仅仅如此,不足以理解这个罪名本身的社会含义。我想从以下四个方面再做进一步分析:
第一,打击投机倒把,这种运动与体制内的路线斗争不同;它主要扫荡的是平民社会;而政治贱民则首当其冲地成为被打击对象。
所谓“投机倒把”这个罪名,现在已经废除;但是在中国五六十年代,先是被看作扰乱市场秩序的经济犯罪,后来演变为政治犯罪。法学家高铭暄谈到过“投机倒把”罪的历史由来,它是因计划经济体制而生,而且受到苏俄刑法典的影响。任何计划供应之外的、由个人在政府规定的市场之外进行的交易、个人实施的长途贩运、甚至捎带本地本人的自有产品(如自留地蔬菜、药材)到异地卖来挣差价,都可以装进“投机倒把”的口袋里入罪。而越是政治严控的时期,对投机倒把的打击范围也就越宽泛,1963年,国务院下发的文件中,连对到外地探亲访友或自食自用所带物品都做了限额规定(如花生只能带2斤,农产品总值不能超过10-15元)。投机倒把被看作是走资本主义道路、“颠覆无产阶级专政”。如此,打击“投机倒把”也成为政治斗争的目标。
但是,具体来说,是哪些人在搞所谓“投机倒把”呢?我们以陈星的描述为例,可以看到主要是这样几种人:
1.一部分人过去就是做小生意的,而在劳改释放之后,得不到合理安置,只能重操就业,这就是所谓靠“投机倒把”生活。
2.并不是生意人,而是和陈星一样的劳改释放干部,如原法院院长陆聚贤,为了给孩子度命,到岷县买中药,回去换粮食。
3.节省下自己口粮的升斗小民、妇女儿童,如书中写到的小莲母女。
4.还有就是在商品运输过程中不可缺少的司机,这类有一定职业流动性和自由度的人。
除了第四种人的生活处境略微好一点,前面三种,都是社会底层的贫困人群;其中,政治贱民的处境尤为艰难。
第二,在高压下进行的“投机倒把”,是底层社会反抗暴政的生活实践。
谈到这个时期的投机倒把,不能脱离大饥荒的灾难背景。在陈星出狱前的那五年里,中国社会经历了如此巨大的劫难,几千万人口丧生,没有追究,无人负责。连中央政府派出救灾的工作组成员,返京后都不能说出死了人的事情。饥荒瓦解了维持人性的基本道德人伦,易子而食甚至人吃人,都不是传闻而是有案可查。历朝历代,人们都以“人命关天”,“民以食为天”来强调生命和粮食其至高无上的重要性,但经历了1957言论治罪和大饥荒后,言者被蹂躏,社会被撕裂;整个意识形态和底层的生活现实也是分裂的。没人敢说真话,即使吴宓这样的大知识分子,也只敢把想法记录于日记之中:“盖自1957—1958以后,所有知识分子 (尤其民主人士)无不极力揣摩迎合遵 照当前之政策、运动及领导人、上级之意旨而发言,而决不表露自己之思想、 看法,决不作任何建议主张,至多只增饰词藻,或联系自己,以示忠诚而已,宓则更增二条:1.私人信件,皆假定其将被取去登报发表。2.与张谈话,则假定王、李、赵等皆在座中参加。宓如此写、如此说,庶可无患。”
普通老百姓并不是报纸电台里那些热爱和拥护权力的抽象符号,被生存所迫,揭竿而起、准备抢粮的所谓“暴动”是存在的,但全都被镇压而销声匿迹了。对于大多数人,如果不能积极地反对暴政,至少也存在着消极的抵制。
这就如陈星记录的当时听唱民歌的情形——在岷县二郎山的花儿会上,两个花甲之年的老阿婆,“她们唱到哪里,人们跟到哪里。听众有的席地而坐,有的倚墙而泣;有的捶胸长叹,有的抱头痛哭。”阿婆唱的是:
中国有个湘潭县,
湘潭县有个老嫁汉,
老嫁汉养了个毛军犯。(*岷县把坏人叫做“军犯”)
饿死百姓千千万,
死了油锅把他炼。
这是当时陈星抄录下来的歌词,是老百姓的真实心声。如果真的要追究,这是万劫不覆之罪,但它竟然公开地出现在底层的社会空间。
如前所述,老百姓对“饿死百姓千千万”的现实处境深怀不满,那么也就可以理解,这个社会的正统思想,无法约束到底层社会的求生欲。一大批人因着上层统治者的乌托邦政治实践,被荒谬地划分到阶级敌人的范畴里,从原有的人生轨道抛出,而且再也无法回到所谓“正常”生活中去;那么对他们来说,求生的紧迫,已经超越了政治教条的戒律。人要活命,这一条具有天然的合理性。要活命的信条,激发了反抗暴政、争取生存权的日常生活实践。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当陈星走投无路时,难友会接济他,给他走这条路的本钱;又为什么人们受到如此严厉的惩处,在出狱后仍然会铤而走险。
三.那些满足物质紧缺的商品交易,本身是有利可图的;这是商品经济的天然优势。商品交换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利,它有像小莲卖馒头那样的微薄回报;也有如药材、电磨和牲口交易那样大笔款项的回报。陈星写到他经手的一单药材生意,七天挣到1950元。按照他妻子做小学教师的年收入480元计算,七天“投机倒把”的收入则等于妻子四年的收入。我还要重申,一方面,大批政治贱民没有生活来源;另一方面,这种交易确实能带来高额回报,它吸引人们冒险相求是必然的。
四.从国家制度层面,按照“阶级斗争”的意识形态和维护计划经济的需要,当然会严格禁止个人之间的商品交易。不断出台的政策文件以及“四清”“社教运动”等都强调打击“投机倒把”,这就赋予了各级政府部门和管理机构任意掠夺交易人财产的合法性;因此,“投机倒把”者属于知法犯法,其处境是很危险的。
1963年以后,各个城市都在严打“投机倒把”,每条道路的交管部门都可以设卡,农村公社和生产队可以随时举报和没收财物。因此,尽管供需双方的所谓“黑市”交易依然存在,但侧身其中不仅没有人身安全保证,也不可能建立起原则上的公平诚信。交易人被国家执法机构打压,也被地方势力(例如以“民兵”的名义)盘剥(收取买路钱);还会遭遇个人间的失信、欺诈或暗算……总之,一招不慎,满盘皆空。而因此欠下的人情债务,又不能不通过继续冒险来偿还。本来就处于脆弱地位的交易者就此走向犯“罪”和坐牢的不归路。
简言之,“投机倒把”看起来有利可图,实际上轻易被治罪。很多人,不仅是罪上加罪、失去自由,而且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有关五六十年代的罪名,现在大家都知道,以言治罪是侵犯人权的。但对“投机倒把”这个罪名和实际内涵则缺乏了解。取而代之的想象总是和个人贪欲以及违法手段联系在一起,这种偏见正是从过去的计划经济时代以及对个体经营治罪的实践中继承下来的。而陈星的书让这个被遮蔽了好几十年的社会现象得以揭示,让我们了解,这些行走在法律边缘的人何以会如此,这是为什么,这就为我们认识那个时代的增加了又一种必要的知识。
如此,在中国当代的幸存者书写里,陈星的回忆录也增加了这样一类独特的小人物形象。通过他们,揭示了“投机倒把”这种罪名本身的荒谬和当事人的生命悲剧。
例一,王瑜之死——王瑜是陈星的难友之一,也是在他鼓捣下陈星当上牛贩子。因为代买牲口,王瑜必须躲避民兵。结果,他在山沟赶马时遇到山洪,人和马都被卷走;连尸体也被野狗扒肠掏肚,难以辨认。
例二,王化祥之死——王化祥出身小商贩,在各种运动中多次被整。文革中帮人收废铁被追究,抓到审查站后饱受折磨。半年后解往家乡,他不堪在妻儿面前受辱,跪浸在洮河自尽。
例三,李英贵被判 ——李英贵帮生产队买马,被当作私人贩运。怀孕的马被没收,查实后释放。但他不依不饶地向公安局讨要小马驹,结果被以反革命罪判刑20年。
例四,小莲之死——小莲不满十岁,卖馍被城管抢走馍踏碎筐。小莲怕回家挨打,绝望投河。
例五,哪怕是躲得一时追捕,“投机倒把”犯终是难逃法网。何文奎——无业右派,因贩马被判15年。吴尚义,兄弟四人先后因“投机倒把”进了监狱。
陈星本人的经历则提供了一个完整的个案,他当时也属年富力强,足智多谋。在将甘南的七匹马运往陕西陈马村这一千三百多公里行程中,可以说他已克服了天寒、路险、关卡重重、人疲马倦……各种难以想象的困难,穿越了层层封锁线;最后成功到达了目的地。不料这时被邻村举报,人被截获,未到手的购马款也被就地抄走。
和“投机倒把”相关的还有更无法定义的罪名:“流窜犯”——只要是外地人,从事非农业的活动,就可以治罪。陈星在收容所里目睹一个杂技演员之家,全家六口,包括两个不满十岁的小孙女,他们以表演杂技给生产队搞副业,被视为“弃农务邪”被收审。其余的流窜犯还包括唱戏的、剃头的、讨饭的……
