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美国、德国、法国、世界各地,现有政治似乎都出现变化和混乱,民主政治和背后理念都面临考验,学者也开始思考自由主义怎么了? 2022年,法兰西斯‧福山写下《自由主义和对其的不满》直指当世自由主义的盲点及解决问题的原则;另一位学者派翠克.迪宁Patrick J. Deneen 则写下《自由主义为什么会失败? 当代自由社会的陷阱、弊病与终结》一书,认为自由主义本身有问题。波士顿书评专栏作者周保松上周重发其2008年文章《自由主义理念》,强调了左翼自由主义一些理念的重要性,引发了学者朱与非的探讨。书评欢迎就此话题讨论。
周保松2008年的文章《自由主义的理念》从一种罗尔斯式的“平等自由主义”立场概括了自由主义的一般原理。他认为有四点:1. 人是自由的理性人;2. 相信人人平等;3. 相信社会是公平互惠的合作体系;4. 对于政策的改进应该以理服人。2008年的我还没有能力对此做出反驳。其迷惑性主要在于,这些观点确实也在自由主义者的容忍乃至提倡范围之内,是一个正常现代人应该有的“共识”。但共识并不等于理论基础。当他将这四点设为自由主义理论的基础时,自由主义就被引向了另一个地方,一个从理论上讲完全反自由主义的方向。
从西方政治实践来说,周保松所列举的四个基本观点,其实是中左翼政党的基本观点,也就是社会民主党的基本理念。以德国政治为例,社会民主主义的理念主要由社民党(SPD)秉持,比它更左的就是“绿党”和“左翼”(die Linke)。而我们认为的自由主义一般在中右翼政党那里,也就是“基民盟-基社盟”(CDU-CSU)和自由民主党(FDP)。自由民主党至今仍然在小政府观点上吸引选票,并且小政府观点就是古典自由主义的核心观点。因而,如果像周保松那样,把社民党所包含的政治理念设定为自由主义的基本观点,那么,我们就无从把握自由民主党所代表的“自由主义”了。自由民主党所代表的自由主义理念并不是一个已经退出历史舞台的理念。因而,尽管社会民主主义可以看成是在自由主义政治价值土壤中发展出来的一种观点,但社会民主主义并没有取代自由主义,它在今天的政治谱系中,处于自由主义的对立面。
周保松所谓的平等自由主义,无非是从社会公平正义方面来谈论的政治价值观。这种平等自由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的亲缘性比它与古典自由主义的亲缘性更大。平等自由主义不是对古典自由主义的内在脉络的合理继承,而是从不同的价值层面和考察视角对自由主义作出的批判式回应。因而,平等自由主义是反自由主义之一种。诚然,自由主义接受其反面,恰如在政治实践中,右翼和左翼政党可以轮流执政一样。但自由主义的基本理念,并不应该被归纳为平等自由主义设为基础的那些。
另外,自21世纪以来,西方政治中的阶级力量正在退潮,取而代之的是文化议题的凸显。文化议题来自于以性别、种族、地域为核心的内部文化冲突,它们伴随着全球化下的移民热潮而加剧。按照弗兰西斯•福山,这些文化议题中所包含的“身份政治”也是根源于自由主义最初被论证的那种“自由”的,也即,基于个体“内在自由”的自我承认。身份政治的凸显,使得传统政治中已经被解决的“国族”问题重新燃起,并且因而有了今天所谓西方右翼的整体回潮。这就是德国“选择党”(AfD)的起源。并且我们也会看到,以身份政治为核心的“多元文化主义”,正是在注重“后果平等”的平等自由主义的推波助澜下,产生了显著的社会后果。
对于西方政治的这一新现象,周保松2008年的这篇文章,显然已经难以全部概括。而平等自由主义之恶果,已然在多元文化主义中显现,这更加增加了我们批评平等自由主义的必要。平等自由主义不属于自由主义的内部分支,而是它的反面。我在这里不会涉及多元文化主义和平等自由主义之间的思想牵连问题——这是另一个庞大而无法在此展开的话题,而是希望正本清源地谈论一下自由主义的基本理念,并且也反过来针对“平等自由主义”对古典自由主义的批评,谈论一点反驳意见,以便纾解众多热爱自由但又觉得自由主义传统理念有缺陷的人的心结。
