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评短评 | 郭锐:讲出人的故事的法律才能遏止权力的恣意
编者按:如何面对所谓的“非法集会”呢?哈佛大学法学博士、书评专栏作者郭锐,从法律角度出发,认为:在当代,把条文当法律的危险尤为直观,因为条文可以模糊,执法可以选择,边界可以随运动到来而改变。“寻衅滋事”这样的口袋罪,可以让一个人今天无事,明天就可入罪。组织读书会,可以是一群爱书人的日常活动,也可以是一场“非法集会。因此,他强调“要把任性的权力转化为服从正义的裁量,就必须将人的故事引入法律。”“没有人幻想体制会一夜改观,但我们仍可用人的故事把法律安放在一个规范世界(Nomos)。说不出人的故事的法律,终将难以服人;说出人的故事的法律,则会一点点遏止权力的恣意——每一次动用权力,都要找到真实理由。哪怕在阴影之中,坚持让法律讲人的故事,法律就仍有希望。”
本文郭锐专栏最新文章。
北京,一个周四晚上,书友围坐在咖啡馆的角落,手里捧着书,喝着咖啡聊哈耶克。数年来,这样的相聚周复一周,成为他们的生活日常。这样的生活日常之所以可行,背后是一个看不见的法律的故事,其中包含着某些许可,某些默契,还有某些不言自明的边界。然而,这样的生活日常又是脆弱的。只需一纸通知,这场读书会就可以成为非法集会——删微信、取消活动会随之而来。改变的不是他们做了什么,而是法律讲了什么故事。这虽是可能到来的一纸通知,也让我们看到了法律背后一幅更大的图景:同一事实,只要换一个讲法,人的日常便被改写。法律从不只是条文,它总在讲故事。
问题在这里敞开:如果法律无视生活日常、不再与生活日常中人的故事关联,只剩下冷冰冰的条文,那么改变故事的讲法,就变得轻而易举。在今日中国,威胁日常生活的,恰恰是冷冰冰的条文。人的故事一旦消失,法律就不再守护日常生活,暴力就涌入其中。法律,也从生活日常的守护者变成了威胁者。
不少人把冷冰冰的条文,看成是法律本身,认为这可以满足确定预期。像数学公式一样,法律的一头把事实代入,另一头则输出裁决,仿佛这组成公式的条文越是中性、越是没有故事,法律就越显得公正。然而,这样理解法律反倒制造了真正的不可预期:逻辑上,法律条文的空白、模糊和歧义,无法给出确定的裁决;价值上,它抽走了给条文赋予意义的“为什么”。面对歹徒侮辱母亲,儿子动刀伤人,法院明明有机会直面道德冲突,却以迂回的条文给出裁决——结果虽“正确”,理由却是言不及义。众人看到的,不是正义获胜,而是偶然押中答案。这样的法律,如何赢得人心?
在当代,把条文当法律的危险尤为直观,因为条文可以模糊,执法可以选择,边界可以随运动到来而改变。“寻衅滋事”这样的口袋罪,可以让一个人今天无事,明天就可入罪。组织读书会,可以是一群爱书人的日常活动,也可以是一场“非法集会。” 粉丝团可以是年轻人的自娱自乐,也可以是“传播有害信息”。病友互助小组,可以是互通有无、守望相助,也可以是“非法经营”。当条文的意义可以随时被改写,就不再是自由的保护伞,而是任意的棍棒。平台与场地的“看门人”为了避险,不得不预先自我审查:书店取消活动,“敏感期”止语,算法用关键词一刀切。其结果就不是以良法善治为内核的法治,而是抽去了良善的治人之法。
要把任性的权力转化为服从正义的裁量,就必须将人的故事引入法律。法律讲的故事,应当重新接入一条更大的、人的故事的长河之中——在那里,规则有来历,秩序有目的,权力有节制,希望也有位置。
法律怎样讲故事?法律讲的故事,有三重含义。