从以上例子来看,任何跨越了被规定的生活范围、在社会边缘求生的人,都可以被设定为“非法”和犯罪。而打击“投机倒把”的实质,在大量情况下就是抢劫普通老百姓。对于因工商业兼并、公私合营而失去私产的一些生意人,这是对其生活方式的摧毁;而对那些遭受了政治迫害的人们,则是实施进一步的经济迫害。从宏观角度来讲,打击投机倒把维护了计划经济的至上地位;而在底层社会,这条罪则是专门针对贫民、流动人口和无业者设定,其结果可以从剥夺私产到剥夺生命。
陈星写出了这些底层“罪犯”的众生相,写出了“小小百姓在历史洪流中的拼搏、挣扎直到被泥沙所吞没”的故事,让我们不能不重新思考这个罪与罚的关系:为什么导致饿殍遍野、人相食者不为罪,而贫民百姓求生存、谋生计的行为是为罪?这个法律体系肯定是有问题的,因为它完全罔顾现实。罔顾到什么程度?它把人的基本生存需要置之度外,把传统社会视为天理的人命不当一回事。
第五节 文革期间的贱民囚徒
图十 文革期间摄于兰州,大约在1967年
陈星再度因“投机倒把”失去自由是在1969年底,他先是遭到毒打逼供,被关进老家陕西的泾阳县收容站。1970年元旦前被押回陈马村批斗,他被绑在汽车保险杠前,任由乡村小孩砸石头。继而他被转到泾阳看守所,关押了一个多月。1970年开展“一打三反”运动,甘肃甘南自治州的保卫部从陕西泾阳将他带往甘南。到达兰州,先羁押在八里窑看守所。在旧历大年三十起解,被关进甘南州政府所在地夏河县的黑措镇(汉语谐音:合作)即合作看守所,在这里羁押了两年七个月。到1972年7月判刑,押往位于临夏的甘肃省第二监狱,在监狱的工厂服刑。
图十一 合作的看守所,2019年
这样,陈星在囚禁中度过了又一个十年;从文革中的一打三反运动开始到1979年,文革已经终结。
文革中的暗无天日,在官方和民间曾经是有共识的,因为当时很多党内干部被批判斗争,受到残酷对待;其中一部分被关进监狱,一些著名的高级干部在关押中惨死。
但与此同时,有大量的平民百姓,一样被侮辱和损害,他们的故事却很少见诸于报端。因为这个人群,在整个社会结构中是处于底层,与权力无缘,没有声音代表他们,他们的声音也不受重视。以至于造成一种误解,好像文革主要是当权派和知识分子挨整,而普通民众,或者是被煽动起来的乌合之众;或者只是蒙昧无知的看客。
陈星以他的亲身经历告诉读者,在底层社会,有大量的一般群众成为文革的牺牲品。他们和那些被关押的党内干部相比,人数更多,遭遇也更悲惨。为什么这么说?第一,在遍布陕西、甘肃的一些临时性的羁押场所,关押普通犯人的条件恶劣,暴力无处不在。第二,在政治需要的各种运动型执法中,嫌疑人被任意捏造罪名,轻易被处决;造成大量冤杀。第三、酷刑逼供、劳役和无休止的认罪揭发,对服刑人是更长久折磨。以下再从这几个方面来看书中的证词:
一.在黑暗的中心:犯人的非人处境
泾阳县收容站是用民房关押被收容者,连床铺也没有。而在大城市西安火车站的临时羁押室,关押人的处所尤其不堪:
那是一间长方形的平顶房,有三十多平方米,四面都是铁栅栏玻璃窗,就像动物园的老虎笼,哨兵从四面都可以监视犯人。里面除一盏日夜不熄的顶灯,别无他物。要说有,就是一堆堆大便和将要淹没脚背的小便;所以也可以将这里称为水牢。我没有行李,要有也无处可放。臭气熏得人口干舌燥,渴得难以抑制。哨兵只有换岗时才能看到,但他既聋又哑,任凭你喊破嗓子也不会应一声。直等到三位解差逛完西安市,他们才把我从这个水牢里领了出来。
在甘南的三岔坪劳改农场不但劳动强度大,而且时间长;即使在正式的省内大监狱,犯人夜晚睡觉的通铺,每人能够占用的面积还不到60厘米。
红色歌曲里唱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里第七条注意就是“不虐待俘虏”,但在现实中哪里会兑现。陈星在看守所遇到的犯人,有被关押数年不判者,有人甚至被戴上械具,连续几年不解。一位“反动组织”成员“从被捕那天起他就带着背铐,四年来从没开过一次,当然也没有换过衣服。他也无法学会用筷子,吃饭时他就像猪一样在床沿上用嘴去吞。”他手腕上伤痕累累,而他还不知道,这一天狱警给他解开了背铐,目的不是要释放他,而是因为第二天就要将他处决。
二.文革期间的罪犯与严管
反革命犯·杀人犯与文革中罪犯
文革期间,监狱里都关了些什么样的犯人?陈星在甘肃省第二监狱看到的犯人,真正属于犯罪者如盗窃、强奸、杀人刑事犯罪的极少。其中大量的是反革命,“反革命中,以广东、南京、上海人为多。他们都是建国初入狱,大多数还是死缓、无期,有的服刑已二十多年尚未改判。他们说话谨慎,讨论应付,劳动一般,至死不认罪,压根没打算活着出去。但这些人从不违犯监规,更没发生过越狱事件。”这些人的命运都和建国初期的镇反、肃反运动有关系,其中,罪与非罪、重罪与轻罪界限模糊,刑罚惩处也带有很大的随意性。例如,陈星写到其中一个犯人孔繁泉,他原本在“镇反”时判了五年,到“肃反”时却改判死缓,而改判又从宣判之日开始生效,不计此前服刑期限。而孔繁泉一直不认罪,这样就更没有出路,得不到减刑。经过曲折的申诉过程,到文革结束后的1978年,孔繁泉才被释放,如此,他在狱中整整服刑了27年。
即使是确凿无疑的杀人犯,杀人原因也非常悲惨,有一种家庭暴力杀人罪就是大饥荒的直接后果:道德崩溃、人性沦丧。如两个农民杀人犯,一个杀妻是因为妻子为省粮,只肯做面汤,不肯给他做馍。另一位则是偷了姐姐家的面惊醒了姐姐,因而将其姐母子俩杀死。此外,杀人犯中又有吃了亲生儿的父亲。显而易见,这些人都是饿疯了,饿到失去理智。
还有一些犯人的所谓罪行带着文革时特有的荒诞色彩,如有农民在毛主席像后面小便,因此被判十年。地质队干部议论林彪长相,被判15年。公社干部拥护刘邓路线,被判10年……有的干部因“路线错误”被治罪,等到林彪或刘邓命运发生转折时,依然不得获释,原因是个人不可能有预见是非的能力。而在伟大领袖的追悼会上未戴黑纱,被处刑10年。什么叫强权?这就是。它就是彻底地不讲道理,任凭掌权者好恶行事。在它面前,谈个体、逻辑和理性是徒劳的。
运动型宣判与处决
在1970年的“一打三反”运动中,监狱中增加了更多的新犯人。所谓一打,指的是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三反是指反对“贪污盗窃”、“投机倒把”、“铺张浪费”。为满足政治运动需要,监狱里从重从快处决犯人,一批囚徒被冤杀。
如曾被当作藏族上层人士团结对象的唐龙土司,他已经被关押了十二年,不可能有新的“反革命破坏活动”,也在运动中被处决了。在岷县:
小小县城一次就杀了十三个。被杀的都是一般群众,如粮食局干部常发荣和泥水匠张尕娃,还有赶驴车的脚户贾士杰。最冤的还是常彦清夫妇,他们都是基督教徒,仅偷偷地作过几次礼拜,就被捕了。传言要对常发荣判死刑,其子便准备了一副棺材。谁知执行的那天却是父母双亡,只好把老两口装在一副棺材里合葬。
而那位张尕娃,本来是为法院干活,他承包了法院的土木工程,竟被当作“黑包工”枪决,可见当时滥杀的程度。
运动期间的暴力管制
文革十年,大大小小的政治事件不断;而在监狱中,犯人始终是犯人,他们不可能参与到狱外的政治活动。然而,无论是当初的批判刘少奇还是后来的批林批孔,每一场运动都会带来对犯人的严管。例如“一打三反”运动中,在看守所,“班长(犯人对每个兵都要称作班长)在监墙上用土坯把犯人当作靶子打”。一位老工人试图逃跑,受到残忍的虐待:
他带着背铐和镣子,背上还压了两块石砖。他靠着监墙,在没膝的蒿草里艰难地走动着。浅草处可以看到滴滴鲜血和着泥水流淌,瓢泼的大雨还在向他身上浇着。
在此期间,犯人的放风时间也缩减为每天一次,
上厕所的时间缩短,很多人只能是提着裤腰空跑一趟。马桶显然小了,高粱米糊糊稀了,更少了。民警打人愈频繁愈狠了,更谈不上给犯人接收家属送的食物的事。
当我们说,文革是一场浩劫,我们还必须了解,在“无产阶级专政”的铁拳下受苦的远远不止是党的干部和知识分子,还有无数的小人物、无名的枉死者,他们成为祭坛上的牺牲。。
在看守所和监狱里,已经沦为犯人者,此时要继续编派罪行,交代“余罪”。强迫认罪都是在暴力下进行的。陈星用“熬刑”这个词来形容个人承受的身心痛苦:
为了达到他们逼供的目的,马文林等令我面墙厥起屁股作喷气式状,问一句踢一脚。突然一人抓住我的头发向下摁,另一人将早已烧红的火锥顺裤裆烙烫。我的棉裤在燃烧,他们又用开水来浇,我身上的伤疤迄今可见。刑讯逼供历来就是酷吏杀人不犯法的手段,何况在这个无法无天的时代。他们又把我一人关在一间泼水结冰的房子里,连饿带冻整了我三天。早在1960年,他们就用过此刑,一个干部因此冻掉一只脚。
在酷刑和接下来的诱供过程里,在其他审讯室不断传来的的惨叫里,陈星只能按照审讯者的要求编造口供,承认莫须有的买卖六千尺作废布票等罪行。这样一来,正好给重判提供了材料,也证明了对阶级敌人实行专政的必要,这也就是当年凡宣判都要召开万人大会以及游街示众的原因。从陈星的描述里,我们得以了解阶级斗争的暴力性质,而所谓司法,又是如何以法律的名义草菅人命的。陈星后来得知,甘南对他报批的判决是死刑,而省高院未批。1972年7月2日,他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三.绝望与疯狂
面对漫长的刑期和无尽的强迫认罪,陈星多次决定一死了之;避免家人因他蒙受羞辱。他曾在冬天跳入冰河,也曾绝食,吃下一百多片安眠药,还有两次触电……因为在看守所遇到了内心善良的一位董所长,也因为被难友和管教及时发现等多种原因,他幸存下来。
他写下的另一位难友相申金则在这种不断被捕、监禁和折磨中丧失理智,结束了在人世间卑微的一生。
陈星用寥寥数语勾勒出相申金一生的不幸:
相申金自幼失去父母,过着乞讨生活。童年时他不被人们注意,成年后则常被作为流窜犯收审。卓尼叛乱后,犯人特别多,他就被释放了。由于藏胞乐善好施,他便不愿离开甘南。不料社教中他又被收审,他整天大骂,把自己骂成了反革命。
在陈星笔下,相申金本是个天性活泼、幽默的流浪儿。他对生活别无所求,只是要活着,吃饱饭。但这样也不行,他被抓捕后先判了10年;因为吃不饱而越狱逃跑,被抓回来重判,就这样判了20年。
陈星几次入狱都和他巧遇,但最后一次见到他后不久,他被逼疯了。“据说他犯了个什么错误,就被关了禁闭(我估计还是怪嘴),从此得了神经病。”因为精神错乱,监规对他就不起作用;而狱警和监管他的人则因此加诸更多折磨。一边是疯狂的国家机器,一边是疯狂的的犯人;两种非理性的力量较量下,相申金从房上跳下,不治身亡。
一个讨饭的孩子,何罪之有?没有伤害他人,在监狱外自有活路。而抓来抓去,硬是把一个鲜活的生命逼成神经病,拿大便抹墙,钻粪坑,跳房自杀,魂断荒冢。这种与生命为敌的法,不是恶法又是什么呢?
狱中犯人选择自杀如愿者,还算好的下场;如果是自杀未遂,囚犯还要被加刑。因为自杀属于抗拒改造,重新犯罪。陈星曾数次自杀,求死不得。最后记忆力衰退,精神恍惚,濒临精神分裂的边缘。如果不是文革结束,他很可能就是下一个相申金。
监狱中类似相申金这样的小人物,不要说平反昭雪,连名字也留不下来。他们的生命,被那个时代遗弃,默默无闻。幸亏有陈星的追忆,让我们知道他们的求生意志、屈辱和绝望。这些小人物的悲剧,是对那个时代的控诉,也更新了我们对文革的认识。文革,不止是执政党内部的权力斗争,不止是堂而皇之的意识形态话语政治,它是独裁制下对全体人民的专政。底层社会的民众由于不掌握政治权力,遭受的压迫更直接地危及生存。他们中的很多人,尽管并没有威胁到政治权力,但他们受到的监禁和惩罚,则有效巩固了对全体社会成员的管控,使之必须效忠和驯服。
第六节 在法的门前,不再等待
图12 在这张桌上完成回忆录写作
阅读陈星的经历,我不断想起卡夫卡在《审判》中写过的语言《在法的门前》,大意是在法的门前站着一个守门人,一个乡下人请求进到法的门里去。守门人不让他进,乡下人就长年累月地在门口等着。他也给守门人送礼,守门人也跟他聊天,可是直到他快要死了也不得其门而入。临终前,乡下人问守门人说:为什么这么多年除我以外没人要求进去?守门人却对他说:这道门是专门为你而开的,现在我要去把它关上了。
这是个荒诞的处境,每句话都可以展开解释。如果我们把这扇门看作走向公平正义的入口,简言之,正义在那里,门也开着;但是乡下人始终没有靠近正义,最后还得到一个讽刺。或者反过来说,这扇门徒有其表,无论它开着还是关着,都与乡下人无关,反正不让你进去。
为什么因为陈星的经历,让我想到这个乡下人的情境?前面我们分析的是陈星蒙冤的过程,他不断被惩处,前后两次坐牢超过十五年;从1950年代初期的“三反”、“五反”运动挨整,到文革结束的1979年出狱,这些岁月全部加起来有27年。
下面要分析的是陈星在书中所写的生命后半程,从出狱后的1979年到初稿结束的2014年,前后大约三十五年;这是一个更长的时间段。如果算到本书修订完稿,则已经是四十年。
如前所述,陈星的的经历充分证明了那个时代的非正义,它按自己的政治逻辑对一个抗战志士、一个援建大西北的青年干部,从政治上到经济上实施了全面的剥夺。可想而知,陈星被释放之后,一定会不断地来到法的门前,要求公平正义。
可是这个回归正义的过程,却像荷马史诗的《奥德修纪》一样,充满曲折,关碍重重,旷日持久。更近似的处境应该是二战后从奥斯维辛归来的犹太幸存者,当他们九死一生回到家乡时,不仅失去了家人,失去住宅,失去财产,更还面临着法律的不作为。最后很多人选择了再一次的流亡,奔向美国或者以色列。
陈星出狱时已年过半百,中国社会结束了文革,开始转向“改革开放”、确立市场经济和建立法治社会这些目标。很多幸存者的回忆通常写到平反就结束了,充其量,只有平反是艰难的,一旦被纳入“平反冤假错案”的政治框架,问题也就迎刃而解。
如此,给人一种印象,似乎蒙冤者此后的生活自然就进入正轨,不存在社会融入的困难,也不必再提过去了。然而对于陈星来说,仅仅是释放、右派改正,远远没有带来公平正义。从他此后的处境,我们可以考察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他怎样经历着时代的转折,又遭遇了何种困厄;第二,他主张个人权利的过程有多难,难在哪里;第三,我们通常会说,时代环境对个人命运有决定性影响;那么在社会管制松动而人的权利意识觉醒时,在争取公正的道路上又能走多远。
一.命运转折与艰难
1972年夏天,陈星被判二十年后转到位于临夏的甘肃省第二监狱,在那里服刑至1979年出狱,留厂就业。这些年里,他没有任何收入,也无从支付任何养育儿女费用;完全是从事无偿劳动。他每月仅得到两元零花钱,这是监狱提供给犯人购买个人物品的;文革结束后这个钱增长到两元五角。仅此,陈星还要节省下来。下面这段话提供了很多细节,从而让我们可以思考进一步的问题:如果一个蒙冤者多年以来被剥夺到如此程度,平反后应不应该要求经济补偿:
2.5元可以买到25碗白皮面。但我不能也不可以去吃碗白皮面,我要用这钱买针线、鞋袜、毛巾、床单、肥皂等。我没有买过牙膏牙刷之类,而是用毛巾的边沿擦牙。床单和毛巾中间磨损之后,我总是从它的中央部位十字形剪开,再把四边没有磨坏的部分按十字形拼接起来继续使用。就这样,我每年还能节约20元寄回家去,让妻儿知道我并不困难,少为我操心。
在1976年前,工人一级工的工资,大概是24到28元。以每月28元计,年收入可达336元。陈星作为囚犯劳工,一年的零花钱共计24元,比一级工的月工资还要少4元。文革后他一年的零花钱累计为30元,除去他节省下来寄给家人的20元,自己每月留下的零用钱大约是8.3角钱(不到1块钱);文革结束前他每月自留的零用钱可能还不到5毛钱。由此我们也不难想象出,即使他获得释放,经济上也处于绝对贫穷的困境。
经过两年半的申诉,陈星在1979年的2月接获省高院判决,对右派和反革命问题,宣告无罪。然而,这个判决保留了1969年陈星入狱时的罪名即投机倒把,在已经冤狱十年的情况下,判决书上依然决定判刑五年。
如此,陈星就和当时一代五七蒙冤者一样,仅仅是抹除了政治污名;他们在这么多年里承受冤案的经济后果,是没有被考虑在内的。
而和同时代人不同的是,陈星还有余“罪”在身。他回到社会,依然带着“投机倒把”、处刑五年的身份标签,这一判决,深刻地影响了他的后半生。
如果不考虑这些情况,也许有人会说这又如何?当时很多人不是都蒙冤受屈,平反后从头开始吗?如王蒙、张贤亮这样的作家,一马当先,鲜花重放,成为文坛上耀眼的星辰。这种判断,略过了蒙冤者个人经历的差异,也忽略了几十年来人权灾难连续性的后果。