自由主义以“自由”为核心。但这里的自由不是哲学上的意志自由或宗教上的心灵自由,而是政治自由。以政治自由为核心,自由主义提出了它在社会、国家、个人三个层面的政治价值观。依照我对这三者之价值重要性序列的认知,我认为自由主义的基本观点主要在于:市场经济、限政确权和个体权利。市场经济是从社会而言,涉及的是阶级利益和文化取向上的“自下而上”性;限政确权是从国家而言,讲的是民族国家的统一和政府权力的界限;而个人权利则是从个体生活而言,讲的是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区分之下的法律平等和道德自治。
市场经济。这里当然不是说自由主义是一种经济学理论。但实际上,大多数自由主义者都是在对自由市场的信任中成长起来的。自由市场提供了人们对于“政治自由”(也即在不侵犯他人基础上的免于干涉的自由)的试炼场。宣称市场会失效的人,在他做这种宣称的时候,就已经不是真正的自由主义者。因为他正在唤醒人们对于“干涉”之正当性的注意,换句话说,他试图论证一种干涉的正当性,这种干涉是在人们不侵犯他人的时候仍然被允许的。市场经济培养人们对于自下而上建立体系的信心。这是法国人所谓“自由放任”(Laissez-faire)时的完整含义:自由放任是要掐断“看得见的手”,同时自由放任也意味着,“看不见的手”是自成体系的、自行演化的。在市场经济中,同样包含着制度观念,也就是对于契约、合同的尊重,并且还包含着财产权与人格的相互论证。
限政确权。我们都知道,宪政其实就是限政,只有限政的宪政,才是真正的宪政。古典自由主义理念的精髓,很大程度上就是限政观念。确立政府权力(也即公权力)和社会权利(也即私权力)的界限,是自由主义理论的核心。否则自由主义就跟霍布斯和卢梭分不开了,后两者提供了自由主义不可或缺的视角,但并不是自由主义的核心推动者。限政的诸多手段出现在诸如分权制衡说(洛克、孟德斯鸠)、议会民主(洛克)以及中央-地方层面的行政分权(托克维尔)上。政府的限政确权才使得个人层面的个体权利得以保障。
个体权利。近代以来的权利(rights),其实就是政治自由的具体化,各种权利就是各种自由的名目。权利首先不是指权力(power)。尽管一个人要捍卫自己的权利,始终需要具有一定程度的权力,但权利首先指自由,而非力量、权能。换句话说,作为整体的“人民”需要保证其宪法上规定的权利,本质上不能放弃其全部的“权力”,而必须保有一定的力量权能(比如持枪)。人民让渡部分的权力以使自己在政府保护下享有权利。这就是洛克有限让渡原理。同时,权利也完全不能混淆于利益(interest)和福利(welfare)。权利通常指的是一种政治、法律的状态,是抽象的、形式的;而利益和福利都是物质性的,是从后果来讲的。人们当然也可以说,拥有权利对具体个人来说,就是他的利益和福利;但一般我们不这么混淆它们。
周保松的“平等自由主义”的基本理念并不包含上述三点。某种程度上,他会认为,上述三点是西方政治体系的基础,是已经解决和安顿好了的制度要素和价值取向。如果我们一定要问他支持不支持,那么他肯定会说支持,但如果说他自己要设定自由主义的核心理念,则不会涉及上述三点,甚至于在具体论述中,他是反对上述三点的。
比如,他明确说:“经济方面,自由主义不会接受社会财富分配完全由市场资本主义决定。”我们可以理解这句话的初衷,也即,他担心市场必然会加大贫富差距。咬文嚼字地说,他的这句话问题很多,但核心意思就在于对于市场失效的担心和政府二次分配的信任。从原理来说,市场经济就是用市场来调配生产资源和利益分配,也即用公平的买卖来调配一切资源。这里并不涉及二次分配的问题,并且在这里,只有完全放任市场,才是公平的买卖。随着政府和税收的存在,二次分配才出现了,在这种情况下,自由主义者确实并不强行要求二次分配也由市场决定。但是,自由主义要求在经济领域完全由市场来调配资源,否则就不是真正的自由主义。