第一重,也是最合乎常理、我们常常看见的,是人的故事。每一个案件,都是人们在法庭内外讲给彼此听的一段故事:谁做了什么,为什么做,造成了什么后果,什么才算补偿或修复。人来到律师面前,带着支离破碎的经历;律师帮他把散乱的片段组织成可被法律理解的故事;法庭上,双方各讲其说;法官像读者一样,拆解、评估,再写下判决的“官方版本”。零散的事实被串连成“前因—后果”的序列,有了开端、发展、收束,于是意义浮现。“甲殴打乙”本身说不了什么;如果把它情节化为“妻子在长期被家暴后一次正当防卫导致丈夫死亡”,与“妻子预谋向丈夫复仇后发出致命一击”,其后果完全不同。换言之,没有人的故事,法律面对的是离散的、冷冰冰的条文;有了人的故事,法律看见的是一个完整的、道德规范的世界。
第二重,关乎法律的来龙去脉。法律之所以有必要,是由于我们在社会中看到反复出现的故事情节,但结果并不公正,法律因此要设定一个新的故事结局。有了法律,就是宣示未来的故事该怎样展开。每一部法律中,都有无数的来历故事。而这些故事,赋予了法律可理解性。
第三重,则是藏我们心底、时时展现在我们道德思考背后的更大一些结构主题(structural motifs):人是理性自利者吗?世界有没有道德秩序?社会是否只能靠恐惧维系?苦难到底来自哪里?是否有谎言遮蔽了真理?结束混乱、修复破裂有无可能,要付出怎样的代价?这些更底层、更大的故事,往往不自觉地影响法律对证据的采信、对动机的判断、对惩罚的权衡。
这三重含义,让我们看到法律成长于一个共同体的规范世界里——一个人们共享意义与承诺的世界。人们相信,公路限速的法律,背后有一个“安全与公平”的故事,这样,就算在没有交警的深夜的公路上,限速的法律也还在起作用。而当法律脱离了故事,只剩下条文,它要么被消极抵抗,要么只能靠赤裸的强暴维系。城市的喧嚣夜市,城管追逐推着餐车售卖的老人,只会遭遇路人白眼。把条文当成法律的危险正在于它掏空了法律的意义根基。强暴或可维持一时的服从,人们对法律的忠诚却已不在。
让我们回到开头的读书会的场景。咖啡店善意的店主,接到官方通知时,建议书友把“读书会”改名为“生日派对“来报备。店主讲的故事,剧本是人的故事中的友谊和亲情。对一条生硬的条文而言,“读书会”与“非法组织”没有区别。“生日派对”并没有改变他们做的事,只是用故事的另一个讲法为他们加了一件正常生活的披风。这不是法庭上发表的辩护词,却是另一种意义上的“为权利而斗争”——通过对何为正常生活的诠释,给人们争取自由的空间。
还有一些场景,同样的我们深思。
带货主播多以“不涉政治”为荣,远离“敏感话题”。某纪念日前夕,一个员工摆出坦克形冰淇淋蛋糕。直播瞬间被掐断,主播当即从网络“消失”。数月后,他以“技术故障+并不知情”的借口回归。注意:就算这里的放行,也还是通过了一个故事,一个迎合上意的故事——“无意冒犯、无心之失”——成为带货主播重新出现在网络的通行证。没有人的故事的自由空间,脆弱而无力。
科技创业公司以追求科技提升生产力为目的,用国外顶尖大模型驱动应用软件。这个提升生产力的故事,同样不涉政治, 而是依托科技至上、营商自由的官方叙事。一日,国外顶尖大模型被发现能提供敏感历史事件未经审查的描述。法令即出,所有大模型都必须备案。一夕之间,创业公司失去价值,立即倒闭。托辞于官方的故事,本身就不牢靠。
家庭教会在城市里谨慎生长,很多牧师教导会友远离政治、关注得救。一个基层警察默认其无害,也不粗暴干涉。当然,遇上专项整治,它仍旧可能被定性为“非法宗教集会”。有些会友开始宣称,活动是“文化学习”或“公益活动。” 这些新的故事,更贴近被认可的公共话语——当然,也只是权宜之计。会友心知肚明,一旦政策有变,转眼就不再安全。这个故事,虽然是是权宜之计,却让脆弱的宗教生活可以继续。
这些场景所共同指向的事实是:人们的生活日常是否安稳,取决于它所栖居的故事。书友在咖啡馆的聚会、网上社区的喧笑、创业者的尝试、信徒的礼拜——这些日常所见的人的故事,需要法律的眼睛看见。作为公民,我们必须不停地讲、不断地守护这些日常生活的故事;作为参与讲述法律故事的人,我们必须坚持一种会倾听、能解释、敢担当的语言。说到底,法律不是条文组成的冷酷机器,而是一部我们共同书写的人的故事——用它抵御混乱与压迫,让普通人的日常可以继续。