事实上,在西部边远地区,如陈星这样的劳改释放犯没有得到公正对待;大体说来,有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否定文革是不彻底的。文革的政治责任被归咎为四人帮等几个人,文革的结束是通过“粉碎四人帮”的话语来表达的;它把文革发动者、最重要的决策者从文革之罪中切割出来,这种话语也规定了相关政治讨论的界限。因此,“反革命”罪的污名,并没有立即消散。
第二.与之相联系的是,对文革前的政治运动后果未展开探讨,连否定文革那种程度也没达到。反右的错仅是扩大化而不是根本错误,至于镇反、土改、肃反,都不在重新审视的范围。
第三.在确定市场经济的目标之前,大量的公共讨论仅仅是否定了左倾路线的政治错误,没有反思计划经济制下的经济错误;没有废除“投机倒把”的罪名。
第四.就平反来说,平反的政策文件也是原则性的,并没有相关细则,更没有出台对文革前冤案做出赔偿的规定。
如此,文革前和文革中的冤案、党内和党外成员的冤案、干部和普通民众的冤案、政治案和经济案,都是被区别对待的。党内干部文革中遭受的迫害得到最广泛的披露,对这些干部恢复原职、补发工资、落实政策都相当彻底。而文革前的、党外人士的、普通民众的以及与经济相关的冤假错案,其受害成员更多,时间更长,但这些人从底层回到原单位时,一般都在较低职位上,他们无法索取文革前蒙冤被扣除或者停发的工资,而在职称待遇、住房分配、子女就业安排等都无法享受平等机会。
具体到陈星的冤案,“投机倒把”这个罪名,在上述政治脉络中保留下来;它被看作一项单独的、与政治错误无关的罪名。而这对于当事人来说,却是生死攸关的事。
没有正义就是伤害,这些连续性的伤害表现在各个方面:
首先是祸及家人:当陈星回到家中,妻子因为长期独立支撑一家五个孩子生存的重担,已经重病缠身。他们的子女先后辍学,长子流落在外,次子为谋生重复了父亲的道路,被判刑五年,正在服刑。
在陈星那一代知识分子中,在很多五七蒙难者的家庭里,子女都有这样的遭遇。毛对知识分子的改造是颠覆性的,首先将他们父辈这代人从知识人的位置抛到社会底层,继而家庭的绝对贫困化和子女丧失受教育机会。在政治结构有所松动,阶级流动重新开始时,这些曾经遭受毁灭性打击的家庭,父辈幸存者要从头开始争取就业,而家庭的第二代往往因为贫困、处于社会低阶,文化基础差以及超龄而失去向上流动的求学、就业机会。
第二是平反即失业:陈星出狱时自愿选择了留厂就业,原因在于第一次出狱后单位拒绝接收。而在1982年公安部又出台两项新规定:第一是年逾50的就业人员一律遣返回家,第二是宣告无罪者不能留厂就业。这样,陈星连留厂的机会也失去了。他在年届57岁时回到家中。此后,他尝试过很多方法自谋生计。由于政府部门对市场开放的政策不稳定,加之个人缺乏权力资源背景,所有那些自主经营的努力均告失败。
第三是原单位再次拒绝安置:陈星回到原单位时,并没有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把他送进监狱的单位,却拒绝接收安置他。经陈星多年上访,仅按退职人员处理。这样,他每月只有三十多元生活费。在1985年工资改革之前,这就是企业二级工的工资水平。作为退职人员,他也无法享有在岗人员工资普调的机会。
第四是司法乱局:在基层法院,文革留下来的司法乱局没有立即改变。一个普遍的做法是推诿塞责,不作为。而很多受害人心有余悸,也不敢申张权利,怕的是再次遭到打击报复。因此,对过去的不公正也就能忍则忍,不了了之。这样,遗留的不公正多被当事人自己消化了。例如,陈星提到一个案子,一位难友被判10年,刑期将满时才拿到改判5年的判决书——它在法院办案者手里压了5年。无论是办案者还是当事人,都没有对这种延误问责。同样,陈星自己的所谓“倒卖布票”罪证,审讯人早已核实是虚假口供,他们却不去纠正,任由法院写入判决。
第五是单位拒绝提供医疗保障,导致陈星截肢:陈星遇到的最大的灾难是遭遇意外骨折。此时,单位本应按照退职人员待遇,支付500元住院押金和报销医疗费;结果,陈星家属十八次求助,单位置若罔闻。以至于延误治疗,最后不得不截肢。这个结果给陈星的晚年生活带来巨大困难,也成为他破釜沉舟也要寻求公道的动力。
二、申诉有多难
图十三 1986年截肢后留影
如果不是有陈星这本书的记录,我们几乎很难想象,在文革结束后,一个人还要经历二十五年之久,才推翻了此前压在他头上的罪名。此后,他还要继续折腾十年时间来获得一点点有限的赔偿。
当我们说蒙冤人经历的伤害是连续性的,意思是一个不公正导致更多的不公正,祸不单行;受害人的身份和社会位置非常脆弱,缺乏社会资源去撬动司法僵局。另一方面,司法系统也是积重难返,司法不独立,这一点没有因为文革的结束而发生根本的改变。例证如下:
首先,受害人的脆弱性是多方面的:申诉人已经年老体衰,更由于收入微薄,连上访申诉的基本花销都难以支付。陈星曾三上北京求助,这时的他已远非当年纵横千里的运马人:“年逾花甲,残肢伤口尚在隐隐作痛。出门我还要背个解手用的凳子,这更增加了困难度。”而在北京下车后,“进地铁钻地道,简直比爬雪山还要艰难。”他和来自各地的访民一样,住过浴池、火车站候车室……最后“为等待最高法院的答复,我在北京度过了二十多天的乞讨生活。我在街心花园的石凳上写申诉,我背上背的也是呼吁书。”又由于案发时间长、历史渊源复杂,陈星的案件很难得到关注,也没有发声渠道。这种情境,就像卡夫卡笔下站在法律门前的乡下人:在“长达十年的申诉、上访中,我发出过数以千计的申诉书和公开信,只有极少数新闻单位有过答复,表示了同情。然而,同情者无权,有权者不同情。”
不仅如此,在这个过程中,申诉人也承受着新的不公带来的折磨。无论是在首都还是基层,陈星饱尝了权力的傲慢和不作为。他的申诉往往被退回到原单位,而在原单位则不能不忍受官员的冷眼和推诿。陈星写道,“若干年来,我已记不清拜访王书记多少次了。每次我都是战战兢兢地进去,他总是用报纸挡住那张从无笑容的脸,我含着两汪苦咸的泪水,悄悄地走出来。”对伸冤人的推诿甚至从发展为暴力威胁——1987年7月,陈星在省高院诉说冤情时,一位法院干部“猛地站起,打开抽屉取出了手枪,指着我的脑门:出去!不出去我枪毙了你!”当陈星坚持要求将退职改为退休时,一位掌权者不为所动,连理都不理:“气得我一手撕开他挡在脸上的报纸,把烟灰缸和茶杯推开,拍了一下写字台上的玻璃板请他答复。他竟然举起烟灰缸向我砸来, 然后忿忿地快步出了办公室。”
加重这里的精神痛苦的,还有来自难友的规避和疏离。同样曾经蒙受冤狱的人,一旦重新进入权力系统,并非都会主持正义,一种创伤后遗症表现为更加小心翼翼,主动与难友保持距离,趋利避害。陈星描写了求助当年难友崔君的情景,权力带来地位差别,令卑微者更卑微,自尊心更受伤害:
何况我之惨状更甚于昔日囚徒,在崔君面前,自己犹如一只满载细菌的苍蝇,落在了美味佳肴上。我羞愧得说不出一句话,而崔君对我这样一位十分冒昧的不速之客也感到愕然。我报了大名,他竟然记不起;我不得不把往事重提,想唤起他昔日的苦涩回忆。而此时的崔君立即变色道:“有事就说,不要提那些。”
同样,在甘肃省高院,曾经有过1957年经历的干部,宁肯坚持错判,也不愿意为纠正错判出一份力。他的理由正是因为过去也曾经被划右派,现在千万不能再有任何闪失。
连当年同患难的人也会如此缺乏同理心,这个现象揭示了几十年的暴政对社会心理的改造。即使风暴过去,对权力的崇拜和畏惧、趋利避害的警惕性依然主导着很多官员。陈星为当年法院的草菅人命而感叹:“一个十多人的初级人民法院,从1959年元月至3月,发出的判决书竟高达1031份。”判决书上的所谓“审判员”、“陪审员”全是填上去的名字,案件从来没有经过审判程序。然而,在文革结束后的“政治清明”年代,当年酷刑下取得的“投机倒把”口供却依然被当作证据,难以推翻。
三、为权利而战
图十四 截肢后于岷县旧居前
前面我讲到卡夫卡的《在法的门前》,乡下人至死没有能进去。陈星曾经也是那个乡下人;他想求助于法律,不得其门而入。
与那个乡下人不同的是,在中国从人治开始向法治社会转向的过程中,陈星牢牢地抓住了这个阶段的法律话语,要求兑现法律。挫折和羞辱也在激发他的权利意识,他不再是那个徒然空等的乡下人,他顽强站立起来,为权利而抗争。
他做了哪些努力?