周保松在“自由主义理念”中,很少提到“政府”二字,但通篇都隐含着政府的作用。这主要体现在他的平等执念中。他所谓的平等,并不是市场经济中交易双方的对等平等,他所谓的互惠也不是交易双方的共生双赢关系。他的平等就是在利益、福利层面上的平等,也即后果、结果的平等。当然,他拒绝了“一刀切”的平均分配,这在他看来是给“个人选择和经济诱因一定的空间”。但在我看来,当他在谈论二次分配的平等,却又拒绝“一刀切”,这就相当于给政府主导下的行政级别和特殊供给大开方便之门。我们需要再次强调,他谈论的其实是以税收为基础的“二次分配”。这不是经济行为,而是政治行为。我认为在经济行为上的分配必然是不平等才公平,因为它涉及每个经济人个体的禀赋才能、机会运气以及财富积累;但是,在政治行为上的分配必然是平等才公平,因为它不涉及个体的特殊性,它是在道德层面的“人人平等”基础上加以实施的。
我们知道,罗尔斯的正义理论是通过一种自由主义为源头的道德论证,来强调二次分配的正义性,也即强调了正义中的补偿正义的概念。补偿正义在最近的“身份政治”中起了决定性的作用,但我们在此略过不谈。我们想说的是,自由主义可以承认有二次分配(这一点不像诺奇克一样极端),但是,让自由主义者更容易接受的是,二次分配必须是在平均意义上平等中才是合理的。
这里必须进一步提到的是被罗尔斯式的“自由主义者”歪曲了的“机会平等”的概念。机会平等原本指的是法律意义的、程序上的平等。换句话说,一个制度为保证自己的公平、公正、公开,必须在性别、种族、宗教信仰、地域等等方面是“盲”的。比如在招聘中,不应该由于性别、种族、信仰而给以特别优待或者单纯以性别、种族、信仰为由不予考虑。罗尔斯的“无知之幕”假设就是为了保障一种追求正义的制度具有如上所说的“机会平等”。但是,在罗尔斯的正义概念中,又不可避免地增加了“补偿正义”的要素,使得机会平等概念出现了质的改变。在补偿正义观念下,三个不同身高的人,如果他们被补偿的“垫脚石”不能保证其视线穿过围栏而看到里面的球赛,那么,他们就不算达到了“机会”平等。很显然,这种补偿正义观念使得“机会”或“起点”变成了一种实质上的结果,而不是制度设计中的程序性机会。这种对于机会平等理解上的质的改变,变成了诸如“平权法案”中公然提升某一种族录取比例这样的做法。也就是说,对性别、种族等等加以特殊照顾,反而变成了“政治正确”。
周保松是对补偿正义下的结果意义上的“机会平等”的积极鼓吹者。这确实可以增加社会民主主义纲领的说服力,并且,由于它带有一种对自由主义理论的“简单修补”的特点,人们很少对其做正面反驳。但是,随着文化多元主义的身份政治对于这种补偿正义概念的滥用,平等自由主义所歪曲的“机会平等”概念,也日益显现其理论上的根本不足。
而平等主义者对于个人权利的宣称,似乎是最积极的。一方面,周保松特别强调个人理性在筹划公正和论证政策时的必要性。另一方面,他把权利扩张到了公民个体在“福利国家”所获得的利益和福利上。我们当然不应该苛责其理想。自由主义如果不会增加公民利益和福利,那么,自由主义就不会走到今天。问题仅仅在于,当我们奔赴福利国家的愿景时,是否会把自由主义的基本原理(也就是以自由方式获取利益和福利的原理性基础),一并抛弃了。周保松想要让自由的定义往前走一走,这一点可以理解;但是,从后果意义的福利概念出发歪曲自由主义的核心理念,则会导致我们丧失基本的立足点。“平等自由主义”试图以此取代自由主义的核心地基,就是必须被迎头批评的。