那个提醒书友的善意店主,那个容忍家庭教会的基层警察,他们知道,法律条文可将这些活动定性为违法,却在心底承认另一个故事:法律的目的在于维持一个正常的社会秩序,而不是损毁人的日常生活。当他们内化了这样的故事,就会选择警示、而非粗暴执法。正是人的故事,让他们的决定有了底气。
有人会质疑法律和故事的结合:“法律条文的背后是规则,规则提供预期;而故事,难道不是引入了人的主观吗?”给人提供预期,当然是好的。但真正的可预期,并非“一刀切”的条文,而是可被解释与复查的理由。故事并不等于任性,它要求给出可阅读、可批判、可对照先例进行辩驳的解释:为什么这个案子不同?你凭何认为这样更合比例、更合正义?这些文字本身会成为制度的记忆。反之,强调条文的规定,恰恰忽略了真正可预期的是条文背后背后的价值取舍。也有人说:“故事会被操纵。”是的,故事可能误导;但法律条文也能“伪中立”、藏偏见。要达到公正,不是放弃故事,而是让故事讲出来,在同一个空间里,接受证据与逻辑的检验,面对“另一种讲法”的竞争。在阳光下,虚假的故事更容易露出马脚;在阴影里,偏见往往披上中立的外衣横行。在条文组成的法律中,自由裁量像是危险的裂缝;而在法律讲的故事里,自由裁量才体现了真正的“自由”,因为它是实现正义的工具。差别在于:裁量是条文之外的任意妄为,还是服从故事基本逻辑的神来之笔。
让法律讲故事,诚然不是可以解决一切问题的灵丹妙药,但它却是保存自由的必要条件。条文不是目的,是为了人而设;执法不是展示力量,而是维护共同的善。条文背后那些“为什么”,本就是故事。把“为什么”放在前面,官与民都会记起:法律不只关乎条文写了什么,更关乎意味着什么。当人们在法律里听见经验与理想的回声,他们会把法律放进心里,而不仅是表面服从——人的故事,才是社会的真正韧性所在。
推动法律去讲人的故事,对身处不确定环境的公民与群体,几乎是生存的必要。讲几个不同版本的故事,就是在多平台备份,让自己的故事不因一地封禁成绝响。在“敏感期”降低能见度,以免被强行套入的一种弥漫全境的主导故事;保存证据,为反驳误读预备另外一个版本的故事;根据听众,切换词汇——在内部说真话,在外部使用对方能接受的另一套词汇。这些,不是缺乏勇气的怯懦,而是为了保护日常生活的智慧。人的故事,借此可以存续。
对官员和执法者而言,对人的故事的尊重,体现在该宽则宽。无害之举,选警示而非作秀。写上几句诚实的话,你也参与了法律所讲的人的故事。法律对人的影响、比例原则、个人尊严、可理解性、公开理由,都在这尊重之中了。这也构成了让法律讲人的故事的朴素原则:其一,人的影响——在裁量前先想一想,这个决定会把谁的日常、撕裂到什么程度?其二,比例原则——过与罚要相称,真实语境要胜过假想风险,不要随便夸大危害。其三,个人尊严——即便定罪,叙述也当有人的面目和行动,避免把个人扁平为“标签”。其四,老妪能懂——让裁判理由、规则目的,用非专业者也能理解的语言说出来;说不清,往往意味着说不通。其五,公开理由——凡动用裁量,须书面说明为何如此,让后来者可学习、可辩驳、可修正。
法律能否守护我们的日常,取决于人的故事是否仍把它系在正义之上。一旦人的故事这根线断了,剩下的就只是一台暴力机器:谁控制了它,谁就得势。那时,读书会只能在朝令夕改中凋零,粉丝团可以被一键清空;创业的前路,可以被一份不透明的名单摧毁;家庭的礼拜,一次突袭就可以打散。而你,则无话可说,因为条文不会听故事。换言之,没有人的故事,法律也不再配得人的信任与诚实相待。