首先,他不断地记录、分析自己的冤情,论证冤案的成因和破局的方法。他一次又一次闯入法的大门,在那些部门和机构之间,在那些执法者面前,要求兑现相关政策和法律的承诺。
再则,他多次向媒体寄送申诉信,敦促媒体履行舆论监督的职责。在那些秉承良知的记者帮助下,权力部门受到压力。《甘肃日报》在1984年首次将陈星申诉编入内参,十八年后的2002年,当陈星在争取立案复审被驳回时,该报再次在内参上刊出报道。陈星六次投书北京的《民主与法制》,这个刊物终于发表了他的长篇公开信,后来还专程派出记者,跟踪调查陈星所揭露的本单位权钱交易案。
由于陈星的坚持和社会舆论压力,1988年3月,在“反右”后被捕的30周年纪念日,陈星争取到将退职改为退休待遇。得到退休待遇后,陈星的工资涨了八倍,由30元变成了240元;他的晚年生活得到了基本保证。
九十年代初,即将进入古稀之年的陈星做了三件大事:
第一买房。他说,“我一生没有过自己的住房,许多事无法去做。直到1990年,在有关方面允许下,我买来几间废弃的公厕,把它改造成一所住宅。”这是多少人不屑一顾的房源啊,却是在这里,陈星开始了安定的的生活,也重返自己的精神家园。
第二追习国画,开始创作。在上访后等待答复的时间里,陈星重温过去的艺术教育,再度拿起画笔。他的艺术才能逐渐被人们认识,他也承担起一个艺术家的社会责任。在六十八岁那年,陈星展出百幅水墨作品,全部捐给了甘肃省的希望工程。年届七十时,他孤身启程上路,志在“行万里路,募万元钱”,以帮助定西儿童复学。虽因健康状况难以支持至万里行程,但陈星从兰州至西安再折回敦煌,以宣讲、赠画、向单位和个人求助等方式,达成了捐款目标。他也重走了青年时代献身的洮河林区,绘制出《千里洮河图》百米山水画长卷。2010年,陈星为青岛助学捐出三幅画,经过电视台拍卖,募得二十万善款。在投身公益和捐献书画的过程中,陈星赢得了更多人的尊重。通过本地和省外媒体的报道,他收到二百多封读者来信;其中有的信来自早已失去联系的西北革大校友。他们后来特地为陈星寄来联名信,证明他所拥有的革大学历应该享有离休干部待遇。
图十五 在兰州家中作画,摄于2020,高龄九十五。
第三,写作。反右被捕的三十年后,陈星在病床上开始写他的回忆录。2003年的12月1日,他完成了《风雪人生》一书(即《问天无语》上卷),书印出一千册,在读者和难友中得到热烈回响。朱正、茅于轼、张思之、张赞宁等知名作家、法律人都写信给他表示敬意,张思之、张赞宁并成为陈星冤案的代理律师,为他的申诉提供了法律援助。
在法的门前,陈星凭一己的坚持、难友同仁的通关协助和有限的社会声援,一点一点逼退权力的傲慢。
2002年,陈星要求立案复审被驳回后,经过两年的不懈申诉;到2004年,甘肃省高院终于让步,决定对陈星宣告无罪;但提出条件,要求他放弃申请国家赔偿。
对于很多人来说,也许觉得陈星走到这一步应该满足了。但他没有止步,作为法定的无辜受害者,他提出了四个索赔目标并实施了一系列法律行动:
第一,要求赔偿1969年逮捕他时所没收的财物——这是甘南在判决他20年长刑时写入判决书中的:“没收马款7110元和旧怀表一只”。为此,他从甘肃兰州至陕西泾阳往返二十次,历时近六年。经过上诉、申诉、驳回,申请再审……最后在2009年8月,拿回“马款及旧怀表价款、精神损失费等共计32000元。”
第二,要求按照西北革大同等学历者平等待遇,由退休改为离休(按照中国官方规定,在1949年10月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者,享受与原职位相同的所有工资福利待遇。这种政策在全世界来说,是中国特有的一项特权待遇,专门给予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建国前参与革命工作的入职人员。)在中国尚未实现全民社保的情况下,对老干部给予优越的社会保障措施,这本是违背公平原则的。但在现实中,处于特定社会环境和符合离休条件的人,就可以享有这项福利。
而就陈星蒙冤这一个案而言,除了相关政策给予的合法性与可能性,他已经无法从其他方面获得赔偿。因此,作为符合条件的离休人员,他拒绝接受歧视性对待。在2004年2月被宣告无罪后,历经周折,与各级决策层的拖延者、反对者多次交锋,陈星在当年的12月5日得到批文,实现了退休改离休待遇。
第三,要求补发自右派改正的1978年10月至拿到退休工资前的1987年12月这里共计九年零两个月的工资。(尽管文革前的冤狱已难以索求赔偿,但国家有文件明确规定:经批准改正的人,恢复原工资的时间,一律从1978年10月份算起。)有关补发工资,既然文革中冤案平反后补发了工资,那么陈星要求补发工资,往前追溯到1970年1月至1979年2月即文革中冤狱这九年零两个月的工资。两项合计,补发工资时间为18年零4个月。
第四,要求按照文件规定的相关程序恢复政治名誉。
陈星的诉求,后来还加上了对单位剥夺其公费医疗权益造成终身残疾的赔偿和对宣告无罪后住院费等的报销。
从2004年2月到2008年9月,经过4年7个月的上访、申诉、人事争议仲裁、驳回、再申诉……最后,经各相关单位协调,以一万元补偿款作为了结。陈星拿到钱,转手就捐给了希望工程,资助了两名有困难的大学生。
图十六 《九死一生》简写本手稿
在《九死一生》的下卷《风雪夜归》中,陈星记录了他在耄耋之年的顽强抵抗,从争取到无罪判决,到锲而不舍地要求赔偿。这期间,不知遭遇了多少冷眼、蔑视、敌意和侮辱。他也多次想到放弃,毕竟是势单力薄,还有病痛折磨,更不必说年近九十高龄。那么,是什么支持陈星坚持下来了?
我看到的是人的尊严和抗争意志。
掌权者对陈星提出的质疑是:你怎么没完没了?