另外,周保松也关注到了来自保守主义的批评,也即自由主义被认为带有虚无主义和价值相对主义的倾向,以及,自由主义的自由并无宗教性的“心灵自由”的内涵,因而自由主义无法给人一套安身立命的原理。我们应该看到,这其实并不是平等自由主义者的主战场。但是,这确实又涉及了古典自由主义如何与保守主义合流的关键节点。不过,由于周保松自己所处的平等自由主义流派的微妙地位,导致他并没有看清气势汹汹的保守主义的真正指向,因而他的回应是无力的。
为什么古典自由主义会与保守主义联合,变成了笼统可称之为“保守自由主义”的流派?其症结就在于平等自由主义、社会民主主义和文化多元主义所形成的对自由主义的夹击力量。古典自由主义确实具有保守主义所说的“自由主义柔软的下腹部”,也即,自由主义从其理论上要求把公共领域归国家,把私人领域归个人,也即政治和道德的分离。古典自由主义者如密尔,想要奋力为人类争取的就是私人领域的活动空间,而这个活动空间的“设立”,却又被保守主义者视为自由主义的“无能”。从列奥•施特劳斯严厉批评“政治和道德相分离”的原理,和剑桥学派认为马基雅维利是现代政治学的鼻祖这一鲜明对立来看,政治保守主义确实与自由主义针锋相对。
然而,事情的变化在于,在自由主义的“政治和道德分离”中,强调的是国家政治的层面,也即,它强调国家看得见的手不应该插手可归于自主决断的私人领域。同时,自由主义也可以承认,在私人领域中,每个人同样也还是需要接受道德的训导,因而,保守主义的教诲,或者,宪政的“宗教之维”依然可以成立。这就是两者合流的理论基础,因为它们本质上不是对立的。
在保守主义和自由主义合流的情况下,文化多元主义下的文化相对主义成为他们共同的敌人。文化相对主义为不同文化设立了价值中立和价值相对的保护壳,从而免疫于保守主义所信赖的文化凝聚力,并且也对立于古典自由主义视为自明的国族统一要求。我们知道,社会民主主义和文化多元主义是阶级和文化两个不同视角,而在实际政治中,他们结盟了。社会民主主义为雨后春笋般冒出来的个体身份和文化群体的经济利益要求提出买单论证;而文化多元主义则加强社会民主主义的“贫富差距”“市场失灵”的预设。
最后我们要说,尽管平等自由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的关切一致,但两者有着不同的理论目标。社会民主主义是从马克思主义那里后退一步,接纳议会民主政治;而平等自由主义是从自由主义那里前进一步,关注社会正义议题。平等自由主义试图把自由主义区分为个体自由主义、政治自由主义、社会自由主义等等,以期让平等自由主义获得平分秋色的地位。这种理论迷惑手法无助于我们把握自由主义,同时也无助于我们把握西方政治的基本价值取向和实际政治走向。
平等自由主义不再是自由主义式的,而是社会民主主义式的。平等自由主义比社会民主主义更具有道德论证方面的动机,但它在很多地方也为其不道德埋下了地基。在上面我们已经指出了,古典自由主义基于自由市场的平等买卖而提出其正义的理论。还有什么比公平、公正、公开的买卖更公平、公正、公开的?如果试图在市场体系之外搞“二次分配”,就必须注意他所依赖的“看得见的手”是否在突破市场的公平、公正和公开。退而言之,如果说,平等自由主义者所关心的无非是政府主导下的二次分配问题,那么,他们应该仔细思考的,就是这种二次分配本身的平等问题。就像上文指出的,二次分配难道不是只有在平均分配的原则下才是正义的么,因为二次分配所依赖的是道德上人人平等的原理啊?我们很遗憾的是,平等自由主义者并不太关心这个问题,他们关心的只是如何为尽可能多的二次分配提供正当化理由。
盼早日将此论战翻译成英文,以飨更多读者
自由需要有制度保障,制度有成本,可以比较完全市场化的分配的制度成本和市场化辅以适度二次分配的制度成本,平等自由主义者的判断应该是至少长期而言后者更便宜。但是可能历史还不够长,社会实践没有多到可以产生有统计学意义的比较结果。但是,如果平等自由主义的信仰是基于这种功利主义的比较而产生的,我认为仍然可以算是自由主义。