小说家托尔金说,好的故事,总有一个珍贵的瞬间:在濒临绝望的临界点,忽然出现的、出人意料的转好。托尔金把它称为“峰回路转(eucatastrophe)。” 这不是童话式的大团圆解决,而是藏在人性之中、让我们总有盼望的那个大好消息(终极的“峰回路转”)在我们生命中的展现。法律之中的好故事,比如:一个原以为会被冷酷对待的人,遇到了理解;一个看似必败的案子,忽而被改判。这样的转折,并非侥幸,而是源于某位法官、某位承办人愿意抬头看一眼更大的图景,让人的故事介入狭窄的条文。在中国语境里,它可能是基层警察决定不去完成指标式取缔,而是默许一个小小的家庭教会存在下去;也可能是判决书里认真书写当事人的处境与动机,从而把套用条文的沉重处罚转变为教育和修复。这样的峰回路转可能并不壮阔,却为真实的人生带来可感的救赎。而这些,也正是法律所讲的人的故事的一部分。
没有人幻想体制会一夜改观,但我们仍可用人的故事把法律安放在一个规范世界(Nomos)。说不出人的故事的法律,终将难以服人;说出人的故事的法律,则会一点点遏止权力的恣意——每一次动用权力,都要找到真实理由。哪怕在阴影之中,坚持让法律讲人的故事,法律就仍有希望。那些细小的“峰回路转”——原则战胜方便、理解胜过冷酷——正是法律在讲人的故事的证据。
这也提醒我们:在这个有始有终的世界上,故事还在书写,正义从不缺席。
附:法学研究怎样讲故事
那些引人深思的法律学术研究,本质上都是在讲故事。当一个故事与更大的结构主题合拍,故事便被点亮,研究亦能经受时间的检验。
把判例与成文法编织为可理解的体系,讲的是一个从混乱走向秩序的故事(法律重述,Doctrinal Restatement);汇聚跨领域、跨时代的多条案例线索,建立新的框架或范式,使过去、现在、未来相互照亮,讲的是一个发现道德秩序的故事(重构式研究,Recasting Project);通过呈现问题、比较路径、提出评估准则与方案,并坦承目的—手段间的张力,产出可被各方使用的分析,讲的是一个““能否结束混乱并以何种代价修复秩序”的故事(政策分析,Policy Analysis);以经验研究或模型建构检视法律人常用的社会/经济命题,使法律与经验现实真正对话,讲的是一个“人性假设”的故事(命题检验,Testing a Proposition);描绘法官、律师、法院及制度运作,揭示操作复杂性与理论—实践落差,追问的是一个“苦难怎样产生”以及“社会秩序如何维持”的故事(制度研究,Study of Institutions);从各种“秩序/混乱”的叙述里暴露法律隐含的权力与意识形态,打破表象,探入更深的经济/社会/政治/伦理困境,讲的是一个“谎言是否遮蔽了真理”的故事(批判研究,Critical Projects);以他时、他地的制度选择照亮此时此地,回应秩序是否只能依赖恐惧和武力的追问,探索不同社会如何解决冲突,讲的是一个借鉴他人经验来结束我们的混乱的故事(比较与历史研究,Comparative and Historical Inquiries );直面法律本身的困境、追问:世界上是否存在一个先验的道德秩序,法律应当反映并实现这个秩序?(法理学/法哲学研究, Jurisprudence/Philosophy)以上种种,可看作八个故事体裁,来自哈佛法学院前院长玛莎·米诺(Martha Minow)概括之法律学术的八种原型(archetypes)。每一个体裁,或从特定视角呈现法律的来龙去脉,或将人的故事安放于表与里、混乱与秩序、虚无与价值等人类社会的结构主题之中。———参见:Martha Minow, Archetypal Legal Scholarship: A Field Guide, Journal of Legal Education 63:1 (2013)
哈佛大学费正清研究中心 | Critical Issues Confronting China中国大问题系列讲座已经开始
哈佛大學費正清研究中心的中國大問題系列講座已经开始,書評會時不時翻譯、推介這個系列講座的內容,波士頓地區的讀者也可以親自去現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