而陈星的回答是:这不是几个钱的问题,而是在十三亿人面前为自己讨回做人的权利和尊严。
这个回答将人权和人的尊严放到了至高无上的位置,它比任何实际利益都更重要。如果不了解受害人曾经的刻骨铭心之痛,就不能理解为什么有这样的坚持,陈星说:
他们没有见过,甚至也没听过,“肃反”、“反右”运动中是如何停工停产,各单位大小批斗会如何地日夜开个不停,办案者又如何使用骇人听闻的酷刑对待我们,如何用绳捆索绑,把我们送去判刑和劳改。他们更不知道,我们在劳改中如何忍饥挨饿,如何在高强度劳动中流血淌汗,熬过漫长的宝贵岁月。他们也不知道,我们的家人子女如何被欺凌,在羞辱中年复一年苦度春夏秋冬。想起这些我就肝肠寸断,痛不欲生。
有关对1957年反右造成的灾难,当局一直没有忏悔,没有道歉,更没有赔偿。要求执政党道歉和赔偿,至今只有极少数、屈指可数的幸存者在呼吁和坚持。大多数当年的受难者都去世了,余下的亲历者也如陈星一样,年过古稀,蜡炬将尽。亲历者中间,像陈星这样留下生平传记的人并不算多;写出长篇巨制的人更是少数。还有很多人,内心创伤没有平复,心有余悸,既不愿意介入公共事务,也不愿意让个人经历进入公共记忆。
而陈星写出他的回忆,与公众分享,这是有效的抗争方式,也是使自己强大的力量。作为读者,我从中看到了记忆苦难的意义,它帮助我们抵御遗忘和谎言,强化我们的正义感和责任心,并且让我们相信,为权利和尊严而抗争是值得的,也是有希望的。
第七节 幸存者如何讲述自己的故事
图十七 陈星九五高寿留影,2020
陈星这本书的上卷出版之后,得到很多读者来信。北京难友倪艮山认为,陈星将自己的经历“描写得淋漓尽致,感人至深,它不愧为当代各家回忆录中的重量级力作。”但也有难友提出批评,如在安徽反右时蒙难的陈炳南先生,他写了长篇读后感,对其中控诉和批判的部分给予高度肯定,但认为陈星在写到文革后的政治开明时,对某高层领导人表达的赞美不恰当,给人感觉“就像吃完美味大餐,忽然发现碗底有几只苍蝇脚趾和翅膀,心里有一股说不出来的……”
陈炳南特别指出的那一段,是陈星1987在北京上访,某日在公园摆摊乞讨,邂逅睽违四十年故友秋尽先生。他们在抗战结束前相遇,战后曾一起创办《时代影剧》周刊。两人叙旧时谈得最多的是对当朝领袖的看法,其中颇有一些套话,这是为陈炳南先生所诟病的。
我重读这一段故事,想以此作为例子,来讨论一个更具有普遍性的论题:幸存者如何讲述自己的故事。
回顾文革结束后的文学现象,我们会想起当时的“伤痕文学”,其中有一部分作品描写了1957年蒙冤的知识分子回归。如鲁彦周的《天云山传奇》、张贤良的《绿化树》等。随着时光过去,这些作品对于今天的年轻读者已很陌生,在当年却是轰动文坛的现象。现在回过头来看,我们很容易指出早期伤痕文学中正邪人物的鲜明和道德意味,至于章永磷走过红地毯那种归宿,更有一种回归主流和被权力接纳的象征性。
然而陈星所写的与秋尽的相遇,如果我们不从他们的对话是否正确、而是从其是否真实来看,我认为它是有价值的。它呈现了另一类归来者的形象:他们的内心与现实处境是分裂的(他们理应得到公平对待,但他们所承受的是持续的不公平);他们对这种处境的表达是失语的(难以倾诉,不堪回首);他们这种分裂和失语的状态也是很难得到理解的。相对来说,这是大时代里更令人深思的小人物的悲剧。
何以分裂?在文革后的流行叙事里,这类从蒙冤者到老年访民的故事找不到位置。他们的历史相对复杂,不符合不上那种文革中受迫害、文革后得平反的单纯故事。他们的地位依然卑微、贫贱,在官场的城堡如入迷宫,求告无门。这种处境和“拨乱反正”的时代主旋律拉开了距离。
这位秋尽先生的历史就无法地简单地归之于“国民党”或者“共产党”,他曾是向往马克思主义的左翼青年,在1949年时代发生巨变的前夜,他策反国军投奔解放区;因此坐了“旧社会”的牢。新中国成立后他是共产党干部,还任过某县的县委副书记。肃反时却被开除党籍(因其“历史污点”),反右后被遣送农村监督改造。文革中他惨遭毒打,被迫还手自卫,官方以“故意伤害罪”判他15年,送往新疆劳改。陈星遇到秋尽时,他正在为自己的文革后的“改判10年”上访。就此冤案,他又申诉了10年。
陈炳南先生感到不可思议的是,两个乞讨相逢的花甲访民,见面后竟发出一大段“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的感叹,叫人哭笑不得”。他们谈毛是一位伟大的天才,邓是善良而明智的政治家……他们像领导人物做报告一样,畅谈改革开放、反腐倡廉,最后展望港澳回归,“统一台湾也为期不远”。
两个小人物如此这般的对话,也是很值得深究的。因为这种现象正和本文开头提出的问题相关,我从三个方面来陈述。
1.失语·替代·掩饰
作者解释这段交谈说:
人微言轻的我们不配谈论国家政治,然而人无不受到政治气候的影响,何况我们是在恶劣的政治气候中相识,我们都在盼望一个有希望的明天。“忧国忧民”、“自作多情”,是中国知识分子的通病。“五·四”的大学生都处于这种心理状态。我们分别四十年后,又在这样一种环境里邂逅,不说这些又能谈点什么?说各自的家庭吧,都是不堪回首的;说各自的前途吧,中国人民的前途就是我们的前途。
从这段话里可以看出,他们对各自的命运感到无能无力,因此宁肯讨论国家政治的大话题而不是个人际遇——其实这种情形在今天也依然存在——它不可能是独立思考,说话人也无从追溯国家话语的事实依据。
这个现象反映出另一个后果,即国家话语对个人言说的挤占,这里不存在思考自由,也没有日常生活的位置。多年以来,大多数人的思想意识都是被官方组织起来的,官方刊物传达的信息决定了普通国民在日常生活里说什么、如何说。尽管文革结束十年了,中国的政治制度没有变,领导集团也没有变;这个领导集团中的确是开明的一派取代了独裁派,他们结束了文革,做出了新的政治承诺。但小人物依然是没有话语权的,当国家决定着他们的命运,而他们必须依托国家来改变命运时,他们也不得不袭用国家的宏大话语。两位特别来京申冤的人,当然是希望在国家顶层机关找到公正。他们渴望包青天,也把希望寄托在开明领袖那里。他们深知从自己能从十年、二十年年长刑得到改判为五年、十年,完全有赖于国家的政治变局,而不是个人奋斗。在“希望”“明天”“中国人民”“前途光明”这类空话里,他们表达了对社会改革的积极认同。
还有,个人、家庭的遭遇,也因其“不堪回首”而无从分享。不堪的经验被划入另类,被排除了。幸存者归来,他自身的痛苦是被压抑的。如何体认到这种痛苦正是重要的生命经验?那必须是在穿透谎言之后开始说话,必须摆脱官方的话语逻辑。在没有挣脱这种窠臼之前,讲述个人故事,这如何成为可能以及合理的行为呢?
进而言之,痛苦的经验对于幸存者,除了难说,还有不忍说。说出来增加彼此的精神负担,强化了内心的绝望。因此,不如用国家政治的宏大话语来替代吧,可这种合理的、富有正义性的话语却掩盖了真实,他们各自的切身体验被过滤掉了。
还有,我们也不能忽略,这是两个落难人阔别四十年后的偶遇,尽管交流中充塞了许多套话,言不及义;但也不能忽略,它用来交流感情的作用胜过词语的意义本身。
陈炳南先生在这个对话里看到了荒谬,他的批评是有道理的;但另一方面,我也认为,这种荒谬也是真实的,我的意思是,他们那么荒谬地说大话,就是现实本身。作者陈星未必没有认识到希望与现实的落差,两人的分手时,秋尽“把仅有的一点路费要掏给我,我则指着自己的半条腿说:它就是讨饭的优越条件。”这是催人泪下的情谊,可也再凄冷不过!
也是在这一节的结尾,陈星以寥寥数语写出了秋尽悲剧的落幕:“一年后,我寄给他的信被退了回来,上面批着:此人已故。”这位年轻时代桀骜不驯的人,这位曾将《共产党宣言》赠与陈星,并想介绍他入党的人;就这样带着党赐予他的四十年不白之冤永别人世。
2.个人故事与语言的困境
我因此想到德国青年导演克里斯蒂安·佩措尔德(Christian Petzold)的作品《不死鸟》(Phoenix)(2014),它其中也包含着这样的问题:从集中营回来的人,怎样讲述自己的故事?
在影片里,女主角奈丽战后回到废墟一片的故城。她认出了丈夫强尼,想和他恢复夫妻关系。但她的容貌已被大轰炸的创伤改变,尽管远没有被毁容到钟楼怪人那个程度,可她丈夫的确没有认出她。
我把这个看作导演对观众的挑战,这是一个虚拟场景;但假定的情境象征性地揭示了事实,幸存者归来,她的内心和容貌一样,创伤累累。大屠杀、种族灭绝,这一切都是如此的不道德、无理性,怎么和没有经历过这一切的人讲呢?受害者和苟活者、幸存者和告密者,尽管都是说着德语,可是他们之间的经历如此相同,沟通又谈何相容!那个丈夫,做了没有道德底线的事情,指认了自己的妻子,这事是同样的不堪,他无法面对过去,就就无法讲述。在这个相逢不相识的境遇里,曾经的伴侣关系被大屠杀深刻地改变了,两个人都找不到出发点,也无法重建亲密关系。
这是浩劫过去后的又一重悲剧——受害人的故事被压制着,没有一个环境条件让她可以讲述。你怎样让人们相信,你经历了地狱一般的苦难,见到了那么多伤害、血泪和无辜的死?更何况,对于那些思想和情感都被主流意识形态组织起来的人群,他们怎么肯听一个人讲其九死一生?在影片里,奈丽想讲,但她无法开口,因为邻居们宁肯缄口不问,就像她只是出了一趟远门而归来。他们到车站迎接她,这场景甚至经过排练,以便符合流行的戏码和观众预期……而且,那个强尼还要说,我再给你添加点痛苦。从集中营回来的人,他们总要磨掉写在身体上的囚犯号码,我准备了这个药水给你从皮肤上磨掉——他希望因此抹掉自己的记忆,抹掉差异。如此,伤害以及浩劫似乎从未发生。没有标记,扯平了。如此,人们在大屠杀中扮演的不同角色,沉入水中一般化解,因此也就不用为他人的痛苦来承担责任。
确实有这样的人,如陈星回忆中的高官崔君,如省高院的李大法官;他们是抹去了金印的人,他们不愿意再和难友相认,也不想回忆过去。他们深知冤案似海,人命如山;他们担心,如果伸出援手,自己也要坠海落崖。
让我们想象一下,如陈星这样的幸存者,当他要写出个人经历时,又面临了多少困难。这里有国家政治的宏大话语规训,有出版审查制度,还有个人的认知和表达能力的局限。但是,如果不讲出这一切,他所确立的写作目标——“小小百姓在历史洪流中的拼搏、挣扎直到被泥沙所吞没”——就无法达成。申张正义,你就算孤军无援,也要自己运用语言来反抗,被妖魔化的人生,你要第一个起来昭雪。应为所谓冤案,首先是谎言的枷锁,谎言封锁了真相。
陈星用了三十年的时间(从1988年动笔到2018年缩写)来挣脱枷锁,他通过不断的写作来克服障碍。他的语言才华通过这种叙事实践激发出来,他的内心矛盾和创伤也留在了文本里。
3.叙事风格
从文体来说,《九死一生》属于自传类。作者从童年家世说起,娓娓道来,一路讲到人生途中的曲折和时代的巨浪。以个人经历为主线,开枝展叶,穿插许多小人物的故事;就此而言,它是自传,又超越了自传体。
阅读这部长篇,可以看出作者叙事的风格特质,令人印象深刻的有几点:
第一是他写景状物的能力,陈星在民国时代求学,他熟读旧诗词,又有艺校研习国画的训练,这些培养了他的观察力和那种寄情山水、托物传情的感受方式。如下面这段描写:
每到红日西沉、玉兔东升时,我就在一个洗脸盆上蒙上一块纱布,中间剪个小孔,里面放点饵食。我把洗脸盆拿到洮河边的静水潭涡处,给盆里塞个不大不小的顽石,悄悄地放入河底。然后,我便学着姜子牙,坐在一棵大柳树下,欣赏水上的粼粼月光。我吸着金鱼牌的劣质烟等待着,这时,若有一杯水酒,可解万古忧愁,也是人生雅趣。
这是陈星在劳改时看守库房苦中作乐的片刻,描写颇有诗意,仿佛黑暗中的一抹亮色。它成为一段舒缓的序曲,为这一节里相濡以沫的亲情主题做了铺垫。摸鱼是饿囚偷着改善生活的手段,由此引出与另一位囚犯的私交,自然地过渡到这位囚犯的女儿马小云和其夫魂断夹边沟的故事。
在写龙布丹珠的女人们来为他收敛遗体时,那故事也是一波三折、惊心动魄的。而在结尾陈星用了古诗词里常见的比兴手法,景物因此成为人物命运的写照:
一阵萧瑟的秋风把三个黑点送上红土高坡。泪模糊了双眼,我们都在泪水中消失了对方,留下了一个模糊不清的印象。灰暗的天空传来几声凄惨的雁叫,我抬头看去,那也是不成对的两只孤雁,它们不是比翼双飞,而是忽前忽后地在灰色的天幕上挣扎。
第二,在勾勒人物形象时,陈星多是采用白描手法,不事铺陈,突出特点。尤其是涉及人物后来的结局时,他三言两语做出概括,画面上留下空白。如他写到的收废品人王化祥之死。王化祥因收废品涉案,被狱卒押解到他自己的家。两个狱卒大吃大喝,却强迫王化祥跪在一边,也不给他松绑。妻子只得相对跪泣,给饿得像骷髅一样的丈夫喂饭,儿女们也都跪在旁边。因收监材料不全,王化祥很快被释放了,但他咽不下任人践踏的这口气。他再一次跪下了,而这一跪,却是弃绝这个不公的世界:
1968年早春飞舞着鹅毛大雪,王化祥的亲友和家属们穿着一身白色的孝衣,沿洮河两岸在石缝、冰窟里寻找他,失望地又逆河而上。他的儿子和我的次子发现河南水边有块被雪盖着的物体,他们即渡船过来,向那里奔去。近前一看,果然是个人跪在河边,把头伸在水里浸泡着。王化祥愧于再见跪在地上给他喂饭的妻子和女儿,也为了不给寻尸者带来更多的麻烦,便以如此痛苦而又简便的方式离开了人间。
陈星在晚年开始写作时,他对难友们的人生起落已经了然于心,因此他的简练还见之于不受时空限制,将沧桑结局与当下场景融合在一个画面里。例如他写到右派被关押后,单位把随迁的右派家属都赶回老家,这一刻,对有的人来说就是生离死别——郭希贤的妻子回老家后得不到丈夫音信:
把一个刚强的中年妇女急成了疯子。她丢下一双儿女,疯疯癫癫地乞讨于长街,口里不断高呼:“毛主席万岁!共产党万岁!”15年后,郭希贤回去时,她已不认识他了;叫她也叫不回去。所以他们今天的分离,即是此生的永别。
多少悲愤,长歌当哭,都浓缩在了这简单的几行文字里。
在回忆中,陈星有很多感触是通过他记忆中的古诗佳句来表达的。传统文人秉有的忧患意识、家国情怀和同情弱者的态度,对陈星一直是一种精神的加持;它抚平创伤,带来慰藉。当故友秋尽和陈星在北京诀别时,尽管形同乞丐,但他们仍如旧时代文人那样赠诗互勉,他们内心里那种文人气质是没变的。
第三,直面黑暗,描写兽性。陈星回忆中的大量故事和场景,其实是很残忍的。把其中的暴力和虐待写出来,需要一次次回到那黑暗深渊,重新体验。在这方面,陈星付出了巨大的心力。他用了相当冷静和克制的态度来写人性的变异,包括写他自己在那种人性灭绝的状态下如何自处:
这是囚犯掩埋饿殍的场景:
尽管死者的重量已经轻到不能再轻的程度,然而,抬他们的人也不比他们重多少。也许,明天就会轮到他们,也要被这样地抬着出去。抬到目的地,把死者顺着壕沟放下,踹他一脚,他就乖乖地躺在里面了。然后,洒上几锨土,把“亡命牌”插在土堆上,送殡仪式就全部“礼成”。
所谓“礼成”,当然是反讽。在非常状态下,人们以冷漠,麻木来保护自己,抗拒现实。陈星如此写自己:
起初,我看到这些死尸,头像骷髅,身体就像拔了毛的小鸡,十分害怕。现在看到他们,就像看林区楞场上的木头,敢从他们身上跳来跳去。我也成了冷血动物,毫无怜悯之心。
就史料价值来说,我认为,这本书在西部甘肃幸存者回忆录里,是非常难得的。唯有亲历者,才懂得这几十年里人民遭受了多少不公不义;才能把底层社会小人物的苦难写到如此深刻的程度。
何况,他们的声音相对于悲剧本身,仅仅是九牛一毛。这一点正如美国波兰裔史学家杨·T,格罗斯在他的开创性著作《邻人》中所指出的:“灾难越深重,幸存者越稀少。”“我们所了解到的,都是一些‘有偏差’、有倾向性的证据”。因为这些证言,来自幸存者,他们活下来了,而那些死去的人再也无法讲出他们的故事。有关大屠杀,相对于已经被记录下来的证词,真正的悲剧只会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因此格罗斯也就认为,凡留下来的幸存者证言,都有无比的重要性,这是我们必须认真倾听的“来自深渊的孤独声音”。
4.文本矛盾与创伤
图十八 陈星与艾晓明的交流,2019年,徐子琦摄
关于这本书我已经说得够多,但还想继续谈谈我在改稿时常常想到另一个方面,即标题里的“文本矛盾与创伤”。
原书上卷的后两章和下卷的大部分内容,很多文字不再是讲故事,而是将日记、游记、新闻报道、法律文书与争议等都纳入进来。因此,从上卷主要章节来看,故事性很强,时间和事件的线索也很清晰;而下卷的线索则显得庞杂。由于申诉的进展艰难,作者要不断去反驳官方说法,这也会不断回到前面讲过的案情,在叙述上就带来一种回环往复的特点。有时我觉得自己也迷失在作者身处的权力迷宫里,要一读再读才能抓住要领。
那么问题是什么呢?我觉得,在讲述过去的经历时,作者个人的故事和他人的故事是完全可以作为时代证言来看待的,也是非常独特和重要的。而在后面有很多内容,它慢慢脱离了说故事的轨道,而变成了记事。在这些记事里,也有很多有关国家政治的议论,包括作者对电视新闻、网络消息以及《炎黄春秋》等杂志上刊载文章的思考。其中例如有关朱镕基是个什么样的官员,或者温家宝的政绩如何……它不属于作者亲历故事,也缺乏独到的见解,就显得有些空洞。
与陈星前面所写的小人物故事相比,有关洮河工程指挥者、有关敏生光先生复出后的事迹,引述现成报道较多,在深度上与那些具有个人经历独特性的故事也是不可比的。
容易引起争议的可能还有,在描写党群关系、单位领导与冤案当事人的关系时,陈星延用了有关母亲打儿子或婆媳关系这类流行比喻。尽管陈星是在质疑,但没有意识到这个比喻本身的缺陷。
有读者朋友和我讨论说,从史料角度来看,上卷很重要,很丰富。如果从史识的角度来评价,上下卷里很多时政评论则大而无当。前面引述陈炳南先生的批评,也指出了问题所在。如果我们要挑出书中一些观点来讨论的话,类似的地方还有把文革时期的偶像崇拜看作红卫兵的过错,而不是独裁者本身造起来的。
以上种种,不难归之于作者的认识局限。不过,我也愿意换个角度来看。我觉得,这也是一种见证,它见证的是作者的困境,即主流意识形态对人的影响。我重点就文中一些重复现象和观点来讲。
第一,重复是现实困境的投射:当我们看到下卷中不断重复案件的起因和过程时,叙述的重复就投射了现实中的艰难。如果我们不把这些内容看作已经完结的故事,而是看作进行中的事件,那么我们可以把后面这些故事性并不强的记事,视为一位老人的内心独白、一种日记体的备忘录来考虑。它不如故事那样生动,但依然是作者通过书写行为来进行的抵抗;他需要不断地分析强权的力量和自己何以弱小,无论他的分析是否正确,这个人的处境却正是反映出弱者的权利和社会正义是处于何种境地。作者通过持续的反驳和抗辩,从而克服了内心的挫败感,支持自己将理性的抗争进行下去。
第二,重复与自传体的内在矛盾:如果我们看到文本中出现了重复,这种情形确实是破坏阅读快感的。它对故事的线性结构也有破坏性,这也许就是自传这种体裁内在的悖论。因为自传,它在某种意义上,就是自我表达,它服从于自我。当它进入公共领域时,它与公共需求会有一定的矛盾。特别是这种幸存者的记录,我们可以从文学的角度来接近它,但它不是纯文学,甚至可能不是文学。它介于非虚构作品和个人记事之间,它越真实,也就越多地保留了作者的内心矛盾和思想局限。
第三,精神伤害与文本创伤:我前面说到,作者有关国家政治一些观点最容易引起争议;我觉得,如果说作者的思想认识有局限的话,那么这里的局限也来自时代的伤害。它形成了文本中的矛盾,换言之,留下来一个有创伤的文本。
归纳起来,颇有一些例子是属于娘打孩子论、民众缺乏素质论、还有个人有责的宿命论。例如说:“在那个不幸的年月里,国家许多优秀领导人在法西斯暴徒的皮鞭下,只得端起屎盆子向自己头上扣,甚至死于非命。我被处以重刑又何足道哉。”这话看起来是不错,但是,且慢,人的生命和权利都是一样的,何以身居高位者蒙冤可叹,而小人物则无足道哉呢?同样,在回顾自己一生时,老人感叹道:“老伴去世我痛不欲生。我蹉跎一生,一事无成,寸名未立。小不能维持一家生活,大不能为社会造福;这是我前世未能培根筑基。”我们通读陈老一生的故事,当然知道老人一生的坎坷,是极权暴政所造成的,它并不是个人的过错。
我觉得像这样一些感慨,可以视为一种症状,不能说这不是作者的真实想法,但它却反映了各种似是而非的政治话语的影响。结束文革的政治话语是建立在国家领导人惨遭迫害的前提下,底层小人物的悲惨命运和权利丧失并没有真正被看重。它在这种高层领导人的政治悲剧中隐身不见,或者说是被代表了。其实,从陈星的回忆中我们得知,现实不是这样,悲剧不能被代表,就算平反,等级制和区别对待是显而易见的。并不是所有牺牲者都得到了昭雪和正义。而那种“何足道哉”的说法无异于权利的让渡,它反而是认同了权利的不平等;即小人物有责任为国家、为政治大人物的理想做出一切可能的牺牲。类似的议论,与文本中实际描写的大量小人物故事形成了内在的矛盾。
无论是以娘打孩子的血缘关系去比喻政党对民众的不公,还是以民众素质不高以及个人前世有罪来知人论世,都不是作者的发明,而是未经深思的流行观点。这些观点无视了制度和执政者应该承担的责任,而正是这些对普通的社会成员生活有着决定性的影响。而且,以高层受害论来弱化底层社会的灭顶之灾以及以血亲关系论政治运动,都是脱胎于父权社会等级制的思考模式,它跟现代政治对个人和人权的确立是背道而驰的。
假如说,一个深受其害的人、一个深深认识到极权之祸的人依然会重复这些陈词,那么这个文本的创伤也可以说是另一种意义上的例证了。类似陈炳南先生这样的读者已经提出了一个更严峻的问题:为什么受迫害的人还会赞美迫害者?这难道不是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吗?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我们可以从这些症候里去推论更多。其实陈星后半生经历的公正难,已经证明了一个问题:在体制内、在司法不独立的情况下,中国当代一系列政治运动的受害者,是无法得到应有的公正的。无论受害人是怎样地认同报章和国家机构的法治话语,这个话语体系和现实中的司法实践有很多地方脱节。如果一个人要通过长年累月的忍辱负重、奋不顾身的社会奉献、广泛的人脉和非凡的意志力,而且在放弃国家赔偿的前提下,才能获得应有的社会保障;那这不是肯定不是大多数社会成员所能承受的代价,也不会是他们所期待的正义。
那么,这本书所没能回答的问题,实际上也尖锐地摆在了当代社会政治变革的思考者面前。
后记
图十九 四世同堂,陈星与儿女、重孙合影,2020年
2014年我在甘肃开始《夹边沟祭事》的拍摄,经兰州五七蒙难幸存者张遂卿先生带领,认识了陈星先生,并在影片中加入了对老人的采访。那时,陈老和兰州的和凤鸣教授等人作为发起人,倡议在夹边沟为五七劳教罹难者建纪念碑。陈老也将刚印出的《问天无语》一书送给了我。
我初读这本书就深感震撼,我觉得,陈老这本书很重要;他不仅是在书写真相,而且是在进行一场争取公正的战争。战事经年累月。陈老带着他的双拐和创痛,也带着他随时准备结束生命的决绝,历时二十六年写出这本书。也许到后来,叙事线索有些重叠和含混了,但他高贵的灵魂和不屈的意志深深地铭刻在了作品里。正如张遂卿先生在编后记中所说:“千万篇这样的纪实文字,汇集成新时代的《史记》”。
作为一个读者,我期待陈老在有生之年,就能得到来自青年一代读者的回音。如此说来,时光已经非常紧迫。这就是我在2018年秋听说陈老再度骨折卧病在床之后,赶紧放下了其他工作,全力以赴地协助陈老修改书稿。陈老原来的计划是将长篇做一个章回体的简写本,我则选择不用那个手稿,而是对着张遂卿先生录入的电子版再做校改。我觉得原文中不清楚的地方或者未展开的细节,就微信请教陈老,并将内容补充进来。2019年我也三次到兰州与陈老交流,我对原版尤其是下卷的章节做了结构上的调整,删除了重复的内容,以使申诉的线索清晰可读。在陈老和家人的支持下,我们一起返回陈老的家乡蓝田,又去到陈老工作过的洮河流域。陈老晚年完成了《千里洮河图》的山水长卷,这是他在美术创作上的代表作;所以我们一起从兰州出发到卓尼,我又和友人荔蕻继续前行到陈老画卷和回忆录里提到过的若干个地点:尕海、则岔石林、拉扑楞寺、郎木寺、玛曲,直到青海境内的洮河源头。在这个修订版里,岷县引洮工程遗址、洮河源头的照片,都是这次旅行中完成的。
我也整理了《陈星生平与冤案年表》,供研究当代中国历史和法律的学者参考。
在此,我要深深感谢陈老对我的信任和宽待。而且,能继张遂卿先生之后接续完善这本书的文字工作,我感到荣幸,以此也寄托对2017年早逝的张先生永远的怀念。
2019年4月17日完稿
2024年3月7日再改
《九死一生》(上下卷),台湾秀威咨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版,2019年11月。
图二十 关爱老兵志愿者慰问陈星,2021年
特别说明:《九死一生》出版后,深圳市龙越慈善基金会负责人孙春龙先生联系了“陕西抗战老兵关爱团”、“兰州关爱老兵联谊会”的志愿者们,他们将陈老名字纳入老兵名单,多次前往陈老家中探访慰问,给老人的晚年带来了最大的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